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中国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远航一号

非法审判薄熙来第四天(直击叛徒要害)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3-8-25 10:50:29 |显示全部楼层
99#  历史提交日期:2013-08-24 22:45:43
最 后,作为一名来美学习和工作过十年,正是这十年使我亲眼看到美国资本主义带来的社会结构性不平等以及中国特色资本主义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从而从右向左转 向的一名无党派社会主义者,我要感谢薄熙来对社会主义实践和理论所作出的探索。薄熙来虽然被腐败官僚集团阴险地暗算了,但他在我们的心中,永远是最好的人 民干部。虽然假共党开除了他,但他回归了人民,我们永远拥护他。就像毛泽东一样,毛泽东其实并不属于假共党,而属于人民。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的统治者,只有 毛泽东能真正喊出“人民万岁”并让工农登上历史舞台、成为自己的主人。当薄熙来被审判的时候,人民一定会为他成立毛泽东人民党,让那些打着假共党旗帜实为 压迫人民的法西斯分子、腐败分子,接受人民的审判!薄熙来被审判的那天,就是毛泽东人民党成立的伟大的一天,就是腐败党灭亡的开始!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3-8-25 11: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济南中院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现在休庭,明日上午8时30分庭审继续进行。

转发(243)| 收藏| 评论(1)5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完毕。法庭确认双方再无新的证据提交。

转发(140)| 收藏| 评论(34)7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公诉人就该部分事实进行举证。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

转发(96)| 收藏| 评论(29)11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法庭就本案案发情况、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等事实进行调查。

转发(220)| 收藏| 评论(75)21分钟前 来自专业版微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3-8-25 11:14:43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还会有更多的今天庭审记录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发表于 2013-8-25 11:17:27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新猾社新猾网08月24日19时33分报道,“证人王立军(已判刑)出庭作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王立军进行了1小时40分钟的交叉询问”,但是我们所看到的从王立军入庭作证直到休庭这段时间的微薄记录只有很短的一段,明显的是对外做了大量的删减隐瞒,可耻!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3-8-25 11:18:09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远航一号 于 2013-8-25 11:18 编辑

@叫花子1号: 簿深知500万取性命,不顾一切了。此款背景很深,双方原来都绕着走,但控方逼得太紧,坏了规矩,他不得不警告之。说了穿了,这是上级单位的一笔回扣,需要到下面走帐。王,马,薄,赵等都清楚,实际受款人与他们无关,故证据中无银行出帐凭证。这类事在那时非常普遍。再审便报上级大料。

点评

pads  很强烈啊。  发表于 2013-8-25 13:11:25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8Rank: 8

发表于 2013-8-25 11:30:22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证人出庭的必要性2013-08-24 23:12:52阅读(79) 评论(2)

马力

在所有对薄熙来的三个指控中,谷开来都是关键证人。尤其在薄贪污500万元的指控中,如果没有谷的证词,王正刚前后矛盾的证言就成了孤证。奇怪的是,如此重要的证人,法庭居然允许她拒绝出庭认证自己的证词和进行对质。

今天互联网上有人指出济南中院在8月24日发布的微博记录里有这样一句话:“在此期间,我有过外遇。” 但据参与庭审的人员透露,薄的原话为“在此期间,谷怀疑我有外遇。”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司法过程中有意无意的出错是难免的。法庭可能修改记录,公诉人也可能修改证词。因此证人出庭对质除了证明证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确认审讯中例举的证词是否是本人的真实供词。通常法庭会当着证人的面读出证词全文或直接让证人过目以确定证词本身的真实性和原始性。在证人确认自己的证词之前,还需要发誓所说的都是真实的想法,否则甘愿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从中可以看出证人出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否则无法确定有无伪证和非法取证,甚至无法确定证词是否伪造或遭到修改的情况。由于这些重要原因,在证人有条件但拒绝出庭对质的情况下,证人证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无法保证,因此不符合证据的要求,须被剔除出证据链和法庭记录,以保证司法的质量和公正。

本人在“又见文革”一文中说过:“中国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可以拒绝作证是为了维护家庭伦理的需要。但在直系亲属本人要求作证时,这条法律并没有现实意义,法庭因此可以坚持家人作证。何况谷开来已经在外人的要求下‘自愿’多次作证,就更没有理由拒绝家人的要求。” 从法庭修改记录一事可以想像,法庭允许谷开来拒绝出庭对质和认证本人的证词是否又是一个具有偏向的决定。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6Rank: 6

发表于 2013-8-25 11:35:31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5 10:47
在反动派法庭上的薄书记,将法庭变成了审判敌人和叛徒的战场

哇卡卡。我高兴的哭了!书记太牛逼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13-8-25 11:39:52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几天来薄公的表情,第一天装出一付“合作”的样子登台。自开始质证表情就开始变化。等三天来把质证该说的都说的话都说出来,澄清了自己的清白后,那历十多个月不见天日苍白的面庞上的表情,已经流露出往日的神采。我想等法庭辩论会再现往日英姿;待最后陈述时,当再现往日的大义凛然、慷慨激昂!

大度胖子
2013.8.25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25 11:45:13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发表于 2013-8-25 11:45:22 |显示全部楼层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5 11:30
关键证人出庭的必要性2013-08-24 23:12:52阅读(79) 评论(2)

马力

要谷开来出庭,是薄公手中的一张王牌。无论是薄公还是律师,都清楚法律条文,更清楚这张牌的分量。为了下一步,此时是不会坚持要求的。所以只提而不坚持。若此时让谷开来出庭作证,整个审判就崩了,往下就无法进行了。个人看法,若这张牌最终没打出来,则薄公必胜。若这张牌最终不得不打,那就败了。败的不仅是薄公,而是中国

其实你们再看一下,是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同时要求谷开来出庭作证的。审判长只提及了谷开来与薄熙来有亲属配偶关系。可公诉人和整个检方与谷开来没有亲属关系。所以审判长所援引的这条法律条文是不能成立的。可请注意的是,薄公与律师都似乎是“有意”没有“注意到”这点,再没有提及审判长的“口误”。

大度胖子
2013.8.25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红色中国网

GMT+8, 2024-3-29 21:54 , Processed in 0.023570 second(s), 9 queries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