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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及高层智囊为何频频强调阶级

2014-10-10 22:40|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696| 评论: 0|原作者: 吴恒|来自: 北斗深海智库

摘要: 否定“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理论,中共领导地位就没了历史合法性。


  2014年09月23日,高层智囊、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王伟光发表于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2014年第18期的《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上网,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文的出台、发表,乃至围绕此文的相关争论,其实是涉及到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道路的重大问题,因此国内外智库都高度关注。在这里北斗深度智库为您做出客观、理性、全面、深入的独家解读和分析。

  一、王伟光文章背后关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解释权的大博弈

  首先,此文出现的背景及其主旨都是非常明确的。文章开篇明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涉及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民主与专政及其实现形式等重大问题。为了搞清楚这些重大问题,有必要重温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新口号后,表面的风平浪静之下其实波涛汹涌。其中争论最大的,就是治理的主体是谁?归纳起来,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治理的主体,仍然是传统的一元化的工人阶级所领导的人民群众。另一种观点则主张,应该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搞“治理主体多元化”,具体到中国来说,就是让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生根发芽并发展壮大的国外垄断资本阶级和国内私人资本阶层,全部成为治理的权威主体。

  国外垄断资本一直在通过中间代理人,向中国及第三世界推广其治理理论,其主要目的就是弱化中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国共产党及政府在国内和国际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西方霸权帝国及其跨国垄断资本公司干涉中国内政进而殖民化中国提供理论支撑。可以说,按照这种“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意见,现有的宪法及其规定的国体、政体,都要做根本性的改变(抑或称之为废除和颠覆),这等于事实上重新建立一个新的西方式的资本主义国家。

  中国当前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序言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而按照“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意见,“工人阶级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这些对国体的根本性特征的描述条文都得废除和取消。宪法序言中其他的相关论断也必须得废除,例如:“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也必然不能成为当前中国的指导思想。归根结底,按照这种意见,取消“工人阶级领导”、取消“人民民主专政”的最终目的,是取消“党的领导”,搞资本主义的多党竞争的宪政体制。

  后一种观点的典型代表,是2003年至今一直担任中央编译局副局长的俞可平,虽然他是资本化的南方系媒体热捧的智囊,但在党内却是争议性很大的人物。俞可平自2003年从编译局当代研究所所长升任副局长后,担任此职务已经有十一年之久。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落幕,11月30日俞可平组织的“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就在北京迅速召开,先声夺人地抢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解释权。此会议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凯风研究院政治发展研究所和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主办,凤凰网大学问作为特邀媒体参与报道。

  俞可平在会议上做了《沿着民主法治的道路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旨演讲,其演讲开篇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全新的政治理念。它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俞可平认为:【“治理”是上个世纪末兴起的新政治概念,它不同于“统治”的概念;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随后他比较了治理和统治的差异:【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威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原来,在俞可平看来,“统治”和“治理”是矛盾的,取消“统治”和“专政”,走向“治理”是人类大势所趋。俞可平实际上是在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所言“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这种判断在今天是错误的。俞可平这类观点至少包含两个意思,第一,资本主义国家已经由资产阶级统治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变成了由政府、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共同治理的全民性国家。第二,中国也应该采纳这种治理体系,取消无产阶级统治、取消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变人民民主的一元化主体的统治或专政,为多元化主体的全民性的治理,主要是让企业组织,即私人企业资本和资本家组织作为主体参与国家治理。

  由此可见,除了在明处积极推动宪政民主外,一些知识分子还试图通过曲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概念的方式,推动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取消人民民主专政的宪政主张。可以说,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战略,非常高明。

  当然除了让资本家阶级成为国家治理主体外,俞可平的主张中还有社会组织。这也是他的一贯看法。早在2011年俞可平就曾发表《走向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文章将党和政府称之为“官”,将资本家称之为“民”,呼吁“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其中就提出了公民社会和社会组织的问题:【各级党政官员应当对公民社会的战略意义有深刻的认识,从而采取积极鼓励和合作支持的态度……各级政府应当广泛吸收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别是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它们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努力营造官民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这里有个基本原则问题,即人民群众究竟应该被共产党组织起来,还是由资本家出资资助的各种NGO所组织起来?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没有自我组织起来的情况下,国外所谓社会组织即NGO,其基本运营资本主要依靠资本家阶级的资助。因此,所谓的社会组织和NGO,无论是环保类、慈善类还是劳工类,都是资本家阶级控制社会的组织手段,本质上是资本家阶级统治社会的另外一只手。

