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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旭:论薄熙来在济南庭审时表现出的劣根性及失误!(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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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5:10:02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薄熙来唯经济论思想严重,以至于忽视法律基本常识,出现了无法当庭在道德和法理上致控方于死地的重大失误。
如果说对既没有人民陪审员,却有两个警号相同的法警视而不见,是为了不难为法庭、以观后效的话,那么,面对滥用职权致使王立军叛逃的指控,薄熙来却不发问:林彪、许家屯和高严等人的叛逃,是谁滥用职权。这就足以说明,他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
同时,我们看到,庭审时每当提到项目、讲到经济,薄熙来便条分缕析、娓娓道来,充分展示出了其行家里手的才华。可在法律问题上却不时表现出感情用事,虽然声情并茂,却不免遭到法庭提醒。
其实,薄熙来根本没必要怨恨和发表贬损证人人格的语言。虽然唐肖林作为富贵不忘的贫贱之交、王正刚作为委以重任的门生故吏、王立军作为恩将仇报而得到宽大者、徐明作为得到谷开来智力支持的老朋友,谷开来作为二十多年的夫妻,竟然分别以前后矛盾、相互矛盾、含混不清的证词,指证恩公犯罪,这是完全有悖于中华民族为人标准,人所不齿、禽兽不如!
然而,唐肖林已说明,他都是以公事的名义向薄熙来请托,而他本人却是同薄熙来年轻时的贫贱之交。由此,公事公办之外,苟富贵勿相忘,人之常情。
毕竟,王正刚也承认薄熙来的知遇之恩、此前他从没给送过钱。由此,既然是感恩,不拿自己的钱去报答也罢,怎么还能怂恿恩公贪污公款犯罪,恩将仇报呢!
尤其,徐明当庭以二十个“没有”,指出了薄熙来的无辜。
对此,你薄熙来还有什么怨恨呢?
扪心自问,薄熙来,你不也当庭坦诚“我得知此事在劫难逃,所以我内心有软弱的时候,我一直想保留党籍,因为我对党有着很深的感情,这是我童年时代的理想我视中国共产党为我的生命,我的父辈为了党的事业两次坐监狱,我不是被国民党反动派审查,而是被自己深爱的党审查,所以我有机会主义的侥幸心理。因此当时办案人员不止一次跟我讲,中央还是对我有包容有期待的,只要我态度好,可以给我保留党籍。这话,季新华(音)跟我讲过,其他人也讲过。我问什么是态度好?就是主动供出几个大单,因此,我违心的承认了这两件事情”。
既然你薄熙来年轻时就曾历经磨难,尚且“内心有软弱的时候”,以至于“违心的承认了这两件事情”,那么别人“违心的承认了这两件事情”还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义愤填膺的呢?
况且,时下的逼供方式:
其一、之残酷无情,从《邱会作回忆录》中披露出王洪文被迫害致残这件事中即可略见一斑,从薄熙来曾遭受数百次审问,27次晕倒的经历即可略知一二;
其二、而其惨无人道,则明白无误在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中当庭公布:在案证据充分证明薄熙来通过薄谷开来、薄瓜瓜收受了徐明提供的衣食住行费用和电动平衡车。
其中,徐明所说“瓜瓜喜欢一个电动车,大约8万余元,也是我给其买的。”这事发生在2008年。
此时,薄瓜瓜还是名在校大学生。依常理,对工作着的大人们来说,他还是个孩子。而8万多元,对一般人来说确实是个大数,可对出手就是几十万的大亨来说,也就相当于工薪阶层的几百块钱。所以,作为二十年的老朋友,徐明给瓜瓜这么个大小孩买个电动平衡车做玩具,如谷开来所言,给个奖励,这本是极其普通的人之常情。
相信,好多大人也都给左邻右舍、同事好友家的孩子买过相当价值的玩具。
把这样的事列入起诉书并在公诉意见中强调,真乃无视人伦、灭绝人性!
那么,薄案中的控方为何要行如此无视人伦、灭绝人性的苟且勾当呢?
徐明出庭作证时,一句话道破天机:“都是谷开来要求报销的,电动自行车是瓜瓜给我提的”。
正因为只有“电动自行车是瓜瓜给我提的”,所以也只有将此事列入起诉内容,方可将谷开来和薄熙来及其他们的独生子薄瓜瓜,全部纳入一案!
由此,不仅不怕你谷开来和薄熙来不就范,而且即便万一你薄熙来当庭变卦,可谷开来,既有吸毒经历,又有精神疾病,还有死罪在身,再以薄瓜瓜要挟,让她在烈士暮年的老公和朝气蓬勃的独子之间选择留舍,二者必居其一!
如此所作所为,凭你谷开来再怎么是巾帼不让须眉,自然也会萌生虎毒不食子的亲情,不怕你不指证薄熙来。
那么,在薄熙来之案中,谷开来的指证有如此重要,值得控方如此小题大做、灭绝人伦、惨无人道吗?
