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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华论坛】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 [打印本页]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5 00:27:37     标题: 【中华论坛】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

当前,新疆暴力恐怖活动达到了你死我活的激烈程度,自治区党委近两年采取了多项部署,最有效的应该是警务室进村和三民工作组进村,这两项措施对恢复已瘫痪的基层组织无疑是强有力的支撑。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局长,我深爱着这片土地和我的第二个故乡,打心眼里地为自治区党委的英明决定点个赞。我在南疆从事公安工作近38年,90年代末和极端宗教、暴恐活动交上了手,下面我谈谈在一线的斗争的感悟,供同行们交流。


一、新疆本是一片宗教的净土,80年代前新疆的清真寺也只有几千座,80--90年代新疆的清真寺井喷式发展,超过了24000座,达到了世界宗教的发达水平。这是当时新疆糊涂的政治家和宗教管理部门造就了今天新疆这片宗教狂热的沃土,我们的宗教管理部门俨然成了宗教的发展部门,造成现在这种局面,他们难辞其咎。
二、当前新疆的暴恐活动都是由非法宗教和极端宗教发展而来的。打击暴恐要打提前量,重点打击极端宗教,如果等极端宗教分子修炼成暴恐分子再打就晚了。


三、防范是一项必须做的基础工作,但要知道成功的防守是很难的。北京、昆明、乌鲁木齐防守住了吗?和田、喀什、阿克苏、吐鲁番防守住了吗?记住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要不断地深入、不断地研判、不断地发现、不断地摧毁,进攻--进攻--再进攻!!!这是制胜之道。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我们的上级指令机关虽能及时下达严打指令,但缺乏对除了管控和防范还有多少力量能严打和深挖的研判,这也导致严打不断深入,形势依然严峻的局面。
四、但凡辖区内有宗教狂热的地方,并“盛产”暴恐分子,那这个地方一定有“热源”,一定有“热点”人物,有幕后黑手。要利用我们手里的一切资源对这个地区进行摸排、研判,发现并摧毁,这是一个局长的基本功。2012年的“6.29”劫机案和2013年的“11.9”伊吉拉特案我们辖区有多人参加,之后我们对辖区5个宗教“热点”地区进行了认真的摸排和研判,最后查获7名野阿訇(阿訇为波斯语,意为老师或学者,是维吾尔等民族穆斯林对主持清真寺宗教事务人员的称呼,野阿訇是不经政府批准的非法传教人员--编者注),仅来自和田地区皮山县的野阿訇就2名。对辖区最不放心的极端宗教分子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把他们送到最放心的地方去--看守所,请别给我谈什么犯罪的构成要件,要件成立了,人头就落地了。打击极端宗教宁可过激不可放纵,放纵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五、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六、我们建国已近65年,可是宪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国家的法律不用国家的语言文字来执行,真是中国特色。美国印第安人犯罪可能用印第安人的文字语言诉讼吗?法国的吉普寨人犯罪会用吉普寨人的语言和文字诉讼吗?
七、我们一线的基层民警是承担我们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是最可敬最可爱的人,我们要关爱他们,心疼他们,不要有点事就求全责备,他们为新疆的稳定付出了太多太多。
八、广大的维吾尔族干部、民警、群众是我们反恐的中坚力量,离开他们我们将一事无成。面临今天严峻的形势,面临着流血牺牲,请相信我们始终战斗在一线的公安民警绝不会后退一步。热血洒边疆铁血铸警魂斩尽左拉旺立马横刀我怕谁注:左拉旺,维语“暴徒”的谐音。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5 19:26:08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5 19:28 编辑

全国的维稳和新疆的反恐都是靠警力独打独斗,没有群众的配合,所以他们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  主要原因是人民没有做他们坚强后盾。
“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这次领导来疆视察,新疆就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演习,有坦克、有飞机,我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隆隆的炮声,看到房顶上的直升飞机,不知用这样现代化的武器对今天的恐怖分子有多少效果?作战的经验是在战争中学会的,在反恐第一线的人员他们才有实际的经验,很多所谓的专家大多是纸上谈兵。

“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5 19:43:27

老汉 发表于 2014-6-5 19:26
全国的维稳和新疆的反恐都是靠警力独打独斗,没有群众的配合,所以他们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我们现在的 ...

