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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郎的抗英传统和地方势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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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7-25 11:14: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9-7-25 11:15 编辑

发生袭击的元朗是香港较为特殊的地区之一。包括元朗在内,香港新界许多乡村仍然住有很多“原居民”。这些原居民享有许多一般香港市民没有的权利,双方过去经常发生磨擦。


原居民

为了安抚这些居民,港英政府初时给予原居民一些普通香港人没有的权利,例如男性后代可以向政府申请在村子的指定范围内兴建房屋,不需要向政府缴交任何费用,香港称这种房子为“丁屋”。这些房屋的居民也不需要像香港其他居民一样缴交用来维持市政服务、俗称“差饷”的税款。

原居民早年成立了乡议局,作用是改善原居民与香港政府的沟通。乡议局在香港立法会也占有一席,但这个界别自1991年开设以来多次选举都只有一名候选人,令他可以自动当选,无须举行选举。已故乡议局主席刘皇发当了18年立法会议员,但在立法会只提出过一项动议,又经常不出席会议。


乡议局在负责选出香港特首的1200人选举委员会中,占有26席,比饮食界、酒店界等一些商界界别的席位还要多。

这些权利在香港主权移交后获得保留。香港《基本法》规定,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政府保护。但这些原居民的权力过去多次遭到其他阶层批评,包括数年前原居民被发现把兴建“丁屋”的权利卖给发展商赚钱,其中一人被法院裁定串谋诈骗罪成。

按照原居民的传统,只有男性后代人才拥有兴建“丁屋”的权利,这种规定被质疑是性别歧视,但这种行为获香港有关防止性别歧视的条例中获得豁免,不受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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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7-25 11:16:27 |只看该作者
元朗人被赞“向来爱国爱港”的背后

BBC中文记者   叶靖斯

港铁元朗站7·21暴力袭击事件发生后,不少中国大陆网民盛赞元朗群众“长期爱国爱港”,这样的描述是否完全正确?

英国于1898年与满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后正式接收新界,当时以元朗为首之乡民与英军爆发“新界六日战”,元朗锦田吉庆围铁闸成了英军战利品,一度被送到伦敦大英博物馆展览。1925年,港英政府答允乡绅要求,归还并全费安装铁闸,双方关系缓和。

这并不代表元朗氏族从此归顺,而且与其它新界区域比较,自二次大战以来,像医院、大会堂、图书馆、体育馆一类市镇标配,在元朗都是由地方人士率先筹资兴建,而非港英政府主动建设。

但在《中英联合声明》签订,1997年政权移交成为定局后,来自元朗邻区屯门的“新界王”刘皇发获北京委任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最终《基本法》写入保障新界原居民获取国有土地建房等“合法传统权益”的第40条,被视为其功劳。尔后各新界乡绅应北京邀请出任“港事顾问”。

另外,香港民居悬挂中国国旗并不常见,在元朗乡村却是不难找到长年挂旗之民宅。

不过,这些原居民乡村在维持《基本法》第40条之建房“丁权”,以及遵从特区政府法规清拆民宅违章建筑(僭建)问题上,与特区政府矛盾不浅,尤其是在违建问题上与现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长期不和,“长期爱国爱港”的背后,其实也有不和谐的声音。

然而,这只是在描述乡事派。1970年代起,港英政府在元朗也开展新市镇发展计划,数以十万计区外人口在比市区租金更便宜、居住空间更宽敞的公共房屋与私宅的吸引下迁入。今天61万人口中,不少都是“外人”,但乡事派始终是元朗百业之主,也似乎代表了整个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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