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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国企与工人生死存亡的报告 ( 之一 )

2012-1-12 13:53| 发布者: 长征战士| 查看: 1418| 评论: 6|原作者: 退休工人王满和|来自: 原创

摘要: 国企改革的决策者们: 请你们以人民公仆的崇高使命和责任,读一读国企生死存亡的报告;听一听工人爱厂如家的呼声;给国企一条出路;给工人一条生路;给我厂四千多职工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此致: 国企产业工人崇高的敬礼!
请您读一读国企与工人生死存亡的报告 

之一

国企改革的决策者们:

 

  请你们以人民公仆的崇高使命和责任,读一读国企生死存亡的报告;听一听工人爱厂如家的呼声;给国企一条出路;给工人一条生路;给我厂四千多职工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此致:

 

  国企产业工人崇高的敬礼!

 

  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在职及离退休职工

 

  2011年12月10日

 

    

  关于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重建新厂与改革管理职工权益的报告 

 

  执笔人:退休工人王满和

 

  目 录

 

  一、报告的请求事项;

 

  二、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重建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补偿安置的遗留问题;

 

  四、依法清偿我厂职工债务及经济补偿费问题;

 

  五、长沙船舶厂被诈骗兼并毁厂的历史惨痛教训;

 

  六、再次制止私企吞并国企的“承债式兼并”毁厂事件;

 

  七、国企长沙船舶厂改制不能搞“两个置换”;

 

  八、长沙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应依法指导我厂国企改制;

 

  九、长沙船舶厂有条件、有能力作为国有独资企业发展造船工业;

 

  十、以“鞍钢宪法”精神实施国企现代化管理真正实现工人当家作主;

 

  十一、关于长沙船舶厂职工代表大会有关问题。

 

  序 言

 

  国有中型一类企业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已建厂六十周年,我厂多次改制及整体拆迁,经历了无数的劫难,造成了惨烈的悲剧,刻满了毁厂的创伤,爆发了誓死的抗争。全厂职工历经“反诈骗、反腐败”的救厂斗争,终于将国企长沙船舶厂从被兼并的美光公司诈骗集团手中夺了回来,迎来了我厂整体拆迁,重建新厂,起死回生的希望。我们要用鲜血和生命来捍卫遍体鳞伤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职工的生存和尊严;我们坚决反对“两个置换”吞并国企、再次毁厂、工人下岗;我们必须要让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的战旗在三湘四水和长江沿海高高的飘扬!

 

  为此,我厂职工分别于2007年6月、2008年5月、2008年12月、2011年8月等多次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提交了关于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拆迁改制和职工权益等重大事项的职工意见书,至今未见有关单位和领导的书面答复。现第五次提交《关于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 重建新厂与改革管理 职工权益的报告》(以下简称《长船报告》)。《长船报告》共十一个部分,事关国企长沙船舶厂和全体国有职工生死存亡,姓“国”还是姓“私”的大事。再次请省、市及厂领导给予关注和重视,依据法律及国家《信访条例》给予书面答复,妥善解决职工提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一、报告的请求事项

 

  1,请求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尽快全力协调解决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以下简称长沙船舶厂)新厂建设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下决心将国企长沙船舶厂重建新厂作为省、市重大基础工业投资项目的战略决策全力打造;彻底改变我省水运及造船工业的现状。

 

  2、请求长沙市政府、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补偿安置的遗留问题;依法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

 

  3、请求依法清偿长沙船舶厂职工内部债务及经济补偿费;

 

  4,请求依法改制,制止置换长沙船舶厂国有企业身份及置换全厂国有职工身份的“两个置换”,制止国有资产私有化。

 

  5,请求依法认定长沙船舶厂“反诈骗、反腐败”,保护国有资产,维护国有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全厂职工救厂行为是正确的;摘掉带在一千多名举报职工头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帽子,予以平反,恢复名誉,还举报职工一个清白;对含冤死去的举报职工予以平反昭雪,给予一定的经济抚恤补助。

 

  6,请求依法制止诈骗犯麦炳瑜企图翻案,再次吞并长沙船舶厂巨额国有资产的阴谋;立案查处美光公司兼并我厂涉嫌集团诈骗犯罪的首犯、主犯和胁从犯的全部犯罪事实;立案查处在我厂兼并中涉嫌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依法查处我厂国土收回时减少的60余亩土地(现市场价达4亿余元)国有资产的去向,尽快归还长沙船舶厂。

 

  7,请求长沙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应依法指导我厂保持国企公有制性质的现代化管理改革;支持并指导我厂以“鞍钢宪法”精神实施国企现代化管理,真正实现工人阶级当家作主;

 

  8、请求召开长沙船舶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决定我厂整体拆迁、重建新厂、改革管理、职工权益等有关重大事项。

 

  二、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重建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2011年10月18日,长沙船舶厂几位退休老职工在副厂长刘益开等人陪同下参观了长沙船舶厂新厂建设。清晨,我们从老厂办公楼出发,驱车约40公里,到达位于望城县千年古镇——靖港镇的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新厂建设工地。我们被带到一栋被征收的旧楼房二楼会议室,刘副厂长站在大幅的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新厂效果图前,向我们介绍了新厂的建设情况。

 

  长沙船舶厂新厂从规模和设施上看,堪称国内内河一流,它集造船业、大型钢结构制造业、码头装卸业等于一体,新厂的整体规划符合长沙市整体规划要求。新厂占地580多亩,总投资约5.14亿元,船舶建造能力达6000吨级,船体车间将于2011年建成投产。

 

  即将完工的15000多平方米的船体车间,可同时打造多艘150米以内的新船。集舾装、装卸、集装箱吊运功能于一体的双层多功能生产码头已矗立在湘江之中,适用于湘江枯水及洪水季节的各种水位施工作业。特别是供船舶进出船体车间的梳式船台滑道,排列11条轨道与水面相接,向江中延伸。梳式船台滑道建成后,2000吨级船舶可以横向起坡上岸,6000吨级船舶可以横向下水行河,是内河造船企业造船能力最有代表性的重要标志。除造船车间、舾装码头、船台滑道外,新厂还将拥有20000多平方米的露天船台、150吨龙门吊、大型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数控等离子、数控火焰切割机等大型平台和设备,可制造长90米至150米、空船重1500吨至6000吨的船舶。