  而王伟光的文章很明显代表前一种观点,从而与“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全民性的“宪政”主张针锋相对。在解释为什么要写此文时,王伟光文章写道:【国家与专政问题是一个被资产阶级的学者、作家和哲学家弄得最混乱的问题。在一些人眼中,一提到国家,总是冠以全民的招牌,把资产阶级国家说成是代表全民利益的、超阶级的国家,而把无产阶级国家说成是邪恶的、暴力的、专制的国家……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反对专政的幌子,把一切专政都说成是坏的,根本不提还有资产阶级专政,只讲资产阶级民主,把资产阶级民主粉饰为“至善至美”的反专制、反一党制、超阶级、超历史的普世的民主,其实质是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

  王伟光主张,中国应该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而不能搞西方化的、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资本主义的国家治理体系。王伟光的文章以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为基础,阐释了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其中包括“国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剥削、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国家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亡,而国家的最终消亡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过渡”等等观念,进而对当前中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做出了这样的定位:【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消灭了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基础上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新型国家。……但这不等于放弃阶级工具的职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职能有可能加重、加大。比如,当出现大规模的外国军事侵略的情况下,当外部敌对势力与内部敌对力量相互勾结,严重威胁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包括意识形态安全时,无产阶级专政阶级压迫的作用丝毫不能减轻。】

  二、四中全会前夕,王伟光文章提出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系统方案

  王伟光文章最核心的内容,其实是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做出具体的描述,从而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确切的基本框架。其要点包括:

  1,明确人民民主专政及国家治理体系的一元化主体。通过借用毛泽东的话,王伟光文章指出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人民,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社会阶层,但必须由工人阶级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在中国现阶段,人民是什么,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盟。当然,人民民主专政必须由工人阶级领导,主要基础是工农联盟。】

  2,民主和专政的辩证统一。【对敌人的专政是对人民民主的 保障,坚决地打击敌人的破坏和反抗,才能维护人民民主,才能保卫社会主义民主。……对人民民主是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只有在人民内部充分发挥民主,才能有效镇压敌人。】

  3,随后,王伟光文章明确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两大具体任务:【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政治手段、阶级工具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的势力,对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第二个任务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和平演变”、西化、分化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对企图颠覆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外部敌对势力实行专政。】

  4,进而,王伟光文章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六点要义:【第一,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以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第二,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指南;第三,坚持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联盟为最主要的基础;第四,以一切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最广泛的联盟;第五,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对大多数人民群众实行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第六,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实施民主与专政。】

  这四条归纳起来可以发现,王伟光文章的一个关键基点,其实就是在论述如何对待新生的资本阶层。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广大的工人、农民等劳动阶级作为人民大众的主体,属于统治阶级和领导阶级,这是不言而喻的。新生的资本家阶层对中共来说是个棘手问题。而在王伟光文章看来,新生资本家阶层中“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资本家,将以民族资产阶级的身份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成为人民的一部分。而那些与国外颠覆势力相勾结,企图搞“和平演变”,试图“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资本家,将被实行专政。所谓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的政治制度,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体。

  80年代以来,以邓小平、陈云等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一直在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提防和平演变。然而在80年代及90年代初,所谓的敌对势力一般被认为主要来自外部,即西方帝国主义霸权国家,其核心是西方垄断资产阶级。国内由于没有出现阶级分化,即便是有些力量对社会主义不满并勾结西方进行颠覆活动,也被倾向于按照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然而,自90年代后期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国内经济结构及政治形势都发生着深刻变化。在今天这种经济政治格局下,资产阶级自由化势力、和平演变势力、敌对颠覆势力,已经在国内有了一定的阶级基础,即王伟光文章所说的“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的势力”、“蓄意破坏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敌对分子”。也正因为如此,今天敌对势力的力量、影响及破坏程度,也远远高于之前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王伟光文章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首要的第一任务,就是对这些势力进行专政,第二大任务才是针对国外的敌对颠覆势力。

