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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欠薪 政府何为?

2012-1-26 11:25|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585| 评论: 0|原作者: 财新网|来自: 财新网

摘要: 笔者曾采访过的一名维权工人。在他心目中,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工人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不去那些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月发工资的工地干活;从工人们开始,层层倒逼发包方,进而扭转当前盛行的垫资机制。

打击欠薪 政府何为?

2012年01月18日 工人权利缺失,建筑业垫资陋规盛行;赋权工人比运动式打击更有效

  【财新网】(记者 蓝方)年关已近,各地又迎来农民工讨薪潮。

  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署发文,要求严格执行《刑法》新设的“恶意欠薪罪”,把劳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惩恶意欠薪行为。

  几乎每年年关,主管部门都会出台文件,发起运动式的专项行动,“严惩”恶意欠薪者。不同的是,2011年,“恶意欠薪”被正式写入《刑法》,此次发出的政策性文件对欠薪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惩罚力度也有所升级。

  与此相关,近年来农民工欠薪问题并无实质性改善。在一些地方,由于政府的介入,甚至还有恶化。昨天,一位律师告诉笔者,在地方清欠办(清理欠薪办公室)的干预下,一起欠薪案的建筑商把工资款划拨给了该办公室,但政府清欠办却扣押工资,拒不支付。经其交涉,最终只同意按一定比例下发工资。

  多年来,农民工欠薪案,主要集中于建筑行业。其直接原因在于现行的工程项目垫资制度。

  在开发商预售房屋回笼资金前,建筑项目承包者都要自掏腰包,垫付部分款项。最底层的农民工则被迫垫上自己的工资,每月仅领取两三百元生活费,待到年底或工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

  在这种背景下,任何一个环节的资金断链,都有可能导致最末端的农民工利益受损。同时,由于建筑业农民工普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了年底即便拿到工资,也往往比招工时的约定打了不少折扣。

  此前,一份由民间组织发布的《建筑工人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41.2%的建筑工人有过工资被拖欠的经历。这说明,如果不能从根源上抑制工程项目垫资建设的做法,不能赋予工人集体行动的权利,无论是通过行政手段还是司法手段,必然是治标不治本。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扭转当前的工程垫资机制?这是个难题。

  垫薪劳动或垫资施工,对既出钱又出力的工人或建筑商显失公平。但每当笔者问到工人们自己的看法时,他们总会回答:如果我们要求每月领工资、要求签劳动合同,就没法在这个工地上打工了。

  相关劳务公司或者建筑商也有苦衷:房地产业绝大多数利润都在土地出让环节,真正的赢家是开发商和政府,如果不带资施工,根本就拿不到工程。这种现实,使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按月领取工资等规定变成一纸空文。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这种劳动力市场的失衡,各级政府的思路,从来不是做实弱势方的权利,增强其集体谈判的能力,建立良性的竞价规则,却总是选择由行政力量介入,“运动式纠偏”。

  事实上,政府的行政资源和执法能力不足,不少本意良好的法规或政策得不到落实,或落实起来成本高昂。

  笔者曾采访过的一名维权工人。在他心目中,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工人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不去那些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月发工资的工地干活;从工人们开始,层层倒逼发包方,进而扭转当前盛行的垫资机制。

  这样的想法幼稚吗?这位工人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法律就是国家铸的一口大钟。你不去敲,它就永远不会响。”目前的现实是,工人们已经觉醒,欠薪的根源也很清楚,根治的办法也有。那么,此时,政府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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