其实我也想请教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
作者: laobing    时间: 2014-6-5 23:04:37

年轻时在辽东工作,当时一些县、公社改开之后变成满族和鲜族自治西安、乡,为什么要搞,有什么特别的新政策,我不清楚,我感觉这和胡耀邦的政策有关。我以前在的宽甸满族自治县都说汉语,没听说满语是怎么回事。前一段在红中网上看到有电视台教满语,我提到过这件事。

另外我理解、支持、并感谢这个公安局长。按照刚看到这里转的一个帖子,根据那个帖子提到反恐李专家和联合国潘秘书长的说法,如果恐怖袭击对象是这个公安局长就没有问题了,无辜的人民也没有问题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6 01:37:21

解放军的形象一直都是比较正面的。现实生活中我从来没有见过军人胡作非为的事,听说过几件,但都是传闻,没有证据,就象有人开假军车一样。警察形象就很难说了,有的地方警匪勾结,欺压百姓,还有的警察给资本家当打手。但是总的说来,大城市的警察形象都还不错。

杨佳事件发生后,很多人说杨佳是义士,为民除害。但是我的上海本地的同学们没有一个持这种观点,一位同学说,我实在没法同意杀那些我平时看到的和蔼可亲的警察叔叔阿姨的人是义士。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6 19:43:20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6 20:43 编辑

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那只有请教毛泽东主席了。

作者: laobing    时间: 2014-6-6 20:57:57

美国这些States不是以种族划分的,应该是移民关系吧,东、西、北欧、英、法、德、西后代的比例分布不一样,但总体是混杂的,官方语言都是英语,没听说按民族、人种自治的。听德州州长佩里在粤斯汀喊过退出联邦,那只是政党游戏,一带而过,没人认真对待的。印地安人的历史、印地安保护区、印地安人的地位是另一回事,大家都知道的。

我知道加拿大法语区魁北克有独立的问题,虽然具体原因我没深究过。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自治区的目的是什么,毛主席本人对自治区的政策和最衷目标是什么,以后胡耀邦、以及再后、直到如今又是怎样,我有一些看法,但只是感性居多,愿听诸网友的了解和认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7 11:40:47

毛泽东的民族自治以及他的民族路线和政策,经过实践的检验是成功的,各民族的团结加强,民族冲突减少,分裂势力减弱,没有发生过暴力恐怖事件,宗教逐步淡化(特别是在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和今天对比就可以看出对错的是非了。
今天的民族政策有许多错误,但最大的错误是抛弃了阶级和阶级斗争、抛弃了公有制、抛弃了共产主义的信仰。毛泽东时代,新疆既按照民族特殊性,更重要的是按照民族阶级性来制定政策的,逐步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各民族都是平等地在公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里工作和劳动,再不受地主和巴依的压迫和剥削,贫困农牧民和工人知道他们和地主、巴依不是一个阶级的人,他们能获得今天的地位,是靠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所以他们认同共产党和毛主席,当然也认同共产党和毛主席提倡的共产主义信仰。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0 16:15:22

我转了另一篇文章,是一个少数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的。

我看即使是文革时的民族政策也比现在的要好。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1 20:34:30

我有一个建议,可以和平的,温柔的推动民族融合。

把那些大汉族主义者,不会说维语的汉族人从南疆迁移出去。把那些会说维语,认为少数民族就是好,汉族青年没礼貌,自己祖先也不是中国人,而且自以为掌握了毛主席思想的人迁移到南疆,和维族同胞杂居。

然后他们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就自然融合了,绝对没有强力哦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01:57:24

老汉 发表于 2014-6-7 11:40
毛泽东的民族自治以及他的民族路线和政策,经过实践的检验是成功的,各民族的团结加强,民族冲突减少,分裂 ...

请问你愿不愿意恢复文革时的民族政策,那可是毛主席在世的时候的政策哦。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2 20:13:39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2 20:15 编辑

本人说的就是毛主席时代民族政策的体会,如认为不对可以具体批评。不知道文革时期毛主席还有什么新的民族政策,我只知道原来的政策,因为文革路线已被那些反文革的破坏了,把造成的后果加在毛主席的头上,还说这就是毛主席的。

如果本人像有些人的年纪,如果需要,我肯定去南疆,可惜不会有人要我了。抗美援朝,我响应祖国号召参加了抗美援朝。大学毕业后志愿报名申请来新疆工作,当时我们的口号是到边疆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我把青春、子女都留在这里了,我在物质上仍然艰苦,但精神上很充实,我感谢伟大领袖毛主席他给了这生有怎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一生过得很有意义,正反两面的教育我都受到了,有人后悔,我至今不悔。如果说和维族同胞杂居,我年轻时有4年的时间和少数民族住在一个房间里,相处非常愉快,可惜他去世了,还常常想起他。现在我们还杂居在一个楼里。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0:31:44

你的意思是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全是反文革的人搞的,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

75版宪法取消了民族自治地区的具体规定,这是被那位民族学者痛恨的。你认为象修宪这样大的事反文革派也能一手遮天,毛主席被蒙在鼓里?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0:34:09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0:13
本人说的就是毛主席时代民族政策的体会,如认为不对可以具体批评。不知道文革时期毛主席还有什么新的民族政 ...