  王伟光文章的新意,是将这种斗争上升到阶级斗争的高度,归结成“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力量生死博弈”,其文章在最后部分着重强调:【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须臾不可离开的法宝。今天,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仍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这个时代仍贯穿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这就决定了国际领域内的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国内的阶级斗争也是不可能熄灭的。在这样的国际国内背景下,人民民主专政是万万不可取消的,必须坚持,必须巩固,必须强大。否则,不足以抵制国外反动势力对我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图谋,不足以压制国内敌对力量里应外合的破坏作用。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军,必须建设强大的公安政法力量,以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保卫和平、保卫人民、保卫社会主义。】也正由于存在这种严重而尖锐的斗争,王伟光判断,“国际领域内的阶级斗争是不可能熄灭的,国内的阶级斗争也是不可能熄灭的”。

  按照这种判断,如果国内某些资本家,图谋里应外合地对中国进行“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活动,将被党和政府视作敌对的反动阶级和敌对势力而对其进行专政,而这种较量被视作阶级斗争的一部分。

  需要指出,王伟光的文章主旨符合“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并非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王伟光文章明确谈到:【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在消灭了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基础上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新型国家。无产阶级专政新型国家的阶级工具职能,其范围和作用会逐步缩小、减少,而公共服务职能会逐步扩大、加重。但这不等于放弃阶级工具的职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个职能有可能加重、加大。比如,当出现大规模的外国军事侵略的情况下,当外部敌对势力与内部敌对力量相互勾结,严重威胁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包括意识形态安全时,无产阶级专政阶级压迫的作用丝毫不能减轻。】

  所谓“阶级斗争为纲”,就是主张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都将国内阶级斗争当做党面临的主要矛盾,其他的如经济建设等都是次要矛盾。而王伟光文章明确指出:“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改革开放以来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阶级斗争虽然还长期存在,并且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因此总体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例如,当前《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当阶级斗争激化时,例如外敌大规模入侵、敌对势力即将颠覆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时,阶级斗争肯定在这些特殊时段成为主要矛盾,例如处理八九动乱时期。

  在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处于被颠覆的亡党亡国的边缘时刻,显然是不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只能以国家安全以阶级斗争为工作中心,但这只是在特别时段,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在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制度有保障的前提下,应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本质含义。没有毛时代抗美援朝战争、没有在朝鲜和越南战场两次打败美国、没有毛时代两弹一星核潜艇,中国在改革开放时代是不可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在一起的,四项基本原则保障经济建设的方向和道路。如果割裂基本路线,单纯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其结果必然是方向道路走偏了,走向了资本主义的邪路,乃至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都被颠覆了,经济建设也必然失败。

  因此,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经济建设本身,就是在增强社会主义这一力量,其本身也正是在与国内外资本主义力量进行博弈。但是此时由于我们拥有强大国防和雄厚的物质基础,外部资本主义无法对我产生根本的威胁,内部的资本主义力量和敌对势力也相对弱小,因此阶级斗争不是主要矛盾。所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本身就是在同资本主义力量进行博弈,本身就处在两大力量博弈的主线索之中,并没有也不可能脱离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力量博弈的时代大背景。

  例如,改革开放后,1979年7月29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的,它就站不住。我们在国际阶级斗争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就要表现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优越于其他的思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于资本主义制度。】这里邓小平明确认为,在国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生产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身,也就是在进行国际层面的阶级斗争,是社会主义力量和资本主义力量的大博弈,这仍然是在承认阶级斗争为时代主线索的背景下谈的,但这并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

  邓小平于1979年3月30日又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理论工作是不能离开现实政治的。我这里说的政治,是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在现实斗争中的根本利害。不能设想,离开政治的大局,不研究政治的大局,不估计革命斗争的实际发展,能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理论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邓小平在这里明确认为,现实政治,主要就是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这等于确认阶级斗争仍然是时代的大局即主线索,但这并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

