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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王小宁:薄熙来案,证据不足,应判无罪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列毛    时间: 2013-9-20 11:57:09     标题: 王小宁:薄熙来案,证据不足,应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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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列毛    时间: 2013-9-20 1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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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9-20 12:10:50

没关系,我帮你合起来
作者: 远航一号    时间: 2013-9-20 12:14:11

责任编辑:远航一号
作者: 共产主义马前卒    时间: 2013-9-20 15:31:21

言之有理,但可悲的是他们已经开始定罪,而且决定于本月22日宣判。这本来是一桩政治谋害案件,济南法院就是借给他十个胆子也不敢宣判薄熙来无罪,就算是证据不足,乃至是伪证但也必须得判,而且要重判,否则就没有必要上演这场倒薄大戏。还有,倒薄的总个后台是美国,只要美国主子说要如何判,他们只能如何判决,因为不听美国主子的后果他们最清楚不过了。所以,薄熙来最终判决结果在美国而不是在济南中院,也不再中国的美狗手中。
作者: ahjoe    时间: 2013-9-20 15:59:51

说的是头头是道,但却忽视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律本身是一种专政的暴力,端看是在谁的手里。

在走资派手里,它是镇压跟剥削人民的暴力工具,内容跟程序都由他们定出;没有这些认识,你在说一千万字的“理”都没有用,因为这是他们的工具,一切都有他们定义。

造反吧!这不是“说”理的时候,造反就是“理”,而且要从我们灵魂深起处造他们的反!
作者: 腰间短剑    时间: 2013-9-22 13:15:22

欲加其罪,何患无辞。
谁是人民的朋友,谁是人民的敌人,这一下全看清楚了。
与人民为敌的人,人民将判处你死刑。
被敌人判处有罪的人,人民将把你举得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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