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标题: 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打印本页]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7 18:00:50     标题: 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380b2201008ohi.html

编者:感谢神秘岛同志发掘的下面这篇文章,该文是一个蒙古族人写的,自然是充满了对“四人帮”民族政策的痛恨,但是剔除情绪性语言,我们可以看出一些文革时民族政策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当年的民族政策是现在无法想象的,特别是强迫少民移风易俗,在现在简直就是灭族(形容词)的罪,现在把少民当特等公民供奉起来的政策与当年“四人帮”民族政策简直是两个世界。然而当年没有现在藏独、东突之类,而当今这么优待换来的却是不得安宁。总结如下:
实际行动:
1、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
2、取消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取消少民的自治权。撤消很多民族自治地方,或肢解、代管。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瘫痪。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架空民族区域自治。
3、取消少民干部政策,打击少民“干部”。内蒙古的“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州的“判国暴乱案”等,整治了大批不安分的少民“干部”及平民,撤消了培养少民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停止培养少民干部的工作。
4、取消民族宗教政策,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宗教组织的活动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整治、判刑监禁。
5、取消民族文化教育政策,否定少民文学。取消了少民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停办很多少民大、中、小学校。公开禁止使用少民语言文字,取消一些少民文字的推行工作。撤消少民语文翻译出版机构、少民语文机构,停办少民文字报刊,烧毁许多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少民语文专业人员改行。整治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民学者、“艺术家”。
6、取消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民改俗;禁止少民过传统节日;禁止穿戴少民服饰和首饰,强迫改装;禁止跳少民舞蹈;压制少民生活方式。

指导思想:
1、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2、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
3、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一些少民是“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
4、“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少民语言无用、落后,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是四旧。
5、少民风俗习惯是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少民歌舞是异国情调,少民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

值得玩味的是,文中提到的毛、周等人对这些政策的态度,周是拿出实际行动“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而毛对这些事情的反应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需要再教育”,而并没有“纠正”这些“错误”。
作者:
选自:
一些资料(注:所谓“四人帮”的观点和政策可以被认为是秉承毛的意思)
“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作者:乌小花 主题类号:D5/民族问题研究
【 文献号 】1-18
【原文出处】《黑龙江民族丛刊》
【原刊地名】哈尔滨
【原刊期号】200003
【原刊页号】23~24
【分 类 号】D5
【分 类 名】民族问题研究
【复印期号】200101
【标题】“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中国共产党民族纲领政策形成和发展研究之七
【 作 者 】乌小花
【作者简介】乌小花(1967~),女(蒙古族),法学硕士,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讲师。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理论政策教科部,北京 100081
【内容提要】“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由于极“左”路线,民族政策破坏殆尽,民族工作陷于停滞状态,其教训是深刻的。
【关 键 词】文化大革命/民族纲领政策/经验教训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00)03-0023-02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7 18:02:30

“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疯狂推行极“左”路线,阴谋篡党夺权。党和国家的一整套民族政策几乎被破坏殆尽,民族工作完全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遭到了空前的大破坏。“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工作遭到全面破坏的时期。
一、“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民族纲领政策
1.“文化大革命”时期,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把50年代后期在民族工作指导思想上出现的“左”的错误推向极端,在民族工作中践踏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执行错误的民族纲领政策。(1)否定民族工作,撤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林彪、“四人帮”一伙打着反对“投降主义”、“修正主义”的幌子,全盘否定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就,诬蔑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纷纷被撤销。 (2)鼓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搞阶级斗争扩大化。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推向极端,认定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混为一谈,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鼓吹少数民族问题就是阶级、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问题。把阶级斗争当作处理各种民族问题的唯一标准,阶级斗争方式也成为解决民族矛盾的唯一方式,造成阶级斗争扩大化。(3)否认民族特点、否认社会主义时期民族的存在。林彪、江青一伙诬蔑一些少数民族是所谓的“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无端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民族。(4)践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侵犯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诬蔑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在他们的极“左”路线的支配下,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竟然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被撤消,有的被肢解,有的被代管。1967年全国各地的党政机关被普遍夺权。林彪、“四人帮”及其一伙在各民族自治地方搞夺权,撤消自治机关,使绝大多数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陷于瘫痪,根本无法行使自治权利。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使民族区域自治失去了实际内容。“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遭到严重破坏。(5)破坏民族干部政策,迫害少数民族干部。林彪“四人帮”污蔑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所谓“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并以此为罪名,打击迫害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制造了大量的骇人听闻的冤案、假案、错案。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所谓“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所谓“判国暴乱案”等,致使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受到迫害,有不少人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致残。这一时期,还撤消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院校和训练班,使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中断。(6)践踏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林彪、“四人帮”肆意践踏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盘否定建国以来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几乎全部被撤消,各爱国宗教组织的活动被迫停止。多数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设施被毁坏、拆除、关闭或改作它用,大批宗教经书、法器和宗教用品被焚毁,一些宗教界人士有的被批斗、批判,有的被强迫劳动改造,有的被判刑监禁,有的被迫害致死。(7)破坏民族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文学几乎被否定。在民族文化教育方面,林彪、“四人帮”胡说“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粗暴地取消了民族教育的一系列特殊措施,很多少数民族大、中、小学校被迫停办。胡说少数民族语言“无用、落后”,公然禁止少数民族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一些少数民族文字的推行工作被取消。少数民族语文翻译出版机构被撤消,民族语文机构被撤消,民族文字报刊被停办,许多民族文献资料、文物、古籍被当作“四旧”烧毁,民族语文专业人员被迫改行。文艺界一些知名的少数民族学者、艺术家被迫害致死。“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民族文化教育的一次大倒退时期。(8)破坏民族风俗习惯政策,强迫少数民族改俗。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把各少数民族正当的风俗习惯视为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侵犯和干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准少数民族过传统民族节日;不准数民族穿戴民族服饰和首饰,强迫群众改装;把少数民族歌舞说成是“异国情调”,不准跳民族舞蹈,把少数民族生活方式说成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予以压制。“文化大革命” 时期,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遭到了严重破坏。
2.“文化大革命”时期,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极力维护和贯彻党的民族纲领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战线遭受了一场惨重的浩劫。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各民族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抵制和斗争,在一定范围限制了极“左”路线的破坏,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贯彻了党的民族政策。1972年,当周恩来发现宁夏固原地区存在违反党的民族政策时,指示在北京召开了固原地区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在对这次座谈会纪要的批示中指出:解决固原地区的民族问题,必须坚持执行民族平等、团结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满腔热情地帮助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3.150、151.)同年,毛泽东针对当前许多地区违反民族政策的情况指出:“政策问题多年不抓了,特别是民族政策。现在地方民族主义少些,不突出了,但大汉族主义比较大,需要再教育。”(注: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册[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150、151.)1973年8月,周恩来发现云南省撤消四个民族自治州时,直接进行了干预,及时加以纠正。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时,专门召开了全国畜牧业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重申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1976年,叶剑英主持召开边防工作座谈会,制定了边境建设方针,安排了边境建设经费,促进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发展。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经验教训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民族工作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民族工作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惨痛历史教训证明,何时歪曲、抛弃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何时就要在民族工作上犯错误,就要使各民族人民遭受挫折和损失。因此,必须端正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2)认清民族问题的实质和长期性。“文化大革命”时期极力鼓吹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给民族工作造成极大的破坏。我们要在思想上、理论上搞清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一定要认清,在社会主义社会民族问题不仅存在,还将长期存在。这是解决民族问题,处理民族关系,作好民族工作的前提。 (3)重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文化大革命”时期,民族工作的巨大失误就在于全盘否定和践踏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是我党民族理论和民族纲领付诸实践的必经环节。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民族工作,必须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民族政策。(4)必须处理好民族关系,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我们要坚决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言论和行动,维护和加强各民族的团结,改善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收稿日期〕1999-10-10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7 18:05:52

我转帖这篇文章,不代表我就完全支持或者否定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我只是想说明一个问题,即使在前30年,民族政策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时代变了,情况变了,政策也应该做相应的调整。有的人不要一碰到这个的问题就让我去问毛主席,毛主席不是你的挡箭牌。实事求是才符合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7 18:08:57

注意这一句“1975年宪法中删去了自治权的具体规定”,所以神马民族地区要用少数民族的语言审理案件之类的规定恐怕是矮凳的1982年版宪法搞出来的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7 21:15:06

这是我跟帖的原文:“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我说是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我的话有错吗?

  因为有人问,“其实我也想请教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   这是一个大问题,我的水平不知道毛主席为什么要民族自治区?但我的经历告诉我,毛主席的民族自治政策是正确的,“为什么?”,你只能问毛主席了。

  关于阶级斗争,在汉族地区D也是否认的。毛主席的路线政策在实际中证明是正确的,凭事实说话,有人认为我是用毛主席当挡箭牌,请指出在今天看来毛主席当时的那些做法今天过时了, 可以提出比毛主席更好更符合今天实际的办法来,建议X 试试!        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再好不要在非原则问题上纠缠,大前提一致就行了,这样辩论就辩到毛主席的头上去了,对我们都没有意义。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7 22:40:55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7 22:44 编辑

有问题就让我去问毛主席,这样不好吧,我上哪里去问毛主席?如果有人能问毛主席的话,能不能帮我问问,我真的有很多问题。

毛主席的做法也是随时代变的,以国际关系为例,刚解放的时候是一边倒的占在苏联一边,但是到70年代后开始和美国接触。为何?形势变了,具体做法也要做相应的调整。

再者,我还以为是毛主席说的要在民族地区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案子呢,仔细找了找,结果找到这个,和某些人的说法大相径庭。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但是没有说必须在民族自治区域用少数民族语言审理好不好。

X是否认为能找到比毛主席更好的办法,如果X不认为比毛主席高明,那我们恢复毛主席时代(文革)的做法如何,恐怕有的人又要跳起来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8 10:02:51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8 12:02 编辑

我们都在学习毛泽东思想,也是逐步理解毛泽东思想的,不少是在实践中理解的,像文革时期的斗争对象重点是“党内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什么?只有在资本主义复辟后,才理解得更深刻、更具体,所以有的问题,我只能是直观的认识,还没有上升到理性的认识,确实回答不了你的问题,怎么硬说我是用毛主席当挡箭牌呢!