  王伟光文章中提出的“主线索”,是指整个时代的主线索,是就整个世界两大力量格局而言,而并不是指我们国内工作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也不是指我党中心工作。国内剥削阶级没有被消灭时,阶级斗争当然是时代主线索,但并不意味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就是我党面临的主要矛盾;国内剥削阶级被消灭,阶级斗争已经不是国内主要矛盾的情况下,也并不意味着整个世界整个时代的主线索不是阶级斗争。整个时代的主线索,和我党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明显不是一回事。例如,在解放前的28年里,中国当然处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生死博弈的时代”,“这个时代仍贯穿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在抗日战争中,我党的主要工作及中心工作是反抗日本帝国主义和汪伪政权,英美帝国主义、蒋家王朝及国内的资产阶级甚至官僚资本主义都不是我们的主要敌人,也不是主要矛盾。当时虽然处于这个时代,虽然阶级斗争仍然是主线索,但与资产阶级及与国民党的阶级斗争,并不是我党的中心工作。就当时整个世界和时段来说,虽然仍然处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力量博弈的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索的大时代,但社会主义阵营力量选择和自由资本主义力量合作联盟,共同对抗法西斯势力,因此和英美自由资本主义之间的阶级斗争,并不是当时社会主义力量的主要矛盾。显而易见,时代的主线索,并不等同于社会主义政党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社会主义运动产生后,在消灭帝国主义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这一长期时段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会一直贯穿着整个时代。但是我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自身力量和外部环境的不同,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中心工作是不同的,并非在任何阶段任何时期都把阶级斗争当做中心工作。在国内剥削阶级被消灭,敌对势力力量弱小时,当然是不能将阶级斗争作为国内主要工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进入了没有阶级斗争这一主线索贯穿的共产主义的新时代。

  党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及相关工作,可分为党内、国内、国际三个方面。所谓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是指不仅在国际对外工作方面及国内工作方面将阶级斗争当做主要矛盾和工作,处理党内工作也把阶级斗争当做主要矛盾,把党内矛盾视作敌我性质的阶级矛盾。其实,这种全面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只在文革时期采用过,文革之前处理党内矛盾是按照内部矛盾而非阶级矛盾和敌我矛盾来处理的。即便是在文革时期,与外部资本主义如美国、日本、西欧的矛盾,也并非一成不变的斗争,在文革初期是全面的斗争,而在后期则是以缓和和合作为主,斗争为辅。这个阶段中国社会主义和西方资本主义的关系,仍然处在两大力量博弈的主线索中,但两者之间的关系却是以合作为主、斗争为辅,即便是文革后期都是如此。可见,认为时代的主线索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阶级斗争,并不意味着党的对外工作永远是以阶级斗争为主,是以斗争还是以合作为主,取决于敌我力量的对比及国际大环境。当社会主义力量与资本主义力量对比取得压倒性优势时,国际范围内两大力量的阶级矛盾会成为主要矛盾,两者的关系以斗争为主,但社会主义国家及政党的内部却并不是阶级斗争为主。因此,把党内、国内、国际的矛盾混为一谈,更是错误的,认为对国外以阶级斗争为主就一定意味着国内乃至党内也以阶级斗争为主,是教条化的思维方式。

  邓小平在1989年11月23日曾指出:“我希望冷战结束,但现在我感到失望。可能是一个冷战结束了,另外两个冷战又已经开始。一个是针对整个南方、第三世界的,另一个是针对社会主义的。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东欧的事情对我们说来并不感到意外,迟早要出现的。东欧的问题首先出在内部。西方国家对中国也是一样,他们不喜欢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很显然,这里邓小平仍然是在强调西方资本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之间的阶级斗争没有结束,西方资本主义势力仍然在对社会主义中国进行冷战,这意味着邓小平在强调阶级斗争仍然是贯彻整个时代的主线索,并且将其提高到“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战略高度,然而邓小平的这些理论显然并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否定经济建设为中心。

  此外需要强调,王伟光这一“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模式也有很大的创新之处。最大的创新之处,是其六点要义中的第六点,即“通过社会主义法制实施民主与专政”。按照这一模式,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内容有两方面,一个是让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群众依法享有民主。另一个则是对敌对势力和剥削阶级依法进行专政。中国自由主义法学家们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其主要要点是保障和谋取一些异议知识分子和异议资本家富豪的政治权利和权力,试图让他们成为统治阶级和治理主体。而在王伟光的文章看来,这些人仍然是专政的对象,是依法专政的对象。

  可以说,在四中全会前夕,王伟光的文章提出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系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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