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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改革能解决收入分配不公吗?

2012-1-3 09:07|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4153| 评论: 3|原作者: 李民骐

摘要: 顺便正告一句全国大大小小的所谓“民营资本家”们,请你们头脑清醒一点。如果你们自认为还是条汉子,还有点中国人的骨气,那么看清楚了,真正得到政府补贴又获得垄断利润的是外企和港澳台企。你们有本事,就把你们火气都撒在外资和港澳台资头上,与全国人民一起捍卫国企。也只有捍卫了国企,才能真正捍卫民族工业。如果不是这样,而是帮着洋人以及汉奸买办,鹦鹉学舌地搞什么反垄断、反权贵,实际上是给外资带路,整垮作为民族工业 ...

都是政府的错?

王小鲁认为,政府收入快速上升是压缩居民收入和消费的主因:“2000-2010年期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下降了5.6个百分点。同期,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3.5%上升到20.7%,提高了7.2个百分点。但上述财政收入数据并不包括政府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社保基金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如果加上这后三项政府收入,则政府收入在此期间从占GDP20.6%上升到34.5%,上升了近14个百分点。这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猛增起了最重要的作用,约占7个百分点,占涨幅的一半。但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未来70年使用权的代价。政府一次性收取,一次性花掉,提前预支了未来70年的收益,也预支了未来的繁荣,又把房价推高到大部分居民无法承受的水平,这样的发展是杀鸡取卵,不可持续。高房价不仅挤压了中等收入居民的消费,也挖空了很多人的储蓄,同时给少数富人囤房、炒房创造了机会。通过买房,中等收入居民的收入大量转移到政府、房地产商和富裕的炒房者手中,是消费需求受到压缩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了说明“政府收入快速上升”是造成“居民收入和消费”被压缩的主因,王小鲁所计算的政府收入包括了政府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土地出让金收入。从经济学和统计学角度说,这里面包含着好几个层次的概念混淆。首先,居民收入或劳动收入,都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概念。如果要比较,应当与政府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所得(即生产税净额)相比较,而不应该笼而统之地与一切形式政府收入之和相比较。

            其次,如果为了说明政府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可以用全部一般政府收入(包括属于初次分配收入的间接税、属于再次分配收入的直接税以及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较,或与居民部门和企业部门可支配的收入相比较,或与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可支配的收入相比较。

            但是如果这样做,就完全没有理由将土地出让金所得货币收入与各种经常性收入叠加在一起。任何稍有国民经济核算常识的人都知道,土地转让属于资本账户交易,不是经常账户交易,将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硬加在一起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如王小鲁自己所说,政府出让土地,“一次性收取,一次性花掉” 。政府虽然获得了货币收入,但是却放弃了土地资产。而在房地产企业方面,他们虽然支付了货币,却获得了土地资产。这与一般税收,由企业或个人向政府单方面支付,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在国民经济核算的意义上,政府出售土地,既不能增加自己的收入,也不能减少居民或企业的收入。相反,如果政府用出售土地所得从事消费和投资,倒是可以帮助居民或企业形成收入。

            当然,如果由于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将其计入成本,因而促进了房价上涨,这可能会影响到居民的消费行为,迫使居民增加储蓄、减少日常消费。但是,这个影响到底有多大?按照王小鲁的说法,2000-2010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暴涨了7个百分点。

            笔者没有找到200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的数据,但据《中国统计年鉴》,2000年,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费用为734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0.7%。据网络报道所公布的财政部消息,2009年,由国土资源部所公布的全国土地出让成交合同总价款为15910亿元,但是实际上缴财政部的土地出让收入为14240亿元。其中,有些项目,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土地使用税属于正常税收的一部分。在扣除预算内各种税费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为12733亿元。另外,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为4980亿元。各级政府通过出让土地所获得的净收入为7753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3%

也就是说,2000-2009年,政府通过土地出让所获得的纯收入,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不过上升了1-2个百分点。相比之下,居民消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00年为46%2009年为35%,下降了11个百分点,其下降幅度与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的下降幅度基本相当。可见,这个时期居民消费不足完全是由于劳动收入太低、资本收入太高造成的,与政府土地出让金关系不大。

另据网络报道所公布的财政部消息,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为28198亿元,扣除约40%的征地拆迁费用后,净收入估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与王小鲁“猛增7个百分点”的说法仍然相去甚远。

2011年,全国各地的土地出让收入都趋于下降;因而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略偏高很可能只不过是特殊年份的特殊情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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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xiaoliwencai 2012-1-3 20:37
既要纠正修正主义路线,回归社会主义,又要废除党国官僚专制体制,实行宪政民主,二者缺一不可!
引用 寒江秋水 2012-1-3 18:30
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关键是政治体制怎么改革。是工农当家做主还是走资派及其附庸当家做主。我们共产党人应该主张建立自主,平等,健康,和睦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才能彻底解决分配不公的问题,才是长治久安的发展国家之正道。
引用 黄雀 2012-1-3 10:39
两只脚走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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