 

  负责新厂建设的刘副厂长对参观新厂的退休老工人说,长沙船舶厂能获得重建新厂的机遇,获得企业整体拆迁数亿补偿资金,首先,要感谢我们厂一千多离退休老工人将船厂从美光公司麦炳瑜(诈骗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手中夺了回来。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在企业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在职职工克服重重困难,不断扭亏为赢,迎来了这次整体拆迁,重建新厂的发展机遇。刘副厂长并多次表示,新厂由国有资产投资建设的现代化厂房、露天船台、生产码头、船台滑台等各种现代化设备等,不希望今后又变成了私有企业的私有财产,不希望国有资产再次流失,否则,我们这些年就白辛苦了。他认为,国有企业同样能实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能重用高科技人材,能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及配置现代化生产设备。

 

  我们十分赞同刘副厂长的上述意见,并希望能在厂领导及全厂职工中形成共识。更主要的是国有企业的职工都是企业的主人、具有充分发挥职工主观能动性的优势。国有职工的工资、奖金、劳动保护、劳保福利、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劳动、生活待遇相对于私有企业更趋向于能公平、合理分配,能有效防止社会两极分化。

 

  在新厂建设中,必须坚持干群一心,艰苦创业,自力更生,确保质量,节约成本,群策群力,谱写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起死回生的再次创业史!已年过花甲的刘副厂长告诉我们,在梳式船台滑道的建设中,为了抢在湘江枯水季节完成水下施工,节省建造围堰施工的开资,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连续作战精神,夜以继日,废寝忘餐,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了施工任务。为企业节省500多万元的围堰建造费,也就是为国家节约了50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由此,我们想到曾经的国有企业常德造船厂,2002年1月,被荷兰DAMEN造船集团以80万美元(即500多万人民币)收购而成为我省唯一的外资造船企业—-常德达门船舶有限公司。2004年产值就已达6000多万元。可见,新厂建设节约的500多万元资金可买下常德造船厂!节约的500多万元资金可创造更多的财富!

 

  在新厂高大、宽敞而明亮的船体车间,刘副厂长指着地面预留的轨道基础说,为了节省开资,我们将全部利用老厂旧的钢轨,可节省购买近1000米新钢轨的资金。他又抬头指着车间上方告诉我们,按设计是安装30吨的行车,但考虑发展生产需要有一定的时间过程,目前可以利用老厂一台10吨的行车,再配合其它设备,就完全能满足现在的生产需要了,等厂里今后生产发展了,有了钱再换30吨的新行车也不迟。这就是我们新船厂建设者们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这就是我们新船厂如诗如画的创业宏图;这就是我们造船工人敢想敢干的主人翁风采。

 

  长沙船舶厂党委书记、厂长王勇曾告诉记者,新厂将迎来发展的最好时机,可以更好地服务湘江“黄金水道”,为湘江水运提供强大的支撑。

 

  长沙船舶厂在取得以上成果的同时,我们还希望不断的发现、重视和解决以下问题。

 

  1, 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就其实质而言,是生产经营机制的改革和企业管理的改革,并非是企业所有制的转变。我们希望湖南省长沙船舶厂继续坚持国有企业的性质和方向(建议不要变更厂名,经历60年的“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厂名就是巨额的无形资产);坚持走社会主义公有制职工共同致富的道路;坚持按劳分配,反对按资分配;建立一个现代化国有造船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和经营主体,由企业计划为主与市场运作优化配置资源,为创建工业战线的“华西村”而努力奋斗。

 

  2,在坚持国有企业性质的原则基础上,以“鞍钢宪法”精神实施国企现代化管理,真正实现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努力实行科学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重用高科技人材,运用现代高新技术,配置现代化生产设备。继续坚持走国企自主,自力更生,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创业道路,将长沙船舶厂建设成为国有现代化的造船企业。

 

  3,我厂应进一步争取省、市政府及各部门对作为湖南基础工业国有造船企业的大力支持,逐步让造船工业成为长沙市及湖南省的支柱产业。

 

  4,关于国企长沙船舶厂与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问题,千万不要再“引狼入室”。当前,有人借用“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一词,大量出让国有资产,大搞私企并购国企。大搞国企股权的转让及股权多样化。完全歪曲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真正定义与原则。其实质还是变相地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国有资产私有化。

 

  国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要认识到“战略”是泛指重大的、带全局性或决定全局的谋划;“合作伙伴”之间是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即尊重对方核心利益,以人为本,和而不同的合作关系。对国企的经济发展应当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而决不是让国企被合作伙伴所吞并。

 

  为了促进国企与其合作伙伴各自多方面发展,国企应根据自身利益和能力,可与其合作伙伴结成战略伙伴关系。这种关系大致包括三层意思:其一,两合作方应该是伙伴,而不是对手;其二,这种伙伴关系是建立在战略全局上的,而不是局部的,是长期的,而不是权宜之计;其三,这种战略伙伴关系是建设性的,而不是排他性的。这是一种既非出卖主权股份,又非敌对的合作关系。从上述定义与原则中,我们认为,战略伙伴关系则是双方平等的发展友谊,发展信任,发展经济的一种伙伴与伙伴之间的友谊经济关系。而决不是羊与狼的关系。

 

  如昆明市政府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1年10月18日下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风能、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及相关产业开展全面合作,推进昆明市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成为央企与地方合作的典范。昆明市长张祖林说,随着现代新昆明建设的纵深推进,迫切需要与实力雄厚的“中字头”、“国字号”大型国企开展合作,不断为现代新昆明注入活力。

 

