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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子时 2011-11-30 01:15
声援孔教授,是对的。但援助孔教授过关后,还是要说几点。
1、骂人不等于操娘。用骂人等于操娘的偷换概念的办法援助孔教授过关,仅此一次吧;下不为例。
2、操娘只是骂人的一种,属于“骂者显卑劣,听者感污秽”的一类,应该反对,至少不提倡。
3、汉奸应该骂,但用操娘骂汉奸,决不能提倡。如果提倡操汉奸的娘,则恐今后汉奸中混血儿弟妹增多,亦恐事与愿违,于骂者的爱国不利。
引用 蔺宇 2011-11-24 11:15
粗话是要有所区别,像“放屁”、“屁话”之类虽粗,但无伤大雅,古今高雅之士怒斥谬论时,也常脱口而出,可以说是话粗理不粗。“骂人”的话不一定就是粗话,比如文中的“男盗女娼”和““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碑坊”,还有“强盗”、“小偷”、“汉奸”、“卖国贼”等等,虽都是”骂人“的,但是那都不是粗话。有一类是辱骂,比如孔教授的”三妈的“,那不仅是粗话,而且骂者显卑劣,听者感污秽。鲁迅先生早就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就不要再去闹派性而编歪理了,孔教授的臭脚就不要再去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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