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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忠厚涉嫌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

2014-3-20 21:5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001| 评论: 0|原作者: 王建军|来自: 红歌会网

摘要: 【实名举报】陕西高忠厚涉嫌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时间:2014-03-20 09:44来源:红歌会网作者:王建军点击:161 次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忠厚涉嫌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  我们是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现在就我公司在1998年改制以来一系列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反映给你们,期盼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予以妥善解决。  一九九八年改制时的过程及存在的问题  现在的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神木县 ...

【实名举报】陕西高忠厚涉嫌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王建军 

          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忠厚涉嫌侵吞几十亿国有资产

  我们是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现在就我公司在1998年改制以来一系列违法、违规、违纪的行为反映给你们,期盼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予以妥善解决。

  一九九八年改制时的过程及存在的问题

  现在的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神木县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而来,而神木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神木县国有企业燕家塔电厂于1998年改制而来(见神企改发〔1998〕012号文件)。燕家塔电厂当时的规模是2×6000千瓦的火力发电厂,占地5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于1996年1月并网发电,二期工程于1997年5月并网发电,当时电厂共有226人,其中正式工137人,厂内合同工89人(经神木县人民劳局招聘录用)。

  党的十五大国家出台了国有中小型企业改革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政策。为响应国家政策,陕西省委、省政府于1997年12月先后出台了《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及“两个有利于”(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工)等相关政策性文件。燕家塔电厂就是在这种社会大环境下进行改制的,电厂当时是全额负债企业(六千多万的资产,六千多万元的贷款)。贷款由工行贷款2400万元;煤炭开发基金2001万元;以及农行的老少边贷款2000万元组成。当时将神木县国有企业改制刚刚开始,政府为了能使燕家塔电厂的改制顺利进行,决定将神木县孙家岔煤矿的78平方公里井田让给燕家塔电厂开采;将神木县孙家岔水厂划给燕家塔电厂使用;燕家塔电厂筹建时所贷2000万煤炭开采基金让利5 年。就这样经过神木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与燕家塔电厂主要领导多次研究,于1998年7月制定出燕家塔电厂的改制方案(见附页)。方案中规定以一买十的方法,即出价值5000元资金买电厂50000的资产,同时承担电厂5万元的债务清偿义务。自配金5000元作为电厂实收资本,另外,每个股东的第一股是出5000元的现金,其余的每股只出500元的现金,剩下的4500元可以用城镇不动产作抵押贷款。人员的安置问题上规定是,改制后,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即自行改变,只保留档案身份,成为新企业员工,当时,大多数职工都不同意此方案,可是工人说了不算,决定权在领导手中,没办法工人们只能以不入股的方式来抵制。当时,电厂二百多职工大多数都是青年职工,而且有大部分都是来自农村,根本没有城镇的不动产来抵押贷款。改制前,电厂非法向每个职工集资5000元,如果不缴这5000元就上不了班,为了上班没钱的职工只能贷高利贷。电厂领导希望职工把这500元直接作为股金来入股,可是当时大多数职工都急于退出集资款来还还高利贷,所以入股的没有几个人。后来购股的结果是董事长高忠厚一人就持有518股,(他的不动产抵押是一个停了产的破砖厂,就抵押了三千多万的电厂资产),加上其余六个懂事和两三个大股东的股数,占总股数占92%,而职工所购股数占总股数8%。根据上述我公司是全额负债经营,董事会采取的是保息分红的方法,改制后仅仅五个月就按每股四百多元进行分红,入股的现金又按月利息5厘来计股息,而改制时高忠厚在大会说电厂按当时的经营状况19年后才能还万贷款,才能分红。后来职工发现当时改制完全不符合当的十五大出台的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的政策,也违背了省委、省政府的“两个决定和“两个有利于”,即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也使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业产权、实物,非专利技术抵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的20%”。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二十六条规定“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并出具证明”。还有陕西省“两个规定和“两个有利于”中提到改制企业职工的身份的置换问题,即职工在原国有企业中的工龄、职务、职称以及重大贡献等。经鉴定后进行经济补偿,或转换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份(所谓身份股或人头股)。我厂当时改制的实际情况没有一条与以上法律及政策性条文相符。

  首先在认股办法上5000元的实缴资额中,有500元是现金,而4500元是不动产抵押,这个比例达到80%以上,远远超过“公司法”规定的20%。

  其次,我们股东出资的不动产抵押,大多数是自己居住的房屋,根本没有办理什么产权转移手续,只是把自己的房产证放在公司监事会那里,而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又是大股东,这也违背了“公司法”的规定。

