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到底选择哪一种生产关系,不取决于经济学家的计算和推理,而是取决于阶级斗争的实际进程,取决于统治阶级和被压迫人民之间的力量对比。一方面,在八十年代,中国劳动人民尚未具备必要的物质力量和理论力量以按照自身的意志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前苏联和东欧的经验证明,统治阶级要完全征服被压迫人民的意志,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社会发展的方向并非轻而易举,甚至可能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劳动人民不经过严重的斗争,决不会放弃他们在革命中争得的社会主义权利,听任资本主义压迫秩序的摆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过程中最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障碍。
在中国,就象在前苏联和东欧一样,有一个城市工人阶级,也就是国有企业工人阶级,这个阶级在反对资本主义“改革”的斗争中起着主要的作用。但是与前苏联和东欧不同,中国的城市工人阶级并不占劳动人民的大多数。当中国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时,中国农业仍然基本上建立在前现代的技术条件上,并且仍然有一个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方面,在农业私有化之后,农业部门回到了小农经济的状态,农民因而也成为“自由”的劳动力;另一方面,工业和农业之间的不平等交换不仅继续存在而且在1984 年以后出现了对农民越来越不利的局面。于是,一个庞大的、总数在一亿以上的“剩余劳动力”队伍在中国农村出现了。
这些“剩余劳动力”准备按照资本主义的标准来出卖他们的劳动力,成为中国的新无产阶级。我把他们称之为中国的“新无产阶级”是因为,这些人与国有企业的工人阶级不同,他们不受“铁饭碗”等社会主义权利的保护,而是不得不在纯粹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听任资本家的剥削。由于存在着新无产阶级,就可以在国有企业部门旁边,另外发展起一个庞大的资本主义的或半资本主义的经济部门(在中国,这个部门包括乡镇企业、各式各样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并在其中建立起基本上正常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通过这种方式,中国的统治阶级就在实际上绕过了国有企业工人阶级的抵抗,在新无产阶级的基础上直接建立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资本主义“改革”的胜利由此就确定了。
(1)极长的劳动时间。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搞的百家私营企业调查,有53 家私营企业工人每天劳动8小时以上,其中18 家工人每天劳动超过10 小时,66 家在节假日、星期天从来不让工人休息。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总工会对27 家企业调查发现,有26 家每月加班超过48 小时,有的超过近一倍,很多情况下要昼夜加班,星期天和节假日都被占用。
(2)极大的劳动强度。在这方面没有直接的统计资料,但是可以用间接估计的办法了解一些情况。比如,山西原平县7 家乡镇煤矿,1985 年每工产煤2.2 吨,而1984 年全国重点煤矿每工产煤只有0.903 吨(社科院经济所)。乡镇煤矿的装备水平远远比不上全国重点煤矿,每工产煤竟然多出一倍多,说明劳动强度非常大。深圳市的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生产技术水平没有很大差距,但是1987 年国有企业劳动生产率31999 元,合资企业是87787 元,而外商独资企业是94141元。这说明,三资企业工人的劳动强度远远大于国有企业工人。
(3)极低的劳动力价格。压低、克扣工资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惯用伎俩。在这方面,深圳可谓是最善于学习资本主义的“先进经验”,走在时代的前面。仅在1990 年下半年,深圳市宝安区就有19 家工厂拖欠工人工资总计72 万元。有一个手袋厂,原加工一打手袋给0.25 元,已属偏低,工人加班加点拼命干,月工资超过标准工资后,老板反而说单价定高了,将单价降到0.085 元。深圳市平湖镇某盐制品厂,其包装部的34 名工人,月工资在200 元至300 元之间的仅5 人,其余29 人均不到200 元,最低只有119.73 元。
(4)压榨女工、童工。在深圳的工业区,经常可以看到厂房上披挂着巨大横幅:“本厂急需几百名女工。”资本家为什么喜欢雇佣女工、童工呢?据说,一是因为他们听话、不闹事,二是因为工资低廉,很多在私营企业做工的女工、童工月工资只有40-60 元(韩明希,94)。据美国《商业周刊》报道,香港最大的玩具制造商-卡德尔有限公司,在深圳蛇口的工厂有12000 名工人,这些工人每天劳动14 小时,没有星期天,月工资约合21 美元。工人中大多数是17-25 岁的女青年,还有很多是童工,最小的只有12岁。卡德尔公司的经理说:“我们可以让这些女孩子一天到晚不停地干活,在香港就不行。即使我们愿意接受香港的工资水平,我们也得不到这样的劳动力。”香港报纸报道说,在珠江流域的14000 家企业中,广泛使用童工,每周工作96小时都是司空见惯的。有的调查者在深圳发现,在所调查的200 家企业中,有40家雇佣童工,她们是10-12岁的女孩,每天劳动15小时,月工资折合10美元,厂方为了节省宿舍,让她们两三个人挤在一张床上休息。
(5)敲诈勒索。广东省的三资企业流行一种押金制度,工人新进厂,必须交100-500元不等的押金,说是合同期满后还给工人。但是,厂方往往找借口开除工人,或者百般欺侮工人,逼工人“自动”离职,厂方自然把押金吞没。比如海南必远鞋业公司,两年中炒掉2000多工人,侵吞押金20多万元。资本家还有一个高招叫罚款。深圳海特制衣厂工人在厂里上厕所要交费,每人每次1 角,厕所每堵塞一次,全厂200多人,不论男女,每人罚款5元。有时厕所一天堵两次,工人苦不堪言。深圳市南头添利厂规定,上班时间工人如讲话罚款5元,有一次连续工作了12小时的工人已经完成当日任务,提前10 分钟出来排队打卡,被管理人员发现,18个临时工每人被罚款50港币。深圳市平湖镇一家工厂,1990年4 月,全厂227人,有74人受罚,6月全厂215 人,有124 人受罚,最高罚款78 元。