你可能和少数民族一起居住过,就像我也有不少少数民族同学一样。但是你绝对没有和现在南疆那些变态的恐怖分子一起居住过,对不对。

给你说形势变了,具体措施也得变,你偏要咬着犟。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0:57:48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2 20:58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0:13
本人说的就是毛主席时代民族政策的体会,如认为不对可以具体批评。不知道文革时期毛主席还有什么新的民族政 ...


你要是真的参加了抗美援朝和援疆,那倒是很值得尊敬的。

但是,鉴于你的发言中很多是故意歪曲事实,而且从来不给证据。我完全有理由怀疑你的这一叙述。

敢问老英雄什么时候参加的抗美援朝,参加过哪次战役,什么时候上的大学,什么时候来的新疆?阁下高寿几何啊?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1:03:34

“如果说和维族同胞杂居,我年轻时有4年的时间和少数民族住在一个房间里,相处非常愉快,可惜他去世了,还常常想起他。现在我们还杂居在一个楼里。”

这句话不好理解啊,既然都去世了,怎么你们还杂居在一个楼里啊。
作者: laobing    时间: 2014-6-13 01:37:12

本帖最后由 laobing 于 2014-6-13 01:44 编辑

参加志愿军抗美援朝、大学毕业后志愿到新疆服务60年,一个人能做到这两条真的难能可贵,敬佩。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02:01:18

laobing 发表于 2014-6-13 01:37
参加志愿军抗美援朝、大学毕业后志愿到新疆服务60年,一个人能做到这两条真的难能可贵,敬佩。 ...

是啊,红中网上真是有高人。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3 09:14:02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3 11:10 编辑

    75年的宪法关于民族自治问题只是具体叙述的文字上有些减少,对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没有变化,请你举出实质的变化在哪儿?
老汉的年龄早已告诉你了,83,  50年底,从高中报名参加抗美援朝,分配到军事干部学校,边学习边帮助翻译战俘的资料,其中英语水平较高的陆续赴前线战俘营工作,朝鲜停战后我们转入大学继续学习,55年报名去新疆工作到现在。在新疆期间国家两次向我单位发函,想把我调北京工作,我都拒绝了,大概又要怀疑老汉在吹牛了!其实按今天的价值观,我吹这个牛,得不到私利,我已接近见马克思的边缘,提不了级,加不了薪。因为以今天的价值观衡量,很多年轻人很难理解和认同毛泽东时代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我是想告诉年轻人在毛泽东时代就是有过,照现在人看来一批大“傻瓜”,但是在那个年代确实是事实,当然以后再不会有了。今天青年人对我的选择,很难理解,包括我的子女,我对他们说,要是我改变了主意,就没有你们了。
老实说,我上网没有其他目的,就是痛恨反毛的那些家伙,还有一些人好像是拥护毛的,其实是利用毛来为他们的观点服务,这就是我为什么不称自己的左派和毛派的原因了。我在旗帜网、乌有之乡、主人公写过许多批判反毛的文章,我是为老人家打不平,老人家一生没有个人的私利,完全是为了人民,他从年轻到老年,他一直是维护压在低层百姓的利益而斗争,在他的政策里,我们找不到一条有损害人民利益的东西,他一直憎恨压迫剥削人民的人,到最后甚至和他的几十年的战友决裂,他这样做对他本人有百害而无一利,可是当他看到,他的这伙原来的同志开始要骑在人民的头上压迫人民了,他不顾个人利害关系,和人民一道和他们进行最后一搏,他也预见到可能自己会粉身碎骨,但他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他今天会受到这些卑鄙无耻的人渣攻击的原因,他已经不会回答和辩护了,我这个还活着的人,要把真相说出来,可是我感到无能为力,力不从心了。我们要学习毛主席的爱憎分明的立场。
你认为老汉今天还在和少数民族住在一个楼里是吹牛了。我进疆后结婚较晚,单身,不能一人住一间房子,一位也是大学毕业的少数民族,我们就被安排在一个宿舍,他讲话非常坦直,也很爱开玩笑,喜欢说嘲弄他本民族的事情,他一个朋友第一次去北京开,住招待所,他要去卫生间,问招待员,告诉他第几间房子,他推门进去,转了一圈又出来了,不敢用,因为里面比他的厨房还干净,怎么可以用来解手?现在我结婚了,住楼房了,分楼时,为了照顾民族风俗习惯,安排民汉族分居,但也有像我们不在乎这个习惯的,可以在一个楼内住。不过告诉大家,新疆发生75事件后,对民族关系的破坏太大了,民汉族拉开距离了,一些在民族聚居区内的汉族搬出去了,过去在汉族多的地方开店、摆摊的少数民族也离开了,买东西也认本民族了,过去见到学生放学,民汉族会混在一起走,打打闹闹,今天见不到了。这就是最大的问题,藏在心里面的问题是比较难解决的。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3 12:25:11

这里讨论的主题仍然是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自由,还有一个提问为什么要建立民族自治区,我回答不了,找了一篇周总理的讲话供参考,以后其他与此主题无关的讨论,再不参与。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17:42:33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17:45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3 09:14
75年的宪法关于民族自治问题只是具体叙述的文字上有些减少,对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没有变化,请你举出实 ...