  因此,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也可与省、市人民政府、相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大中型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强强联合。共同为湖南三湘四水一万多公里的通航水域,以及长江流域、沿海水域的造船、修船、钢结构件及压力容器等相关产业及产品开发领域开展全面合作。推进省、市水运交通的快速发展,为节约能源、缓解公路与铁路运输,为应对自然灾害及战争而结为合作关系,这就是真正的“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我们得知,2011年8月11日,“51资金项目网”发布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重建项目》融资信息,主要内容为:融资类型:股权融资 预计融资金额:5.2201亿元;目前融资阶段:洽谈中。发布时间: 2011-8-11 11:29:26”。“长沙船舶厂现已与中联重工、神力公司、山河智能等企业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共赢的原则签置了合作协议,生产重型建筑机械减震降噪柴油机、游艇、重轻钢结构,成为湖南省重要的现代化船舶机械制造龙头企业(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51zjxm.com/financ/20118/9150620.html)”。对此,我们关注并希望落实“合作协议”的实质是否是国有股权转让?是否是将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国有资产变更为多元投资主体股份制企业?对此,我们希望厂领导要坚持原则,慎重考虑,给予书面答复。

 

  5,尽力加快新厂的建设速度,在加快生产区建设的同时,尽快启动办公楼及生活区的建设。以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经营、技术、行政管理中心、及生活后勤设施同步完工,为尽快全面启动生产打好基础,作好准备。

 

  6,发挥企业优势,坚持以造船、修船为主业,扩大民用造船业务范围,争取恢复及提高军用舰艇生产能力,挺进湖南、长江乃至沿海造船市场。近十多年来,由于我厂因被诈骗兼并造成国资流失,工人下岗,而将这些年发展造船业的机遇拱手让给了私企及外企。如益阳市造船业的快速扩张,全市现共有各类船舶制造企业36家,其中规模较大企业5家,产业工人近1万人。三年前,全市造船企业实现总产值11亿元,造船能力达到20万载重吨,在省内的市场占有率号称达70%以上,其中新型复合材料船艇占省内市场份额接近100%,自卸运砂船占省内市场份额达到9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30余项。4家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采用真空导流成型新工艺生产游艇、公务艇、特种艇,其关键技术“多混设计、多混材料、多混工艺”已领先国内先进水平。被列入国家防总、海事等6家部门公务艇的定点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设有服务网点,且产品已打入欧美市场。 益阳市中海船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绞吸式挖泥船,已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建造的工程船舶有多项被列入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并填补了国内空白。已成为我厂在省内的强劲竞争伙伴与对手。与之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益阳市等船舶产业也存在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科研、设计和人才不足;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分散,缺乏现代化造船设施及设备,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生产资料及利润归私人占有,载重吨位等造船能力还远远不能满足湖南水运发展的需要等。最近,益阳市、常德市等造船厂惊闻长沙船舶厂起死回生,重建新厂,纷纷赶到我们新厂建设工地参观,均叹服长沙船舶厂重建的设计规模和造船能力,特别是对现代化的梳式船台滑道及多层生产码头、大型船体车间赞口不绝。我厂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厂的优势,坚持以造船、修船为主业,尽快起动生产,挺进湖南、长江及沿海造船市场。

 

  7,创建爱国、爱厂、爱工友的国企文化,树立以人为本,以厂为家的国企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凝聚力和国有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在党中央提出文化强国的旗帜下,向着实现文化强省、文化强市、文化强国企迈进。

 

  8,尽快培训、招聘及引进急需的技术人才,为全面启动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提供技术保证。

 

  9,节约每一块钱,坚持自力更生,开源节流,反对贪污浪费,贪大求洋,依法、合理、节约使用新厂建设资金。据职工反映,虽然新厂建设节约了很多资金,但造成浪费的资金也相当巨大!必须加大资金监管的力度。据说,长沙船舶厂国有资产还没有纳入长沙市国资委管理的范畴?请市委市政府关注重视,尽快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并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兼任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

 

  10,在我厂技术力量遭受重大损失及人才流失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可从待岗、内退职工中选拔一批技术生产骨干力量投入新厂生产建设。还可组建离退休职工兴厂顾问团,协助新厂投产建设,通过从思想上、技术上传、帮、带,培养一批能打硬仗,有理想,有技术的优秀年青职工。

 

  11,新厂共征地580余亩,应尽快落实及取得全部征地的红线范围,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启动新厂基础建设,必须先建好围墙,重点预防发生征地违法纠纷及造成企业不必要的巨大损失! 同时严禁倒卖新厂征收土地,缩小新厂建设规模!

 

  12,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必须要与当地周边村民建立鱼水之情的工农兄弟关系,企业扩大生产时,应优先招收当地村民进厂,农忙季节,应组织青年突击队支援“双抢”,并为进厂务工的当地村民“双抢”放假,工资照发。协助及支援村民办些与企业产品有关的船用配件加工生产的村、镇集体企业,带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为今后建立以湖南省长沙船舶厂为中心的湖南造船工业园而打下基础,开创工帮农,农帮工,工农共同致富的社会主义新局面。

 

  我们在不断的发现、重视和解决以上问题的同时,要吸取众多国企兴亡的经验和教训,千万不要以为获得了数亿征收拆迁资金,并起动了新厂建设,就万事大吉了。例如,与我厂一江之隔,位于长沙市湘江东岸新河地段的大型国企湖南人造板厂,1982年建厂,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木材加工企业,同样因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湘江大道及沿江风光带而整体拆迁,重建新厂。然而,由于该厂达500余亩土地的征收拆迁补偿费太低,耗资4亿余元重建新厂后,缺乏起动资金,加之管理不善,仅接送职工从市内到新厂上下班的交通费每月人均耗资达720余元,现在已停产两年。为解决启动资金及发放全厂职工每月140余万元的工资,将新厂500余亩土地已转卖200多亩,卖土地的钱花光了,又把耗资4亿余元重建的新厂以每月75万元的租金出租给私企使用生产,而新厂租金也不能全部解决职工工资的发放问题,目前已步入将要破产的境地。

 

  相反,该厂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木材公司,由于加强了企业管理,特别是突出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化解企业及职工之间的各种矛盾,全体职工团结一心,企业年年盈利。据本企业职工透露,每月的奖金及职工福利比工资还要多。从而说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重建新厂同样存在各种风险,我们应当吸取、分析、总结众多国企兴亡的经验和教训,确保我们新厂建设与发展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迈进。

 

  因此,长沙船舶厂在努力解决以上问题的同时,我们请求长沙市政府及市交通局尽快全力协调解决国企新厂建设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千万不要为征收拆迁老厂一块土地而毁掉新厂一个国有企业!