  政策是会随情况变化、时代变化而变化的,但是在民族问题上,究竟有哪些变化需要调整毛主席的政策?反正我还看不出来。当然有人是把它调整了,结果就是现在大家看到的这个样子。

“75年宪法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但是没有说必须在民族自治区域用少数民族语言审理好不好。”


  既然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那么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审理案件难道是违背了毛泽东的思想?违背了宪法?一个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你要他用汉语诉讼,让他听懂法官的汉语提问,他能做到吗?难道还要通过翻译?新疆日报有汉、维、哈、蒙四中文字,广播电台也是一样,难道只能用汉语才对?  宪法中也没有规定:新疆除军事和公安系统外,各级行政领导都必须是少数民族,法院、检察院等院长也是少数民族?难道法院院长能当,法官就不能当?
  宪法是一个母法,在不违背宪法的精神下,国家和自治区都可以制定各类法律和法规,难道就错了,宪法里没有讲的东西太多了,不然就用不着定刑法、诉讼法、婚姻法等等的了。
  文革期间许多错误的东西都是反文革者造成的,现在不少人把自己造成的罪过推在毛泽东的头上,说成是毛的错误。D已经否定了文革,谁还敢恢复相信人民、依靠人民、让人民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所以毛主席说要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8 15:49:22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8 15:52 编辑

我说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有人却说要看路线。我不像有的人,说什么对文革持何种态度甚至对四人帮持何种态度是鉴别真左派的标准。要是那样的话,给老先生你扣一顶“反文革”,“邓腐党”的大帽子是很容易的。

就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而言,哪些正确,哪些错误,这是值得讨论的。但是凡事都有比较才有优劣之分。你不能不承认,在文革时期疆独恐怖势力的确没有现在这样的猖狂。我大致查了一下,1962年伊塔暴乱(文革以前),1969年“东突厥斯坦人民(反)革命党”暴乱,只有屈指可数的几次,到1970年该分裂集团几乎被一网打尽。

“在新疆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失误始于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当时,有些人打着“全面整顿”的旗号,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正确方针,在新疆问题上犯了两个极为严重的错误。一是撤销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975年3月25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二是几乎释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根据中央1975年8月对“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分裂集团案的指示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决定,对该案的处理重新做了认定。除在暴乱中被击毙和做其他处理的要犯387人外,其余1165人均不定为该党成员,而以犯有政治错误结论。对部分罪恶轻、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也分别做了减刑或提前释放处理。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中央失去了一支最有效的震慑”疆独”的力量,几乎释放了全部分裂分子更是使新中国成立以来反”疆独”斗争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疆独”分子不可能掀起大的分裂活动,但是一旦政治形势发生变化,大的分裂活动就很难避免了。尽管后来邓小平同志指出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错误的,而且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 ,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恢复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元气大伤,严重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了。”——引自雨夹雪的文章

很明显,至少在文革时新疆没那么乱,而改革时新疆乱得很,矮凳乃是新疆动乱的元凶,胡乱邦之类的要是没有矮凳支持,能上台吗。所以我说何不试试恢复文革时的民族政策,至少比矮凳胡乱邦的政策好得多。
你以为“文革期间许多错误的东西”“罪过”,恐怕实践检验的结果倒是正确的。

“既然宪法规定少数民族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那么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审理案件难道是违背了毛泽东的思想”——先生你难道分不清“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的区别。好比在中国也有外国人犯罪,比如美国人犯罪,难道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外国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只能用外语?检查院和法院当然可以安排翻译,但是这个和规定使用何种语言审理是两回事。如果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外国人犯罪案件的诉讼只能用外语,那么岂不是歧视外国人,老外比少数民族要低一等?对我来说,这个不是问题,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的!对自认为基因不好人而言,这个问题就大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8 19:46:05

看一个领导人的正确与否只能从路线上看,不能从个别问题上判断。文革中只能以毛主席的路线划线,其他是反动路线不能加到毛主席的头上,不能以四人帮划线,他们不是制定路线的人。 我何时说过我是左派?我也不承认我是毛派,我不知道今天什么人算作左派或毛派?我一直说我只是捍卫毛主席和毛泽东思想的老汉。现在有些人就是无端的给别人扣帽子,在红色中国我已经几次被扣过帽子,要扣帽子请便。

文革前后的历次暴乱,外因主要是苏联,内因第一个是当时经济困难,不少人想去苏联过好日子,被苏修一煽动就往外跑,问题发生在北疆,哈萨克族;第二个事件内因是文革,文革期间,群众可以自由组织团体,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在苏联的挑动下,就是利用可以自由组织团体,浑水摸鱼也组织了自己的民族分裂党,事件发生在南疆,维族。今天的民族问题已经不同,外因已经不是苏联,地区主要是南疆,民族是维族,没有其他民族参与。
我这里只讲文革中的错误东西,并不包括正确的东西,现在咒骂文革,整了多少人,杀了多少人?打倒一切,全面内战,把文革的重点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转移到整群众,让群众斗群众,这些错误的东西造成的罪过现在都加到毛主席的头上,你说公平吗?你把文革中的错误东西说实践的结果是正确的?那么你把文革中,群众斗群众再实践一遍,看他正确不正确?我不知道文革中对民族还有新的政策?
新疆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抛弃了阶级斗争,模糊了阶级阵线,二、推翻了公有制,取消兵团建制,这也是一个因素。


少数民族是外国人?老外和中国的少数民族可以画一个等号,同等对待?如果这个理论可以成立,等于你承认他们可以分裂,因为你把他们当成了外国人了。他们是和你一样的平等的中国公民,而且对他们来说,他们还拥有宪法赋予他们的自治权利,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既然宪法上给了他的“使用权”的自由,那么至于他们使用或不使用都是他们的自由,别人不能强迫,宪法给自治区有自治权利,那么在他的自治区内,他用什么语言进行法庭审判,应由自治区主管来决定,而不是其他人。要不然自治区主席、法院院长都是虚设。一个外国人也能享受中国少数民族的自治权利?! “对我来说,这个不是问题,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的!”这种话还是不要说为好,历史上汉族被歧视多去了,元朝蒙古杀一个汉人,连一个驴的价格都没有,大清朝,汉族不是伸着脖子让人杀,人家连歧视你的功夫都没有。 还是讲阶级平等,讲公有制,讲共同信仰好。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8 22:46:07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8 23:06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8 19:46
看一个领导人的正确与否只能从路线上看,不能从个别问题上判断。文革中只能以毛主席的路线划线,其他是反 ...


我是不会给你扣什么帽子的,但是红中网上有的人(另一位倚老卖老的老同志)就不一样的了,会随便给人扣“邓腐党”,“走狗”,“网特”之类的帽子。不过你说你捍卫毛泽东思想,却既不承认是左派也不承认是毛派,这就比较奇特了。

我正是要请教你,文革时候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那些是毛主席的政策,哪些是四人帮搞的,你能说说看吗。象75版宪法这样的大的事,如果你说毛主席不知道,是四人帮一手包办的,实在难以让人相信。你还说你不知道文革中对民族还有新的政策,可是人家少数民族学者不但知道还长篇大论的批判。你怎么看。是相信人家专门研究这个问题而且本身还是少数民族的学者呢,还是相信你这个自称既不是左派又不是毛派,拿不出任何证据却自认祖先不是中国人的。。。我也不知道相信哪个好。

“今天的民族问题已经不同,外因已经不是苏联,地区主要是南疆,民族是维族,没有其他民族参与。”咋回事,莫非汉人专门迫害维族,不整其它少数民族,还是反过来?“杀汉灭回”这个血淋淋的口号是哪些人喊的,你在新疆不会不知道吧。

你每次讨论问题总喜欢偷换概念,可惜这招对我不好使。我从来没说过少数民族是外国人,倒是某些人自以为祖先不是中国人(哪里人,越国,说这话不脸红哦!)故意来画等号来混淆视听。我明明说的是审案的语言问题,你用这个来狡辩说少数民族因为语言不同就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案,我就举这个例子来说明不一定吧,同样有语言问题的涉外案件法律上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再说,提醒你注意一点。只要是中国犯的案子,不管你是汉族,少数民族还是外国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原则(有些洋奴见到老外自动低一等,看到美国人象看到亲爹,比如汉奸焦国标,那是他们犯贱),所以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少数民族和外国人,还有汉族,就真的是应该画一个等号。我这个理论当然可以成立。如果你在美国犯了案子,美国的法院不用一个标准来审理,你不是一样要喊冤吗。这个问题上你还真的没得好狡辩的。

我主张真正平等的对待各民族,对外国人给予国民待遇而不是超国民待遇。有的人有民族自卑感就觉得我这是在搞歧视。所以我说,老子歧视就歧视,怎么样。莫非有人自己跪着就看不得别人站着?历史上汉族被歧视的多了,但是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要少得多,这正好证明了汉族的宽容。但是,你不要以为汉族是好欺负的,历史上的确有被汉族全部屠灭的(那种吃人的垃圾民族被屠灭了活该!!!!),你自己去查查两晋南北朝历史,查查冉闵。如果有的野蛮人以为汉族好欺负,到头来是要自食其果的!