  第三,我们出资的不动产抵押没有让法定的验资机构去验资,只是由县体改委派出驻我公司的工作进行组进行粗略估计,那当然没有什么法定的验资证明。

  第四,改制时根本没有考虑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问题,只是一句“职工身份自行转变为改制后公司的员工”这也违背了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

  针对公司这一系列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职工于1999年来县政府上访,县政府不能给我们合理的答复,只说改制没有问题。我们又到榆林地区行署上访,地区体改委给神木县政府的批示:1、让企业重新评估。2、重新设置股权。3、解决原企业职工的身份问题。4、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可是县政府成立的工作组根本不按地区批示去办,职工当然不同意,就继续找政府,政府最后出动了警察把职工代表逮捕入狱的方式平息了职工上访事件。公司领导只是在原来的改制方案的基础上,简单的进行扩股,让部分职工入股成为股东。可是还有我们几十个职工由经济条件差等原因未入股,让部分职工入股成为股东。可是还有我们几十个职工由经济条件差等原因未入股,身份转换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由于当时问题解决的不彻底而导致矛盾一直存在,后来这十多年内,我们一直不间断的上访,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决,可是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解决。

  改制后公司的经营过程及生产状况

  根据上述改制情况可知,董事长高忠厚一人就控制公司518股,在公司以及董事长中都居于显赫地位,没有人能和他抗衡,所以在公司内他是一手遮天。这就是由于股份的差距太大(518股-0股)而导致的权利失衡。公司内的一切重大决策表面上是经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通过,其实都是董事长高忠厚的意愿,因为多数股东代表和董事会成员都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能不视他马首是瞻吗?刚改制后那几年,电力市场是供不应求,公司利润十分可观,但是高忠厚在分红方面不敢太过分,因为刚改制职工们的矛盾情绪比较激烈,一直在上访,职工工资和福利也相当低。董事长高忠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大上项目这一策略来“赚钱”。先后上的项目有防爆四轮厂,焦化厂、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旅游公司、私立中学、宾馆、幼儿园、煤矿、煤化工以及电厂两次扩建。每一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订购上都是董事长一人说了算。他上项目的目的不是为公司和职工谋发,而是不管这个项目的前景如何,首先建起来再说,能生产就生产,不能生产就停产、破产,他不在乎,位的是在筹建过程中,他和他的亲信可中饱私囊,收受贿赂和回扣。在项目筹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就是也比较困难,更何况不查呢?事实可证明以上的观点,例如防爆四轮厂生产不到一年就停产了,因为质量不行,煤矿买去的防爆四轮全是摆式,后来就卖不出去;神木县其他焦化厂全能赚钱,可是我公司焦化厂每年都亏损生产了一年多也停产了,因为我公司的焦化厂设备和安装质量有问题;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公司以及旅游公司先后给别人转让出售;幼儿园经营了两年也给别人低价拍卖;私立中学也在亏损经营;煤化工这个项目更为严重,因为煤焦油转石油这个技术当时不成熟,神华集团调研过这个项目,说不能上,可是我公司就决定上次项目,这个项目投资大,初步预算四千多万元。董事长高忠厚起步就准备“大捞一把”,设计时就没有请正规的设计院,而是请了个没有资质的个人来设计,设备也是原始古老的,土建工程也是最省钱,结果是调试都没有调试成功就破产了。最后专家定论是,此项目的技术不成熟,工艺设计不合理,设备质量不合格。这样三四千万元玖打了水漂,可是没有追究任何人的责任,而是来了个董事会几天责任一句话就推的一干二净。筹建这个项目副总后来自己当了老板,他哪儿来的那么多钱呢?他和我们工人一样来自农村家庭也很贫苦,就因为他是董事长高忠厚器重的人就能发财。龙华宾馆是董事长高忠厚曾经的司机承包,其实是挂个名,实际是高忠厚承包着。神木县这么多年来,宾馆生意非常火爆,可是我们龙华宾馆就是亏损,甚至连承包费都向公司缴不起,也没有人过问此事。更可笑的是宾馆更换设备时,宾馆经理和一个副总同时吃了两个厂家的回扣,设备只能买一家的可是另一家不让,把事情捅给了总经理,此事在单位弄的沸沸扬扬可是没有追究任何人的责任。现在经营的只有一、二期电厂和孙家岔龙华煤矿,可是电厂这两年也是连连亏损,没有煤矿的问题更大,下来专门叙述。董事长高忠厚另外一个“赚钱”的策略是转移公司及国有资产。李家畔煤矿改制前就属于燕家塔电厂的资产,可是此矿井田已经采完,就剩煤矿的地皮,此矿与神府煤田的福地大柳塔毗邻。大柳塔镇是国家大力投资的开发区,所以地皮一天一个价的飞涨。董事长高忠厚抓住这个好机会,就和神木县的一个建筑行业的老板私下合伙,以此人出面和我公司董事长洽谈,最后低价将这一百多亩地皮瞄下。其实是董事长高忠厚自己给自己卖地皮来进行房地产开发。神木县另外一个开发区锦界镇有二百多亩地皮,也属于燕家塔电厂改制时的资产,董事长高忠厚让一个公司副总曾经的公司出面在此地皮上建起一个龙华彩钢厂,其实也是董事长高忠厚私人控大股。这是在神木县境内的所有人都能知道的,另外还有大多数人不知道的,内蒙的煤矿和油井,以及西安的皇后大酒店,都是我们董事长高忠厚的私人财产。董事长高忠厚以及他的亲信,这样疯狂敛财,可是职工们只能拿那点工资来养家糊口,有的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维持,只能停薪留职来另谋职业,这几年请假停薪留职的达一百多人。2003年开始给职工修福利房,其它单位都是给职工补贴一部分资金,而我公司的福利房是在平米造价的基础上,又和职工每平米多收300多元,理由是我们是股份制企业,要有利润产生,可是和家属房一起修的门市房,董事会成员每人一间,平米造价比工人的家属房平米造价之多几十元,理由是领导给单位的贡献大。而董事会成员早在刚改制的第二年,就在改制时属于燕家塔电厂的,神木县城内的二十多亩地皮上修建宾馆时,一起给自己每人修起一套别墅,那时他们就只象征性的出了一部分资金。这就是高忠厚董事长这十多年来对龙华集团的经营过程以及贪污腐败的行为。