 

  三、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补偿安置的遗留问题

 

  长沙船舶厂因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潇湘大道及沿江风光带,起动滨江新城建设,于2007年5月24日依据长沙市委、市政府指示停工停产,整体拆迁。虽然获得了企业重建新厂,职工拆迁安置新居的机遇,但在实施整体拆迁,补偿安置中,还有下列重大违法违规及其遗留问题急需妥善解决。

 

  (一)、我厂职工住房因被违法暴力强制征收拆迁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

 

  长沙市岳麓区政府以公益性用地的名义进行商业性用地征收拆迁,为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开发公司的商业征地拆迁保驾护航,将位于岳麓滨江新城的数千户被拆迁户、数万名被拆迁群众、近两百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低价征收拆迁,强制采用单一的货币补偿方式,将被拆迁群众大规模地赶到市郊边远地区安置,创长沙市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城市圈地拆迁运动。 长沙市岳麓区政府自2009年2月开始,从各机关抽调干部职工800多人投入到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房屋拆迁第一线,开展“百日拆迁攻坚活动”,组建5个“青年突击队”,每天高音喇叭声不绝于耳,大量横幅标语、宣传口号触目惊心。每天不厌其烦地登门向被拆迁户退休老人反复劝说,哄骗老人签字画押,等到老人明白补偿的钱买不起房子时,就心急如焚,老泪纵横。造成绝大多数老人无法承受这巨大的干扰和心里压力,日夜烦燥不安、担惊受怕、气病交加,在折磨中煎熬,在贫困与疾病中挣扎,从而诱发各种疾病,不少老人相继离世。我厂在岳麓滨江新城的“百日拆迁攻坚活动”期间,国有职工全长林、杨合林等十多位老工人及家属因反对违法拆迁,终日在悲愤之中,气病交加,相继含恨去世。特别是在腐败的压力下不为人知的,刚搬入我厂新建5栋职工住宅楼的原一车间分工会主席全长林与职工共同维权抗争,将岳麓滨江新城要把我厂新建5栋职工住宅楼当棚屋拆毁的违法拆迁举报到中央、国务院、省市,最后用生命的代价保住了我厂新建5栋职工住宅楼,我们将永远记住这位为工人说话办事的工会好干部全长林。    

 

  滨江开发公司还恶人先告状,将长沙船舶厂及我厂10多户被拆迁户告上法庭, 并向市岳麓区法院申请先予强制执行拆迁。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裁定,就强行将职工住房挖倒,砸成一堆废墟。将职工的财产丢弃在大雨中和埯埋在废墟里。将制止野蛮拆迁的两位职工打成脑震荡。将我厂职工家属打得满脸是伤,全身是血!职工70多岁的母亲摔倒在地昏死过去;殴打70多岁的老工人和职工家属。将水泥搅拌灌浆车成吨的水泥沙石浆直接向我厂女职工身上倾到,造成其全身多处受伤,而拒绝支付医药费为其治疗等众多暴力拆迁事件。

 

  因此,有关违法强拆单位应承担我厂职工在违法暴力强制拆迁中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非正常死亡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市区两级政府征收拆迁我厂土地及职工房屋,凡高价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范围内,应当相应增补拆迁补偿费。

 

  我们长沙船舶厂一直是支持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潇湘大道、沿江风光带及滨江新城建设的,对用于潇湘大道和沿江风光带等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征收我厂的200余亩土地按公共利益用地拆迁补偿我们没有意见。补偿再低,我们认为也是支援国家建设。但是,对市、区两级政府高价出让我厂近300亩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拆迁补偿费,我们发现存在拆迁利益分配严重不公的事实,变相侵占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职工的财产权。就是将长沙船舶厂国有资产通过借用公共利益用地的名义,变成了开发商的私有财产,其实质就是对国有资产的侵占,其结果就是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为此,现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1,市区两级政府出让我厂土地使用权给开发商用于商业利益开发的,应对商业拆迁范围内我厂的土地使用权及职工被拆迁户补偿安置按商业出让土地增值比例增补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费及职工住房拆迁补偿费。具体补偿方案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依据当时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协商解决。否则,我厂依法对商业利益用地范围有权拒绝拆迁腾地。

 

  2,长沙船舶厂在其厂区拆迁范围内需保留一块土地,用于建设驻长办事机构大楼。以解决我厂从市中心整体拆迁到远离市区达40公里之外的望城县靖港镇后,能方便对留居在市区的四千多在职、离退休职工及其家属的联系和管理。并方便原业务单位的联系和往来。

 

  以上处理意见,符合法律法规、理由充分,更突出拆迁的人性化及我党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场。请长沙市各级相关政府及部门支持及采纳我们的要求和建议,重点解决我厂因拆迁补偿费太低,所造成我厂偿还企业内部职工债务及重建新厂资金困难,职工购房、装修等困难。

 

  (三)、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应依法实行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

 

  自2007年5月24日起,长沙市委、市政府就多次指示长沙船舶厂停工停产,整体拆迁。然而,拆迁补偿费却不能按期全额补偿到位,新厂生产、生活安置用地征收迟迟不能落实,矛盾纠纷没有及时协调解决,造成新厂建设受阻,严重影响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尽快恢复生产。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违反了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2011年7月8日深夜2时许,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厂卫门、国旗、厂牌突然被一百多名不明身份的强拆人员拆毁。一百多名强拆人员开来挖掘机、装载车及的士达数十辆,强行进入厂生产区。强拆人员不听我厂保卫人员劝阻,并非法拘禁2名保安人员,动用挖掘机强行将厂卫门的国旗与旗杆挖倒,强行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厂牌及厂卫门、值班室、传达室等建筑全部挖垮毁掉。倾刻之间,长沙船舶厂厂卫门全部建筑及设施变成了一片废墟。而且严重破坏了我厂建厂60周年及拆迁厂牌仪式的重大纪念活动;严重侵犯了长沙船舶厂的名誉权;严重伤害了我们两千多造船国企工人的感情。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已严格禁止行政强制拆迁,这些不明身份的强拆人员在没有任何法院裁定、公告、判决等司法文书依据的情况下,违法强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卫门、国旗、厂牌及非法拘禁厂保卫人员,应依法予以查处。