逆向种族歧视也是种族歧视,而且是最垃圾的种族歧视。这么讨厌汉族,自己又是汉族,解决的办法还真不多。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8 23:33:42

"以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提法推向极端,认定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把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混为一谈"

这一板子打到谁的脸上?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9 11:00:15

什么是今天的左派?我弄不清楚,所以我不愿占这个光。中国人的祖先是谁?反正历史摆在那里,今天的中国是各民族共同打造的,没有哪个民族的特殊功劳。我老家原来是越国,也不是我造出的,我的祖先的祖先哪国人,哪我就更不清楚了,你知道你的祖先是谁,你认定一个,我也没有反对你。我只是如实说话,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不承认,但事实不因为有人不承认就不存在。

你说的关于民族之间的问题,实质上是阶级斗争的问题,但是你不承认是阶级斗争,而是民族斗争,那就让各民族互相去厮杀吧!现在新疆也缺少这样的"勇士"。

  我们讨论的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点没有任何关系,不要转移论点,我们讨论的是在民族地区,审理民族案件,能不能使用民族文字、语言的问题,我认为按宪法规定,他们有这个权利,你举了外国人的例子来批驳我,照你看来外国人也应该享受和中国少数民族一样的在审判中用他们语言的权利?你不是把外国人和中国的少数民族同等对待了吗?外国人在中国有自治权吗?你把少数民族等同于外国人,这正好给分裂分子提供了一个论据,你们不认为我们是中国人。既然宪法上规定有民族自治区,有民族自治权,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的自由,难道你也要把这种自由给予外国人?你把中国的少数民族不是当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看待,认为他们不应该享受自治权利,他们要享受,那么外国人也应该享受。这就是有的人认为不能歧视外国人,少数民族有的权利外国人也必须享受。

  谁在狡辩,你把我们两个人的全部跟帖发一个主贴就是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0 15:33:01

老汉 发表于 2014-6-9 11:00
什么是今天的左派?我弄不清楚,所以我不愿占这个光。中国人的祖先是谁?反正历史摆在那里,今天的中国是 ...

还是在狡辩吧。我说过“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是两回事,你根本就是在用“可以使用”偷换“必须使用"概念。

民族斗争是不是阶级斗争。有两种意见,一是,民族斗争本质上就是阶级斗争。这个,那位少数民族学者痛恨这种文革里的说法。你是什么态度。你自己也说了,现在新疆主要问题是维族而不是别的少数民族,难道就维族有阶级斗争。另一种看法是,民族斗争当然有阶级斗争的成分在里面,但是不是全部的因素。因为民族斗争很复杂,有宗教历史经济各种原因在里面,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的分析才能准确的描述。但是这第二种观点。你是听不进去的,随便。

再者,现在新疆的问题也并非可以用“民族斗争”来概括的。现在最严重的是宗教极端分子的恐怖活动。这些恐怖分子固然要杀汉人,但是对别的民族甚至维族的也照杀不误。去年的几起恐怖活动,受害者甚至多数是维族。这帮恐怖分子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宗教国家,他们对世俗的维族人照样是十分仇恨。

我发现在这里把新疆问题往民族问题上诱导的,不是别人,正是阁下你。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0 15:37:15

老汉 发表于 2014-6-9 11:00
什么是今天的左派?我弄不清楚,所以我不愿占这个光。中国人的祖先是谁?反正历史摆在那里,今天的中国是 ...

还有你的惊世骇俗的言论“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我给别人讲,所有人都笑了,说。。。还是不说吧,免得你老生气。

我知道有藏独声称西藏不是中国,疆独声称“东突厥斯坦”,台独声称台湾不属于中国,港独(上海话里这个发音就是指傻逼的意思)嚷嚷要“回归”英国,还从没听到那个说历史上的越国不是中国的一部分。你是不是也要搞个越独?想和港独较量一下谁更奇葩吗?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0 20:07:39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0 20:13 编辑

“还有你的惊世骇俗的言论“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我给别人讲,所有人都笑了,说。。。还是不说吧,免得你老生气。” 不知该笑谁了!  中国作为政体概念从中华民国才开始,历史上的中国(中原)一般指黄河流域地区,是一个地理概念。作为地理概念的中国老祖宗就是在这一带,所以我的老祖宗不在哪里?屈原是一个爱国诗人,跳河而死,为什么?他爱中国?爱秦国?爱楚国?屈原为了反对秦国吞并楚国,而跳江,今天中国人都纪念他,难道中国人只承认楚国是中国的祖先,秦国不是中国的祖先?我老家越国不是中国的祖先?我说的中国是各族人民共同打造的,是符合历史的。不承认历史是可笑的。今天在中国版图内的历史上出现过的国家,当然仍属中国,历史上越国和吴国不断打仗,我的祖先就知道他们属于中国? 周边几个国家历史上原来也属于中国今天不属于中国版图了,你说他们属于什么“独”? 不要不懂历史就懂扣帽子!
   “还是在狡辩吧。我说过“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是两回事,你根本就是在用“可以使用”偷换“必须使用"概念。” 谁在狡辩呀!,我说过“必须使用”呀,这是我跟帖的原文:“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看明白了吗?“必须使用”是刑事诉讼法说的,不是我说的。
  我和你争论的主题是少数民族有没有权利在诉讼中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你回答不了就东拉西扯,这是你一贯诡辩的法宝,今天言归正传,就回答上面的问题,少数民族在审判中有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权利? 不再和你浪费时间东拉西扯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1 19:49:37

老汉 发表于 2014-6-10 20:07
“还有你的惊世骇俗的言论“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我给别人讲,所有人都笑了,说。。。还是不说吧,免得你老 ...

你就满大街去宣传“越国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好了。看看人们会用什么样的目光看你。

中国从中华民国开始————这种奇葩观点我多说一句话来反驳都是浪费我的时间。

言归正转,我查了刑事诉讼法原文,上面写的是应该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审理。莫非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为什么那位公安局长会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在实践中就是有人钻空子,把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搞成只用维语,搞成包庇罪犯!

为什么要搞自治区,这个问题你就是回答不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1 19:51:09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1 19:56 编辑

要是少数民族就必须用少数民族语言来审理,那么如果聋哑人犯罪你是不是要用手语来审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1 19:53:16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1 19:55 编辑

新疆也有很多少数民族,你是不是认为蒙古族犯罪用蒙语审理,俄罗斯族犯罪用俄语审理,哈萨克族犯罪用哈萨克语审理,以前新疆还处死过英国籍的罪犯,是不是也要用英语来审。看来全世界就中国有这种奇葩事,以后公检法专门招语言学家好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1 23:14:07


我的祖先不是中国人,因为那时还没有中国,我们那么多的祖宗打来打去,混来混去,他们怎么知道千年后能生出一个中国的子孙来,你的爷爷的爷爷知道他的后代还有一个反毛者乃畜生的。中国是许多祖宗培育出来的,中国是属于祖宗的,不是祖宗属于中国的,正如你的爸爸是你爷爷生的,你是你爸爸生的,而不是相反。你的祖宗有你祖宗的名字,他们不是叫反毛者乃畜生,难道他们要认你为他们的祖宗,他们是属于你的?
为什么要搞自治区?我发了一个主帖,看看周恩来总理是怎么说的。既然有民族自治区,在宪法规定下,少数民族就要自治的权利,你认为建立自治区不好,那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你年青有为,就想法把他取消吧!
既然有民族自治区,区内的民族应该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有?请他们向中央要一个属于他们的自治区就行啦!
   东拉西扯的诡辩论,实在是浪费时间,好在这两天老汉精神还可以,就解解闷吧!不过对你来说,实在是浪费青春。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01:46:49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2 01:49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1 23:14
我的祖先不是中国人,因为那时还没有中国,我们那么多的祖宗打来打去,混来混去,他们怎么知道千年后能生 ...


工作累了,上来打几句嘴仗,练练怎么对付诡辩,也算是一种消遣。就象打牌下棋是一种消遣,养猫逗狗也是一种消遣,我没有那些爱好,所以就上网来转转。

你说来说去还在狡辩,而且是很低层次的狡辩,简而言之,就是偷换概念。现在如果一个人说他不是中国人,任何正常人都会理解为他不是Chinese,而不会认为他不是中原人士。所以现在的中国,就是指我们在的这个国家,讨论中国的历史,就是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前这片土地上历朝历代的历史。这个,不会有任何争议。你看到哪本中国历史只从民国写起,你发明的?英语里称中国为China,也不是Central Country,按你的逻辑,是不是要说现在国际上也不承认中国了?

这里没有人和你讨论一两千年前的古汉语里中国是什么意思,讲的是通常的“中国人”的含义。少在那里东扯西扯,闹“家乐福”之类的笑话。

还有,你那么多祖宗打来打去,你怎么知道你的祖宗不是来自中原(就是你诡辩里面的中国?)难道阁下家谱里记载的,如果那样的话也算是一种历史资料。敢问阁下有多少代家谱?

再给你普及一下历史知识,就算是狭义的考察“中国”这个词。其实最迟到明朝的时候,已经有用“中国”直接指现在意义上的中国了。一本古籍上记载当时倭寇猖獗的情况,说“中国叛逆者十之六七”,这个中国叛逆不是指来之于中原的叛徒,其实多数就是来自浙江福建一带的汉奸。到了清代,中俄尼布楚条约里更是明确的用了中国这个词。你所谓什么中国从中华民国开始,也是根本讲不通的。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01:48:21

“既然有民族自治区,区内的民族应该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有?请他们向中央要一个属于他们的自治区就行啦!”

