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太空格局的特点 作为太空领域的后起之秀和国际太空治理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亚洲太空格局呈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亚洲各国太空力量不平衡,呈梯度发展态势。中国、日本和印度拥有门类齐全的太空部门,在火箭与卫星的制造与应用,深空探测乃至载人航天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实验体系,代表了亚洲太空技术最高水平,属于亚洲太空国家的第1梯队。尼泊尔、不丹、蒙古、老挝、柬埔寨等国的太空探索和利用刚刚起步,属于第3梯队。介乎二者之间的是广大的第2梯队。受制于国力、经济及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这些亚洲国家大多太空抱负和太空项目(韩国除外)有限,既不试图开展所有太空活动,也不试图获得全面的太空探索和利用能力。即便是太空探索和利用历史悠久的澳大利亚也明确表示既不打算进行载人航天、独立火箭发射或者行星探索,也不把独立制造或发射卫星的能力视为确保获得关键太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次区域合作平台分立,泛亚洲太空合作机制缺失,亚洲太空合作呈现碎片化的格局。在多边层次上,存在日本主导的亚太地区空间机构论坛(APRSAF)、东盟太空技术和应用小组委员会(ASEAN-SCOSA)以及中国主导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3个区域性太空合作机制。作为亚洲地区成立最早、最大的太空活动协调机构,1993年成立的亚太地区空间机构论坛相对松散,设有地球观测、通信卫星应用、太空教育与感知以及太空环境应用4个工作小组,主要实施项目包括“亚洲哨兵”(Sentinel Asia)、“太空环境应用”(SAFE)、“气候地区准备评估”(Climate R3)以及‚“‘希望’号—惠及亚洲合作”(Kibo-ABC)等,分别致力于灾害管理、环境监控、气候变化和国际空间站利用。1999年成立的东盟太空技术和应用小组委员会旨在构筑促进东盟成员国太空技术和应用合作的框架,执行利用太空技术促进东盟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主要合作领域为灾害缓解与管理。2005年成立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是一个享有完全国际法人地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合作领域包括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等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虽然3大机制存在成员国与合作项目的重叠,但彼此分立、平行存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还看不到建立泛亚的太空合作机制的可能性。 第三,亚洲主要太空国家关系疏远。一是太空项目各自为政,你追我赶,鲜有交集或合作。比如在月球探测上,日本有“辉夜姬”探月工程,中国有“嫦娥”探月工程,印度有“月船”探月工程。2007年9月,日本发射探月卫星“月亮女神”(Kaguya);一个月后,中国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发射升空;一年后的2008年10月,印度探月卫星“月船一号”奔向月球。导航卫星方面,除了中国正在建设的由5颗地球静止轨道和30颗地球非静止轨道卫星组成的“北斗”全球定位系统(预计2020年建成)以外,印度正在建设包含7颗卫星及辅助地面设施的卫星导航系统“印度区域导航卫星系统“(IRNSS,预计2015年建成),日本也正在建设由7颗卫星组成的区域卫星导航系统——准天顶卫星系统(QZSS,预计2025年建成)。 二是亚洲主要太空国家在区域市场及太空外交方面竞争态势明显。中国与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和老挝等国开展联合研制卫星、整星出口、卫星商业发射、北斗卫星导航服务等太空合作。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JAXA)、文部科学省、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等则以政府发展援助的形式向亚洲国家提供人力资源发展、太空应用技术联合研究以及太空基础设施建设等,如日本向越南提供10多亿美元帮助越南建设国家太空中心并为越南制造与运营2颗X波段雷达成像卫星。