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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生,还是取义?——再论“两案人员”的维权活动

2011-11-19 21:35| 发布者: 梁山| 查看: 1151| 评论: 3|原作者: 寒冬

摘要: 求生,还是取义? ——再论“两案人员”的维权活动 一、“两案人员”——毛泽东身后中国社会的特殊人群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时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华国锋,串通另一些政治局成员秘密抓捕了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并将此举标榜为“粉碎四人帮”的不世功勋。四年后的一九八○年十一月,方将四人以“反革命集团案”提交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审判。 事发的当月十八日,中央广播电台向全国公开宣布时, ...

求生,还是取义?
——再论“两案人员”的维权活动

  一、“两案人员”——毛泽东身后中国社会的特殊人群

  一九七六年十月六日,时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的华国锋,串通另一些政治局成员秘密抓捕了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并将此举标榜为“粉碎四人帮”的不世功勋。四年后的一九八○年十一月,方将四人以“反革命集团案”提交最高法院特别法庭审判。

  事发的当月十八日,中央广播电台向全国公开宣布时,省、部级的高官们都个个头大眼昏,怀疑耳朵出了毛病,听错了字词,一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全国的中下层干部、工农群众,在此后由上而下组织的祝捷活动中,蒙着一头雾水,木鸡一样相信了这一消息。

  封建时代,一人犯罪,株连九族,满门抄斩,已是残暴不仁。却未料到,发生在中共权力峰层的“四人帮”案,却株连到毫不知情且不敢相信的全国亿万民众!

  就在“四人帮”案的“主犯”们还在专案调查,尚未综合、定性、提交司法审判时,全国各地却于1977—1979年的“揭批查”运动中“审结”了包括中下层干部,工农群众、文革时尚是娃娃的“四人帮”涉案人员的案子。分别给予了撤销职务、降职下放、开除或取消党籍、开除公职、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等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因为确定“四人帮体系”是以文革中曾参加或支持过哪一派群众组织为标准,其煌煌战果也就硕大无比,“涉案”被审人员以数千万计,有些省份恐怕超过成年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即以河南而论。

  一九六六年八月至一九六七年的二月初。不到半年的河南文革高潮时期,针对河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批与保问题,全省形成了两大派群众组织;以“十大总部”、“河南造总”为一派,以“河南二七公社”、开封“八.二 四”为另一派。一九六七年二月,“十大总部”、“河南造总”一派在河南军区的支持下逮捕了“二七”“八.二四”的各地负责人,以“真正的造反派”独霸河南政坛。同年七月,两大派组织进京谈判,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央表态:“二七公社”“开封八、二四”是革命左派组织,“十大总部”、“河南造总”也是革命群众组织,,要尽快实行大联合,搞好河南的工作。一九六八年两派组织的代表人物都进了省革命委员会的常委班子,两派组织的各地分支机构代表也都分别参加了本地的领导班子,后来,支持两派群众组织的老干部,也都成为省、地(市)县 的主要负责人。至此。因认识问题以“四大”形式争斗了五个多月的两派干部,群众又团结一起,共同促进了河南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迅猛发展,全省社会稳定,人心思进,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

  从当年的报纸、杂志、广播上得知,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政治、经济形势,也都大致如此。

  “揭批查”运动一开始,不知是何神灵保佑,就由素有“整人魔王”之称,反右、大跃进、文革等运动中一贯搞极左给河南造成巨大创伤的省委副书记戴苏理、赵文甫掌管了运动大权。他们首先把自己打扮成一贯正确的代表,接着以自己划线,先把自己在文革初鼎力支持的率先夺省委大权,制造多起大型武斗,劣迹斑斑的“十大总部”“河造总”一派组织 的头头、支持这一派组织的干部,破格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掌控全省清查大权,其一派组织的各级成员,纵有天大的问题也不在清查之列,反而统统作为清查的动力。

  “清查”大权毫无原则地掌握在“十大总部”一派手中后。他们窥测方向,一反常态,把自己打扮成文革受害者和抵制文革的英雄,把文革初与自己认识不同,且屡遭自己加害的“二、七”“八、二四”一派组织以“造反派”即“四人帮”分子的罪名,推向政治断头台。