  孙家岔龙华煤矿的违法、违规的开采

  1998年神木县政府为了让燕家塔电厂的改制顺利进行下去,将孙家岔煤矿的78平米公里井田无偿转让给燕家塔电厂开采(详见神企改发〈1998〉012号文件)。当时政府规定生产能力要达到年生产400万吨的规模,可是改制后的燕家塔电厂即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只有2×6000千瓦的小火电机组,根本没有能力办此大矿,所以这78平方公里的井田一直闲置到2012年。随着煤炭市场一再走红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决定开采此矿,但是国家对煤矿的审批手续越来越严格,经过领导多方面的努力也没有能办下年产400万吨的大矿手续。在这种情况下,而且上的是总采线。经过多方面的筹资,矿井至2006年底已具备生产条件,可是煤矿的采矿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经营资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没有一证能办下来,又加上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开采大型煤矿必须由国家大中型企业控股的政策。在这种穷途末路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又想出了与陕西煤化工集团进行合资开采。经过四方会谈,形成决议,于二零零七年元月签订了虚假的《孙家岔煤矿项目合作协议》在,在此协议中拾陕煤集团控股51%股权,龙华集团控49%的股权,事实上龙华集团控70%的股权而陕煤集团仅有30%的股权。龙华煤矿领导就拿着这一纸虚假的合同向国家能源部申办大矿手续,就这种情况公司领导铤而走险,决定无证生产。经过对榆林市及神木县相关部门打点,疏通后开始无证生产,而且冒用得是龙华集团在三年前已关闭的机制兰炭厂的票据。生产至2008年初,又经陕煤集团在陕西省有关部门活动下,申办了一个5.86平方公里井田的《采矿证》,神木县煤炭局给审批了年生产60万吨试生产的批文。就在这些表面文章的掩盖下,一直按奶奶生产400万吨的规模生产至今。在这样的违法、违规的生产过程中,屡有伤亡事故发生,在不上报的情况下私自用金钱解决。在2008年4月份,死亡一名旷工,给了家属100多万元私下解决。另外当时任煤矿的董事长高忠厚在没有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没有任何国家手续及批文的0.8平方公里的国有井田出售给孙家岔镇私人煤矿老板张工子,得款3000多万元。以上这么多欺上瞒下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向县政府、县煤炭局及安监局、矿管局等地方部门多次反映此情况,但是一直没人重视此事,因为这些年来董事长高忠厚将神木县从县长到相关的科部局领导得不是金钱就是“干股”都买通了。更甚的是县煤炭局局长刘生智给我们的答复是“现在把此矿停下来损失太大,我们不能让停下来,你们反映的违法违规生产我们可以调查,不过这也是一句推的话,你们应该明白”。县煤炭局副局长刘建平说:“神木县大多数煤矿都在超规模生产,按说都是违规,你能把它们全部停了吗?”去年到今年我们给县信访局递了五次材料却一直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复。针对上述违法行为2007年12月3日龙华集团当时任董事长的杨国秀向全公司发出“告全体员工书,书中明确谈到公司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但这也没有引起公司决策层的高度重视。我们又向省、市以及中央相关部门寄去材料,他们说这只是个批示,让地方政府调查处理,而地方政府只是走个形式而已。就这样年生产400万吨的大矿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仍然在大规模生产,望上级领导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能关注此事。