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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djz6016 2012-5-23 11:02
谢谢回复!但还不能说服我。行政领导直接民选是可以的,但总要有几年的任期吧?如果立法都从属于行政了,一旦行政领导在任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如何制约?纠错机制何在?总不能动辄发起信任公决吧?等到下次选举再解决也不妥吧?所以,可以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代议机构是必不可少的。美国的制度问题并不是出在分权制衡,而在于各为私利的两党政治。同样的问题在同为三权分立的英国就不会发生,因为英国实行的是议会多数党组阁。实际上,对立法、司法、行政三项国家职能来说,严格进行职能划分,形成互相制约是必要的,但确实不必强调平起平坐,可以明确主导性职能。但是,与其搞一个高度集权、难以制约的行政机构,不如实行立法主导,让行政机构对立法机构负责,受立法建构监督。只要明确授权范围,未必不能产生高效政府。这也是我倾向于未来政体建设立足于完善和改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由。 ...
引用 渡痴禅师 2012-5-22 23:19
积极有益的思考。但媒体与舆论实际上是统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两杆子,这笔杆子如何运作是非常关键的。当年的文革实际上就是在解决“笔杆子”的人民属性的问题。“四大”就好比当年给人民发枪杆子一样,这是对官僚阶层很好的制约。但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就在于社会主义中劳动人民是组织起来的,社会具有秩序和核心,有明确的方向性。如何让媒体和舆论既体现的是人民意志,又能形成秩序,这是一个难题。更简单的说法是:如何让民主集中制在社会舆论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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