  陆续复出的邓小平等中央大佬们,由于对文革的刻骨仇恨,万丈怒火,使他们失去中央最领导人应有的理智。他们无视文革初期全国上下都以争当造反派为荣,以走资派和保守派为耻的历史背景 ,把文化革命当成毛泽东的罪恶,又把积极参加文化革命被认定造反派的亿万群众当成不共戴天的帮凶。他们一面以公正的面目公开宣称,文革中的两派群众组织都是错误的,一面在政权体制内反复喧嚣,对造反派怎么整都不过分,彻底把他们打下去,永远不许他们再爬上来,造反派就是“四人帮”在各地的社会基础,残余势力……

  “老革命家”们有失身份的姿态,毫无党的原则和方针、政策可言的“指示”无疑是在宣布:掌管清查者,都是手握上方宝剑,可以便宜行事,先斩后奏的钦差大臣,被清查的“造反派”们,是十恶不赦的洪水猛兽,他们整体大限一到,可以随意宰割。这就极大助长了掌管清查运动大权的一派组织的凶焰。狭隘的派性仇恨寸权必夺,寸利必得的私心,使他们既冲破了人类道德的底线,又肆无忌惮践踏了世间的一切法律,制造了触目惊心的滔天冤案,留下了后人难以收拾的残局。

  河南“清查”运动的第一步是“审干”,其实是由一派大夺权 ;凡是参加过或支持过甚至被认为倾向和同情“二.七”、“八.二四”一派群众组织的干部,上至省地县社各级领导成员,下至农村生产队长,工厂班组长,不论是红军时代,抗日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和解放后参加工作的一律免职,空缺统由“十大总部”一派的成员充任,人员短缺就把七大妗子八大姨提上来。许多年来河南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管理机构,无处不是一邦天下,一派衙门。

  河南“清查”的整党,如同蒋介石的清党;凡是“二.七”、“八.二四”一派的党员干部,不管问题大小全部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处分,许多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凡“二.七”、“八.二四”成员在文革中入党的,不问有无违纪行为,一律取消党籍,此项成果,据当时的省委副书记赵娣公示,计取消党籍的党员十万零七千人 。开除党籍、取消党员资格,不开支部会,不让本人陈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党员交党费时拒绝接收,才知已被清洗,可谓是格杀勿论!河南“清查”运动的高潮,是查与“四人帮”有联系 的人和事。在各种名目,大大小小的学习班中,关满了大批已被罢官或开除党籍升级为“帮派骨干”的各级干部和工人、农民、教师,强迫他们承认“在文革中的工作和生活行为是配合四人帮篡党夺权”,人人过关,个个检讨。就这样检讨着陆续有人被捕着,有人被开除着,抓完,开除完,“学习班”才告结束。

  全省被捕的“四人帮”骨干们被抢在1979年底刑法、刑事诉讼法生效前夕,全部以刑事罪名突击判处轻重不同的徒刑。判决不开庭,不出示人证物证,不让本人陈述,更不许找人辩护,,不许上诉,上诉加刑。后来河南高法官员承认,这些案子全部是党委定调子,法院办手续。

  全省到底抓多少“四人帮 分子”?当时的省委总结成绩时公布为2400多人,从全省个个监狱和劳改单位一时人满为患情形看,至少判刑万人以上,还不包括拘押数年不了了之人员。

  这一“揭批查”运动受到审查和清洗的庞大人群,头上的帽子也戏剧性地经历了与时俱进、逐步统一的沿革。

  “清查”初期,由统称“造反派” 根据职务和身份细化为“四人帮在x地的代理人”,“四人帮骨干分子”“帮派分子”、“残渣余孽”;被判刑者,有的监狱叫“运动案”,有的则叫“文革案”。一九八○年后,大概是基于邓小平“把四人帮与林彪集团捆在一起批”的指示精神,这些人又被狱方改称为“两案犯”。

  社会上大量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或取消党籍、开除或解雇公职的人员,因处罚相对较轻,各级官方不好意思与林彪案挂钩,则称“四人帮社会基础”或“造反起家人员”。

  还是中央高明。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显然由中央授意,中纪委出了一个下发至省市级、至今还未公开的旨在应对揭批查受审人员上访活动的12号通知,“通知”把“揭批查”运动中受审人员统称为“两案人员”。从此,各级官员也就统一称这类上访人员为“两案人员”了。因为这个称呼说起来顺口,又是高层冠名,这类人员也欣然自称“两案人员”了。

  “两案人员”——亿万与任何反党集团毫不沾边的中共党员、革命干部、优秀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跟随毛泽东继续革命、反修防修、保障3000万先烈们打下的红色江山永不变质的人群!