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矛盾揭露了公司内幕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从2007年开始,董事长高忠厚霸道贪婪的行为有部分董事会成员也不满,利益的分配不均,矛盾肯定发生。这样董事会成员就分成两派,一派是以董事长高忠厚为首,一派是以总经理的杨国秀为首。从小矛盾到大矛盾,最后高忠厚觉得将总经理免掉,准备让他的“死党”财务副总高杰当总经理。可是如今的总经理不是刚刚改制那时,对董事长言听计从,现在总经理对董事长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多数都清楚,所以董事长逼迫让他下台时,他提出条件是聘请审计事务所来,把公司从改制以来所有的账务全部审一遍。这样董事长高忠厚可不干,审计一审他的黑幕不全暴露吗?暂时杨国秀的总经理还的让当着。高层领导闹矛盾中层领导以及工人也是你一派他一派勾心斗角把公司搞的乱七八糟,工人们没有心情上班,设备及人为事故一起连着一起。高忠厚觉得这样下去可不行,又想出一招,就像蒋介石当年下野一样,他不当董事长退到幕后让他的财务副总来接他的班,可是杨国秀为首的那一派根本不同意。最后高忠厚找了1998年改制时,任神木县县长的王斌(现在任陕西省某部的部长)从中调解,最后是杨国秀当了董事长而高杰当了总经理,高忠厚当了孙家岔龙华煤矿的董事长,因为龙华集团的其他单位全亏损就煤矿有利润。大家看高忠厚同志多么的厉害呀!这样维持不到几个月,还是不行,因为高杰总经理背后有高忠厚撑腰,根本不把这个董事长当一回事,所以杨国秀董事长也不能就此罢任,他又联络我们上访人员,给我们的承诺是只要我们拥护他,他就给解决我们的身份和股权问题,我们就和他达成了“共识”。他给我们透露公司内部消息或指点我们该怎么找政府部门以及如何和高忠厚叫板,他甚至向全公司抖出以下,公司和高忠厚的黑幕。

  首先是高忠厚在当初改制时拥有518股的内幕,当年改制时的燕家塔电厂仅是小火电厂,时任电厂经理的高忠厚根本看不下任此小公司的董事长,他想当神木县的副县长,而当时的县长王斌的条件是,你要把燕家塔电厂顺利改制后才行。因为国有企业改制对于神木县来说也是个新生事物,各个企业都不想改制,而省、市的压力又太大,所以神木县县长对高忠厚提此条件。在此情况下高忠厚就想法设法要把燕家塔电厂改制成功。经过县政府和电厂领导两个多月的努力下,制定出燕家塔电厂的改制方案,前面已经提过,可是工人不容易此方案,所以不入股。此时,高忠厚找了个合伙人,他的姑表亲刘晓明,刘晓明当时还是一个校友名气的民营企业家,两人商定也有立下的字距,高忠厚在公司的518股中,仅有高仲股的18股,而500股是刘晓明的(前面提到高忠厚518股不动产抵押的破砖厂就是刘晓明的)。他们俩打的如意算盘是当改制成功后高忠厚先当一段时间董事长。刘晓明暂时是公司的名义董事长,过个半年六个月后,当共产党的“国有企业改革风刮过后”,高忠厚去当他的副县长,而刘晓明就是价值六千多万元的国有电厂,名正言顺的控股人及董事长了。就这样,在国有企业改制面纱下,国有资产就流失到一个民营企业家的手中,国有企业的职工们也就一句话变为民营企业的打工仔。可是当他们的美梦还没有成真的时候,改制后的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们,于1999年发起了讨回自己切身利益的停工上访事件。从神木县到榆林地委及行署,高忠厚的名字几乎是人人皆知,前面提到过,最后职工的上访让县政府用武力镇压了,可是高忠厚的副县长梦也破灭了。这样高忠厚只能在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内来打拼自己的天下了,可是公司内他的实际股份才有18股,他能甘心吗?他只能在他表弟刘晓明的500股上来做文章,这也好作,因为在公司股权证上挂的名还是高忠厚,只要他把“良心一卖”不承认刘晓明的股份,那这518股全是他的了。下来他确实也就这样做了,刘晓明当然坚决不让,他俩这以来就反目成仇,甚至大打出手,刘晓明当时气得就打了高忠厚几记耳光,最后经双方父母出面调解,以及公司董事会个别成员在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股权分割协议书(附后)。可是刘晓明还是不放心,因为公司他的股份还是挂在高忠厚的名下,他想把股权证上的名字改成自己的。他就来找我们上访职工,给我们说了关于他和高忠厚之间当年见不了人的阴谋,目的是借我们力量来逼迫高忠厚向他让步。这就是高忠厚同志的所作所为!

