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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治外法权 —— 所谓“长臂管辖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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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2 00:20:02 |显示全部楼层
何新:美国的治外法权——所谓”长臂管辖权“?!分享到:   

  • 时间:2018-12-11 15:01
  • •来源: 何新文史
  • •作者:  何新
  • •浏览:729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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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根本关键是一个问题:一一中国政府和国民今后应该不应该接受美国对于世界的治外法权?或者更简单说也就是一句话一一中国政府今后是否接受以孟案为标志的这个案例和事实——美国法庭可否拥有在世界任何地点,根据美国的法律,跨国抓捕中国国民的权力。这也就是公知精英正在卖力推销,欲使之合法化、常态化的所谓”长臂管辖权”。

各路公知又在摇唇鼓舌,为国人普及美国法律知识,以论证美国加拿大抓捕任孟某的合法性。

呵呵,哈哈,混账透顶!

其实根本不必去关注讨论孟案那些具体细节。

此案的根本关键是一个问题:

一一中国政府和国民今后应该不应该接受美国对于世界的治外法权?

或者更简单说也就是一句话

一一中国政府今后是否接受以孟案为标志的这个案例和事实——美国法庭可否拥有在世界任何地点,根据美国的法律,跨国抓捕中国国民的权力。

这也就是公知精英正在卖力推销,欲使之合法化、常态化的所谓”长臂管辖权”。

作为吃瓜群众,你们接受吗?

全世界都在看。

孟氏这个事件将成为当代历史的一个分界线,一个标记点。

(2018-12-11)

【何新,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何新文史”。原标题《何新:全球领导权体现于治外法权——所谓”长臂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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