  “两案人员”—一个与地富反坏分子殊死搏斗,却又代替这些渣子,成为当今执政党的专政对象的人群!

  “两案人员”—一个曾为共和国的繁荣富强无私地流血、流汗,却无权享受一粥一饭,数十年穷困潦倒的弱势群体!

  “两案人员”—中国境内诉苦说理无人听,喊冤无人理,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权力不受国法保护,被无理剥夺公民资格三十多年的特殊人群!

  是悲? 是喜?该哭?该笑?

  二、“两案人员”的现状

  大自然的规律,已使当年风华正茂、年富力强 、奋战在各条战线上的“两案人员”们成为鬓发如霜的老龄人群,数十年的忧怨委屈,贫病交加,至少有一半含冤作古。比如兰考被判刑的“两案”有57人,现在只有12人在世,死去四分之三还多。但是这原是指的自上而下的一派干部、群众,河南尚存者仍不下数万乃至数十万之众。

  由于发生在三十多年前的这场政治陷害名义上是由自己曾经赤胆忠心效命的党一手造成,又由于各人原来受害程度不同,几十年的处境变迁,反文革宣传的单方洗脑,以及方方面面的复杂因素,“两案人员”的队伍逐步呈现出“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状态。

  受到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和开除或取消党籍处分,但尚未开除公职的干部、工人、教师等公职人员,面对官场“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实,既无可奈何 ,也无意诉说委屈,看到毛泽东发展的共产党员 邓小平的共产党不承认,当今的共产党被遭蹋得不如旧社会青红帮,这个党员不当倒是体面之事,也无人为自己的党籍问题到处告状。好在还有一碗饭吃,知足长乐罢。只是有时看到参加工作没自己早,能力没自己强,对国家贡献没自己大的人,只因骂文革、整“两案”有功,官比自己大几级,薪水比自己高几倍,还能捞到贿赂和各种公款消费的外快,生存质量与自己有霄壤之别,也来点气儿,但一看时代潮流如此,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煞气。至于农民身份的“两案人员”,多数迷茫之极,失望之极,呆在自己那二亩“责任田”里永不出头。

  坚持从恶梦中清理思路,在高压下安定惊魂,起而依法维权的“两案人员”,只是部分受到开除公职、枉法判刑人员,而 这部分人员自发组合,形成群体上访则只是近五六年的事情。就河南“两案人员”的群体维权而言,令人忧心如焚,如果让冷眼旁观者看,这是一群羊质虎皮、凤毛鸡胆的废物。

  2006年5月,全省三级法院大接访时,有200多名被枉法判刑的“两案人员”到高级法院申诉,出头接待的高院主要领导人看到判决文书,听了简单陈述,无不对当年的枉法行为义愤填膺,皆被告知“三个月内依法重申,给予公正答复”。个别人被告知“一月之内解决问题”。但是三个月后不见动静,大家前往高院询问,所有领导人都躲而不见了,并在不久,由高法下达文件,规定“两案人员”的案子以不受理、不复查报“结案”。

  很显然,此种突变不是高法负责人良知泯灭,也不是河南省委从中作梗,因为省委当时是支持三级大接访的,这有全省所有主流媒体对大接访高度评价,大力报道为证。此时应追根溯源 ,必是中央不让主持这个公道,找中央说理。但是,代表人物们率军后退了,从此全省“两案人员”的上访主诉方向由政治诉求改作了经济诉求。

  现在,我们看到的“两案人员”的申诉报告的主调无不是让执政当局体上天好生之德,解除他们“老无所养,住无所居,病无所医”的困境,哀鸣之声上震九天,萎靡之气下沉九地,可怜之极,可悲之至!更为甚者,近来,河南当局刚刚启齿,答应给“两案人员”中的“涉法”者给予有限的生活救助,并未实际操作。不少地市却提出附加条件,若愿得到生活救助金,必须出具“永不上访保证书”。对于这种公然剥夺和买断公民的政治权力的犯法行为,我们的一些可爱 的英雄们却俯首照办了,而且又说服不少人照办了!为了遮羞,竟无耻而又无知地说 :“我们学老邓,他写了几回永不翻案的保证书,不照样翻个底朝天?我们拿到钱照样上访,难道不兴我们说了不算?这叫策略。”

  看来,为求生而上访已是河南“两案人员”难以改变的诉求方向。其实,准确地说,这不叫依法维权,只能叫结伙乞讨,把自己变成丐帮!

