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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煮豆燃豆荠-- 评薄熙来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awang9988    时间: 2013-8-19 10:16:40     标题: 煮豆燃豆荠-- 评薄熙来被判刑

本帖最后由 awang9988 于 2013-8-19 10:36 编辑

煮豆燃豆荠-- 评薄熙来被判刑
邓小平上台后,以反对毛主席,迫害毛主席,等十大荒谬的罪名判处毛太太江青等四人帮死刑缓期执行。
如果没有陈云的反对,江皇后很可能就被正法了。 尽管后来仍死于非命。
后来中央鉴于文革的上纲上线和政治迫害, 取消了反革命罪。

如何对待持不同意见的同志,  并且维护新上任的英明领袖的威信呢?  
从江泽民开始,采用的是用刑事责任取代政治上的党同伐异。

江上任驿始,陈希同以其个人资历和镇压六4的丰功伟绩, 在人大会议上公开批评新上任的总书记用人搞上海帮,不搞五湖四海。 于是乎江总书记以陈希同贪污3万元人民币的罪状判了他18年。同理, 陈良宇书记因为有江的靠山,不把温总理, 胡书记放在眼里,借口上海特殊,和温总理拍桌子,也被同样的贪污罪干掉。 薄熙来也是同样。 因为带领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和胡温倡导的不知所云,实际上是"动物世界" 的所谓科学发展观不同调, 并且因为枪决文强引起了大贪污犯和窃国大盗的恐惧, 被胡温先拘留,再找罪状, 查了一年多,终于发现了十几年前谷开来的律师事务所接受了一笔500万的巨款。另外把徐明在法国的房子也算在他的名下。我想问的是: 过了追诉时效了吗? 谷开来的律师事物所即使受贿,和薄熙来何干? 照此办理, 不应该把温总理抓起来吗? 真是欲加之罪, 何患无辞。

我个人的意见: 党内有不同意见很正常。 下级不服从上级,比如陈良宇, 可以党纪处分,没必要给人以刑事处分。 同理, 陈希同讲的意见如果正确,可以接受,不对, 可让其退休。薄熙来独树一枝, 可以鼓励,培养,也是总书记的功劳。何必心胸如此狭窄,必欲学习武大郎开店, 把有本事的人一定抓到监狱里,甚至判死刑? 口口声声共产党员, 张口闭口党的利益国家前途,能否向2500年前的孔老夫子学习,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另外,都是那么 高级的干部,用最下流, 最卑鄙的手段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同根相煎, 又何必呢?  真这样做了,丑恶的心灵暴露于世人,又有何益?

天理昭昭。
种瓜得瓜, 因果报应,终有兑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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