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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汉 2012-5-29 10:48
阶级消灭之后,法制也随之而去。在有阶级的社会里,不管什么法律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制定和修订法律都是为巩固那个统治阶级而服务。毛主席时代为什么在宪法上给人民予“四大”权利,给工人以罢工的权利,都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因为当时的统治阶级是人民。当人民失去统治阶级权利的时候,任何最好的法制都是为控制人民而服务的,所谓建立法制社会,只是为了更好地管住人民,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对人民没有好处。目前人民只有设法争取一些民主的权利,像网络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等,这些虽然也属于资产阶级民主范畴的,但我们没有这些起码的民主,人民就没有斗争的武器。
引用 老王3235 2012-5-29 06:05
我同意周文,现实越来越证明,文革是反修反资的法宝。
引用 木水 2012-5-28 23:41
评论一下。我认为周文基本正确,而丛文则不足之处很多。但是,我表态支持这两个文章。我们需要认真讨论,以提出明确的政治方法论和纲领。

为什么人民民主需要建立法制制度?其实很简单,人民民主的法制制度就是把人民民主的权力形式化而形成的。这在目前和以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期中,都是绝对必须的。事实上,任何社会制度在稳态情况下,必然形式化而形成稳定制度。即使是“群众专政”,在稳态后,也必然形成了一种“法制”。因此,与其简单否定“民主法制”,还不如下功夫来认真探讨人民民主权力形式化的具体方法和方式。
引用 老汉 2012-5-28 20:20
楼主的观点是对的,人民当家做主,一切依靠群众自己来做,这是毛主席的思想。毛主席要政府机关减少三分之二的人员,事情由谁来做?就是让靠群众来做。现在维稳的队伍越来越大,开支越来越大,不是让人民自己来管自己的事情,而是要维稳队来管住群众。法律只能是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剥夺人民的权利。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统治阶级不是人民,那么人民不要期望完全法制对人民会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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