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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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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审判薄熙来第五天(精彩程度超出以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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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3-8-26 14:03:17 |只看该作者
估计正在篡改记录,还没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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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8-26 14:04:42 |只看该作者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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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秋草(徐.村.千.杨) [215680:1869], 01:56:37 08/26/2013:
- 论剑谈棋 豪杰尽聚 -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现在评论法官是否公正还太早,关键要看判决。审判长开庭时说要“公正”、“独立”地审判此案,但济南中院究竟有多“公正”、有多“独立”目前还不知道 - 此案最终是由法院来判还是由中纪委来判才是关键。因为完全有可能尽管检方在庭上一败涂地,完全不能证明被告有罪,“法官”却仍然判决被告有罪,甚至刑期早就内定了。


我也想提请法庭注意:


1.检方在举证过程中缺少独立的、有诚信的证人。譬如:
•王立军,身份囚犯,曾挨过被告的打,因叛国罪入牢(他有以立功争取减刑的嫌疑);
•谷开来,吸毒者,精神障碍病人。既然不愿意到庭作证,即表明证言有问题(很可能有严重问题);
•黄奇帆等,中共党员,忠于组织忠于党,对中纪委认定的“事实”绝对不会否定(暂且不论中纪委的“事实”是如何得来的,但是党中央显然已经认定薄犯有重罪,否则不会将其开除出党。)


这些人明显有作伪证(不利于被告人)的动机。


2. 被告的《自书》不足为凭,因为无法确定被告是在怎样的条件下招认的。其它不足为凭的还包括许多人的录音录像。


3. 指控缺少物证,检方无法明确无误地证明被告对所谓物证的拥有权,譬如某别墅。(用举国之力仍无法证明实际上已经证明了什么)- 见下第8条


4. 检方的综合说明与其提供的举证完全不符,检方实际上已经举证失败。当然检方也可能已经“在巨大压力下”进行了最顽强的指控。(但总不能考了20分就说“以最优秀的成绩向党汇报”吧)


5.法庭对被告的工作失误和犯罪事实应有清楚的区分,两者不能混淆。若检方未能明确地说明被告人犯罪的动机,手段和后果,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6.中纪委提供的任何“事实”都不能作为证据。


7.法庭应该明确检方的“举证”哪些是推理,哪些是事实。法庭不能将任何推理作为事实处理。


8.在检方与被告双方都无法证明某个事件时,法庭应按照有利于被告的方向判决。


9.在没有判决之前,不能把嫌疑人作为罪犯,更不能将需要证明的事件称为“事实”。


10.法庭不能受带有倾向性的媒体的影响,而应该独立公正地阐明哪些事实证明了被告人的罪行。


法庭最终的判决将告诉我们:
• 法庭的审判是否公正和独立;
• 司法是否仍然受操控;
• 当局是否能够顺应民意;
• 最重要的:中国今后将何去何从。


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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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3-8-26 14:12:39 |只看该作者
搜狐终于允许网民发表对薄有利的评论了.虽然还得含蓄地讲.
事情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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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3-8-26 14:21:2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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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8-26 14:26:37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正义很难立足,所有的事情都是这样,我们还不如尼泊尔人,柬埔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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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8-26 14:45:39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还有两段庭审实录没有出来。本编要去休息了,我这里已经是凌晨1点了,明天还要早起。请热心网友在北京时间今天下午协助更新剩余的庭审实录。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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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3-8-26 15:03: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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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8-26 15:17:00 |只看该作者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3-8-26 12:48
书记当然知道,王叛逃除了“暗恋”还有更大的黑幕。够给伪共面子了。

“但是一巴掌就打出一个叛徒来也不容易”。信息量大如天哪,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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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发表于 2013-8-26 18:13:0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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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8-26 18:14:1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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