印度空间研究组织遥测、跟踪指挥网络机构(ISTRAC)在文莱、印度尼西亚和毛里求斯运营3个国际站,印度帮助缅甸在仰光建设缅印遥感与数据处理友好中心,印度还试图研制一颗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卫星,把印度卫星导航系统扩展到整个南亚,并希望为东南亚国家提供“GPS辅助型静地轨道增强导航系统”(GAGAN)。韩国政府则准备以政府发展援助的方式资助东南亚国家向韩国“黄金解决方案”项目(GOLDEN Solution)的卫星供应商购买卫星产品和服务。 第四,亚洲主要太空国家太空军事化趋势日益明显。95%的太空技术是军民两用的。太空能力作为一支赋能的力量,在海陆空天网战场一体化的今天,其帮助军队实现指挥、控制、通讯、计算机、情报、监视和侦察(C4ISR)、精确打击等任务的效能日益凸显,亚洲主要太空国家对军事太空能力建设的关注和投入也随之不断提升。 制度上,虽然受1947年《和平宪法》和1969年日本“宇宙开发仅限于和平目的的国会决议”制约,日本长期遵循和平利用太空原则,但日本太空政策总体上存在一种渐进但坚定的从市场向军事转变的趋势。1998年,以朝鲜试射“大浦洞”(Taepodong-1)运载火箭穿越日本领空为由,日本开始发展太空军事项目。进入21世纪以来,日本太空军事化进一步加速。2008年,日本通过《宇宙基本法》,放弃1969年明确规定火箭、卫星等的开发利用仅限于和平目的的国会决议,正式认可日本拥有非侵略目的的卫星,完成太空政策首次松绑。2012年,日本国会新修订的《独立行政法人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法》删除了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的活动限于和平目的的条款,在法律上完全突破军事太空禁区。2014年,日本防卫省通过了新修订的宇宙开发利用基本方针,确认将在自卫队内创建宇宙监视部队(计划2019年正式成立),在推动太空军事化道路上又迈进一大步。 印度太空军事化的倾向也初露端倪。2007年,印度空军和陆军先后发布《国防太空愿景2020年》以及《太空愿景2020》(Space Vision 2020)。2008年,印度国防部长安东尼宣布建立由印度海陆空三军、国防研究和发展组织(DRDO)和印度空间发展组织共同运行的一体化太空机构(ISC)。2010年,印度国防研究和发展组织发布《技术展望及能力路线图》(TPCR),特别呼吁发展反卫星武器,以便在近地轨道乃至地球同步轨道,“电磁或物理摧毁卫星”。2013年8月,印度为其海军发射首颗专用军事通信卫星——“地球静止轨道卫星-7”(GSAT-7),被视为印度建设防务应用卫星的起点。目前,印度正在打造包括雷达成像卫星、导航卫星、早期预警卫星、军事通讯卫星等在内的太空军事系统。 另外,通过发射“阿里郎”(Kompsat)等系列卫星,韩国也在全面推动侦察、通信等太空军事能力的建设。2014年5月,韩国发布未来十年(2014—2023)太空安全计划,提出了到2024年建设并部署两个跟踪可能威胁韩国太空资产的太空碎片和可能攻击韩国领土物体的太空监控系统的目标。 美国太空亚太“再平衡”及其影响 太空领域作为美国亚太“再平衡”,特别是军事“再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美国及其盟友、伙伴国家的高度重视。美国在亚洲太空安全领域的介入程度空前提高。2013年,美国明确提出了太空合作的亚洲再平衡。具体而言,美国太空亚太再平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加大针对亚太地区的太空投入,强化对亚洲地区的天基侦察和监视。主要包括:到2020年实现把美国空军60%的太空能力集中于亚太地区;在马歇尔群岛的夸贾兰珊瑚礁建设新的美国空军太空篱笆S-波段系统(预计2019年建成);通过把美国部署在中美洲安提瓜岛上的AN/FPQ-14 C-波段太空监视雷达迁往澳大利亚西北部的哈罗德·霍尔特海军通信站,把部署在新墨西哥州的光学太空监视望远镜迁至澳大利亚,提高对亚洲发射卫星的追踪能力,并加强对西太平洋、印度洋上空地球静止轨道卫星的监视能力。 其次,以多种形式强化与其亚洲盟友和伙伴国家(韩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印度)的太空安全合作。一是开展双边及多边太空对话。自2008年美澳部长级磋商会议(AUSMIN)起,美国开始与澳大利亚讨论太空问题。2013年3月,美国与日本启动“全面太空对话”(一年一次),试图在战略层面,以所有政府部门全部参与的方法应对双边关系中的太空事务。2015年1月,美国与韩国举行首届太空政策对话,就太空态势感知、外太空活动国际行为准则(ICoC)等问题展开讨论。2015年3月,美国与印度举行首届太空安全对话。除此以外,美国还与日本、澳大利亚举行三边太空安全对话,并于2012年、2014年连续两次参加东盟地区论坛(ARF)太空安全专题讨论会。 二是加强太空态势感知合作。2012年以来,美国开始与其亚洲盟国商讨强化太空态势感知合作。所谓太空态势感知是指监控并了解变化中的太空环境的能力,包括对诸如太空碎片、现役及失灵卫星等太空物体进行探测、跟踪、明确及分类的能力,以及观测太空天气,监控航天器和其它有效荷载的机动能力及其它事态的能力。2013年,美国先后与日本、澳大利亚签署太空态势感知协议。