看,说不出道理就开始胡扯了。但是我欢迎你这样胡扯,越是这样,越能让大家看出你逻辑有荒谬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2 15:20:51

  贼喊捉贼,自己会偷换概念,我何时说过我不是中国人?我们是在讨论中国和汉人的历史,讨论汉族是不是多民族的混合种,中国是不是多国家的混合国?我认为汉族是混合民族,中国是一个原来有许多国家的混合国,可是你不承认。 我说过我的祖先不是汉族,汉族是个大杂烩,我的祖先也不是中国,是越国。那么我问你当时的楚国是不是属于秦国?如果是,那么屈原就是一个“秦独”,以后“韩、赵、魏、楚、燕、齐”等六国被秦灭了,难道这六国的百姓认为他们的祖先就没有存在过六国,就是只有一个是秦国? 我们讨论的是历史,并没有讨论今天我们是不是中国人的问题,你的本领就是没有理的时候,不是东拉西扯,就是偷换概念。
  “你看到哪本中国历史只从民国写起,你发明的?英语里称中国为China,也不是Central Country,按你的逻辑,是不是要说现在国际上也不承认中国了?”  China的由来去查一查历史吧!俄罗斯还把中国叫成契丹(Китай...。中国的历史肯定不能只写中华民国史,不然就没有祖宗了,所以写中国历史必须从中国的祖宗写起,看看他们的祖宗是不是中国?今天国际上承认中国,也要问一下民国前,国际上有没有承认过中国? 国际上哪个国家和中国建过交? 我多次说过中国是各民族共同打造的,不是一个民族建立的,这就是历史。胡搅蛮缠就是你的本事。
  
“还有,你那么多祖宗打来打去,你怎么知道你的祖宗不是来自中原(就是你诡辩里面的中国?)难道阁下家谱里记载的,如果那样的话也算是一种历史资料。敢问阁下有多少代家谱?”
这比“家乐福”还“家乐福”的笑话,文盲没看懂我的前面跟帖:“我老家原来是越国,也不是我造出来的,我的祖先的祖先哪国人,哪我就更不清楚了,你知道你的祖先是谁,你认定一个,我也没有反对你。我只是如实说话,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不承认,但事实不因为有人不承认就不存在。”
  我不知道我最先的祖宗在哪儿,何来家谱?你不承认中国是由许多国家混合的,你也不承认汉族是杂种,你是很纯的种,这就比我简单多了,告诉我你是第几代的汉族?敢问阁下有多少代家谱?如果没有,你怎么肯定你就是汉族纯种?

“既然有民族自治区,区内的民族应该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至于其他人为什么没有?请他们向中央要一个属于他们的自治区就行啦!”

看,说不出道理就开始胡扯了。但是我欢迎你这样胡扯,越是这样,越能让大家看出你逻辑有荒谬。

  我让你回答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民族的言语、文字的权利?你就是绝不回答,一会儿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会儿扯什么外国人、聋哑人、英国人也应该享受使用他们语言的权利等等,把讨论的题目就这样的胡搅蛮缠的乱拉一起,不但不存在逻辑,连正常的思维能力都没有了。这些事情是我们讨论的主题吗?要讨论这些人的问题,前提他们拥有自治区。
  再次要求回归正题,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是有他们的文字、语言的权利?请回答,回答不了,不吭气也行。再找题外事,也就承认你回答不了,老汉也不追问。
  谁在胡扯?请把我们的全部跟帖发成主贴不就行啦!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0:24:02

不要激动,否则你一脑充血game over了就悲剧了。

老汉网友为什么就是改不掉信口雌黄的毛病呢,这样不好,非常不好。

我从来你说过你自称不是中国人,我说的是你自称祖先不是中国人,你又在偷换字眼,这次又被捉贼捉赃,现场逮住了吧。

你自称你老家是越国的,又自称杂种,所以我奇怪嘛。因为据我所知,越国是两千年前春秋时候的国家,现在极少有人能把自己家的渊源追溯一千年以上,你居然知道两千年前你祖先住在什么地方,这不是奇迹吗。再者,既然自己祖先两千年前住在什么地方都这么清楚,那么你自称杂种,所杂何种就更应该清楚。这也是一份宝贵的资料,来看看所谓的民族融合是怎么发生的。所以我才要你拿出证据。结果呢,又是你的一贯风格,证据是一丁点都拿不出来,只会说“我老家原来是越国,也不是我造出来的”,现在看来,就是你造出来的嘛。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2 20:28:02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29 编辑

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民族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什么叫使用,日常使用,随便,你爱用不用。
法庭上的工作语言,不一定,否则法庭上得有多少种工作语言。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也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者,根据我查的刑事诉讼法,上面说的是应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难道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你还真想搞独立不成?
回答得够清楚了吧。

我也请你回答两个问题,你是赞成文革时的民族政策呢,还是赞成现在改革时的民族政策?
案件是不是由哪个民族审理都一样?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2 23:19:14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现在如果一个人说他不是中国人,任何正常人都会理解为他不是Chinese,而不会认为他不是中原人士。” 虽然你加了“如果”两字,但是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讨论,不涉及第三人,如果不是指我,哪不是无的放矢,你在和谁讨论?发了一大堆议论难道是空对空?不要诡辩了。

    我的贴子你还没有看懂: “我老家原来是越国,也不是我造出来的,我的祖先的祖先哪国人,哪我就更不清楚了”,我是根据今天的籍贯我的祖先是在越国,但我的祖先的祖先是哪国人就更不清楚了,可能是魏国、可能是今天的越南,反正不是中国。不像你是很纯的汉种,这就比我简单多了,而且祖先就是中国,这肯定是有证据的,如果拿不出证据,你怎么肯定你就是汉族纯种,你的祖宗就是中国?

“根据我查的刑事诉讼法,上面说的是应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难道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你还真想搞独立不成?”  根据我所查2004年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鼓动闹独立不成?是刑诉法服从宪法,还是宪法服从刑诉法?
难道自治区就是搞独立,那就是反对老人家了,要挨你骂了。所谓自治区他有权在不违背宪法的情况下,制定本区的法律、法规,难道他们无权决定使用他们的语言,使用民族语言就是搞独立了!新疆还有维、哈、蒙、汉四中文字的报纸和广播,照你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岂不是搞独立的支持者了。
你的第一个问题,我正不知道文革时期毛主席还有什么新的民族政策,我只知道原来的政策,因为文革中毛主席的路线已被那些反文革的破坏了,他们把破坏造成的恶果加在毛主席的头上,还说这就是毛主席的政策,我支持的是毛主席政策,你呢?关于今天的民族政策,请你看红色中国我的文章:《一条连接各民族希望的纽带断了(旧文重发) 》。
第二个问题,在民族自治区地方,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由谁审判,使用什么语言,都由自治区决定,今天自治区的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都由少数民族担任,你认为有问题吗?

  现在不必绕来绕去了,直面回答,在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的语言和文字的权利?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02:11:30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43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说来说去,结果你唯一的证据居然是“根据今天的籍贯我的祖先是在越国”,你真是太幽默了。

第一,今天的籍贯从来没有越国这一说,只有浙江福建江苏之类的。
第二,籍贯从来管不到十代以上的事,能够管三代就不错了。就好像我的籍贯在四川,但是我的二十代家谱上有记载的第一代是来自中原地区。你的籍贯最多最多能考虑到你5,6代以前的情况,那时候哪里还有越国存在,你还好意思说你祖先是越国人,穿越剧看多了吧?你的祖先如果是越南人日本人之类的最好了,祝你早一点找到证据来证明,否则光放嘴炮只能惹人笑话。

按照阁下的逻辑,所有中国人的祖先都是外国人(你可是口口声声的说你的祖先是外国人的)。现在籍贯北京的,祖先是燕国人;现在籍贯山西的,祖先是晋国人。我不知道现在哪个正常人会有这种滑稽的想法。中国人的祖先全都被你搞成外国人,正合一个成语——数典忘祖,真可耻!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02:20:56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40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阁下83年的寿命,有三十几年生活在”乃畜生“的年代,人是会变化的。我能活多久不劳您老费心,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人要活得有价值,否则活得再久也没啥意思。反毛畜生茅于轼今年85,比您老还大两岁,那也不能说明他牛B

阁下宁愿用”乃畜生“年代的宪法,也不愿意用毛泽东时代的75宪法,还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是毛泽东思想的捍卫者,还好意思批判资产阶级复辟。你不是很认可复辟的资产阶级制订的宪法吗。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再者,就算是按照2004年宪法,上面说的是“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这里是翻译问题,这个我没有提异议,你这炮放空了。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这个很含糊,因为没有说明什么是当地通行的语言,汉语算不算当地通行的语言。那位公安局长之所以会有抱怨,说明实际执行的时候的确成了只有少数民族才能审少数民族,成了包庇坏人!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02:25:28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31 编辑

老汉网友说他今年83,在新疆工作了超过60年,而且是在大学毕业后主动援疆的。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多年,姑且算是60年吧,那你最迟1954年就到了新疆。请问你哪一年上的大学,哪一年参加抗美援朝的,参加过哪次战役?
这个红中网上神人还真多,但是老汉网友是最神奇的,他可以根据现在的籍贯说他祖先是越国人不是中国人,抗美援朝援疆全都赶上了,而且还听过周总理说汉族是杂种(到现在也没给出任何证据证明周总理说过这话),还去过美国,还知道乔姆斯基是在妖魔化美国,你太神奇了,还能更神奇一点吗?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02:30:47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02:35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第二个问题,在民族自治区地方,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由谁审判,使用什么语言,都由自治区决定,今天自治区的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都由少数民族担任,你认为有问题吗?“

问题非常大!搞不好就成了包庇坏人。
你一直就不敢回答这个问题,是不是案件由哪个民族来审都一样?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3 12:17:47

和主题讨论无关的东拉西扯一概不理,正面回答少数民族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自由?回答有,还是没有?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17:26:34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17:31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3 12:17
和主题讨论无关的东拉西扯一概不理,正面回答少数民族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自由? ...