  真是邪了,市场经济的诱惑,黑猫白猫的洗脑,竟有如此威力!

  三、求生,还是取义?

  我也是以“刑事罪”判刑5年的“两案人员”。在河南省第三监狱服刑期满后,该狱政委赵福寿(后查此人为“十大总部”的坏头头)以我拒不认罪,宣布无限期强制留厂,五年坐成了无期。中队管教人员同情地说:就说个有罪该咋地?出了监狱大门你可以喊“我无罪”不就行了。我说:,我已经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了,就剩下一点人格。如果违心认罪,自己往头上扣屎盆子,连仅有的人格也丧失净尽,我就是真有罪了,这样就悔对等我五年的老婆孩子了。我终无认罪,赵氏无奈于5个月后放了我。一九八五年底,兰考县委纪检副书记到我家,让我看了河南省委(1983)100号文件,对我说:上班吧,经县委研究按省委文件给你一人按最高规格(抗日前参加工作)发生活费。同时,我可以作证,你没被开除公职,仍是国家干部。我对他说,谢谢现在的县委,但是我不能接受这种安排,因为100号文件大标题上的“罪该判刑”四个字就把我排除在外了。我宁可坐牢尚不认罪,岂能因这污辱性的施舍而让我默认枉法判决!我拒绝了这次求生的机会,当时我尚未找到营生,三个上学的儿子和我,一家五口仅靠妻子的三十四元五角工资过活。

  现在还有朋友埋怨我,不该争这口气,如果接受了,至少当个中学教师,现在也能拿到2000多元退休金,咋会30多年一分 没有呢 ?

  二○○八年十二月,河南省委针对“两案人员”的多次上访,让各地市对这一群体中的“涉案”人员安排生活,开封市委为此下达了一个“联席会议文件”。文中,效法原省委(1983)100号文件的安排对象“罪该判刑”把发放500元生活费的人员称为“触犯刑律人员”。作为“两案人员”选举的代表,我从开封拿回这个文件,在家召集“涉法”人员商讨。几个年近八十且常年有病,儿女也都贫困的“两案”老人,看了文件后,张开大嘴,哭着向我表白:老领导,我们真没一点办法了呀……哭声里充满屈辱和无奈。我虽又一次断然拒绝了陷害性加侮辱性的施舍,却没忍心批评这几位冤深似海的朋友,并帮他们办理了领取500元的手续。

  我的处境,时常让我默诵孟子的浩然之语,“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 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我还时常激情地朗诵叶挺囚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洞,敞开着。有一个声音在高叫:爬出来吧,给尔自由。我渴望自由,但人的身躯怎能从狗洞里爬出?……

  近来静处时,我又时常念叨电视剧中的两位先烈。一个是《沂蒙》中的李继长。他是抗日时期山东某县的我党县委书记,被捕后,我方通过私下通融,汉奸只要他说一句“不再抗日”,就放了他。但他面对日寇铁蹄下的破碎山河,苦难同胞,怎能“不再抗日”?宁死不说。他父亲到狱中求他采取权宜之计,就口头上只管说个“不再抗日”,老人哭着说:“不就是一句话吗?”他到底没说,终被杀害。另一位是《解放大西南》中的 杨汉秀。她是我党资深 的地下工作者,被捕后关在重庆白公馆监狱。一九四九年十二月重庆临解放时,蒋介石亲自布置杨汉秀的叔父,四川军界元老,国民党上将兼重庆市长杨森 ,劝降杨汉秀。杨森降格处理,替杨汉秀写了个脱离共产党的声明,告诉杨汉秀:你只是声明不干共产党了,又不出卖别人,也不指责共产党,不影响日后的名声 。你只要在上面签个名,机票已经买好,马上可以飞赴香港享受荣华富贵,如果 不签,立即处死。杨汉秀毫不犹豫地回了她叔一句话:“我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拒绝签名,便立即被特务掐死,尸体扔在歌乐山的树丛中。事后,蒋介石指着杨汉秀死后照片,动容地对毛人凤说:“他们信仰坚定,这就是共产党最可怕之处,也是他们能得天下之处!