 

  因此,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必须坚持依法先补偿安置,后拆迁腾地的原则规定。在上述补偿安置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不得违法强制拆迁我厂现需使用的办公楼及生产区等建筑设施。

 

  (四)长沙船舶厂应在老厂原址保留和恢复湖南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建筑。

 

  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期诞生的国企老厂,是湖南省最大的造船企业。2008年1月9日,三湘都市报以题为《长沙船舶厂经典变身 星城再造“798艺术工厂”》报道:“本报1月9日讯,省内最大的造船企业——长沙船舶厂是长沙工业发展史上极具代表性的建筑,在滨江新城项目建设中,该厂将保留一个车间,借鉴北京798艺术区的工业景观建设经验,建成长沙惟一的“艺梦工厂”。目前,景观建设规划正在完善中,计划今年8月启动改造”。“在滨江新城范围内只保留了裕湘纱厂和船舶厂两处建筑,裕湘纱厂工业景观将着重体现‘民国建筑特色’,船厂车间将以‘现代工业建筑’风格为主。”岳麓区滨江新城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两处景观风格相互补充,从整体上反映出河西工业的发展轨迹。考虑到长沙船舶厂厂区内绿化较好,且拥有较多的工业机械景观元素,长沙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在景观设计中,拟借鉴北京798艺术区和国内外其它成功的厂房改造再生案例,引进和孵化新的城市功能,将船厂车间创造成为“艺梦工厂”。“798与船舶厂有着很多的相似点,但我们在借鉴经验的同时,也将突出长沙本土的工业景观特色。”负责人告诉记者,初步计划今年8月启动景观建设。

 

  然而,至今长沙船舶厂经典变身的“798艺梦工厂”真的变成了一场梦。为什么当时动员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时承诺的“798艺梦工厂”没有兑现?为什么整体拆迁前规划好的“798艺梦工厂”,拆迁后规划就被改变?我们认为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撤销和改变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艺梦工厂”规划,是对长沙船舶厂欺诈性拆迁,是破坏长沙工业文化遗址的违法行为,伤害了我们两千多造船工人为共和国艰苦创业建厂的感情。为此,我们要求在长沙船舶厂原址保留和恢复湖南造船工业文化历史遗址建筑。

 

  1,在长沙船舶厂临江原址恢复原规划设计的造船工业遗址建筑。

 

  2,遗址建筑外部保留、塑造典型船体及造船工业机械景观。

 

  3,遗址建筑内部设立湖南造船工业展示厅;

 

  同时,也可以将本条第(三)项第3款的意见一并规划,在遗址建筑旁设立由长沙船舶厂投资建设与遗址建筑风格一致的造船工业标志性大楼。

 

  我们理由是,长沙船舶厂为支持长沙市“一洲两岸”工程扩建潇湘大道及沿江风光带,起动滨江新城建设,而从市中心黄金地段整体拆迁到远离市区达40公里之外的望城县靖港镇,如果老厂480亩土地全部用于公共利益项目建设需要,我们国企应全力支持。然而,事实上我厂仅有200余亩土地用于潇湘大道和沿江风光带的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其余近300亩土地全部由市、区两级政府高价出让,被开发商瓜分用于商业利益的房地产开发。因此,长沙船舶厂在其旧址开发范围内保留造船工业遗址建筑;建设造船工业标志性大楼的理由是充分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请长沙市人民政府支持及采纳我们的要求和建议。

 

  (五)长沙船舶厂应统一厂自管公房拆迁补偿与安置标准

 

  长沙船舶厂在厂自管公房拆迁补偿与安置标准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如前期拆迁比后期拆迁补偿的少,安置房屋面积小,条件差。同等条件,同等面积的被拆迁户补偿金额相差巨大。存在强制、野蛮、不公正的违法拆迁行为和暗箱操作的黑洞。特别是采用挖断自来水管,剪断电源线,强行断水断电,造成被拆迁户职工无法生活的困境,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应统一厂自管公房拆迁补偿与安置标准。

 

  以上事实,说明长沙市岳麓滨江新城项目整体拆迁长沙船舶厂及补偿安置存在违法法规的问题。均应依法予以纠正和妥善解决。共同维护国有企业及国有职工的合法权益。请长沙市政府、岳麓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及补偿安置的遗留问题。

 

  四、依法清偿我厂职工内部债务及经济补偿费

 

  我厂职工于2008年5月、2008年12月、2011年8月,已多次书面提出要求长沙船舶厂依法清偿职工内部债务及经济补偿的意见,至今没有具体答复。自2011年8月,以我厂部分离退休中层干部为主,多次出面为职工维权,先后向有关部门及厂领导书面提交了离退休职工的建议和诉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11年7月1日施行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政发(2011)53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及改制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具体规定,长沙船舶厂应依法清偿职工内部债务及经济补偿费。

 

  我厂整体拆迁的补偿费,首先应用于清偿企业内部拖欠在职、待岗、内退、下岗及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加班费、奖金、劳保福利、住房补贴、工龄补贴、医疗费;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工伤提留费及保险费;离退休职工政策性生活补贴费;一次性企业整体拆迁补贴费、年度慰问金、抚恤费、丧葬费;解决无房户(未享受福利购房)职工住房安置;1962年前下放人员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分列如下:

 