(6)漠视工人的生命。《工人日报》(1993年12月11 日)发表的一封读者来信披露:“一些县乡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劳动保护设施建设及职工的身体健康......丰润县一家水泥厂的破碎车间粉尘超过标准四百二十七倍。职工的身体健康在那里根本无法保障。”深圳市宝安区仅1989-1992年,三资企业就发生重大工伤事故30起,死亡25人。有一个工程师因超时加班、身体疲劳,检查机器时无名指、小指被打掉,中指被打断,食指被打至指背裂开8 厘米。事故发生后,经理竟不屑一顾,说什么:“残废算什么,死人也不算什么,你可以告去,我不怕。”陕西省长安县有一个服装厂女工,被机器轧断右手,厂方只给她500 元就把她辞退了。1991年5月30 日夜,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境内的兴亚雨衣厂发生火灾,80名青年女工被烧死,40人重伤。广东省消防局的报告说,仅在珠江流域,1990年就发生了1700起工业火灾和爆炸。
深圳是中国资本主义最发达的地方,也是为现代资本主义服务的各种官方法律最完备的地方。1993年5 月28 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条例》模仿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法规,规定了一些保护劳动者免受资本家过度剥削的条款: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应与劳务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工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严禁招用未满16 周岁的童工;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如劳务工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务合同,医疗期满未痊愈者,用人单位如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付与劳务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助费;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每人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加班须按正常工资的150-200%发加班工资。
但是,《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也和现代资本主义法律一样,到处标榜自由、平等,实际上浸透着阶级偏见。《条例》一方面企图约束资本家的过度剥削,另一方面,却本着维护资本家特权的立场,不许工人反抗。《条例》规定:劳务工如果辞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否则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劳务工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或者故意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用人单位有权无条件将其辞退。这实际上使资本家可以随便找借口开除那些敢于斗争的工人。
如果说,《条例》还不得不在纸面上标榜一点平等,那么官僚执法机构就完全没有必要标榜任何东西。很多知识分子呼吁要实行“法治”,认为只要在法律上写上“人权”,就可以消灭丑恶的社会现象。但是,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离开“人治”的“法治”,“法治”无非是有钱人的“人治”罢了。在深圳,有上百万打工者,上万家企业,劳动局处理日常纠纷的只有十来个人,怎么可能管理得过来呢?其结果,就是凡是《条例》上对资本家有利的条款,都能得到执行,凡是对工人有利的条款都得不到执行。
据统计,1990 年仅在深圳市就发生停工、罢工69 起,有9677 名工人参加。但是,由于大批劳动力不断从农村外出谋生,形成了一支巨大的劳动后备军。所以,资本家有恃无恐。听说有一次,深圳莲塘工业区一家工厂,一条生产线上全部女工都停工,结果资本家把她们全部炒掉。有时候,资本家通过对工人稍作让步,然后把领头的开除的办法,既平息了罢工,又清除了工人的领导力量。所以,新无产阶级为改善自身处境而斗争的条件是非常恶劣的。
在庞大的劳动后备军的压力下,新无产阶级不得不接受极其低廉的工资、非人的生活待遇和劳动条件,而且无力组织起来进行捍卫自己的斗争,只有听凭资本家任意驱使、奴役,因而创造出巨大的剩余价值。资本主义的积累机器就这样被发动起来了,中国资本主义的“经济奇迹”就这样用亿万打工者的血泪铸成了。
必须明白,在日本人与国民党有巩固统治的一切地方(这种地方占全国十分之九以上的区域),绝对不能采取流血的武装斗争形式,而只能采用不流血的和平斗争形式。
和平斗争也有两种,一种是合法的公开的斗争,又一种是非法的秘密的斗争,但都是不流血的、不暴动的、非武装的斗争形式,二者统一起来,就是在敌人统治区域的策略路线。
终于在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初产生了不婚不育的思想风潮
对我的思想转变产生重要作用的一件事,是我在一次酒席中亲耳听到资本家的“高谈阔论”。一个资本家大声对销售人员说:“不能躺平!你们都躺平了,都没有业绩,公司怎么办!我怎么办!我还有那么多货压在那里卖不出去,每天都是钱!”可是,这些员工真躺平了吗?据我所知,这些人对工作内容都是加班加点、尽心尽力地完成,根本就没有什么消极怠工的现象。资本家斥责他们躺平,仅仅是因为他们中一些人要求双休(过去一直是单休制)。这让我意识到,即便根本没有躺平、即便放到其他国家仍然是“劳动模范”式的工作强度,只要比起过去稍稍有那么一点降低,资本家就不能容忍了,感到自己的利润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磨杵成针、水滴石穿,即使只是微不足道的举手之劳,也能为阻碍资本增殖出一份力,也能为资本主义的最终灭亡贡献微薄的力量。如果无产阶级每人都能稍微实践“躺平”的理论,加起来也是一股不可小视的力量,也能让资产阶级真正胆寒,这从中资当局对躺平的一再封杀中已经体现的淋漓尽致了。
3.无产阶级想躺却躺不平,只能呼喊口号
有观点认为大量人的“躺平”是被动而非主动的,是由于资本主义压迫而无能为力,客观上造成了一种“躺平”的风潮,实际上并不是不想要、不想追求。而且无产阶级肩负着养家糊口的重任,还是要给资本家打工,没法真正躺平,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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