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04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张宏良: 逼迫离婚的社会是一个丧尽天良的社会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5:53: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z2z2 于 2016-9-3 05:55 编辑

逼迫离婚的社会是一个丧尽天良的社会
——对上海为购房掀起离婚大潮的点评


张宏良



    由于国家出台政策,首次购房贷款要比二次购房贷款利率低,买一套房可以节省上百万元,这对于已经贷款买房的家庭来讲,要想节省上百万元,就只有离婚一条路,所以上海掀起了为购买住房的离婚大潮。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伦理法则就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把婚姻放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毛泽东时代新中国只有两部法律,宏观一部刑法,微观一部婚姻法,把婚姻放在了与国家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真正体现了汉语中“国家”这个概念的真实含义——国与家不可分离。当时的政策可以说是全面鼓励和保护家庭婚姻。比如分房子,只有结婚才有分房资格,不结婚就只能住集体宿舍。

  毛主席领导的新中国对婚姻的保护,逐渐影响到了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整个世界,以至于今天包括所有发达国家在内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对婚姻采取了保护政策。比如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就完全套用了毛泽东时代中国家庭人口分配福利的方法,以此来保护婚姻和家庭。只有最早保护婚姻的中国,却把保护婚姻变成了改革对象,出台了越来越多强制人们离婚的法律和政策,诸如分房、买房、拆迁、就业、税收等各个方面,全都在强制人们离婚,否则就要遭受经济上的严厉惩罚。

  最初中国改革还只是逼良为娼,后来则不仅仅是逼良为娼,而且还强逼夫妻离婚。谁敢不离婚,谁就要变成二等公民,甚至被打入十八层地狱。这就逼迫那些生死相爱的痴情男女,只能选择离婚,由合法夫妻变成“非法同居”。这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大规模伦理悲剧。

  或许有人会说,中国的离婚率虽然连年走高,已达到改革前的十多倍,可并非是世界最高,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种说法完全混淆了事物的伦理性质,是一种十分错误的认识。虽然美国、欧洲、俄罗斯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离婚率很高,但那是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当然其中也含有网络社会发展的必然因素,那种离婚无论对错以及对社会产生什么后果,至少都是自觉自愿的,或者至少一方是自觉自愿的。

  而中国离婚率高的相当大一部分,特别是曾经多次出现目前又再次出现的离婚潮,则完全是政策和法律逼迫的结果,是政府强制棒打鸳鸯的结果,婚姻双方并不想离婚,而政策逼迫又不得不离婚,最终只能选择法律上离婚而在生活中仍然“非法同居”。这与《天仙配》中七仙女与董永的遭遇有何区别?所以我们才说是悖逆天理,丧尽天良。

  那些五毛党总是对此辩解说,强制人们离婚的政策,是“僧多粥少”的资源短缺造成的。这个说法完全是放狗屁!当时新中国正是因为僧多粥少又要保证每一个老百姓的利益,才采取了按照家庭人口进行分配的保护婚姻政策。把家庭人口作为分配依据,既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又能够起到保护家庭和婚姻的作用,可以说是在生活上和道德上一举两得。

  但是这种分配方式有一个根本特点,就是不符合极少数官僚和老板等精英的利益,因为这种分配方式不承认官僚和资本的特权,而只承认家庭人口多少的天然法权。于是,这种有利于老百姓利益、符合天理人伦的分配政策,便如同所有天理人伦一样,成为了改革对象,把过去以婚姻整体为单位的分配政策,变成了以未婚个体为单位的分配政策。政策如此一颠倒,毛泽东时代那种争着结婚的潮流便变成了目前争着离婚的潮流。多年来,中国一波接一波的离婚大潮,就是这样形成的。

  如果当今中国恢复毛泽东时代向婚姻倾斜的分配政策,或者建立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向婚姻倾斜的分配制度,比如购房贷款、税收政策等以家庭人口多少为依据,目前中国的离婚潮马上就会变成结婚潮。虽然这样做,对于绝大多数老百姓有好处,对于稳定婚姻和家庭有好处,对于社会和谐有好处,但是对于官僚和老板来讲却没有丝毫利益,不仅没有利益,还会给他们个人权益和自由带来很多枷锁和障碍,所以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宁可牺牲整个社会的利益,也要保证他们极少数人的个人利益。这就是当今中国政策和法律强制人们离婚的根本原因。

  在此人们可以再次看到那句政治口号的深层含义:“既不走过去僵化保守的老路,也不走全盘西化的邪路”。因为无论是过去的“老路”,还是现在西方的“邪路”,全都实行保护家庭和婚姻的政策,只有当今中国改革,才实行破坏家庭和婚姻的政策,才符合当今中国极少数精英的利益。仅仅从强制民众离婚的改革政策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当今主导中国改革的精英集团,已经与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与整个社会的根本利益,形成了不共戴天的生死对立。他们的生活方式,已经摧毁了人类所建立起来的所有天理人伦。中国已经被他们带进了死路。

  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目前已经被逼得只剩下了一道单项选择题:要么消灭这个精英集团,要么被这个精英集团所灭绝。此外不可能再有第三种选择。

  附:中国离婚率前十名的城市。

  第一位:北京,离婚率39%

  第二位:上海,离婚率38%

  第三位:深圳,离婚率36.25%

  第四位:广州,离婚率35%

  第五位:厦门,离婚率34.9%

  第六位:台北,离婚率34.8%

  第七位:南京,离婚率33.8%

  第八位:大连,离婚率31%

  第九位:杭州,离婚率29%

  第十位:哈尔滨,离婚率28%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沙发
发表于 2016-9-3 14:35:07 |只看该作者
如果土地是公有的,那么每个人都应该公平地享受月份住宅地,譬如住房,在毛泽东时代,你只要有工作单位就给你房子,单身的住集体宿舍,结婚的按人口多少分房,想多要也没有。不会像今天这样有的人没有钱买不起房,有的人多套房,大面积。这对于土地公有制的国家来说,太不公平,为什么有人可以多占国家土地?这就是所谓土地公有制实际上少数官僚私有制,用土地谋私利。因此官越大、经济越发达的地方,离婚率越高,权钱一结合,公有土地都成了少数人的土地,和权相结合的房产商就此而生。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4-20 06:35 , Processed in 0.026483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