朝鲜停战协议是53年签的吧,你55年(注意,就是按你说的这个年份,你所谓的“在新疆工作生活了六十多年”就已经被证明有水分)就毕业了?什么大学学2年?

说了半天,你只是在军事干部学校学习,和上战场是两回事。大家说的参加抗美援朝是到朝鲜去打仗。

毛主席的战士我也见过一些,但是从来没见过你这样自称奴隶,拼命诋毁汉族的。50年代的大学生凤毛麟角,如果你要说文革时候四人帮迫害知识分子整了你还有可能,改开年代象你这样有学历有资历的生活水平绝对不会低。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17:53:32

我仔细读了老汉网友发的那篇周总理的讲话,从头读到尾,就是找不到“汉族是杂种”这几个字。事实证明,老汉网友你造谣了,你造周总理的谣了,你应该向周总理道歉,向汉族同胞倒歉。再者,根据你的理论,如果汉族是杂种,那么其他少数民族混血更厉害(有基因研究可以证明),那其他的民族统统成了你说的杂种,所以你这种说法也伤害了其它少数民族,你也应该象所有少数民族同胞道歉。

周总理还说“另一方面,如果夸大民族特点,制造民族差别,搞什么“民族特殊”,也是根本错误的。”————当心啊老汉网友,你正在往周总理说的“根本错误”方向上走呢!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3 19:20:03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3 19:22 编辑

抗美援朝有的是武装部队直接开赴前线,我们是作为先培训再赴前线,军事干校学的和以后大学的专业是连接的,其实我们学了四年半,解放初大学一般2-3年的就很多,刚解放急需人才,学一年中途调出去工作也很多,当时学习就是为了革命,没有什么学制多长,可长可短,学校没有什么讲师、教授的职称,师生之间都互称同志,开会互相批评,没有见过吧!谁说过新疆工作60多年,“多”是你加的,60年是我说的,55-14头尾刚好60,算虚岁吧!其实这些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就算是吹牛吧!
我的生活水平绝对低于你,你一小时超过'五毛"一天的工资。我们退早,没有开始涨工资就退了,今天孙子辈的工资也比我高,这一点,我不计较,能过去就行,比我生活低多着呢!我觉得这生值得是,我见了三个时代,确实是开眼了,社会和人居然会是这样变化的,值得深思。 周总理的这句话大概在50年代一次传达中央什么会议时,提到周总理的这个说法,你说我是造谣,就算周总理没有说,但历史事实摆在那里,汉族是一个杂交民族,看我转发的文章,这可不是我写的文章。

关于我的经历我做个说明,不希望让你相信。其他与主题无关的再不奉陪。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01:51:54

老汉 发表于 2014-6-13 19:20
抗美援朝有的是武装部队直接开赴前线,我们是作为先培训再赴前线,军事干校学的和以后大学的专业是连接的, ...

汉族的基因当然不是100%都一样,世界上没有任何民族基因都相同,除非是克隆的。但是汉族的基因纯度比其他大多数民族都要高,就这一点,你说汉族是杂交民族是一句十足的废话,因为按这样的标准,几乎所有民族都成了杂交民族。但是你更恶劣的是用的是”杂种"这个骂人的字眼,而且还栽赃说是周总理说的。仅此一项,我看你的造谣功力就不低于茅于轼。你还说你祖先是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我三问两问才知道原来你的依据居然是“籍贯”。你说了这么多造谣的,不靠谱的话,我为什么就不能质疑你说的经历?

你要真的参加了抗美援朝,参加哪次战役了?这么光荣的事你不好意思说?朝鲜停战是53年,你自己说是停战之后才进的大学,我想知道哪里有两年毕业的大学,这个问题不能问吗?