  其次就是前面提到孙家岔龙华煤矿的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这对这事,杨国秀董事长向全公司员工发布了“告全体员工书”(附后)。

  第三,1998年改制时的县长,现在是省上的部长王斌同志拿我公司龙华宾馆作抵押,贷了几千万贷款来办铁路公司,而铁路公司的董事长是王斌部长的儿子,天知道铁路公司内王斌部长和高忠厚又达成什么“共识…”!这几条是主要的,其它的就不在一一列举,只要一调查就清楚。杨国秀董事长不仅将这些鲜为人知的事情说了出来,而且拿着材料要去中纪委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将陕西龙华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多少年来的黑幕的“盖子”揭开时,高忠厚就受不了只能让省上的王斌部长给杨国秀董事长做思想工作,最后由王斌部长和神木县常务县长谢军协调后,让杨国秀辞掉董事长职务并退出董事会后,龙华集团给杨国秀四千万元让他办厂自己发展去而高忠厚又从幕后走到台前当了董事长,高杰继续当总经理,这也实现了高忠厚最初的愿望。杨国秀获取了i帧及的既得利益,就平息了他们的“内战”,把他对上访职工的承诺也抛到九霄云外了。如果没有这场内战工人们哪能知道这么多。

  我们的希望

  希望中纪委能成立立案组,来吧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公司及经营过程彻底清查;修改完善当年燕家塔电厂的改制方案,补偿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追回流失了的国有资产;规范年产400万吨煤矿的生产和经营,停止违法、违规的开采,能使龙华集团的经营走上正规化,进一步改善神木县的投资环境。神木县已经跨入全国百强县的行列,也是全国第一产煤大县,如果还让诸如龙华集团内高忠厚等人这样的不法行为存在,神木县能和谐发展吗?能有人敢来投资吗?恳请中央相关部门能直接来过问此事,在不要像过去一样下批示,让地方政府调查处理。高忠厚同志的能耐大得很呢!他这几年已经把榆林市到神木县的相关领导全已买通,尤其是现任榆林及延安两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室主任的张林生是当年改制时的神木县煤炭局的局长直接参与改制,现在任榆林市主管工业的副市长,万恒是当年改制时的神木县常务副县长也是参与改制者,甚至陕西省上也有他的人,例如王斌部长等人。这种情况地方政府领导能为我们可怜的工人做主,说话吗?就像现在神木县县长雷正西,在2008年6月份亲自接见我们职工代表时,答应两个月内给我们上访职工明确的答复进而解决我们的问题,可是现在已经半年多了,龙华集团的违法、违规行为仍然继续进行,我们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得不到解决,雷正西县长也没有实现他的诺言。

  我们恳请中央相关政府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妥善解决以上问题。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如果政府继续对我们这些问题不能认真对待,则不能解除我们的后顾之忧,我们只能亲身来北京请愿。

  情况反映

  一、 虚假破产贪污国家贷款

  陕西龙华煤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神木县燕家塔电厂于一九九八年改制而来(详见神企改发〈1998〉012号文件)。神木县燕家塔电厂当时的规模是两台6000千瓦的火力发电厂,是全额辐照企业(6000万元的资产,6000万元的贷款),其中有农业银行2000多万元老少边扶贫贷款。1998年改制时,任电厂经理的高忠厚和当时任神木县委书记的王斌(现在是陕西省政府某部的部长)以及神木县县长万恒(现任榆林市副市长)、神木县法院院长王子龙(现任榆林市中院副院长)等相关人员私下决定,把神木县燕家塔电厂向法院申请破产,又以死账、呆账将农业银行2000万元老少扶贫贷款赖掉。实际上燕家塔电厂经改制后变为神木县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忠厚任董事长,一直发展到现在的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样,见着改革风一次虚假破产就把国家的几千万贷款流失到了私人手中。下来的改制是,神木县燕家塔电厂的总资产划分为1300股而董事长高忠厚就拥有500股,工人们大多数没有股份,有股的也是两三股。这几年董事长高忠厚一年分红是五千多万元(税后)而工人们是一分钱都分不到。