这个早回答过了,不再重复,要是你眼睛不好请顺着楼往上找,24楼

老英雄怎么不继续编了呢,编不下去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3 17:28:59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3 17:33 编辑

本来并不关心你的身份,但是你频频在帖子里卖弄老革命的身份,这个是足以影响读者的判断。鉴于你说话一向是信口开河,不给证据,核实你的身份还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有不少人招摇撞骗,前不久就查获一个自封“联合国维和部队司令部”的诈骗团伙,该团伙的头自称是“李德胜”转世,据说中国9大元老也转世了,还要“合体”,还要“寻宝”。
希望红色中国网不要出现类似的事。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3 20:47:06

谁在一向信口开河,频频夸耀自己,一会儿说老汉在美国,我说我不在美国,你应该去美国看看,时间要长一点,你应该多读点书,发一段英语给我,又说你看英语有困难。
   谁说“把那些会说维语,认为少数民族就是好,汉族青年没礼貌,自己祖先也不是中国人,而且自以为掌握了毛主席思想的人迁移到南疆,和维族同胞杂居。” 我才跟了一贴:
  “如果本人像有些人的年纪,如果需要,我肯定去南疆,可惜不会有人要我了,怎么今天出来了一个“强力”的概念,世道变了。抗美援朝,我响应祖国号召,踊跃报名,参加抗美援朝。大学毕业后自愿报名申请来新疆工作,当时我们的口号是到边疆去,到艰苦的地方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自己报名组织批准,绝对没有“强力”,如果是被强力压迫而来,那便是非人了,我把青春、子女都留在这里了,我在物质上仍然艰苦,但精神上很充实,我感谢伟大领袖毛主席他给了这生有怎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一生过得很有意义,经历国民党,和新中国正反两面的三个时代,深受教育,也有人后悔,我至今不悔。不要说和维族同胞杂居,我年轻时有4年的时间和少数民族住在一个房间里,相处非常愉快,可惜他去世了,还常常想起他。现在我们(不是原来的那个少数民族)还杂居在一个楼里。” 我回你的帖子,这就成了老汉“频频在帖子里卖弄老革命的身份,这个是足以影响读者的判断。”造谣也该打个底稿。 我稀罕“老革命”,有多少所谓的“老革命”已经叛变成了反革命,把读者说得那么低水平,以显示他的高水平,火眼金睛能看出老汉是个“诈骗团伙”!
  一个编造自己历史的人当然是卑鄙无耻之人,一个无端猜测、还要糟蹋别人的人,更加卑鄙无耻!还要审核人家的身份,你有资格吗!把你的身份一年一年具体亮一亮,一小时的工资超过“五毛”一天的工资,多少?我在美国和美国人辩论过,我在中东穆斯林地区去过,干什么工作?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01:27:33

老汉 发表于 2014-6-13 20:47
谁在一向信口开河,频频夸耀自己,一会儿说老汉在美国,我说我不在美国,你应该去美国看看,时间要长一点, ...

在论坛上有些人一旦讲不过道理就开始人身攻击,这不证明你强大,正好说明你虚弱。

“把你的身份一年一年具体亮一亮,一小时的工资超过“五毛”一天的工资,多少?”
你这是什么意思,请你说明白,你要耍流氓咱奉陪到底!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01:39:04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4 01:40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3 20:47
谁在一向信口开河,频频夸耀自己,一会儿说老汉在美国,我说我不在美国,你应该去美国看看,时间要长一点, ...

提醒老头子一句,你的确说过你去过美国,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收不回。按你自己的说法,你拉出去的东西你还得自己吃!

你自称参加过三期维语培训班,还说不会维语在南疆连饭都吃不到,你算不算“会说维语的”。
”少数民族就是好,汉族青年没礼貌“这是你在以前的帖子里说的,在你所谓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幌子下面只有对汉族的诋毁。
”自己祖先不是中国人“,这更是你自己说的,怎么,你失忆了,大脑沟道平滑了?
这些全是你自己说的,你激动个啥,冤枉你了吗?

你没有频频卖弄吗?什么”老汉参加过抗美援朝“”我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多年了“,这话你说了不只一次吧。现在展示你的光荣历史,你心虚什么?

鄙人不才,就是个做科研的,在国外留学还有开会学术交流好歹也去过几个国家,这个还需要我编造?象我这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现在一抓一大把,我这样的经历不会对说服左派有任何作用。但是象你这种据说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大学生,又主动援疆的,而且还在世的,恐怕是寥寥可数吧。你的光荣历史,我问两句,你居然跳起来了,为哪般?

你就继续出脏,充分表演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4 10:56:17

    ”自己祖先不是中国人“,这更是你自己说的,怎么,你失忆了,大脑沟道平滑了?这些全是你自己说的,你激动个啥,冤枉你了吗?“, 可笑吧!谁赖了? 难道你的祖先是中国人?那时候有中国了?屈原承认中国人,他连秦国都不承认,不然他为什么跳河?秦国统一六国后,也没有承认是中国,老祖宗怎么会知道几千年后生下的子女起名叫中国?你爷爷知道你的名字会是”反毛者乃畜生', 你只能说你的祖宗不是”反毛者乃畜生',难道是?据你考证,中国这个名字在明朝是就出现了,那也是个地理名称,不是国名,就算是国名,那么明朝后,你的祖先是谁?

“你没有频频卖弄吗?什么”老汉参加过抗美援朝“”我在新疆生活了六十多年了“,这话你说了不只一次吧。现在展示你的光荣历史,你心虚什么?” 不止一次,请你找出来看看。六十多年了,你一次也找不出来。而且这些话都有上下文相连的,你就取其一句,然后戴帽,把原文拿出来,看看老汉是不是卖弄自己?你不断教育老汉要学什么、要做什么的,不算卖弄?
你的恶劣之处就是断章取义的引用别人的文章,我说民族之间应该互相学习,少数民族也有长处,譬如在尊敬长辈方面,我举例,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一般第一个是少数民族青年,然后是在新疆的汉族青年,一般不让座的就是内地来的汉族青年,我这句话有错吗?从内地出差的新疆朋友也这样说,内地青年给老年人大多不让座,在新疆这一点比内地好,难道不值得像你这样不尊重老人的人学习?现在把我的这句话夸大成了“少数民族就是好” 对整个“汉族的诋毁。” 你的这种伎俩不觉得可耻吧!

现在我根据你的逻辑也来推断你的经历:国外留学很多,有的是考托福等考出去的,有的是公派出去的,很多在国内考不上,靠老子有钱,在国外上个野鸡大学混混,我看你的水平,语言粗鲁,不懂得尊重老人,是一个文化上没有教养的人,所以我怀疑你的留学也是个混来的。你说你是做科研的,一天可以在网上溜达不做科研,是哪个科研机构的?还是自己办的?工资还不低?世界到处走,去过美国、中东,这就使我想起来西方势力忘我之心不死,记得过去特务,有个特点,也会表现,特别是在政治上比一般人还高调,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进步人物,如有的人表示非常拥护毛泽东,起了个谁也不会起的网名,这就是让大家放松对他的注意,根据你的逻辑我可以这样来推断你,没有错吧!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16:06:20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0:56
”自己祖先不是中国人“,这更是你自己说的,怎么,你失忆了,大脑沟道平滑了?这些全是你自己说的,你 ...

因为祖先的国家和后代不是一个名字,所以祖先的国家就不存在,这个是你的强盗逻辑。

例如在古汉语里面,”头“这个字用来指扛在脖子上的脑袋也是汉代以后才有的,以前用”首“。那么是不是由此可以推论你的汉代以前的祖先都没有头呢。当然不可以,名字可以改变,实质不可改变。你在这里的网名叫老汉,你生活中正式的名字肯定不叫这个,那么时候可以认为在这里用”老汉“网名发帖的人和生活中的你是两个人,当然不可以!

我教育你要学什么,是因为你的发帖中表明你欠缺某些方面的知识,而且喜欢以讹传讹,散步谣言。这样所是对老同志的爱护,免得出来丢人显眼。你不感谢就算了,还怀恨在心,故意对我搞人身攻击,多次暗示我是拿钱发帖的,你这样是不是很可耻,自己说!

老年人是不是值得尊重,由他们自己决定。反毛畜生茅于轼比你还大两岁,但是我就是不尊重他,因为他不值得尊重。你整天抱怨现在的年轻人听不进去你的话,那么你是否反省过你自己,你自己的所做所为,你的说话方式和你奇怪的逻辑,是否值得年轻人相信值得年轻人尊重呢?

我每天在网上散步的时间不过半个小时,这样已经让你不爽了,爆粗了。你天天在这里造谣,说周总理说汉族是杂种,你祖先是越国人不是中国人,这又算什么。

”记得过去特务,有个特点,也会表现,特别是在政治上比一般人还高调,让别人认为他是一个进步人物,如有的人表示非常拥护毛泽东“
这话你肯定是对着镜子说的,口口声声拥护毛泽东,却不敢支持毛泽东时代的75宪法,宁可用你”乃畜生“年代的民族政策也不愿试试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这算什么,按你的逻辑推断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4 16:08:08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0:56
”自己祖先不是中国人“,这更是你自己说的,怎么,你失忆了,大脑沟道平滑了?这些全是你自己说的,你 ...

