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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用宪法回答了“党大还是法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5 20:29: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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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00:54:30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头头是道,就是面对宪法将私有化复辟到底。

点评

海岩  习王双剑组合,依宪治国解决路线问题,反腐打贪解决干部问题。  发表于 2015-2-6 09:09:54
海岩  宪法私有化了吗? 乱喷。现在强调依宪治国,是拨乱反正的开始,不是终点。国企的混改,现在是红利喊声大,雨点小。老王的中纪委大抓国企腐败,先堵住了国企贱卖的口子,接着清算前期腐败,把搞私有化的腐败分子抓进   发表于 2015-2-6 09: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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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03:45:40 |显示全部楼层
干着破坏宪法的“混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最新版]
第一章 总 纲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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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09:38:1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翔五洲 于 2015-2-6 10:37 编辑
龙翔五洲 发表于 2015-2-6 00:54
说的头头是道,就是面对宪法将私有化复辟到底。


海岩网友,我说“宪法私有化了吗?”是面对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说的是以宪治国实行的是私有化之实。就算我没有阁下那么看得远,保持这种批判和质疑的高压,对一个如果是真心重建社会主义的领导人会有坏处吗?像阁下这样对一代继一代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领导寄予幻想,耽误了中国多少革命时机,你们没有责任吗?

点评

龙翔五洲  他反腐我反对过吗?但反腐不反私有化就是要批要反。说一套做一套能不批不反吗?  发表于 2015-2-7 00:19:49
海岩  如果习被你认为“挂羊头卖狗肉”,那你就快去革命,我不耽误你,难道还要强迫跟着你走?  发表于 2015-2-6 11:45:00
海岩  我对共产主义没有幻想,马克思描绘的共产主义是基督教式的“天堂”,人类社会可以接近,如果充分接近到达“天堂”极限,人类社会基本也要进入“死亡休眠状态”了。   发表于 2015-2-6 11:37:10
海岩  习不是不能批评,但是讲对的做对的也要批,是持什么立场呢?作对的,不要支持鼓励吗?  发表于 2015-2-6 11:28:19
海岩  如果宪法没有国企全面私有化,面对宪法,习在强调依宪治国,怎么私有化到底?前面几位领导人有谁把依宪治国到国家治理核心地位?  发表于 2015-2-6 1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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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0:57:1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tus_2012 于 2015-2-6 10:57 编辑

说了半天,还是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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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6 13:05:14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治国是忽悠百姓,宪法都已经千疮百孔了还怎么依法治国?不批判否定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当权者都不是好人,都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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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20:51:3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插一句 于 2015-2-8 20:52 编辑

法什么法,习某无非就是想强化行政效率,加强他及所在官僚家族的控制力和权威。但他那一套是饮鸩止渴,自相矛盾。比如要真正反腐,就要让一般私人资本主义占优势,把官们变成打工仔;但这样一来,做生意能力实际很差的官僚家族子弟就没法生存,至少没法站到前台了,这反过来会动摇其自身的控制力和权威,让其反腐无以为继。他现在就处在这样的进退两难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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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07:08:30 |显示全部楼层
挂羊头, 卖狗肉!披着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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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8:30:16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如问是党大还是资本大? 美国是资本控制两个党, 两个党再轮流招募打工仔组成政府团队. 现在中国是用这个"党政一体化机器"直接控制资本的流向, 而所谓法, 早就扔到马桶裡了.

它们大概是这样一个排序: 党>政府>资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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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1:48:09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么支持”习王”,那你支持“习主席的亲密战友”李克强吗?你敢不敢回答?支持了,私化面目暴漏无疑;不支持?他可是习记内阁的二把手啊,我们都知道皇帝说的话是不能悔改的,不过知道宰相说的话也不能悔改的人就没那么多了。

点评

sxm  好吧,李不是他选的,那他有权力管李的行为吗?能管不管,你怎么解释?不能管的话,那说明皇帝被宰相架空了,你还整天指望他办这办那?  发表于 2015-2-15 00:23:51
海岩  你哪只眼看到李红利是习总的亲密战友?18大以来,习与李对国企改革方向基本是两种调子,李是面瘫指定的总理,不是习选的,这种简单的政治常识你不懂吗?你这种嘴炮,明末东林党之流,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发表于 2015-2-14 2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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