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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航一号

关于新愚公编辑请辞的进展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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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17:19:04 |显示全部楼层
解廌角 发表于 2014-9-17 16:07
这是起码的做人道理哦,还需要“规定”?你难道从来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过吗?你辞职的时候难道不跟你单位 ...

是这个道理. 既然是集体工作, 当然有某种工作伦理, 而不是凡事都只诉诸"规定". 规定是强制的, 用后果来约束人的行為. 工作伦理是自发的, 用互相尊重来凝聚人的心.

这种基本的人情世故都能找到"缝"来钻, 难怪社会主义的实现那麼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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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0:59:1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aobing 于 2014-9-18 00:12 编辑
棲霞客 发表于 2014-9-17 17:19
是这个道理. 既然是集体工作, 当然有某种工作伦理, 而不是凡事都只诉诸"规定". 规定是强制的, 用后果来约 ...

是要有基本伦理,比如一个ID到一个网上,对编辑部指手划脚,对占比例不小的编辑们评头品足,老板等等指名道姓,不仅不符合基本伦理,而且不符合基本常识。在工作中和生活上这样干是断然不行的。我当过几天解放军战士,对这个有切身体会。当然如果一个网的网管/编辑部欢迎、容忍这个lD,那不是我该插嘴的,我没有反客为主的习惯,多年来做人的习惯,拔高一点说,革命工作的习惯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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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7 23: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为 于 2014-9-17 23:31 编辑
解廌角 发表于 2014-9-17 16:07
这是起码的做人道理哦,还需要“规定”?你难道从来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过吗?你辞职的时候难道不跟你单位 ...

请问你这个解释是代表红中网管理层还是你个人的意见?如果你是代表管理层回答网友的问题,请公示管理层对你的授权,并请明白的说明红中网究竟有没有如此“规定”,特别是红中网的管理究竟是凭所谓的“起码的做人道理”,还是凭“规定”?进一步,红中网究竟有没有网站的“规定”,网站的纪律?

如果只是你个人的意见,那么同样作为个人的意见,我以为辞职,上至国家元首,下至普通职工,无论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都是个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做出的选择,是个人的权力。同样,与不与他人商量,与谁商量,也是个人的权力。具体到新愚公辞职这件事,在没有违反网站规定的前提下,辞职不辞职,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辞职,是新愚公的权力,是他自己的事情。接受不接受,批准不批准他的辞职,是红中网管理层的权力,是网站管理层的事情,这两者不能混淆。

至于你这句话,“你难道从来没有在任何单位工作过吗?你辞职的时候难道不跟你单位的人沟通而是到网上去贴告示吗?”请问新愚公作为红中网的编辑,红中网不就是他的单位吗?他不在红中网上堂堂正正的说明,又在哪里说明?难道也要像有些人那样,跑到其它网站去贴告示吗?特别是如果我要辞职,我当然是公开辞职,而不会偷偷摸摸的私下里辞职,以此为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要辞职还怕别人知道,那才是以辞职作为要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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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00:27:2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为 于 2014-9-18 00:35 编辑

远航一号 发表于 2014-9-17 11:28
上次阿早和吴为争执,连带引起编辑部内部闹大误会。

解廌角 发表于 2014-9-17 07:53
因为辞职是红中网编辑部内部的事务。在内部解决之后再公诸于众才对。

棲霞客 发表于 2014-9-17 17:19
是这个道理. 既然是集体工作, 当然有某种工作伦理, 而不是凡事都只诉诸"规定". 规定是强制的, 用后果来约束人的行為. 工作伦理是自发的, 用互相尊重来凝聚人的心.

这种基本的人情世故都能找到"缝"来钻, 难怪社会主义的实现那麼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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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愚公同志辞职,是“编辑部内部闹大误会”,还是他犯了错误,违反了“辞职是红中网编辑部内部的事务。在内部解决之后再公诸于众才对”(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则,规定),或者是什么不成文的,“自发的”“某种工作伦理”,又或是不懂所谓的“基本的人情世故”?