  (一)清偿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包括拖欠未发及未足额发放的月工资,加班工资;拖欠未发的职工升级调资的档案工资、空调工资、浮动工资、均应由厂劳动工资科造表登记公布,核实支付。其中1988年政策性职工升两级浮动工资应按实补发。1996年至1999年长沙船舶厂因兼并被诈骗期间政策性职工升级加薪应予以补发。1999年至2000年美光公司兼并期间被强制下岗的近400名国有职工,应依法恢复劳动合同关系,补发其工资。其依据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均认定美光公司董事长麦炳瑜兼并长沙船舶厂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兼并合同无效。故兼并期间裁员400余名职工的行为同样属无效民事行为,应依法恢复400余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补发其工资;

 

  (二)清偿企业拖欠职工的奖金(包括年终奖、月奖、季奖、计时奖和计件奖等),只要企业原承诺而拖欠未发的奖金均应核实补发;

 

  (三)清偿企业拖欠职工的劳保福利,包括工作服、防寒防暑费,特种工种的营养费,因公出差补助费,困难补助费、工伤补偿费、职业病防治费等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助费均核实支付,依法补偿;

 

  (四)清偿企业拖欠的职工住房货币分配的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政发[1998]23号)、湖南省房改房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房发[1998]002号)、《长沙市1999年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长沙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长政发[1999]40号),清偿拖欠我厂职工长达12年之久的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以解决我厂职工在大力支持长沙市重点建设项目岳麓滨江新城的征收拆迁中所承受的巨大生活困难,特别是急需解决职工因购房、装修、搬迁、过度所造成无法承受的经济困难及耗尽一生积蓄而欠下沉重的债负。以确保我厂职工正常的生活、生产及离退休老职工安渡晚年;

 

  具体意见以厂在职、离退休职工2011年9月呈报的《紧急请求解决国企湖南省长沙船舶厂职工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等职工权益问题的意见书》为准。增加要解决无房户(未享受福利购房)职工住房安置问题;

 

  (五)清偿企业拖欠职工的医药费,特别是历年来拖欠职工大病、危重病、绝症住院治疗的医药费。如当时因企业困难而未支付的,应依据规定和实际情况支付,包括因病死亡的职工;

 

  (六)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并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及长沙市职工养老保险的平均水平,增加我厂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

 

  对过去拖欠基本养老金,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发拖欠基本养老金和企业调整工资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解决。依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应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我厂职工工资待遇长期低于长沙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应依据中央文件及法律法规,根据长沙市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的水平,增加我厂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由企业提出方案,交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尽快报审报批,实施发放。职工医疗保险费增加按养老金增加比例增加;

 

  (七)补发我厂离退休职工政策性生活补贴费;

 

  (八)足额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在职职工无论是长期合同工,还是短期合同工,企业都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足额交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九)发给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一次性企业整体拆迁补贴费。

 

  我厂获取了数亿金额的拆迁安置补偿费。企业有了钱,首先不能忘了创业、建厂、扩厂、救厂的离退休老职工和在册职工。不能忘了是离退休老职工艰苦创业,从1952年的手工作业造木船的小船厂,发展成为能建造2000吨级的大型钢结构船舶,发展成为占地31.8万平方米的中型国有企业;不能忘了一千多名离退休老职工为了救厂,自1996年与在册职工一起开展了长达三年多的“反诈骗、反腐败”斗争,从刑事诈骗犯罪分子麦炳瑜手中将我们船厂夺回来。否则,原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的主要领导就以1500万元的“整体兼并费”将我厂拱手送给了冒充“外商”的广东农民麦炳瑜。而今拆迁,长沙市政府就要花更多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再从麦炳瑜手中将国土使用权买回来。也就没有了我们船厂拆迁补偿重建新厂的今天;更不能忘了,我厂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长期来低于长沙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我厂造船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人的退休费比同类企业低几倍到十几倍。由于企业属基础性工业,利润低,长期亏损。离退休职工在几十年的艰苦创业中,尽管付出的多,得到的少,但为国家和企业积累了财富,其中也就包括社会的发展,我厂国有土地的不断升值,我厂厂房设备扩大和逐步完善。也就是说,为现在我厂拆迁补偿数亿拆迁安置补偿费,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现在离退休职工都已退出生产一线,但同样需要合理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际上,是企业长期来拖欠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的债务,我厂应从数亿拆迁安置补偿费中提出较为合理的一次性安置补偿费来补助我厂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老职工,具体费用可由离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派代表与厂领导和厂工会协商,由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离退休职工应选派代表列席厂职工代表大会。需要说明的是,发给职工的企业整体拆迁一次性补助费不能视为买断工龄费,不能视为置换国有职工身份的补偿费,不能借发给在职职工一次性补助费而强行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十)按政策补发1962年前长沙船舶厂下放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十一)企业可一次性发给离退休职工年度慰问金。

 

  多年来,我们船厂再穷,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春节慰问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年度慰问金。尽管物品不多,一袋米、一箱油、一幅年历画,同样是表达企业对离退休职工的关心和照顾。当然,比不得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年终慰问金达几千元到几万元。离退休职工的意见是可按每年几百元的慰问金计发一定的年限,在此次企业整体拆迁时,如不能每年进行年度慰问,应一次性发给我厂在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慰问金。另外职工去世的丧葬补助慰问费也应一并考虑;

 

  (十二)长沙船舶厂应在厂离退休职工集中的各安置小区购买或租赁一套房屋作为我厂离退休老职工文娱活动室及与厂离退休办联系处,并添置相应的文娱用品、器材和设备,提供一定的文娱活动经费。厂离退休办今后可根据我厂发展情况,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一些参观、旅游及文娱活动。

 

  目前,我厂已补发拖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部分职工工资等,全厂职工又一次感受到国有企业就是我们全体职工自己的企业,又重新找回了国有企业主人翁的感觉,这在私有企业是不可能办到的事。并希望其它各项尽快落实。我们应当认识到,企业依法清偿职工内部债务及经济补偿费,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的重要举措。当企业有困难的时候,还能克服重重困难,千方百计为职工着想,依法首先解决职工的困难,这就是一种感动“上帝”的精神!这个“上帝”就是我厂四千多职工及其家属,这种感动就会变成全厂职工同心同德、生死相顾的强大动力。我们相信,人的精神是能够感动“上帝”的。更主要的是,人的主观能动性是无穷无尽的。企业领导有了这种感动“上帝”的精神,我们的企业就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五、长沙船舶厂被诈骗兼并毁厂的历史惨痛教训