国外是有野鸡大学,但是我还从没有实地去考察过国外的野鸡大学是什么样的,是不是两年就可以大学毕业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4 19:16:09

屈原会不会承认他是中国人?他连秦国人都承认,越国人能承认吴国人吗,不会,他们更不会承认中国人。今天中国人纪念屈原,不是因为屈原是中国人,而是过去的楚国今天进入了中国的版图。所以我一直说中国是各族人民共同打造出来的,今天的各族人民都应该是中国的主人。都应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每个民族都有他的优缺点。
今天各族人民都是中国人,这和历史上中国存在许多国家并不矛盾,那个时候人住在那个国家的人只能称那个国家的人,魏国人就称魏国人,他们都不会称自己为中国人,所以我们的祖先是那国人他们只能称自己为那个人,不可能称中国人,只有统一在一个国家之后,才能共同认同一个国家的名称,这是历史唯物主义。
好好看看中国的版图是怎么不断变化的,历史上不是现在这样的中国,也就是有时这些国家在版图内,有时这些国家就没有了,以前在版图内的一些国家今天在中国版图外了,还能说是中国的?有没有逻辑?
你说我“喜欢以讹传讹,散步谣言”,举出例子来,除了你说的我听传达周总理的一句话抓住不放外,而且事实也证明汉族是好多民族混合而成的,这个客观事实谁也改变不了,不管是基因如何如何,他也是许多民族混合而成。你还能举出我的“喜欢以讹传讹,散步谣言”,举不出来,只能说明你在不断造谣。我把你大造谣拿出来,你看看:老汉说“少数民族就是好” 对“汉族的诋毁。” “拼命诋毁汉族” 老汉在美国,老汉现在不在新疆,老汉在新疆60多年,老汉说自己不是中国人,老汉“故意对我搞人身攻击,多次暗示我是拿钱发帖的”。这都是你说的话,拿不出根据来就是猪八戒倒打一耙,贼喊捉贼。
   你和我比作茅于轼也行,从你的网名就看出来你是非常痛恨仇视反毛分子,既然你如此仇视反毛分子,哪么请你把和反毛分子作斗争的成果让老汉看看,我才相信你是真的还是唱高调来模糊群众对你的警惕性。用事实来证明真假,虽然在你的眼里,我还不如茅于轼,但我可以拿出批茅于轼的不少文章来,请你这位英雄也让事实来证明一下究竟谁在和茅于轼这类反毛分子作斗争?用事实说话,不靠嘴皮说话!

“却不敢支持毛泽东时代的75宪法,宁可用你”乃畜生“年代的民族政策也不愿试试文革时期的民族政策。”又在造谣了吧!我说过这样的话吗?把我说的原话拿出来看看,拿不出来,叫我说啥!

国民党时期上海就有野鸡大学,有钱人家子女混混的学校。野鸡大学“是不是两年就可以大学毕业”,无知就无知了,解放初,就没有固定的学制,特别是干部学校。开始就没有什么毕业证书。我们这期抗美援朝分到我校学习有500名学员,有进校几个月就去朝鲜的,也一年以后出去的,也有回来再学习的,这是一所为革命服务的学校,没有学历。改革开放后强调学历以后,原来这批没有毕业证书的才纷纷要求发毕业证书,因为当时参加抗美援朝的有高中生,也有人有大学生,我们班就有两个山东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还一个浙江美专二年级的学生。停战后学校归入教育部,承认我们以前的学历,我共学了4年半,就是学一年的后来也补发大学毕业证书。这也大惊小怪!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5 00:09:08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9:16
屈原会不会承认他是中国人?他连秦国人都承认,越国人能承认吴国人吗,不会,他们更不会承认中国人。今天 ...

老汉啊老汉,屈原那个时候的“国”是诸侯国,公侯伯子男这么一路下来的,根本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国家。他们原本是周天子册封的,也就是说周朝的天子才是真正的国君,他们只是地方诸侯,“封建”的原意就是分封建制。到了后来,他们不服从周天子,说穿了就是军阀割据。你连这个基本常识都没搞懂,还扯什么屈原呢。

也不用扯那么远,即使是在民国时期,名义上蒋光头统一全国,其实他早期实际控制的不过江浙等五省,全国还有大大小小的军阀,还有共产党的红色割据,都不卖蒋光头的账。按照你的逻辑,难道民国时候就无中国了吗。

我造你的谣了吗。你什么时候说过你支持75宪法的?讨论的时候你难道不是拿出你i所谓的“乃畜生"年代的2004年版宪法当做你的论据吗?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收不回去。不要耍赖了,越是耍赖你越是丢脸。

你以前有什么贡献,我不知道。也许你的确在新疆工作了很多年,做出了很多贡献。如果这是真的,这一点上,向你致敬。但是,绝不可能因为这个,你的错误观点就变成正确的,你传播的那些谣言就变成事实。

请你至少不要造谣传谣,回到理性讨论的正道上来。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5 00:11:05

老汉 发表于 2014-6-14 19:16
屈原会不会承认他是中国人?他连秦国人都承认,越国人能承认吴国人吗,不会,他们更不会承认中国人。今天 ...

我有没有和反毛分子做斗争,你自己查查我发的贴就可以了。你不会连这个也不会,要我来教你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6 10:21:28

1、“老汉啊老汉,屈原那个时候的“国”是诸侯国,公侯伯子男这么一路下来的,根本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国家。他们原本是周天子册封的,也就是说周朝的天子才是真正的国君,他们只是地方诸侯,“封建”的原意就是分封建制。到了后来,他们不服从周天子,说穿了就是军阀割据。你连这个基本常识都没搞懂,还扯什么屈原呢。” 问题是周朝也不是中国呀! 就算周天子代表国家,屈原的自杀是因为他爱周天子而不是爱楚国而自杀?如果爱楚国自杀,那他是一个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现在全国都把他当成伟大的爱国诗人来纪念,原来纪念的却是一个“分裂主义分子”!

2、 “也不用扯那么远,即使是在民国时期,名义上蒋光头统一全国,其实他早期实际控制的不过江浙等五省,全国还有大大小小的军阀,还有共产党的红色割据,都不卖蒋光头的账。按照你的逻辑,难道民国时候就无中国了吗。” 他们还没有自立成国,不过斗争的结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替了中华民国史。所以我说国家是各民族共同打造的。

3、 “我造你的谣了吗。你什么时候说过你支持75宪法的?讨论的时候你难道不是拿出你i所谓的“乃畜生"年代的2004年版宪法当做你的论据吗?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收不回去。不要耍赖了,越是耍赖你越是丢脸”  我说过这样的话了吗?拿出来证据来。下面这句话是你说的“阁下宁愿用”乃畜生“年代的宪法,也不愿意用毛泽东时代的75宪法,还口口声声的说自己是毛泽东思想的捍卫者,还好意思批判资产阶级复辟。你不是很认可复辟的资产阶级制订的宪法吗。这是一种什么精神?” 这才叫,“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你收不回去。不要耍赖了,越是耍赖你越是丢脸”  我没有提75宪法,就是我不支持、不愿意用75宪法,天下还有这样的逻辑,你为什么不敢用75宪法来批判我的观点是错误的,75宪法正好说明你的观点是错误的,不是吗? 引75年宪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
        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四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它的自治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和革命委员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各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积极支持各少数民族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你认不认为自治区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根据宪法“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就可以行使他们的自治权,你为什么不同意?难道你是不拥护毛主席时代的75宪法?

4、“绝不可能因为这个,你的错误观点就变成正确的,你传播的那些谣言就变成事实。请你至少不要造谣传谣,回到理性讨论的正道上来。” 我是原汁原味地引用你的话,用事实证明你断章取义,造谣生非,你说我造谣,错误观点,也和我一样原汁原味地用我的原话来说话,这样才能回到理性讨论的正道上来,否则百姓点点火也是应该的。

5、“ 我有没有和反毛分子做斗争,你自己查查我发的贴就可以了。你不会连这个也不会,要我来教你吧。”岁数大了,也没有在美国先进的国家学习过,当然要求教你了,怎么个查法?你先教我一下,请把我过去发过的文章查出来,做个示范。碰到要货真价实的时候,就耍花招了,这是真假和反毛分子作斗争的分水岭,含糊不得,不然就不要牛逼哄哄了,什么反毛者乃畜生,人家拼命在哪儿反毛,不去斗,还不断挑动是非。

6、我提出在自治区少数民族也没有权利使用他们的言语和文字,你回答:
“这个早回答过了,不再重复,要是你眼睛不好请顺着楼往上找,24楼”
以下是你的回答:
“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他们民族的言语、文字的权利?

什么叫使用,日常使用,随便,你爱用不用。
法庭上的工作语言,不一定,否则法庭上得有多少种工作语言。可以使用和必须使用也是两个不同概念。
再者,根据我查的刑事诉讼法,上面说的是应该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难道汉语不是新疆通用的语言,你还真想搞独立不成?
回答得够清楚了吧。”
刑事诉讼法也不能违反宪法,你的回答违反了你最拥护的75宪法,也就是毛主席时代制定的宪法,你不会是唱高调转移别人视线?事实证明:难道你不是反毛?反对民族自治区?制造民族分裂?还把搞“独立”的帽子扣在别人头上,这就是一些人的惯用伎俩。
   还是正面回答我提出的问题吧!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7 19:10:11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7 19:10 编辑

老汉网友,一味诡辩没有任何意义。你的1,2,3,4,6点,我已经回答过了,不会因为你鬼扯就再次浪费我的宝贵时间。你无非就是在耍偷换概念的老把戏,把可以使用是说成是在法庭上必须使用,再说75宪法从来没说过只能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你要是赞成75宪法,我们倒还可以谈论。

5点,查某人发的贴压根就不需要去美国学习。以你老汉为例,先点击你的网名“老汉”,进入到你的个人空间,再点击“主题”就行了。

看来还是得我来教你。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7 23:51:56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7 23:54 编辑

没有道理了,就都说回答过了,原来就是这样的水平。
“就是在耍偷换概念的老把戏,把可以使用是说成是在法庭上必须使用”, 必须使用是我说的,还是你说的,你先拿出我说的证据来,不然就是造谣。”使用"是自愿的,”必须使用“是强制的,除了法律没有个人可以强制他们使用。
“75宪法从来没说过只能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 难道我说过? 你自己编出来的,然后加在我的头上,请引用我的原话。

  不要耍花招了,请回答:民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就没有使用他们语言文字的自由?如果说没有,请讲出理由。 不要东拉西扯,如果引用我说过的话,不要断章取义,引用我的原话。
你和反毛分子作斗争的文章,我明天再找,先谢谢你的教导。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8 08:08:57

你说,“你的1,2,3,4,6点,我已经回答过了”,这5点正是我批驳你回答我的论点,如果没有反驳,只能说明你已经默认了我的观点。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15:16:22

老汉 发表于 2014-6-18 08:08
你说,“你的1,2,3,4,6点,我已经回答过了”,这5点正是我批驳你回答我的论点,如果没有反驳,只能说明你已 ...