你的经历是不是全是编的,这个我可没说过,也许有部分是真的。但是鉴于你说话一向喜欢掺水分,我对你质疑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16:16:06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4 16:16 编辑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这就是周总理说的“搞特殊民族”,是完全错误的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4 19:41:30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宪法里有这样的话吗?只有使用语言的权利,审判不管由汉族、回族审理都必须按法律进行,和使用语言没有关系,东拉西扯。
我的经历全是编的,对老汉无关紧要,事实摆在那里,心里坦荡荡,起码我为祖国的边疆呆了60个年头,把子孙也献给了新疆,一天挑刺别人的人,他究竟为新疆干了什么?不说一辈子,就是来十年也行呀!如果没有一大批的真正扎根边疆的汉族干部、兵团战士和工人们,今天的新疆还不知是个什么样?
  有人就是以现在的价值观来衡量毛泽东时代,哪有这样的傻逼不安安稳稳在家里还要去抗美援朝?不在大城市工作偏要去贫困落后的边疆工作? 毛泽东时代确实教育出这样一批傻瓜青年,自愿报名来新疆的不是我一个,大概有100多,其中有中央共青团的机关干部,当时的新疆日报社为此还专门报道,我们学校一共18位,后来陆续调回北京、上海、南京、苏州等地的有六、七个人,去国外的2人,最后扎根新疆的还有9人,2个退休后回内地,3个去世,活着在新疆的还有4个。 我就算吹牛也行,今天还有没有人来新疆扎根,老实说没有像我们这样不断从内地来新疆,扎根新疆,新疆还是各民族的?请你不要用侮辱性的语言再挖苦这批老人了。按你们的价值观,这批老人在新疆应该得到好的待遇,可是他们得到了什么?比孙子辈还不如,特别在企业的老人更苦。所以今天有的支援新疆的老人就发牢骚,共产党卸磨杀驴。我就说过新疆的稳定要靠人民的支持,如果失去了人民的支持,靠花钱维稳,是很难巩固的。今天内地的干部还愿意来吗?看看我们这一批的境况,心也寒了。今天来了也是为官,任满交差,或来挂职,这样临工的态度,他怎么会想法去学习语言,深入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 新疆的一批忠心耿耿的老人也无能为力了,心寒了,好好的局面会搞成这个样子。你和我争论,说我要鼓励“疆独”?不是莫名其妙吗?疆独了,对我们有好处?首当其冲的是我们,你知道75事件发生在哪儿?就在我们大门外的马路上,晚上火光、冒着大烟,从我的窗口就可以看到。一辆汽车就焚烧在我们的门口。死伤报纸说1800多,应该说有2000人,我们看视频是一棍一棍打死的,很惨,现场没有一个警察,老百姓的维稳费干啥用了。不多了,你身在世外,不知其苦。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5 00:23:18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9:41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宪法里有这样的话吗?只有使用语言的 ...

我说你鼓励疆独?什么时候说的,拿出证据来,又造谣了吧。

事实就是,我发的几乎每一个论述新疆形势的帖子,只要有一点反对搞特殊民族的,你就跳出来大闹。是你在挑衅,对此做出合理的回应完全是必要的。

就以这个帖子为例,这位公安局长说得够客观了吧,而且还提到要团结维族,哪有一点搞大汉族主义的影子。就因为他说只能让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你就不高兴了。

在你自己的回帖中,你也说了法院的院长只能由少数民族担任,还非常嚣张的问难道不合理吗。本来就不合理,事实证明这搞成了包庇坏人。

75事件死那么多人,杀人的难道是被你斥为不懂礼貌的汉族人。以我看,不懂礼貌也比当杀人犯要强。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5 00:26:24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5 00:31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9:41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宪法里有这样的话吗?只有使用语言的 ...

我从来没有侮辱过支援边疆建设的人,而且我也发过贴支持内地移民到新疆,国家出台优惠政策来补贴。

维族的恐怖分子就是因为这个说成是汉人占领了他们的土地,他们要杀光异教徒建立伊斯兰国(就象这两天在伊拉克发生的事)。如果有下一次75事件,大棒子打到你头上的,绝对不可能是我,也不可能是被你污蔑为杂种的汉族,而正是你有礼貌的维族人。如果有这样不幸事件发生,你在九泉之下看到维族审维族的”原则“得到坚持,也会感到很欣慰的。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16:03:46

昨天我看到新疆警民合力剿灭持斧砍人的恐怖分子,可喜可贺。

不管什么民族的恐怖分子都应该被当场击毙。不管什么民族的人,敢于挺身而出和恐怖分子作斗争,他们就是值得尊敬的英雄。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9 13:31:10

你让我和南疆公安局长去辩论,在我的跟帖里我基本肯定了南疆公安局长的观点,只对第六点提出了我的不同看法。你和我现在讨论的观点,还是我首帖中提出的观点吗?如下:
   南疆公安局长的文章“六、我们建国已近65年,可是宪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国家的法律不用国家的语言文字来执行,真是中国特色。”
  我的跟帖,“全国的维稳和新疆的反恐都是靠警力独打独斗,没有群众的配合,所以他们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  主要原因是人民没有做他们坚强后盾。
“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这次领导来疆视察,新疆就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演习,有坦克、有飞机,我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隆隆的炮声,看到房顶上的直升飞机,不知用这样现代化的武器对今天的恐怖分子有多少效果?作战的经验是在战争中学会的,在反恐第一线的人员他们才有实际的经验,很多所谓的专家大多是纸上谈兵。