 

  国有企业湖南省长沙船舶厂两千多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永远也不会忘记被诈骗兼并毁厂的历史惨痛教训。1996年9月12日,长沙市交通局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长沙船舶厂的产权代表,与香港美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了《整体收购式兼并长沙船舶厂合同书》。美光公司以1500万元整体收购式兼并长沙船舶厂所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全部产权。经长沙市交通局与美光公司委托长沙市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长资评(96)第0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为:长沙船舶厂土地使用权面积31.80万平方米(计478亩),全部资产现值为214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5万元,长期投资13万元,固定资产18541万元(含土地使用权价);全部负债4385万元;净资产17104万元。双方约定将湖南省长沙船舶厂更名为:“湖南美光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外商独资企业。该兼并合同双方签字后报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生效。

 

  然而,长沙船舶厂职工发现,美光公司仅以1500万元就整体收购买断长沙船舶厂净资产1.7亿元的国有资产,而且资产评估价太低,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极低,实际净资产已达3亿多元(现在实际净资产达十亿余元)。我们职工认为存在政府官员与美光公司官商勾结的腐败行为。该整体收购式兼并合同生效后,在长沙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长沙船舶厂原领导的协助下,美光公司就开始大肆吞并和转移长沙船舶厂的国有资产,利用长沙船舶厂478亩土地抵押贷款转往境外,大肆拆毁变卖造船设备,对国有职工大量裁员,400多名国有职工被强行下岗失业,职工进一步认为美光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为此,长沙船舶厂职工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调查取证。大量事实和证据证明,美光公司资信情况与事实明显不符,不但资金不能到位,反而大量侵占国有资产,涉嫌兼并合同诈骗;又以欺诈方式向银行抵押长沙船舶厂土地,将大量贷款资金转往境外,骗取大量国有资产,涉嫌金融诈骗。从而引发长沙船舶厂一千多名国企职工联名上访长达三年之久。在长达三年多的“反诈骗”、“反腐败”的国企维权斗争中,职工的举报和上访材料达6万余份,参加举报上访签名的职工达一千多名,年老贫苦的退休老工人均自发参加“反诈骗、反腐败”的艰苦而漫长的举报和上访活动。没钱打印举报材料,大家就自发捐款,从自己微薄的养老费中捐出钱来救厂。经历了一个又一个酷暑严寒,承受着各种打击、报复,我们始终坚持用法律作为我们最有力的武器,与诈骗犯罪和腐败势力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魂的生死抗争。充分表现出工人阶级无私、无畏、团结、坚强、立场坚定、爱憎分明的伟大品质和斗争精神。

 

  在我厂职工坚持“反诈骗”、“反腐败”的国企维权斗争的压力下,1998年长沙市交通局以民事诉讼起诉美光公司, 1998年3月30日,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长中经二初字第259-4号民事裁定:“香港美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交通局所签订的《整体收购式兼并长沙船舶厂》合同无效。由长沙市交通局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恢复长沙船舶厂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手续,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其实质就是以民事诉讼代替刑事诉讼,以民事纠纷掩盖刑事犯罪,为诈骗集团及腐败犯罪分子保驾护航,蒙混过关。

 

  而且,在长沙船舶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时,我们发现有60余亩国有土地无形消失。1996年长沙船舶厂被兼并时,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18671.38平方米(计478亩);1999年5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告收回我厂国有土地时却变成了413.817亩,减少了64.183亩,为此,我厂职工多年来一直追查这60余亩国有土地的去向,至今没有得到任何书面答复和解释。长沙船舶厂地处长沙市中心的60亩国有土地按市场价每亩约600余万元,64.18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约4亿余元!然而,约4亿余元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却没有人敢查处?!因此,我们要求必需依法查处这60余亩国有土地的去向,归还长沙船舶厂。

 

  我们职工搜集的大量证据资料证明,美光公司已涉嫌构成诈骗集团犯罪。决不能以民事诉讼掩盖刑事犯罪,让诈骗集团犯罪及官员腐败犯罪逃避法律责任及刑事处罚,我们要求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美光公司涉嫌诈骗集团犯罪的首犯及全部主犯、胁从犯;立案查处涉嫌贪污受贿的官员腐败犯罪行为。

 

  然而,原长沙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但不追查美光公司涉嫌诈骗集团犯罪;不立案查处涉嫌贪污受贿的官员腐败犯罪行为。反而压制举报和上访职工,声称“长沙市不稳定在河西,河西不稳定在长沙船舶厂,长沙船舶厂不稳定在王某某(举报人)”。将美光公司涉嫌诈骗集团犯罪及官员腐败犯罪所造成的不稳定恶果,全部强加在举报人头上,在官商勾结,诈骗猖獗,腐败横行的腥风血雨中,涉案的腐败势力对长沙船舶厂举报职工进行了疯狂的打击报复和残酷镇压。

 

  我们为将“反诈骗、反腐败”的斗争进行到底,1000多名举报职工冲破重重阻力,联名向国务院总理发电报,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依法游行,在厂区召开“反诈骗、反腐败”的游行动员大会,由于我厂职工不畏强权压制,不惧恐吓威胁,通过举报材料和众多新闻媒体曝光,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注和重视,并作出指示。长沙市这才出动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美光公司涉嫌诈骗刑事犯罪案。当时由国家公安部下令全国通辑追捕涉嫌诈骗犯罪的首犯麦炳瑜,1999年4月在北京机场将外逃的美光公司法定代表人麦炳瑜抓捕归案。

 

  然而,涉嫌诈骗犯罪的首犯麦炳瑜被抓捕归案后,长沙市司法机关对涉嫌诈骗集团犯罪的其他主犯、胁从犯没有依法追究,而且长达一年半之久没有进行审判。长沙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却反过来开始对长沙船舶厂举报职工进行疯狂的打击报复,动用公安机关残酷的镇压。涉案的腐败官员把所有的仇恨和不满都发泄到举报职工身上。

