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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茅于轼们是不穿衣服的金钱野兽

2012-2-10 04:5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751| 评论: 0|原作者: 云淡水暖|来自: 云淡水暖

摘要: 张维迎、茅于轼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无法无天。换言之,为吴英案,张维迎、茅于轼们把自己脱得精光,什么“市场法制”、什么市场秩序都是浮云,只要能够把钱楼到手就是英雄豪杰,一句话,不穿衣服的金钱野兽。
茅于轼张维迎们为吴英案而脱光:无法无天

云淡水暖


搜狐网的搜狐博客“深度观察”上开了一个专栏 “围绕吴英案 知识界集体呼吁‘不能杀’”,开篇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院对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二审裁决,维持此前死刑的判决。判决一出,舆论哗然。京城,在连 续数天召开的三个研讨会上,企业家、律师和学者一边倒地发出‘不能杀’的呼声,齐声呼吁枪下留人。”

据称,一共有三个“论坛”在“集体呼吁”,一个是第十二届中国企业家亚布力论坛,一个是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的“论吴英是非生死 谈民间金融环境”吴英案法律研讨会、一个是茅于轼用美国基金会的钱创立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金融秩序与司法公正”研讨会…

据 称,坐在茅于轼的自留地天则经济研究所开研讨会的,“几乎囊括京城所有自由派学者。”… 法学界有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陈光中、声称中国没有汉奸的政法大学教授何兵、曾经为沈阳黑帮老大刘涌辩护的田文昌,当年田文昌也在北京举办过类似研讨会,陈 光中们为刘涌出具过“法律建议书”要求判刘涌不死…

说白了,由诸多自由主义市场拜物教精英、法律讼棍精英、富豪贤达参与的三次集体大合唱,话语声音不可谓不大。

市场拜物教知名教徒张维迎说“‘非法集资罪’是一条恶法,与当年的‘投机倒把罪’没什么两样。…当年邓小平保护了年广久,现在却没有一个‘邓小平’保护吴英。…保护吴英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搜狐博客 深度观察)

另外一个市场拜物教知名信徒、张维迎的恩师茅于轼说得更加活灵活现“我觉得非法集资这个罪名是彻底不成立的,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我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中财网)

张维迎,茅于轼的言论以及其他“企业家”、“法学家”们的言论,在公知、意领、媒人们的操弄下,被冠以“引发关注”、“引质疑”的标题加以放大,一时间,大有要“炸平”浙江高院,停止地球转动之势。

省高院的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现在各方贤达泰斗们大造舆论的目的,就是要影响到最高院,启动最高院的申诉程序,改判吴英不死。

草民以为,吴英该不该死,法院有法院的判决依据,理性的,有价值的讨论是可以理解的,所有的案件结果都不可能一边倒地被所有人接受。但是,这种自由主义经济学市场拜物教信徒、法律精英、公知、意领、富豪贤达一窝蜂地站出来大声借题发挥的现象,却很值得玩味。

张维迎说得很有感情“保护吴英就是保护我们自己”,那么谁是张维迎们的“我们自己”或者说,要什么样的资格才够得上“我们自己”的标准呢?

根据浙江省高院答记者有关采访的资料:

吴 英一共注册了9间公司,均为其一人所有,一共“集资”7亿元,在其第一间公司运营时,已经亏损1600万,也即是说,吴英手中掌控的7亿元资金,没有一分 钱是自己的,而一间又一间公司的成立,甚至买断当地所有的沿线公路广告位的目的,就是靠吹大泡沫拉更多的人来“投资”。

如果有理性地看问题,谁会把钱“投资”给早已一个一文不名、负债累累的人?答案只有一个,这些“投资者”是被忽悠来的。

法 院认定:吴英曾对珠宝商说“我的钱太多了、不知怎么花”;…吴英本人供认购物从不计较价格,经常到商场扫货,往往一次购买几十万元,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个人 吃玩和购物花费就有1000多万元;吴英用集资诈骗来的钱购买法拉利、宝马等豪车40多辆共计近2000万元,其中一辆二手法拉利就用了375万元;还用 集资款进行赌博。

如果公正地审视此案,一个一心一意要“发展事业”的负债累累、入不敷出的老板,煞费苦心地弄来这么多别人的钱,不把每一分钱都投在“事业”上,有什么理由将别人的钱视如粪土,大肆挥霍?

换言之,要成为张维迎的“我们”,一是要有忽悠的本事,忽悠到手的钱越多,越是张维迎的“我们”。

浙江省两级法院对吴英的判决,依据的是现行的法律,犯了法就要伏法,没有什么好商量的。同理,张维迎、茅于轼们、还有诸多法律界精英们,对着普通民众讲了多少遍“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道理?如果现行的法律不完善可以完善,但前提是要对法律有起码的敬畏和遵守。

张 维迎一口一个“市场”,张维迎的内心,“市场”是个什么玩意?张维迎一句“‘非法集资罪’是一条恶法,与当年的‘投机倒把罪’没什么两样。”,一张嘴就判 了现行法律一个法条的生死,谁给了张维迎如此大的“权力”?或者说,在张维迎们看来,法律的“恶”还是“不恶”,靠的是他的一张嘴,他需要的就“不恶”, 他不需要的就“恶”,或者说,在张维迎心里“老子就是法”、

茅于轼更可笑,说自己“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炫耀的是自己虽然“犯法”,却没有受到“严惩”,等于公开向法律公开叫板,如此蔑视法律的人,连小偷、骗子、强盗们本能的躲避感、负罪感都全无一丝一毫,这不是对所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绝妙嘲弄?

茅于轼又把欧美抬出来做牌坊“我们可以参考外国,香港,美国、欧洲这些国家他们是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的,我觉得跟我们的处理完全不一样。”

茅于轼说话好像从不跟大脑商量,用脚后跟说话。美国巨骗、纳斯达克前主席麦道夫因为满世界集资诈骗,2011年被纽约曼哈顿联邦地方法判监禁150年,这在当地相当于极刑,因为纽约州法律目前暂停执行与宣判死刑。

吴英“集资”得手,出手买豪宅、乘豪车,被张维迎、茅于轼们视为俊杰、成功人士,被“集资”的无数人血本无归,按茅于轼、张维迎们的逻辑,只能“自认倒霉”。

但 是,浙江省在非法集资这个领域是吃过大亏的,1986年,温州爆发了著名的“抬会风波”,其实就是非法集资,导致大规模社会动乱,直到1992年才平息下 来,其间有大小会头被下家打死,有血本无归者自杀,30余万人卷入“乐清发生了‘打、砸、抢、抓’社会动乱。为了追回会款,会脚不择手段,押逼会主。会主 找不到了,就把人家的房子捣掉了,东西抢了,有的把会主的家人抓来作人质。有的会脚找不到会主而寻短见,自杀身亡。”

不严惩吴英,就会有张英、李英继续冒出来,法律不严惩,就会像1986年一样,被忽悠的人自己动手。

也许,张维迎、茅于轼们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无法无天。换言之,为吴英案,张维迎、茅于轼们把自己脱得精光,什么“市场法制”、什么市场秩序都是浮云,只要能够把钱楼到手就是英雄豪杰,一句话,不穿衣服的金钱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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