“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上面就是我的观点,你不同意可以根据我的观点批驳,不要离开我的观点来批。我说“他们有权使用他们的语言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  今天你扯到哪儿去了?还是我提出的问题吗?你鸡蛋挑骨头,东拉西扯,偷梁换柱、转移话题,移花接木,化了我那么多的时间,值得吗?另外对《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我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是你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把我在另一个跟帖中的话题拿来和我辩,你觉得有意思吗?还是你有精力没处发,一直莫名其妙的辩到今天,这不是无事找事,只有吃饭没有事干,或有特殊任务的人,才会这样干。

  现在起,请按我的第一个跟帖主题进行讨论,离开我提出的主题思想,都是属于你偷换概念,编造出来的。 从《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一文中我提出的观点进行讨论,不要在《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此文中讨论,因为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如何意见,是你移花接木,把另一篇中我的观点拉到这篇文章中来讨论,这就是你辩论的伎俩。讨论要切中我跟帖的主题。今后再不要东拉西扯了,如用我的话要引用原文,有的话还应有上下文,以免断章取义,篡改我的原意。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9 21:44:42

我赞成那位公安局长的观点,让扯淡的人继续去扯淡。

不过还是要感谢你顶贴。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0 09:05:27

胡搅蛮缠不下去了,找个台阶下,顶级的啊Q精神胜利法。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0 17:54:16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20 17:55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20 09:05
胡搅蛮缠不下去了,找个台阶下,顶级的啊Q精神胜利法。

真搞笑,你有哪条胡搅蛮缠不是被我驳得体无完肤的。阁下只会学祥林嫂,一遍遍重复我早就明明白白回答过的问题。除此之外你就只会造谣,造周总理的谣,造我的谣(说我有特殊任务,什么五毛啊,台湾时间之类的),连你引用的文章都被证实是谣言。
一个人被搞到这个程度,还鸭子死了嘴壳硬似的撑着,就很无聊了。

为了对你辛苦造谣给点犒赏,好吧,我坦白,我是有特殊特务的,任务就是专门来骂杂种老汉,专门宣传社会主义好,专门鼓吹民族自信,专门来黑美帝————我都交代了,你看着办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1 10:07:32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21 20:43 编辑

天下真有这样不要脸的,不要脸鬼害怕!

有本事按我的第一个跟帖主题进行讨论,离开我提出的主题思想,都是属于你偷换概念,编造出来的。 从《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一文中我提出的观点进行讨论,不要在《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此文中讨论,因为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如何意见,是你移花接木,把另一篇中我的观点拉到这篇文章中来讨论,这就是你辩论的伎俩。讨论要切中我跟帖的主题。今后再不要东拉西扯了,如用我的话要引用原文,有的话还应有上下文,以免断章取义,篡改我的原意。

下面就是我的原帖:全国的维稳和新疆的反恐都是靠警力独打独斗,没有群众的配合,所以他们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  主要原因是人民没有做他们坚强后盾。
“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这次领导来疆视察,新疆就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演习,有坦克、有飞机,我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隆隆的炮声,看到房顶上的直升飞机,不知用这样现代化的武器对今天的恐怖分子有多少效果?作战的经验是在战争中学会的,在反恐第一线的人员他们才有实际的经验,很多所谓的专家大多是纸上谈兵。

“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离开我的观点批,就是造谣,说批得我体无完肤,那也是阿Q精神胜利法,如果就是用编造的办法专门来批老汉,正好证明老汉判断正确,带着特殊任务。有本事就从我的观点批吧!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1 17:43:08

“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

老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打问号。你究竟是赞成哪个民族审判都一样,还是认为由哪个民族来审判不一样。你自己居然不敢给出明确的观点,让别人怎么批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1 17:45:22

“因为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如何意见,是你移花接木,把另一篇中我的观点拉到这篇文章中来讨论”

这话就更加搞笑了,一个正常人(如果没有精神分裂)的观点应该是一致的,难道在不同的贴子里观点居然能截然相反吗。如果那样的话,老汉你该去看大夫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1 20:46:46

问号应该取消,现在意思清楚了吧?
那篇文章好像是谈文革中的民族政策,和这个主题没有关系,你自己说的是在耍弄老汉,满足了吧!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2 00:15:03

老汉 发表于 2014-6-21 20:46
问号应该取消,现在意思清楚了吧?
那篇文章好像是谈文革中的民族政策,和这个主题没有关系,你自己说的是 ...

问号应该取消,那你的意思就是随便哪个民族来审都一样。既然如此,为什么只能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汉族来审维族,土家族审汉族,回族审蒙古族也都一样。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2 00:17:10

老汉 发表于 2014-6-21 20:46
问号应该取消,现在意思清楚了吧?
那篇文章好像是谈文革中的民族政策,和这个主题没有关系,你自己说的是 ...