 

  首先,搜集虚假证明材料,报送公安机关,随后立即对举报职工进行抓捕、关押、传讯;对举报职工的住宅进行搜查;将职工“反诈骗”、“反腐败”的数千份各种举报材料全部操走;其中大量还未整理的“反腐败”的举报材料又落入涉案官员的手中。将举报职工王某某抓捕后连夜审讯,押送看守所关押。数日后,对没有冲击任何机关和部门,没有阻桥阻路、阻塞交通行为,没有在任何公共场所非法集会,所有举报材料没有任何违法违规内容,没有任何“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举报工人、厂工会干事、连续两届八年当选为长沙市岳麓区人大代表的王某某作出劳动教养决定,认定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决定送劳动教养三年。王某某在劳教期间,不准其家属和我厂职工探视,严密封锁厂里的消息。退休老工人易乔生因参与举报被打伤,又被美光公司高薪聘用的原厂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以其参与举报,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多次受到威胁及公安机关一天接一天的传讯和录记口供,最终被逼走投无路,含冤从湘江北大桥上坠落桥下荒凉的野草丛中身亡(是自杀还是他杀至今不明)。直到数月之后,被一只狗从桥下长沙船舶厂厂区野草丛中叼出一根尸骨,才被人发现举报职工易乔生的遗体,当时所见只留下一堆白骨,惨不忍睹。参与举报的退休女职工邱秀玲(归国华侨,原科室分工会主席)被传讯到公安机关问讯,诬告她为救厂募捐是“非法集资”,精神受到极大刺激,大小便失禁,瘫痪后含冤死去。还有主要举报人刘福初(工人)、黄兴岭(工人)、任科武(原副厂长)、刘茂堂(老工程师)均相继含冤去世。我厂离休老领导气愤地说,“任科武是气死的,邱秀玲是逼死的,易乔生是害死的”。一千多名退休职工和在职职工依法“反诈骗、反腐败”,保护国有资产,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举报行为被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而美光公司的集团诈骗犯罪行为却一再受到原长沙市政府、市交通局和原长沙船舶厂领导的极力袒护。

 

  我们举报的大量事实和充分的证据证实,美光公司法定代表人麦炳瑜是广东省鹤山县农民、系假外商。1996年香港美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隐瞒巨额债务亏损、倒闭等真相,谎称美光公司在境内投资了12个项目,有11个子公司,投资规模达8.8亿元。通过兼并合同书诈骗,取得了长沙船舶厂达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的支配权。之后,麦炳瑜不足额缴纳兼并费,更未投入资金经营发展船厂,反而以长沙船舶厂的资产为其美光公司债务提供担保,进行信用证诈骗犯罪活动,担保债务总计折合人民币达一亿馀元。同时,美光公司以长沙船舶厂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伙同外商使用虚假合同、单据骗取银行信用证,而后在境外套取资金,共骗取湖南省农业银行、湖南省建设银行开出总金额数百万美元的多份信用证,而后又提供虚假单据骗取兑付,共骗取人民币数千万余元;诈骗我厂国土担保债务达一亿馀元。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的集团诈骗犯罪。

 

  直至2000年12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才以刑事诈骗案开庭审理美光公司麦炳瑜诈骗案。经审理查证,麦炳瑜利用兼并国有企业实施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美光公司资信情况与事实明显不符,资金不能到位,又以欺诈方式抵押长沙船舶厂土地大量贷款,将资金转往境外,骗取财物,放弃经营管理,撤离船厂。认定麦炳瑜犯合同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长沙船舶厂土地使用权诈骗担保的债务达1.3亿余元,以长沙船舶厂土地抵押的信用证诈骗3461万余元,案发后仅追缴1.7万美元。依法判决麦邴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事实与法律终于证明:长沙船舶厂一千多名举报职工三年多来坚持依法“反诈骗、反腐败”的举报是完全正确的、正义的、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当时新华社、检察日报、湖南日报、长沙晚报等官方媒体均报道证实。

 

  正是由于我厂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从资本家、诈骗犯麦炳瑜手中夺回了已经流失的数亿国有资产,而且在随后的十余年中,又多次制止了私有企业对我厂国有资产的吞并,终于迎来了长沙船舶厂整体拆迁,重建新厂的机遇。

 

  然而,最近,在长沙船舶厂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中流传一个再次震惊全厂的消息:诈骗长沙船舶厂的美光公司麦炳瑜已经翻案了,法院认为麦炳瑜不构成诈骗罪,只是要将这个案子再压两年,长沙船舶厂两年后还是姓“麦”。这一消息传出,一石击起千重浪!激起了全厂职工的愤怒,职工表示:麦炳瑜要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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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长征战士 2012-2-2 01:39
请你们以人民公仆的崇高使命和责任,读一读国企生死存亡的报告;听一听工人爱厂如家的呼声;给国企一条出路;给工人一条生路;给我厂四千多职工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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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长征战士 2012-1-19 21:22
千府貪風,萬民怨飄
引用 长征战士 2012-1-16 22:14
灭豺狼虎豹還看今朝!
引用 长征战士 2012-1-16 02:37
长沙船舶厂改制诈骗的惨痛历史教训至今记忆犹新;职工下岗失业、毫无尊严的处境刻骨铭心;违法、野蛮、暴力征收拆迁的恶梦还历历在目;重建新厂的期盼更是喜忧交加,国企发展的前途还迷雾重重。
引用 长征战士 2012-1-14 22:32
国有企业湖南省长沙船舶厂两千多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永远也不会忘记被诈骗兼并毁厂的历史惨痛教训。
引用 长征战士 2012-1-13 23:57
国企改革的决策者们:

  
  请你们以人民公仆的崇高使命和责任,读一读国企生死存亡的报告;听一听工人爱厂如家的呼声;给国企一条出路;给工人一条生路;给我厂四千多职工家属一个合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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