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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非法审判薄熙来第四天(直击叛徒要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5 11:47: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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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1:53:39 |显示全部楼层
duludulu 发表于 2013-8-25 11:45
王立军,这样一个身背叛逃罪,中国的斯诺登,和薄熙来有明显敌意的人,反侦察反司法询问技术很高的人,他的 ...

他怎么跟斯诺登比?即使他做过一些客观上对人民有利的好事儿,但是在逃馆这个问题上,他完全没有顾大局识大体顾及党性原则和国家民族利益,是不忠,他背着信任提拔栽培支持他的领导,策划组织甚至促使领导的妻子杀人,是不义!功是功,但这不忠不义是绝对的过,是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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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1:54:30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来就这么多“料”了。估计明天法庭进入辩论阶段。红色中国网将继续保持关注。

初步印象,三天半庭审,薄公取得了初步胜利,革命人民志气大涨,反动势力气急败坏。薄案将成为左右派、广义进步势力与一小撮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之间政治斗争的长期焦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认可薄公政治路线、认识到薄公清白的人将越来越多,终成汹涌澎湃之势。一旦立刻抢的反动经济政策导致经济危机提前爆发,伪共进退失据之际,平反薄公、请薄公主持大局必将成为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不可抗拒的意志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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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2:00:00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5 11:54
今天看来就这么多“料”了。估计明天法庭进入辩论阶段。红色中国网将继续保持关注。

初步印象,三天半庭审 ...

大家注意到没有,从今天的庭审纪录看,昨天很多博王之间的证词对话没有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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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2:04: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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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4:13:42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5 09:47
西泉山人

1)硬盘

奇怪辩护人为何没引用当初审谷,审王时他们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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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4:47:12 |显示全部楼层
未电视直播,而以微博直播就会存在造假和添加或删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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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5:08:17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好些地方感觉辩护律师有些不带劲儿。在长达18个月的非法拘禁当中,很多信息,尤其是谷案、王案等的审理证据等等,伪共产党裆中央狐瘟习李资本主义剥削制度黑恶复辟团伙都是对薄熙来书记严加封锁的,因此辩护律师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他们有与外界沟通、洞察时事、把握全局的有利条件,应该担当犀利攻守的主导角色。这二位辩护律师却总有些个让人捏着一把汗的感觉。也许很多人认为他们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确实也是,在这样一个狐瘟习李黑恶复辟团伙的高压控制下的“法院”,他们能不出卖良心、能有所突破就已属不易。不能指望他们像当年美国辛普森案中的律师那样呼风唤雨,咆哮公堂,雷鸣四座,震憾八方的表现。现在的情况是,就这样的辩护,还被这个黑恶团伙明目张胆地恣意删减、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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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6:10:22 |显示全部楼层
前日押薄熙来出庭的两名巨人庭警,被质疑为临时演员后,外传其中一人(左图)其实是山东黄金男子篮球队主教练巩晓彬(右图)。另有网民发现,该名假庭警在庭上的站姿不标准,演出不合格。巩曾先后在山东青年队、山东队、国家青年队及国家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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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警是篮球队派来的,本来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点评

pads  无图无真相  发表于 2013-8-25 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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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16:44:05 |显示全部楼层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越权或不履行职责”。没有越权或者没有不履行职责的,不构成该罪。
被告越权或不履行职责了吗?没有!
免去王立军公安局长职务,需要向公安部备案(而不是批准,检察长的任免才需要上级检察机关批准),所谓免去公安局长职务需要公安部“同意”的含糊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正如任命王立军时不需要先经公安部同意一样,免除也不需要公安部同意。只要在任命或免除之后向公安部备案即可。既然没有越权,就谈不上滥用职权。
其次,王立军叛逃确实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王的叛逃与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免职必然叛逃,那岂不是说以后对干部不能再免职?王立军的叛逃有被告的部分“领导”责任,但绝不是刑事责任,与滥用职权罪不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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