你的观点就是你连在红色中国网上查文章都不会,还要我来教!

你已经落伍了,完全落后于时代,既不愿意学习科技,又不愿意认真读读历史,就凭你自个的想象和鸭子死了嘴壳硬的诡辩在这里大放阙词!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15:20:46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18 15:21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17 23:51
没有道理了,就都说回答过了,原来就是这样的水平。
“就是在耍偷换概念的老把戏,把可以使用是说成是在法 ...



我的主张很明白,那就是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至于平时他们爱说什么语言随便。要是这点你认可,那么就没什么好辩论的。如果你坚持只能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那我和你这种自卑的逆向种族主义者也没什么好谈的,一边凉快去吧。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8 19:49:32

  我一直和你讨论的是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在审判时自治区有权决定使用那种语言文字。你偷换了概念把讨论题说成了”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这句话正确与否,我没有和你讨论过。反正不是我说的,是鬼说的,把鬼说的话加在人的头上,然后溜之大吉。

“这位公安局长说得够客观了吧,而且还提到要团结维族,哪有一点搞大汉族主义的影子。就因为他说只能让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你就不高兴了。” 又造谣了吧!我说他“大汉族主义”了吗?拿出事实来!对于“让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这样的问题,我根本没有发表过意见,其实法律上也没有那个民族审判那个民族这样的规定呀! 你能诡辩,办法就是一个,先捏造一个事实,然后对我进行攻击,也是美国师傅教的吧!

“在你自己的回帖中,你也说了法院的院长只能由少数民族担任,还非常嚣张的问难道不合理吗。本来就不合理,事实证明这搞成了包庇坏人。” 我说过既然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一般行政领导应由少数民族担任,如果行政领导不让自治区的民族担任,而由汉族干部担任,这还是民族自治区?我说过“只能有”三个字吗?拿出证据来。以后请把我的贴子原文复制,不要偷梁换柱。民族自治区法院院长由少数民族担任,“还非常嚣张的问难道不合理吗。”  民族地区的行政领导应由汉族干部担任才合理?才算不嚣张?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大汉族主义,怪不得,我一说汉族是(杂种)混合民族,非常不高兴,他自认汉族是优秀民族,其他民族是劣等民族,如果优秀的汉族和其他劣等民族混合,就是侮辱了汉族,就是不纯了,因此要拿出什么科研论证来说明汉族是比其他民族纯,这要说明什么?纯和不纯对一个民族优劣的关系应该是越纯越劣,但是有人要说明汉民族优秀,我这个种子不能被其他劣等民族混合而玷污。
周总理说,“在每个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干部应该做负责工作。当然不是所有的负责人都不能由汉族干部担任,但是民族干部总要负更多的责任。”你看周总理是多么的“嚣张”! 周总理说,“绝不能说这个民族是优越的,那个民族是劣等的,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种族主义的想法,德国法西斯认为日尔曼民族是最优秀的民族,说德国日尔曼血统是最好的血统,这是极端反动的思想。”这同现在还有人说汉族的血统是最纯的血统一样,是最好的,绝对不说和其他“劣等民族”混杂的。
你还说,民族干部担任法院院长“本来就不合理,事实证明这搞成了包庇坏人。” 这就是伪装民族平等却露出了嘴脸,还事实证明这搞成了包庇坏人,因为是劣等民族所以也用不着事实来证明,我说他包庇就包庇。难道只有汉族担任自治区法院院长才合理,因为汉族是优等民族才不会包庇坏人? 但是事实是却好从反面打了你的一记耳光,看看包庇坏人是哪个民族?热比娅分裂主义分子的头子是维族包庇的?是他们从监狱了放出来,放到美国?这次恐怖暴力事件都由维族审判维族,审判结果13个死刑,你应该去抗议为什么让维族审维族,结果包庇了坏人,应该建议让汉族再审一遍,不让被维族包庇的罪犯蒙混过关。难道民汉族审汉族不会放过坏人也不会冤枉好人?请问为什么大贪污犯基本一个不死,这就是汉族审汉族的成就,像浙江杭州汉族审汉族还把好人审成杀人犯。要是维族审维族还不知要审成个什么样?

新疆天气还不热,晚上盖被子,还用不着凉快,你是不是想溜走去凉快了。回答了我的问题再走不迟:民族自治区少数民族有没有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利?不要羞羞捏捏不敢正面回答,服从真理不是丢面子,拒绝真理,那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21:27:23

老汉,我回答过的话你一遍又一遍的装耳聋还是装眼瞎。

我的主张很明白,那就是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至于平时他们爱说什么语言随便。
我的主张很明白,那就是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至于平时他们爱说什么语言随便。
我的主张很明白,那就是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至于平时他们爱说什么语言随便。
我的主张很明白,那就是自治区不能采用只准维族审维族,藏族审藏族的方法。至于平时他们爱说什么语言随便。



你喜欢翻来覆去问同样的问题,我就翻来覆去给你同样的答复。象你这样“无论什么科研”也改变不了你错误观点的人,有资格谈论真理啊?到处造谣传谣,被我查出真相公之于众后你要死咬着犟,你这才真的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


“我说过既然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一般行政领导应由少数民族担任,如果行政领导不让自治区的民族担任,而由汉族干部担任,这还是民族自治区?我说过“只能有”三个字吗?”————先把你这段话的逻辑理理清楚!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21:32:12

指导思想:
1、民族工作部门执行了一条“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各级民族干部执行了“刘少奇的修正主义路线”和“投降主义”。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2、民族区域自治是搞分裂、搞独立王国。
3、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一些少民是“黑线”制造的假民族,讲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就是制造民族矛盾,就是搞民族特殊,就是反对民族融合。
4、“民族问题已经解决了,民族学校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少民语言无用、落后,少民文献资料、文物、古籍是四旧。
5、少民风俗习惯是陈规陋习和四旧、迷信活动,少民歌舞是异国情调,少民生活方式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阶级斗争新动向。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8 21:36:43

六、我们建国已近65年,可是宪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国家的法律不用国家的语言文字来执行,真是中国特色。美国印第安人犯罪可能用印第安人的文字语言诉讼吗?法国的吉普寨人犯罪会用吉普寨人的语言和文字诉讼吗?

这是一位南疆的一线公安局长写的,老汉你不妨去南疆找他辩论,希望你一路平安,不要还没找到地方就挂了。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9 13:20:17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9 13:23 编辑

我挂了已经够本了,你要是挂了就可惜了,因为上级给你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你让我和南疆公安局长去辩论,在我的跟帖里我基本肯定了南疆公安局长的观点,只对第六点提出了我的不同看法。你和我现在讨论的观点,还是我首帖中提出的观点吗?如下:
   南疆公安局长的文章“六、我们建国已近65年,可是宪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说白了就是藏族人犯罪由藏族人来处理,维族人犯罪由维族人来处理。国家的法律不用国家的语言文字来执行,真是中国特色。”
  我的跟帖,“全国的维稳和新疆的反恐都是靠警力独打独斗,没有群众的配合,所以他们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我们现在的问题是防控的力量满街都是,侦查的力量、办案的力量、打击的力量明显不足,捉襟见肘,很多手里的线索无法及时消化,导致打击不力,不及时,防不胜防。”  主要原因是人民没有做他们坚强后盾。
“不要迷信什么雪豹、猎鹰,不要迷信领导视察时各方力量强大的展示和华丽的表演,也不要迷信上面的反恐专家和反恐精英,多少年来的反恐和专案靠的是我们的基层派出所、公安局、一线的专业力量和基层特警。我们用最简易的装备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完成了95%以上的反恐任务,我们天天在一线指挥着管控、防范、侦查、专案和打击,我们就是专家,我们就是精英。”  这次领导来疆视察,新疆就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军事演习,有坦克、有飞机,我在房子里就能听到隆隆的炮声,看到房顶上的直升飞机,不知用这样现代化的武器对今天的恐怖分子有多少效果?作战的经验是在战争中学会的,在反恐第一线的人员他们才有实际的经验,很多所谓的专家大多是纸上谈兵。

“刑事诉讼法第9条依然规定在民族地区必须使用本民族的文字和语言进行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是合理的,既然是民族自治区,在不违反宪法的前提下,他们有权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如果一切均安内地一样,那么还有什么“ 民族自治区”?”