如果是误会,无论大小,只要讲清楚产生误会的原因,就不难消除误会,根本谈不上什么错误和处罚。

如果是犯了错误,那么就要讲清楚究竟犯了什么样的错误,是违反了网站的规定,比如红中网是不是存在着“编辑要辞职,必须先向编辑部内部提出,在内部没有处理之前,不能公开”的规定,还是什么虚无缥缈,不成文的,“自发的”“某种工作伦理”,又或是所谓的什么“基本的人情世故”等等所谓的“文字语言分析”的结论。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无规矩则不成方圆。红中网作为一个左派的网站,处理新愚公同志辞职这件事,当然要有理有据,并以此事作为整肃网站纪律的一部分,使大家心服口服,起到自觉维护网站利益的作用。不能像右派网站那样,只凭想当然的理由,而不顾事实,不遵循网站的规定。

至于什么“基本的人情世故”,什么“自发”的“工作伦理”等等“语言文字分析”的单凭想象,而不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例子,往近了说,南京彭宇案的判决是依据所谓的“常识”,远一点,“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依据的就是典型的“语言文字分析”,再远一点,不是还有个“莫须有”吗?只是“莫须有”好歹知道自己理亏,因此不如前面两个那么理直气壮。

说到"这种基本的人情世故都能找到"缝"来钻, 难怪社会主义的实现那麼困难!",现在右派都知道要“程序公正”,不能以所谓的“人情世故”,无论是什么“基本”还是“不基本”的,为处理的依据。难道一个左派的网站,在这方面,还不如右派的认知?更何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情世故,那么究竟是以谁的人情世故为准?

退一万步,就说人情世故,就说“自发”的“工作伦理”,也应该使用同一个标准,而不是对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标准吧。看看下面的对话,是谁在违反所谓的人情世故,是谁在违反“自发”的“工作伦理”,是谁理屈词穷,无理搅三分?那么,对阿早禁言三天的处理,究竟应该不应该?

ahjoe 2014-8-21 15:04
吴为: 怎么说你好呢?我要是你,就会好好阐述一下你自己认为左右不同源,殊途不同归的理由,以理服人。  说过你不学无术,就会扣帽子,打棍子。你还就急急忙忙,亲自证 ...

你这个棍子帽子跟谣言工厂的老板,又要诡辩了?贼喊抓贼是你们那个写作班子的惯技,说你不要搬弄自己不懂的名词跟乱抛野人头,劝你回家多读几年书,是看在红中网的面子!

【请你举出你说的“无怪乎你会跟秋石客的“毛邓合”一个鼻孔出气。”】?

照照镜子吧!你写的东东跟秋石客写的背后的含义,有两样吗?

行文从来不罗嗦,绝不像你的又臭又长,你如不肯接受劝说,我就无需再浪费时间治病救人,就此别过吧!

新愚公 2014-8-21 20:03
ahjoe: 哪儿不尊重了,请指出?  作为一个公平的裁判,就请看看吴为这个写作班子历来于我的人身攻击吧!

1、请问您有何证据证明”吴为“是一个写作班子?
2、”搬弄名词、乱抛野人头“这一类词句是对其他网友的尊重吗?
3、”小资产阶级“是不是随便扣到别人头上的帽子?

您作为忠实的红中网网友,我一直尊重您,尊重您的发言权也尊重您的观点,但也请您尊重其他网友的发言权和其他网友的观点,不要只下结论不摆事实。如果您所谓的行文”绝不啰嗦“是指只下结论而不论证,那么这就是典型的扣帽子行为。作为编辑我不欢迎您的这种”绝不啰嗦“。下任何结论之前,请摆事实,讲道理,有天大的理,也必须有条不紊地说出来。

如果再在这篇帖子下讨论无关文章主题的话题,本编辑将予以删除。


ahjoe 2014-8-22 00:36
新愚公: 1、请问您有何证据证明”吴为“是一个写作班子? 2、”搬弄名词、乱抛野人头“这一类词句是对其他网友的尊重吗? 3、”小资产阶级“是不是随便扣到别人头上的帽 ...