2014年9月,美韩签署《太空态势感知服务与信息共享谅解备忘录》。通过这些共享协定,美国在发射支持、机动规划、在轨异常处置支持、电磁干扰报告和调查、发射异常、(航天器)退役活动支持以及在轨碰撞评估等方面对其提供帮助。 第三,美国亚太太空再平衡目前主要着眼于安全而非经济与科学方面。美国与其盟友、伙伴国家在太空安全领域相互策应,增强了其谋求亚太乃至全球太空霸权的筹码,使亚洲太空安全形势复杂化。对美国的盟友与伙伴国家来说,美国在亚洲太空安全领域介入程度的空前提高为推进太空军事化提供了外部支持和新动力。澳大利亚与美国的太空安全合作可追溯到冷战时期,传统深厚,历史悠久。1969年建成的松峡基地又称“共同太空防务研究设施”(JDSRF),其主要任务是下载美国信号与情报搜集卫星(“锁眼”(Keyhole)系列卫星等)的数据,对东亚和南亚地区的目标进行全方位监测。1970年底建成的纳朗格(Nurranger)联合防御空间通信站是唯一一个接收和处理美国“防务支持项目”(DSP)卫星信息的“海外地面处理站”(OGS),可以接收和处理定位于东半球上空的“防务支持项目”卫星下传的苏联/俄罗斯和中国洲际导弹发射信息。随着美国亚太军事“再平衡”战略的推进,太空安全合作成为美澳合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澳大利亚不仅参加了美国空军太空司令部的施里弗太空模拟战(SW12 IG),而且参与了美国空军的“宽带全球通信卫星”(WGS)项目。2014年,为了给全球美军以及澳大利亚军队的军事行动提供实时边带卫星通信,美澳决定扩建澳大利亚国防卫星通讯站。美国战略司令部、五角大楼与澳大利亚签署了联合太空行动(CSpO)倡议谅解备忘录,在太空态势感知、力量支持、发射与再入评估以及紧急行动等领域开展合作。 与澳大利亚不同,日本、韩国及印度与美国的太空安全与防务合作是近年来才开始的。冷战时期,美国与日、韩、印等国的太空合作仅限于民用太空、太空科学等领域,对后者发展太空军事能力持反对、限制立场。对于日本,1952年《美日旧金山和平条约》规定日本太空技术的研究开发仅限于民用,不能用于军事。1969年的日美太空开发合作协定规定日本仅限于和平利用太空。对于韩国,1979年的《韩美导弹框架协议》成为韩国火箭研发的一个障碍。为了防止韩国把火箭技术用于导弹技术研究,即便在2001年韩国加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MTCR)以后,美国商务部仍拒绝向韩国出口相关火箭技术。对于印度,由于认定印度可能会用于战略核导弹武器的发展,美国不仅多次拒绝向印度提供低温火箭发动机的研发和生产技术,而且1992年俄美导弹技术控制协议的签署使得印度从俄罗斯获得低温火箭发动机技术的希望再次落空。 但随着美国亚太“太空再平衡”的推进,美国不仅为日本太空军事化持续松绑,而且对日本、韩国及印度发展太空军事能力持纵容甚至鼓励态度。日本2015年1月出台的未来10年《太空政策基本计划》明确表示太空对维护日本安全不可或缺,日本将使太空开发直接为日本外交和安全政策以及日本自卫队所用。尽管目前日本的侦察卫星最高分辨率已经达60厘米左右,为亚洲之冠,但日本并不满足,其正在打造的新一代光学侦察卫星分辨率将从目前的60厘米提高到25厘米,性能仅次于美国。 对美国来说,亚太太空再平衡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成本分担。虽然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在轨现役卫星和最庞大的军事卫星系统(160颗)和最强大的太空监视系统,有着世界上最强大的太空态势感知能力,最丰富的太空军事利用经验以及最完备的太空行动军事体制,但美国也并非无所不能。完善的太空态势感知需要一个地理上分散的雷达与光学传感器网络。由于部署在亚洲、非洲、及南半球的传感器系统非常有限,美国的太空监视系统也存在观测盲区。雪上加霜的是,在财政紧缩的情况下,美国虽然明知将严重削弱其太空监视能力,也不得不关闭美国太空监视网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美国南部沿北纬33°部署的第一代“太空篱笆”(3个发射站和6个接收站),距离2019年美国第二代太空篱笆建成将出现5年的断档。通过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的合作,不仅可以弥补美国在亚洲观测能力不足的弱点——事实上部署到澳大利亚的C-波段雷达作为美国在南半球部署的第一部近地轨道太空监视网传感器,能够大大缩短跟踪中国极地卫星的时间,而且日本、澳大利亚太空监视能力的增强还可以分担美国的成本压力。另外,通过推动把太空态势感知合作从单行道模式向双行道模式转变,比如日本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向美国提供所搜集的数据,美国太空态势感知能力也能得到提升。 (接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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