  上面就是我的观点,你不同意可以根据我的观点批驳,不要离开我的观点来批。我说“他们有权使用他们的语言文字,由那个民族审判都一样?关键审判要求否符合中国的法律。”  今天你扯到哪儿去了?还是我提出的问题吗?你鸡蛋挑骨头,东拉西扯,偷梁换柱、转移话题,移花接木,化了我那么多的时间,值得吗?另外对《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我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是你采用移花接木的办法,把我在另一个跟帖中的话题拿来和我辩,你觉得有意思吗?还是你有精力没处发,一直莫名其妙的辩到今天,这不是无事找事,只有吃饭没有事干,或有特殊任务的人,才会这样干。

  现在起,请按我的第一个跟帖主题进行讨论,离开我提出的主题思想,都是属于你偷换概念,编造出来的。 从《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一文中我提出的观点进行讨论,不要在《一个民族学者痛批文革时的民族政策 》此文中讨论,因为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如何意见,是你移花接木,把另一篇中我的观点拉到这篇文章中来讨论,这就是你辩论的伎俩。讨论要切中我跟帖的主题。今后再不要东拉西扯了,如用我的话要引用原文,有的话还应有上下文,以免断章取义,篡改我的原意。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19 13:26:27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19 13:27 编辑

今后就不要再在这篇文章中发帖,因为我没有对这篇文章发表过意见,把帖发到“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的文章中去。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9 21:47:08

老汉 发表于 2014-6-19 13:20
我挂了已经够本了,你要是挂了就可惜了,因为上级给你的任务还没有完成。
     你让我和南疆公安局长去辩论 ...

我可挂不了,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有空还喜欢上网调戏傻子,心情还特好。

最美不过夕阳红,不过也红不了多久了。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19 21:50:27

老汉 发表于 2014-6-19 13:26
今后就不要再在这篇文章中发帖,因为我没有对这篇文章发表过意见,把帖发到“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 ...

太霸道了,居然连人家发帖的权利都要剥夺!
老头子你就继续造谣吧,什么有特殊任务啊,什么五毛啊,什么台湾时间几点之类的。

我上这里玩很开心啊,至少看到有个人自称杂种,不是很好玩吗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0 08:54:39

带着特殊任务,来转移老汉和反毛的斗争,在一篇我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的文章后面,捏造一个是我的观点,发个跟帖来和我辩论。被我发现了,竟然说,“太霸道了,居然连人家发帖的权利都要剥夺!”,捏造人家没有的观点难道是我剥夺你发帖的权利,何况这篇文章后面,跟帖已经到了6页,还说你的跟帖权利被我剥夺了,这就是说,你继续有权发表捏造别人观点的跟帖, 这就是你学下美国师傅教你的霸道。

  我见过不要脸的,但没有见过如此不要脸的,没有特殊任务的人会有时间来搅局吗?“什么五毛啊,什么台湾时间几点之类的”是不要脸的人造出来的。 当然了你转移了老汉那么长时间的注意力,让我没有时间和反毛分子作斗争,你开心了,耍弄了老汉,感到好玩了。杂种当然没有自家人在一起近交的品种纯,代代传下去,确保纯种。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0 18:04:20

本帖最后由 反毛者乃畜生 于 2014-6-20 18:04 编辑

老汉你若见过不要脸的,那肯定是在镜子里见过的。

这篇文章的跟帖到了6页,多数跟帖都是你的胡搅蛮缠,为了正本清源,我不得不用事实来反驳你的谬论。
你最近的文章,除了那个鼓吹分裂中国的"笑傲江湖“的赞同,附和你的观点的,还真不多。你自己就否定了毛主席说的话,你还和反毛分子斗争,你搞笑吧。

是啊,耍了你,我很开心。你有本事造周总理的谣,我耍你一下又有什么不可以。再说我从来都是用事实来掌你的嘴,没有下作到象你这样用造谣当论据。

“什么五毛啊,什么台湾时间几点之类的”是不要脸的人造出来的。————说得太对了,这些话是不要脸的人说的。当然罗,自称杂种的人还要什么脸。

鄙人空闲时间虽然不多,每天抽出二三十分钟上上网还是可以的。只要你造谣不停止,我就绝不会停止对你的揭批!
作者: ahjoe    时间: 2014-6-20 22:00:59

本帖最后由 ahjoe 于 2014-6-20 22:54 编辑
老汉 发表于 2014-6-8 19:46
看一个领导人的正确与否只能从路线上看,不能从个别问题上判断。文革中只能以毛主席的路线划线,其他是反 ...


不管是谁写的,以反文革反四人帮形式来反毛妖魔化毛的文字还少了?

人各有志,各走各路吧!文革是毛主席的大事业,你跟拥邓腐党跟反文革的人辩论是多余的。反“四人帮”的背后就是反文革,就是反毛!谁都知道江青同志入主中央文革小组是毛主席的主意,江青不过是毛主席文革的执行者而已。

至于左与右,是相对的,文革时毛主席跟江青同志等属于真正左派,文革时刘邓跟叶剑英谭震林陈毅等一批军头是右派。

讲阶级斗争就得站稳立场,就得分派,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0 22:27:45

ahjoe 发表于 2014-6-20 22:00
不管是谁写的,以反文革反四人帮形式来反毛妖魔化毛的文字还少了?

人各有志,各走各路吧!文革是毛主席 ...

你最好看清楚了再说话,我是支持文革时的民族政策,这位老汉网友正相反,说文革时的民族政策是反文革的人搞的。
作者: ahjoe    时间: 2014-6-20 22:53:43

反毛者乃畜生 发表于 2014-6-20 22:27
你最好看清楚了再说话,我是支持文革时的民族政策,这位老汉网友正相反,说文革时的民族政策是反文革的人 ...

我前跟帖是在劝老汉,明言文革来历,以及当时左右的定义。

人各有志,各走各路,多说无益,更不能说服对方,只是浪费时间!
作者: 水边    时间: 2014-6-20 23:47:10

ahjoe 发表于 2014-6-20 22:53
我前跟帖是在劝老汉,明言文革来历,以及当时左右的定义。

人各有志,各走各路,多说无益,更不能说服对 ...

双方都已经表达清楚意思了,目前无法说服对方,也没关系。不要歪楼到人身攻击就行。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1 09:43:19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21 09:46 编辑

  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意见,所谓我的意见是从我别的文章中移花接木过来的,故意挑起争论,谁是谁非,用不着我争论了。
“你最近的文章,除了那个鼓吹分裂中国的"笑傲江湖“的赞同,附和你的观点的,还真不多。你自己就否定了毛主席说的话,你还和反毛分子斗争,你搞笑吧。” 一个谣没有完,第二个谣又出来了,我的那篇文章有“鼓吹分裂中国”的观点,得到了“鼓吹分裂中国的"笑傲江湖“的赞同”,这个罪名可不小,请拿出证据来。 和反毛分子作斗争,我愿意和你比,请拿出你的文章来,不要让我去找,挑出几篇直接批反毛分子的文章。
  我同意水边同志的意见。有些人,就是这样无中生有的和你搅,实在没有办法。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1 17:18:36

老汉 发表于 2014-6-21 09:43
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意见,所谓我的意见是从我别的文章中移花接木过来的,故意挑起争论,谁是谁非, ...

你这个回答就是移花接木,恶意歪曲的证据。

我的帖子里说的是"你最近的文章,除了那个鼓吹分裂中国的"笑傲江湖“的赞同,附和你的观点的,还真不多。"

这里说的是“那个鼓吹分裂的”笑傲江湖“”,并没有说你的文章有“鼓吹分裂中国”,你把屎盆子往你自己头上扣为那般,就为了造我的谣吗?

至于那个“笑傲江湖”有没有鼓吹分裂中国,你要证据我就给你证据。

在你的帖子“评 《一篇充满爱国激情的好文章》”http://redchinacn.net/portal.php?mod=view&aid=14663里面,那个什么“笑傲江湖01”说:我现在这样看问题, 中国解体不解体跟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与没有什么差别. 中国分成几个, 搞不好还能出现一个像徳国这样的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解体后, 中国人就不再是白人的敌人, 而美国白人还可能要利用华人的选票而华人有机会在美国政坛全面开花. 几百年后, 黄皮肤的子孙也许在来一次"逐鹿地球".

我说他是鼓吹分裂中国的“笑傲江湖”,冤枉了他吗?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1 17:21:32

老汉 发表于 2014-6-21 09:43
我没有在这篇文章中发表过意见,所谓我的意见是从我别的文章中移花接木过来的,故意挑起争论,谁是谁非, ...

这个网上以前的反毛分子,什么麻劣坨,什么冒牌将军,哪个不是被我迎头痛击。他们消声匿迹,至少我出的力不比你少。

你除了整天说些丧气话,除了胳膊肘往外拐掉炮往里揍,还有什么本事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1 17:23:28

一篇充满爱国热情的文章你老汉看不顺眼,江湖骗子在你帖子里鼓吹分裂中国你也一言不发,老汉你究竟什么意思?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1 20:24:20

对于别人的观点评不评论各人都有自由。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2 00:18:51

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作者: 老汉    时间: 2014-6-22 19:25:34

本帖最后由 老汉 于 2014-6-22 20:07 编辑

老汉 老汉 当前在线
注册时间2011-11-18最后登录2014-6-22阅读权限90积分4474精华0帖子1264
论坛元老

68#
发表于 1 秒前 |只看该作者
对我观点的评论到主贴《一个南疆一线公安局长的感悟》文章中去讨论,不在这里奉陪。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2 22:51:16

老汉逃跑了?

也罢,免得说因为你要胡搅蛮缠,耽误了你发表揭批反毛分子的文章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5 23:35:20

坚决镇压那些妄图分裂中国的王八,“沙甸伊斯兰国”就是他们的下场!
作者: 反毛者乃畜生    时间: 2014-6-29 22:27:12

老汉 发表于 2014-6-12 23:19
老汉今年83了,这是毛泽东时代给我的寿命,今天是“乃畜生”的时代,不知道你能否活到老汉的高寿?
   “  ...

“第二个问题,在民族自治区地方,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下,由谁审判,使用什么语言,都由自治区决定,今天自治区的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都由少数民族担任,你认为有问题吗?”

提醒老家伙,这话的确是你放的




欢迎光临 红色中国网 (http://redchinacn.net/)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