当然!又岂止如此。谷开来的指证在薄熙来之案中,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是决定控辩双方论辩成败的要害所在。因为薄熙来之案出现了举世罕见的问题:
一是、所有指控,没有物证,全是口供;
二是、主要口供,前后不一,相互矛盾;
三是、所有证人,全有污点;
四是、主要证人,全部在押;
五是、贪墨直证,全是孤证;
六是、所有孤证,全由谷开来旁证;
七是、所有谷开来出证,全是书证和视频;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谷开来的旁证,其他证据根本就拿不出手、见不得人。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谷开来的旁证,所有对薄熙来指控都不能成立!
也正因如此,为严防死守,以防万一谷开来在质证时一时冲动失控,或翻供,或失误,也就只好不惜让世人指责,让谷开来拒不出庭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即便如此,谷开来的出证视频,涉及薄熙来时经常出现“他应该知道”、“以以前的为准”的模糊证词和取证人员询问“到底知不知道?”这样不足采信的破绽。
在此基础上,薄熙来如果当庭指出控方为将薄瓜瓜纳入案中,以胁迫谷开来指证而不惜将徐明购买电动平衡车给薄瓜瓜之事小题大做列入起诉,实乃无视人伦、灭绝人性!
由此,看控方那些主谋们可以见人、以何立世?而谷开来之指证,自然也就随之自然而然地不攻自破。这也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向全世界显示:
关于薄熙来的所有指控,全是无稽之谈!
****
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其实,薄熙来之所以能在庭审时表现的势如破竹、魅力十足,主要还是因为他有“我名下没有一套房,我现在北京的住房还是商务部提供的家属楼”和“我现在穿的夹克,我柜子里放的西服,还是大连新金县乡镇企业生产的,我现在穿的棉毛裤,还是我母亲60年代给我买回的”这个底。
套句戏词,这真正是:“妈,有您这碗酒垫底,什么样的酒我都能对付!”
正因如此,人说薄熙来庭审时的表现是“不怒而生让人敬畏之威严”,确实是名副其实,可要说“冷静却不失敏捷之才思”,那就有点言过其实了。
至于说“公诉人则显得愚蠢不堪,平庸而无法律素养,照本宣科,比木偶好不了多少”,这就有失公允啦!因为其实公诉人仅仅就是控方的木偶,比木偶不用好多少,能好哪怕一点点就已经不错啦!
更何况,出庭的公诉人跟薄熙来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级。如果换上胡、习两主席、克强李总理,尤其是温总理,出庭与薄熙来对阵,那就有他好看的了!
因为薄熙来的劣根性是明摆着的,也是他当庭承认的缺点。
其实,薄熙来当庭所表现的出的劣根性,在多数人头脑中也是普遍存在的:
其一、不是就有舆论说:“经济上薄熙来最大罪,无非就是纵容他那个妻子,而那个女人借着他不断上升的权势,的确在背后做了许多手脚”嘛;
其二、不是就有煽情的说:“薄案:从政治、刑侦到情色狗血剧的转变”嘛;
其三、不是就有造势的说:“薄熙来庭审曝光经济改革最大隐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衷心希望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酝酿薄熙来之案判决时,能充分考虑到薄熙来庭辩时的失误,公正结论,为我国法治建设做出历史性贡献!
衷心希望薄熙来及其律师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以利再战,争取二审大获全胜!以推进我国的法治进步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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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6:07: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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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7:32:06 |显示全部楼层
薄熙来啥劣根性是明摆着的?大丈夫主义?跟事件有什么关系?笑死人。薄熙来护老婆那是亲情,楼主吹什么谷开来?人人都看见了谷,王2斯在事件中的极坏作用。

什么叫薄熙来主观主义严重?有半个脑子都能判断出水不是那么浅。各方都不想往深里说,法庭上也是点到为止。想过没有,薄熙来那句 “一巴掌能打出一个叛徒也不容易” 隐含了什么信息?不多说,一定对自己有利。傻瓜蛋才往超出指控范围方向辩呢。

薄熙来唯经济论思想严重,以至于忽视法律基本常识。
哈哈。。楼主咋和公诉方一样胡闹呢?即便是老薄不行,他的两个专业律师也一块儿“忽视法律基本常识。”?庭审后的评论成千上万,你的观点是蝎子拉屎-(毒)独一份儿。
评论是吹毛求疵,码字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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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22:50:23 |显示全部楼层
薄熙来只想着为人民服务,伟大!!!而当权者说他有罪,他就必须有罪。什么世道啊!共产党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好干部,却被抓起来,百般羞辱,更有一帮趋炎附势之徒,落井下石,对薄熙来进行人身攻击、肆意辱骂、无理诽谤,这些人的人格不是很卑劣吗。当权者倚重这种人,不怕彻底失去民意吗?
薄熙来太有才了。有能力、有水平、有胆识、有智慧、有思想、有行动,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名垂青史。 法庭证据证明,薄熙来不是贪官,而是清官。大陆的官员们都应该向薄熙来学习,敢做敢为,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勤政爱民,造福于民,做人民的忠臣、能臣。薄熙来是一面镜子,让那些庸官、贪官们经常照照。 向当代清官薄熙来致敬、向民族英雄薄熙来致敬、向人民功臣薄熙来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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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0:06:33 |显示全部楼层
想起一句俗语:站着说话不会觉得觉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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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0:11:12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俗话用得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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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1:18:36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杨某人要是被抓进去,审几个来回,早就屁滚尿流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劣根性不劣根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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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1 05:12: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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