和这个主题当然有关,因为文革时取消了很多自治区的特殊政策,而现在很多人为制造的不平等根本就是文革后矮凳胡乱邦搞的。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2 19:12:32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22 20:03 编辑

这是我的原话,“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只要法律允许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你认为维族审判维族不行?会包庇坏人?
不要扯和我跟帖主题无关的东西,不要玩老把戏了,受骗只有一回。对我的主题有意见可以讨论,离开我的主题,你自己去讨论吧!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2 22:55:47

老汉 发表于 2014-6-22 19:12
这是我的原话,“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 ...

既然由哪个民族来审都一样,就不应该对审判少数民族的审判人做特殊规定,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诡辩个啥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3 10:09:45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23 10:16 编辑

这是法律的规定,你认为不合法向国家去反映,把它改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3 22:17:50

老汉 发表于 2014-6-23 10:09
这是法律的规定,你认为不合法向国家去反映,把它改了。

老汉在向“法律党”靠拢啊。

别忘了法律是人制订的,什么样的统治阶级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按照另一位老同志的说法,你这是在维护“邓腐党”的法律。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4 10:58:06

对于“邓腐党”,你支持拥护还是反对推翻都你自己的事情,我不插嘴,否则成了胳膊肘往外拐。紧扣主题。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4 22:37:08

老汉 发表于 2014-6-24 10:58
对于“邓腐党”,你支持拥护还是反对推翻都你自己的事情,我不插嘴,否则成了胳膊肘往外拐。紧扣主题。 ...

主题就是你支持“邓腐党”的法律,即使这法律非常的不合理,即使这法律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有巨大的偏差。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4 22:39:32

老汉的诡辩方式就是,一但理屈词穷,就嚷嚷“自己向国家要求建自治区”,“向国家去反映”

要是这样可行,老头子还上这里发牢骚干嘛,你自己也可以向国家去反映嘛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5 12:22:57

“主题就是你支持“邓腐党”的法律,即使这法律非常的不合理,即使这法律在实际执行的时候有巨大的偏差。 ”,拿出证据来,我支持“邓腐党”的那条法律?难道“邓腐党”法律反对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

”老汉的诡辩方式就是,一但理屈词穷,就嚷嚷“自己向国家要求建自治区”,“向国家去反映”

要是这样可行,老头子还上这里发牢骚干嘛,你自己也可以向国家去反映嘛。“
我认为向国家反映是不可行的,但有人认为国家好、胳膊肘不能往外拐,要爱国,我是要相信国家的人去反映。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5 21:34:04

老汉说___难道“邓腐党”法律反对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

“邓腐党”法律当然不反对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而且还把这权利不适当的扩展到法庭上用的工作语言上。这点上,老头子你完全支持,这岂不是你支持邓腐党法律的铁证!

怎么样,自己掌了你自己的嘴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6 11:27:54

你认为法庭上的工作语言应该使用哪种语言文字才符合宪法?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6 22:29:51

老汉 发表于 2014-6-26 11:27
你认为法庭上的工作语言应该使用哪种语言文字才符合宪法?

中国的官方文字是哪种?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7 16:43:24

官方语言是汉语,你认为法庭上的工作语言应该使用汉语,只要用汉语就行,由那个民族审判没有关系。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8 16:17:13

老汉 发表于 2014-6-27 16:43
官方语言是汉语,你认为法庭上的工作语言应该使用汉语,只要用汉语就行,由那个民族审判没有关系。 ...

工作语言用汉语有什么不可以,需要翻译的加翻译,判决文书需要加少数民族文字的加少数民族文字。审判人看的是资格,是公正。没有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道理。我相信在内地法院的法官也不都是汉族,少数民族法官审汉族的案子也没人说不对的,关键是要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8 22:21:00


我说过“工作语言用汉语有什么不可以”?我说过在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使用民族语言的权利,难道有错!谁说过“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的话?编造一个观点加到我的头上,没完没了来纠缠我,一直纠缠到今天,按的什么心?
   
   下面就是我第一个跟帖的观点:“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
  这个跟帖错在哪里?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9 01:46:01

老汉 发表于 2014-6-28 22:21
我说过“工作语言用汉语有什么不可以”?我说过在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使用民族语言的权利,难道有错!谁 ...

老汉,你有健忘症,你自己都说在自治区的法院院长应该少数民族来当。

再者,如果你不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就好了,那就没啥好辩论的。我就要这句话。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9 21:45:34

“你自己都说在自治区的法院院长应该少数民族来当。” 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周总理到说过我这样的话,“在每个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干部应该做负责工作。” 从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的各级官员一直都有少数民族担任,你认为有问题吗?应该由汉族干部担任才对?
我和你在讨论少数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我没有和你讨论过“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这个命题,你就是有这个本事讲不出理了,就自己编造一个命题和我讨论,最后阿Q胜利了。请回答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权利?不要跑题。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9 23:28:05

老汉 发表于 2014-6-29 21:45
“你自己都说在自治区的法院院长应该少数民族来当。” 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周总理到说过我这样的话,“ ...

