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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开系列专题——不应该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2014-2-21 00:0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673| 评论: 0|原作者: 水陆洲

摘要: 我国目前存在的私营企业主,依靠个人占有较多或大量的生产资料,雇佣工人,从剥削他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中获取利润,发财致富,这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私营企业主,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阶级上属于资产者。按照党章规定,他们是不能入党的。

改开系列专题:64、不应该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

时间:2014-02-20 19:26来源:来稿 作者:水陆洲 点击: 92 次
      二00一年一月十二日,《中流》第一期刊登张景良的文章《应该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吗?》。文章指出:
      我国目前存在的私营企业主,依靠个人占有较多或大量的生产资料,雇佣工人,从剥削他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中获取利润,发财致富,这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私营企业主,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阶级上属于资产者。按照党章规定,他们是不能入党的。
      (一)私营企业主不可能成为“三个代表”。有人说“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思想,为我们解决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理论依据”。私营企业主“靠灵活运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运用现代科技,自己的聪明才智而富裕起来,他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要求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应当说,他们当中的先进分子,已具备了‘三个代表’的本质特征,可能吸收入党。”这完全是曲解。私有经济的存在是落后生产力的要求,而不是先进生产力的要求。私营企业主在经济活动中存在两重性。反映私营企业主意识形态的文化不能为巩固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服务,而只会削弱、瓦解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作为私营企业主,就其整体来说,就其本质来说,由于他们的经济关系,决定了剥削致富、投机发财是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主要方面,比较开明的、乐善好施私营企业主毕竟是少数(而且相当多的人在这样做的时候,也是把它当作一种政治的、信誉的、公关的投资)。
      (二)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必然使党的性质发生蜕变。有人说:“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曾发展了不少非工人阶级出身的人入党,我们党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性质。”这种说法把阶级出身与阶级成分混淆了。有人说:“私营企业尽管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私营企业主和产业工人在人员数量对比上永远不会占优势,也就是说在党内始终是以工人阶级为主体的劳动者占多数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不会影响党的阶级基础。”这种说法从根本上低估了私营企业主入党后产生的不良影响。
      (三)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将动摇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有人说:“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可以为我们党奠定了广泛而坚实的阶级基础”。这种把私营企业主作为党的阶级基础的观点和作法,就意味着党的阶级基础变化了,意味着党的性质将变为全民党了,意味着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和国家性质也就变化了。有人说:“私营企业主作为社会的一员,要求加入共产党是其政治权利,理应受到尊重”,“人为地规定不允许其入党,就等于剥夺他们的政治要求”。甚至说:“如果我们把他们当中要求入这的人拒之门外,实行关门主义,就会使这些人丧失对共产党员,对共产主义的信仰,这对我们党有什么好处呢?相反,如果我们接纳他们当中要求进步的人入党,便会增强对党的向心力”,“就可以把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提高党的政治威望”。这些说法荒谬绝伦。有人说:“凡私营企业主不是党员的企业,党建工作很难开展。如果私营企业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有认同感、亲近感,在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比较顺畅。从这点出发,我们认为,在私营企业中发展党员,进而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会使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也有利于保证私营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这种想法和做法极其危险,它将使共产党蜕变为资产者手中的工具。
(从这篇文章提供的材料,可以看出,党内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为了扩大他们的势力,极力地把资本家拉入党内!)
 
2014年2月20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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