  二、 孙家岔龙华煤矿非法开采

  神木县政府当年为了让改制顺利进行下去,将孙家岔煤矿78平米公里的井田无偿转让给当时改制的燕家塔电厂开采(详见神企改发〈1998〉012号文件)。当时政府规定生产能力要达到生产400万吨的规模。可是改制后的燕家塔电厂即煤焦电有限责任公司只有2×6000千瓦的小火电机组,根本没有能力办此大矿,所以这78平米公里的井田一直闲置到二零零二年。随着煤炭市场一再走红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决定开采此矿,但是国家对煤矿的审批手续越来越严格,经过领导多方面的努力也没有能办下年产400万吨的大矿手续。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决定边施工建设,边办证的策略,起步施工按400万吨的巷道进行,而且上的是总采线。经过多方面的筹资,矿井至二零零六年底已具备生产条件,可是煤矿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经营资格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没有一证能半下来。又加上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开采煤矿必须由国有大中型企业控股的政策。在这种穷途末路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又想出了与陕西煤化工集团进行合资开采。经过四方会谈,形成决议,于二零零七年元月签定了虚假的《孙家岔煤矿项目合作协议》,在此协议中是陕煤集团控51%的股权,龙华集团控49%的股份。这份假合同是用来申办手续用的,还有一份真实合同时陕煤集团控30%。龙华 集团控70%的股权,但是煤矿手续还是一再搁浅。煤矿已投资两三个亿,如此大的投入,却没有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领导铤而走险,决定无证生产。经过对榆林市及神木县相关部门打点,疏通后开始无证生产,而且冒用得是龙华集团在三年前已关闭的机制兰炭厂的票据。生产至二零零八年初,经陕煤集团在陕西省有关部门的活动下,申办了一个5.86平方公里井田的《采矿证》,神木县煤炭局给审批了年生产60万吨试生产的批文。就在这些表面文章的遮盖下,一直按年生产400万吨的规模生产至今,2009年初已经用火车向外运煤。在这样的违法、违规的生产工程中,屡有伤亡事故发生,在不上报的情况下私下用金钱解决。在二零零八年四月,死亡一名旷工,给了家属一百多万元私下解决。

  两外,煤矿董事长高忠厚私自将没有任何国家手续及批发的孙家岔煤矿的国有井下向当地私营煤矿老板出售。例如在2007年初,高忠厚将1平方公里的国有井田出售给孙家岔镇煤矿老板张工字,得款三千多万元。

  三、 勾结政府官员开办企业

  龙华集团神华铁路集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表面上是陕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自然人王永刚合作,前者占30%法人股权后者占70%的股权,实际上这个公司内幕是,上边提到的王斌部长(1998年燕家塔电厂改制时任神木县县委书记)是此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董事长王永刚是王斌的儿子。更使人想不通的是高忠厚、杨国秀用龙华集团的宾馆作抵押给王斌部长贷了两千多万贷款来建铁路公司,天知道王斌副市长和董事长高忠厚又达成了什么“共识”。期盼上级相关部门经过调查给我们职工一个明白。

  四、 与私营老板勾结转移国有资产

  神木县李家畔煤矿改制前就属于燕家塔电厂的资产,可是采矿井田已经采完,就剩三百多亩地皮,该矿与神府煤田的腹地大柳塔镇毗邻,大柳塔镇是国家大力投资的开发区,所以地价一天一个价飞涨。高忠厚抓住这个好机会,就和神木县的建筑行业的老板高兰才私自合伙,以高兰才出面和我公司董事会洽谈,最后一千来万把价值一个多亿的地买下,其实是高忠厚自己给自己卖地。后来在这块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高忠厚派出我公司财务科科长杨志军替他当家。

  上述事件均真实客观,如有不实我们愿负法律责任。

 

  举报人: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

  举报时间: 2013年2月28日。

  举报人代表:王建军 电话:1399225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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