  诚然,共产党人应当是革命的理想主义者,又应当是现实主义者,不能只有理想而无视现实。但是,如果以此肯定和仍然坚持把“两案人员”的维权方向放在解决生活问题上,则是驴头硬安到马嘴上 ,我认为 ,幸存的“两案人员”们以争得有限 的生活救助为主诉话题,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不义而且不智 之举。此种看法近些年来我曾告诉过不少人,因此便得罪了不少人,招来不少非议和谣言。

  我说此举不义,大要有三:

  将响应毛主席、党中央号召,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这一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防止党变修、国变色的亿万新老干部,共产党员、工农群众,作为犯罪分子、违纪人员压于社会底层,永不翻身,实属从 组织和人事上彻底否定和抹黑文革。因此作为当事人的“两案人员”,为己申冤即是为文革正名,为毛主席涤垢。然而却置此而不顾,或只轻描淡写 一番,而只以眼前生计为务,不敢为己谋,也不愿为国谋。此不义一也 ;

  人死后,便不再吃饭,穿衣,所谓生活出路只对活人而言。30多年来,“两案人员”中已有多半含冤而逝,而幸存者不思力争依法重审,依纪复查之权,让生者平反,死者昭雪,而只以活人生计为务,不以九泉同志为念 ,此不义者二也;

  30多年前的彻底否定文革,无情镇压被称为“造反派”的亿万干部和群众的行为,已为30年后的社会现实反证出其荒唐谬误,全国上下的有识之士,皆为正确对待文革奔忙。而作为文革的先锋和清算文革的受害人,却不思以己经历现身说法,游离于正义大潮之外,作苟且偷生之举,此不义者三也。

  言其不智,亦有三说:

  如今带血的“GDP”并无多少能形成国家收入,有限 的国家财政,除去军政开支,教育卫生经费,所余不多,指望把自己的救助纳入国家预算无疑望梅止渴;省以下的各级公有企业,连卖带送,基本荡然无存,地方财政早已捉襟见肘,欲让他们挤出“两案”这一庞大人群的救助经费,更不现实,此不智之一也;

  要求对冤假错案依法重审,依纪复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由传统可鉴;冤案既解,生计自然有着。却弃此大道不走,去钻乞讨荒径,变有理而为混说,舍根本而求枝节,坏地方稳定,惹官员发急,整死你没有商量。此不智二也;

  幸存“两案人员”大部年逾古稀,日薄西山,却以有限时光奔走于乞讨之路,深陷于小利之中,大事、要事依靠何人,待到何时?有为之年而不为,终会致千古遗憾。此不智三也。

  鄙人以上所提“两案人员”求生还是取义之问不知合否时宜,所列要饭之举有三不义,三不智 之嫌,不知以为然否?愿闻高人指教。

  四、路在何方?

  还从河南说起。

  自2006年9月以后,因政治诉求受挫,改向为经济诉求以来,河南 的“两案人员”维权的结果,仅有少数未被按100号文件安置的“涉法”访民得到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费”,个别地区的范围略大一些。

  2011年3月1日,河南高法郝东亚副院长,王波庭长,在郑州市中级法院向郑州市及河南省的“两案”访民代表明确表示:对于“两案人员的经济诉求,按照省委第387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纳入社会低保;政治诉求,依据中纪委2001年12号通知,仍取不受理、不复查、不解决的“结案方式”。这个表态,实际上对经济诉求的后果,依法维权的正确方向,点的露皮露骨。

  我们的英雄和领袖们,乘一时之忿,欲立即动员全省“两案”访民进京说理,后在另一些“两案人员”的说服下,改作国家“两会”闭幕后进京。“两会”结束后,这些人弃根本权益,贪眼前小钱的故态复萌,政治诉求不再提起,仅仅不时地奔走于高法门前,就经济诉求乞哀说情,讨价还价。