“第二个问题,在民族自治区地方,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由谁审判,使用什么语言,都由自治区决定,今天自治区的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都由少数民族担任,你认为有问题吗?”

这个出自于《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http://redchinacn.net/forum.php? ... p;extra=&page=3
25楼你的回帖

建议你仔细查查你说过什么再来发帖,不要信口开河。要是搞成你造谣我辟谣的模式,就十分无聊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9 23:29:41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29 23:32 编辑

如果你不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就好了,那就没啥好辩论的。我就要这句话。

南疆的公安局长要的也是这句话,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那当然可以。鸟语花香都可以,民族语言你爱说不说随便。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9 23:30:49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老汉你是否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30 15:19:24

年纪轻轻,是神经错乱还是老年痴呆,把自己的回帖当成我的回帖,正是会栽赃。25楼是谁的跟帖?自己的跟帖都不认识了?还来嘲弄别人!
串个门 加好友 打招呼 发消息  25#
发表于 3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4 16:16 编辑
"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  
-----
再不要转题了,回答我的第一个跟帖?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30 15:20:54

“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我和你没事在扯少数民族能不能说话的问题? 汉族都可以说方言,少数民族还不能说本民族的谣言?看54宪法是怎么说的,“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指的就是工作用语,好好学学宪法和自治区的法规,就不会犯幼儿的错误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30 22:09:02

如果你不赞成“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就好了,那就没啥好辩论的。我就要这句话。

南疆的公安局长要的也是这句话,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那当然可以。鸟语花香都可以,民族语言你爱说不说随便。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7-1 15:43:28

  我们是在这篇文章里讨论问题,没有理了,就移花接木了,已经上当一次,再不会被你耍弄了。被尊重的问题那要看人了,被“反毛英雄尊重”,哪自己也被糟蹋了。

“而不是鬼扯在日常生活中可不可以用民族语言”,我和你没事在扯少数民族能不能说话的问题? 汉族都可以说方言,少数民族还不能说本民族的谣言?看54宪法是怎么说的,“第七十一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使用当地民族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指的就是工作用语,好好学学宪法和自治区的法规,就不会犯幼儿的错误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7-1 21:36:58

老汉,我仔细想了想。我觉得现在没有必要再浪费我的宝贵时间去回你垃圾贴。一则我时间宝贵,你这个夕阳红则是处于穷极无聊的状态,有的是时间找不到方式打发。再者因为你完全拿不出任何新的真实的东西。要么就是我回答过无数遍的,你装眼瞎看不见;要么就是是睁眼说瞎话,造谣,大到造周总理的谣,小到造我的谣。我说过,要是成了你造谣我辟谣的模式就很无聊了,因为造谣总是比辟谣容易。造谣可以不打稿子,辟谣却要去找证据。茅于轼就利用了这一点,你也利用了这一点。

鉴于此,首先我写了备忘录在我的空间里,你的谣言记录在案。以后你想矢口否认那是不行的。
其次,我的观点已经表达得够明确了,证据也已经足够充分。你的车轱辘话,你的胡搅蛮缠,我只当是放P. 你的表演你很清楚我很明白,大家也都看见了,你是什么人品大家心里有数,你硬撑面子不认错,随你的便。

今后,只要你在新的帖子里传播谬论,我仍然会批判你的错误论点,揭穿你的谣言。就目前这几个帖子而言,如果你拿不出新的东西,那么我就这样回你,同时感谢你帮忙顶贴。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7-2 10:36:11

造谣总比讲事实容易,有事实的称为造谣,没有事实根据的称为辟谣,天下的事情颠倒了。“你的谣言记录在案”,谁的谣言、骂人都在跟帖里,你认为有必要可以公布于众。茅于轼造毛主席的谣,我努力去揭露了,你呢!
  你承认了在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是他们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不要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能讲道理把别人的观点批倒了再说人家的观点是谬论,你能批到我的观点,使我学到东西,那是好事。

作者: 掏光养秽    时间: 2014-7-2 20:37:23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后者有无理取闹之嫌。
支持“老汉”同志!希望“反毛者乃畜生”网友能够谦虚一点,不要胡搅蛮缠,应该向“老汉”同志道歉!
这个辩论其实已经没有意义了,希望不要再继续,完全浪费时间。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7-2 20:54:00

掏光养秽 发表于 2014-7-2 20:37
看过“老汉”老同志与“反毛者乃畜生”网友在此帖上的所有辩论,我认为前者是一个可敬的老人,为祖国做出了 ...

你如果认为老汉有理,你可以列举证据。

我说他造谣,那都是有具体事实的,有具体的链接可以查证。你说我胡搅蛮缠,也请说出事实,否则你这样随便评论实在没有什么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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