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在1953~1964年的职工人数统计
表1,新中国在1953~1964年的职工人数变化表
1952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1603万人;
1953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1856万人;新增职工: 253万人;
1954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2002万人;新增职工: 146万人;
1955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2162万人;新增职工: 160万人;
1956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2977万人;新增职工: 815万人;
1957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3101万人;新增职工: 124万人,累计增加1498万人;
1958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5194万人;新增职工:2093万人;
1959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5275万人;新增职工: 81万人;
1960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5969万人;新增职工: 684万人,累计增加2858万人;
1961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5171万人;清退职工: 798万人;
1962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4321万人;清退职工: 850万人,累计清退1648万人;
1963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4372万人;新增职工: 51万人;
1964年新中国职工人数为:4601万人;新增职工: 229万人,累计增加 280万人。
红马大叔认为:“表1”中的数据能够说明这样的历史事实——
1,新中国在“1953~1960年”,新增加4363万职工中,有2858万职工是1958~1960年增加的;这2858万职工中,绝大多数来源于当时的农村和小城镇;还有一小部分为复员转业军人——复员转业军人的绝大多数,同样是先从中国军营复员回到农村或小城镇,然后再离开农村和小城镇进入新中国的职工队伍。
新中国在大跃进年代增加2858万职工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新中国在1961~1962年清退职工累计1648万人也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
2,在1985年以后编辑出版的许多《县志》,竟然完全无视新中国在1958~1960年新增加职工“2858万人”和1961~1962年清退职工“1648万人”的历史事实!——许多所谓《县志》,绝大多数是由形形色色“自称精英”们掌控“编辑出版权”的“产物”。在那个时期,主持编写《县志》人,在“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压力下,难免要配合“上面”大搞“非毛化”的政治需要,难免要按照“上面”提供的“同一模板”新编的《地方县志》中的“人口统计数据表”,难免要对本县在“大跃进时期”农村和小城镇人口减少现象,按照“同一模板”进行编写,有意无意地为“自称精英”们炮制中国农村和小城镇中有几千万中国人在大跃进时期被“饿死”的“说法”,提供有意或无意的“支撑”……
3,事实上,在1985年后新编出版的许多《县志》,都有同一模式的“大跃进时期的人口变化表”,都没有对“1959~1960年人口减少”与“1961~1962年人口增加”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和解说!
4,中国在1958~1960年增加职工2858万的同一时期,还有数千万农村人口“盲流”与“逃荒”到中国东北和西北各地的谋生与度荒,在公社按“实有人数分粮食”的时期,就没有包括这些“盲流”与“逃荒”的人;这中,1962~1963年清退职工1648万人的同一时期,和到中国东北和西北各地的农村人口中,就有上千万人中年农民在“1962~1965年”从东北和西北陆续返回故地。——在上世纪80年代,这些重返故乡的“逃荒”和“盲流”人员,既不能列入“户口迁移人口”,就被“自称精英”们在制造 “1962~1965年出生人口高峰期”时,纳入“出生人口数”,变成“1962~1965年”的“出生人口”——致使中国在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一再出现“1958~1965年”的出生人口数“非正常”的变异……
二、1983年公布的“1953~1964年人口统计数据”值得解析
表1:1982公布的“1953~1964年”新中国人口统计数据展示 (单位:万人)
1983 年公布的人口统计数‖ 出生率与出生人数 ‖ 死亡率与死亡数 ‖自然增长率
年份︱年末数︱ 平均数 ‖出生率‰︱出生数 ‖死亡率‰︱死亡数 ‖净增加人口
1953︱58796 ︱ 58139.0 ‖ 37.00 ︱2151.14 ‖ 14.00 ︱ 813.95 ‖ 1337.19
1954︱60266 ︱ 59531.0 ‖ 37.97 ︱2260.39 ‖ 13.18 ︱ 784.62 ‖ 1475.77
1955︱61465 ︱ 60865.5 ‖ 32.60 ︱1984.22 ‖ 12.28 ︱ 984.27 ‖ 999.95
1956︱62828 ︱ 62146.5 ‖ 31.90 ︱1982.47 ‖ 11.40 ︱ 708.68 ‖ 1273.80
1957︱64653 ︱ 63740.5 ‖ 34.03 ︱2169.09 ‖ 10.80 ︱ 688.40 ‖ 1480.69
1958︱65994 ︱ 65323.5 ‖ 29.22 ︱1908.75 ‖ 11.98 ︱ 782.58 ‖ 1126.18
1959︱67207 ︱ 66600.5 ‖ 24.78 ︱1650.36 ‖ 14.59 ︱ 971.70 ‖ 678.66
1960︱66207 ︱ 66707.0 ‖ 20.86 ︱1391.51 ‖ 25.43 ︱1696.36 ‖ -304.85
1961︱65859 ︱ 66033.0 ‖ 18.02 ︱1189.91 ‖ 14.24 ︱ 940.31 ‖ 249.60
1962︱67295 ︱ 66577.0 ‖ 37.01 ︱2464.01 ‖ 10.02 ︱ 667.10 ‖ 1796.91
1963︱69172 ︱ 68233.5 ‖ 43.37 ︱2959.29 ‖ 10.04 ︱ 685.06 ‖ 2274.23
1964︱70499 ︱ 69813.0 ‖ 39.14 ︱2732.49 ‖ 11.50 ︱ 802.85 ‖ 1929.64
表2,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布的“1953~1964年”人口统计数据 (单位:万人)
1983 年公布数据‖1990 年普查数据‖ “时间”所展示出的历史事实
年份︱ 出生人数‖年 龄︱普查人数‖历 时︱人口增减变化数︱年平均增减数
1953︱ 2151.1 ‖37 岁︱ 1723 ‖37 年︱共减少:428.1 ︱减少:11.57
1954︱ 2260.4 ‖36 岁︱ 1833 ‖36 年︱共减少:427.4 ︱减少:11.87
1955︱ 1984.2 ‖35 岁︱ 1938 ‖35 年︱共减少: 46.2 ︱减少: 1.32
1956︱ 1982.5 ‖34 岁︱ 1764 ‖34 年︱共减少:218.5 ︱减少: 6.43
1957︱ 2169.1 ‖33 岁︱ 1835 ‖33 年︱共减少:334.1 ︱减少:10.12
1958︱ 1908.8 <span style="word-wrap: break-w</bo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