  大概省府和高院看懂了这些人的心态和本事,采取了“陪你玩玩”的办法;你追的松,我不理你;你追的紧,便搪塞你。捱至八月二十三日才等来河南高院王波庭长同他们对话。此时,又半年时光在盲目等待中消失。

  王波向他们传达了省委主要负责人关于“两案人员”经济诉求的指示精神。一是对其中 的“涉法”人员,从七月一日起,按照本地退休工人的平均养老金标准发放生活救助金;二是开除公职人员的生活问题改由法院过问为信访部门处理。

  又是两个月过去了。“非涉法”人员的生活问题,信访部门并未接手,“涉法”人员的支票尚未兑现之时,不少县市却又对这个“救助”平添了一个附加条件—接受“救助”者,必须出具“永不上访保证书”。如果此举系省里主意,则全省各地权力机关必会积极照办。这样,“两案人员”中仅会有少数人格尽失者出具,绝大多数则宁可困死坚决不写。对峙下去,“生活救助”的承诺自会“顺理成章 ”地泡汤,泡汤 的责任还归咎于“两案人员”的不配合,

  平心而论,在没有依法重审、依纪复查,恢复公道之前,“两案人员”以“劳释分子”、“开除人员”之身,去讨要正常退休工人 的养老费,省、市、县三级官员推诿扯皮,也在情理之中。一方面是财政出不起,更主要是不愿出。因为现在的地方官员多是年轻人,他们并不明白历史渊源,甚至随着妖魔文革还在贬斥“两案”人群。他们认为这群人身份卑下,开除的开除,劳改的劳改,就因为上访压力,去搞救助,这钱花的不明不白。他们还担心花钱买麻烦,社会上需要救助的人多的是,清清白白者仅能享受三二百元甚而几十元的低保,而 这些一身腌臜的人每月500还不知足,却要享受上千,这会让一些人认为上访也能挣大钱,搞无理上访,结果花了维稳费,却招来不稳定,不稳定则影响政绩,妨碍升迁,赔本买卖谁干?

  可以断定,“两案人员”的单纯经济诉求将会无果而终。硬要坚持不改 ,因无法律支撑,还会招致一些人重罹灾难。

  那么究竟路在何方?

  找到了问题产生的根源,也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鄙人根据以上分析认为,幸存的“两案人员”落到年轻出大力,年老受大罪的困境,盖因30多年前的“清查运动”中,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人, 因痛恨文革而感情用事,转嫁灾祸,造成对运动引导失策,驾驭失控,导致各地各级政权内的不良分子派性发作,违法乱纪 严重,错误地剥夺了这一层人的政治权,工作权,随之也剥夺了生存权。此后至今30多年,历届中央领导人又抛弃党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传统,不愿纠错,不敢纠错,将错就错,进而以权废法蔑纪,公然剥夺这一层人的公民权力,不许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这一层人 的合法诉求正当作为,依法行政,才落下这一乱局。如大家能弃小利 ,明大义,就根本,高张党章、宪法之旗,全力吁请中央最高层诚实面对历史,公平看待世人,废止违背事实、践踏宪法的中纪委2001年12号通知,督促各级地方相关权力机关对“两案人员”的合法诉求,依法重审,依纪复查,而 地方各级政权体制内多有公正有识之士,则这笔拖了几十年的历史欠账有可能妥善了结。即使难以如愿,也从一个重要方面验证了中央领导人的品质和胆识,并尽了我们应尽的历史责任

    寒冬   写于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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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黄雀 2011-11-20 22:48
如大家能弃小利 ,明大义,就根本,高张党章、宪法之旗,全力吁请中央最高层诚实面对历史,公平看待世人,废止违背事实、践踏宪法的中纪委2001年12号通知,督促各级地方相关权力机关对“两案人员”的合法诉求,依法重审,依纪复查,而 地方各级政权体制内多有公正有识之士,则这笔拖了几十年的历史欠账有可能妥善了结。——做春秋大梦呐?
引用 黄雀 2011-11-20 22:46
寒冬的文章很重要,但“求生,还是取义?”之说却自相矛盾。你是在向谁“求义”?,摸错庙门了吧?死了的是死于谁?活着的如何活?看似大忠,其实是继续置生者继续于死地。
引用 乌龙茶 2011-11-20 08:23
河南当时提了一个“不怕四人帮,就怕帮四人”的口号很能说明一些人当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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