你身为红中网编辑,可是一直在拉偏架,你对这个”吴为“写作班子是没有认识的,于他们对我的人身攻击,更是熟视无睹。我尊重你这个编辑的立场,所以回答你这三个问题:

【1.请问您有何证据证明”吴为“是一个写作班子?】

这是我做语言分析的结论,这个“吴为”跟其他几个马甲,写法一致,打击的对象一致,人身攻击所用的程咬金三板斧一致,为邓腐党伪共涂抹的语言跟技巧一致。

【2、”搬弄名词、乱抛野人头“这一类词句是对其他网友的尊重吗?】

”搬弄名词“跟”抛野人头“  是文字评论里的常用词语,如果一个人常常专门拉些自己也没弄清楚的名词来诈骗,在广东话里就叫做 “抛浪头”,现代文学批评就叫 “抛野人头”。你如果 对 “野人头” 一词有疑问,请到网上查查。这中间根本没有什么尊重不尊重的问题。

“尊重”问题当然有,作为一个尽职的编辑,你遍阅历来“吴为”对我的人身攻击就得!

【3、”小资产阶级“是不是随便扣到别人头上的帽子?】

前些时红中网不是要掀起检讨”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提议吗?我们从一个人的语言文字找出这个结论,又怎么变成帽子呢?譬如,大家(除去那个“吴为”,它是保护韩德强的!)批判韩德强的词句要比这严重得多,算不算也是“扣帽子”呢?难道韩德强可以批,“吴为”就不能批?所以说你是在拉偏架!

认为批评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就是“扣帽子”,本身那才真是“扣帽子”!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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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02:26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很清楚了,新愚公并没有违反成文的红色中国网编辑部的规定,而是违反了“家丑不可外传”的工作伦理。

就算是这样,那么新愚公处理阿早是对是错,总该有个说法。否则以后别人会说,新愚公因为封了阿早三天而被停职一个月,这样对红中网的至高无上的如雷震耳的海内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伟大光荣正确的名声会有损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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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05:11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历史上有些朝代有太监专权,但是至少表面上还是要有个傀儡皇帝,发布命令也是假借皇帝的名义。太监赤裸裸的跳出来指手画脚的发布最高指示倒是很少见啊。我读历史有感,不要随意联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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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08:47 |显示全部楼层
棲霞客 发表于 2014-9-17 17:19
是这个道理. 既然是集体工作, 当然有某种工作伦理, 而不是凡事都只诉诸"规定". 规定是强制的, 用后果来约 ...

同志,是用明确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还是用所谓的人情世故来管理?

中国国内所谓的人情世故实在太多了,我相信很多都是你我强烈反感的。马克思主义者难道把人情世故置于事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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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09:23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能犟。
红中网就好比是一个餐馆,而且还是个公共餐馆,编辑则好比是厨师。我等不过是食客。
一个厨师要辞职,当然是他的权利。可是他不与领导和其他厨师们沟通,而是站在餐馆里向食客们宣布:“我要辞职了“,  你认为这样做并无不妥?
这里只是就事论事,至于新愚公,我在以前的跟贴中已经谈到,新愚公是个很敬业的好编辑,值得尊重,不要辞职,但是,有的做法”欠妥“,就这”欠妥“二字,如果你认为用的”欠妥“,那就权当是”欠妥“吧,我不会再与你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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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13:05 |显示全部楼层
吴为 发表于 2014-9-17 23:16
请问你这个解释是代表红中网管理层还是你个人的意见?如果你是代表管理层回答网友的问题,请公示管理层对 ...

我现在明白了,公开对外界声称自己辞职是违反起码的做人的道理的。也就是说,要是这样做了,简直就不配做人了。我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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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8 10:17:57 |显示全部楼层
解廌角 发表于 2014-9-18 10:09
还真能犟。
红中网就好比是一个餐馆,而且还是个公共餐馆,编辑则好比是厨师。我等不过是食客。
一个厨师要 ...

这样的厨师太多了。被老板欺负而当众宣布辞职的太多了。我原来不知道他们是违背“起码的做人道理”的,现在知道了,我不敢犟了。否则哪天说我违背了起码的做人道理,拖出去毙了我还没地方讲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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