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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北农村社会阶层区隔化及对村庄治理的影响

2015-3-22 23:2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780| 评论: 1|原作者: 印子|来自: 乌有之乡

摘要: 在富人治村不可逆的背景下,国家的农村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到村庄社会的阶层结构现状,加大对农村中产阶层的扶植力度,以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建设具有可供倚靠的治理主体阶层。

浙北农村社会阶层区隔化及对村庄治理的影响

 

印子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武汉  430074

 

    摘  要:中农阶层是中国农村社会中的治理主体阶层,中农阶层成为维系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社会阶层力量。研究发现,中农阶层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结构性位置与农村社会阶层的深层结构有关,农村社会阶层关系的区隔化使得数量庞大的中产阶层不仅无法在村庄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中间价值”,反而被吸纳进由富人治村与派性格局所形塑的治理结构之中。在富人治村不可逆的背景下,国家的农村政策制定应充分考虑到村庄社会的阶层结构现状,加大对农村中产阶层的扶植力度,以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建设具有可供倚靠的治理主体阶层。

    关键词:中农阶层;阶层结构;阶层关系;中产阶层;基层治理;阶层基础

 

一、问题与进路

    

    在全球现代化历程中,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在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依次而至”,其漫长的历史进程能够有效缓解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危机,但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过程大多遵循一步到位的“同时发生”策略,其现代化的历程中往往充满了社会的动荡。作为全球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却实现了高度发展与持续稳定的统一,从而破解了亨廷顿在20世纪60年代所做出的“发展的不稳定”的预言[1]

围绕中国社会的持续稳定特征,陆学艺通过对中国阶层结构的分析,发现中国当代的社会阶层结构尽管具有不合理之处,但却也具有与欧美发达国家相似的橄榄型特征[2]。这似乎表明,中国持续发展而长期稳定的原因在于中国社会存在着一个庞大的中产阶层。然而,李强基于全国五普数据则得出了与此完全不同的结论,中国的社会结构并非橄榄型结构,而是呈现出一个“倒丁字型”结构[3],即中国社会实际上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群体,而并不存在作为社会稳定器的中产阶层。黄宗智根据陆学艺的基本分析数据得出了与陆学艺完全相反而与李强颇为近似的社会结构分析结论,而后续的研究也表明李强的研究更具解释力[4]。黄宗智认为陆学艺的问题在于“混淆仅占15%经济收入意义上的中产阶级与占到70%以上的政治意义上的中产阶层,造成了对中国社会形态的严重误解。把两者等同起来,等于是抹杀了旧小资产阶级大规模存在的现实,等于在建构一个不符合中国实际的美国模式或中产阶级的神话。”[5]李、黄二人的研究表明,中国社会实际上并不存在美国社会模式中的具有社会中间价值意义的中产阶级,反而是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群体或小资产阶级群体,这才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社会形态。

李、黄二人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分析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都发现了中国社会底层群体是中国农民,但他们却没有从这方面对中国社会的高度稳定进行深入解释。中国现代化的高度稳定无法从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形态中寻找答案。贺雪峰指出,这种高度稳定的根源实际上在于城乡二元结构,正是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得中国农村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和“蓄水池”[6]

1980年代以来,农村社会开始发生巨大的社会变迁,随着村庄社会边界的不断开放,城市经济对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大量吸纳、农民职业的多元化以及农民流动速率的不断加强,农民开始出现经济分化并进而出现社会阶层分化。既有研究表明,全国农业型村庄的社会阶层分化与土地流转有密切的联系,土地的自发流转使得村庄社会中的农民占有的土地数量开始出现显著的差异因而开始形成经济收入上的差异[79]

随着农村社会阶层分析的不断深化,在村庄的各个阶层中,位于村庄阶层结构中间位置的中农阶层具有独特的社会禀赋而成为村庄社会秩序维系、村级治理中的中间阶层[1014],是“稳定农村社会系统的重要结构性力量。”[15]农村社会阶层理论的推进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发现中农及其“中间价值”的过程。农村阶层理论原本就具有强烈的现实关切,其理论的推进自然会将农村社会阶层分析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中农阶层成为村庄社会中具有“中间价值”的中间阶层,因而构成了村庄社会秩序维系和村级治理中的主体阶层。

中间阶层理论的经验基础在于广大中西部农村,因而具有全国性的理论意义,但是农村阶层理论对浙江农村的社会阶层研究并不充分,大多数研究主要从非农化视角下的农民分化开始,并未深入到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层面[1617]。浙江农村是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1980年代以来便开始离农脱农的市场化发展,农村社会已经高度非农化、市场化、工业化。如果说中农阶层构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中产阶层,在村庄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中间价值,那么浙江农村的经验悖论则在于,在村庄中产阶层数量庞大的农村社会中,中产阶层为何无法释放出应有的“中间价值”?值得进一步追问的是,村庄社会中的中产阶层在村庄社会中的结构性位置是怎样的?以浙江农村为代表的发达地区农村的社会结构特性是怎样的?浙江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与村庄治理之间又具有怎样的关联?这都构成了本文所力图回答的问题。

农村阶层研究的主流范式是阶层实体论,阶层实体论尽管能够有效地刻画出村庄社会中的阶层分化的总体性面貌,但其最大的缺陷在于无法有效表达阶层关系之间的动态关联,因此阶层实体论视角下的村庄社会阶层分化状况仅仅只是一副平面的阶层指标划分图,社会阶层的深层结构并未有效呈现出来。社会学家仇立平受马克思阶层理论的启发,积极倡导不同于阶层实体论的阶层关系论研究[18],而杨华则将其操作化于农村社会的阶层研究,并认为农村社会阶层研究的关系论范式应当成为今后农村社会阶层研究的发展方向[18]。总体而言,阶层关系论范式主张在阶层表层结构的基础上来进行阶层关系的总体性分析,不仅需要分析主导阶层,而且需要在各个阶层关系组合中来分析农村社会阶层的深层结构。

本文将首先利用阶层实体论来对浙北农村的社会阶层的“表层结构”进行总体性把握,其次将运用阶层关系论来对浙北农村社会的“深层结构”进行分析并对其社会结构进行总体性的刻画和表达,以此来讨论村庄社会阶层结构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并在文章的最后简要讨论中国基础治理的阶层基础问题。

为了开展本文的研究,笔者于201310月对浙北农村进行了为期20天的驻村调查。Z村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境内,其所属的桐镇是我国五金加工业的基地。Z村由四个行政村构成,分别是朱一村、朱二村、朱三村与徐村。Z村现有3800口人,800余户,Z村以五金加工为主要经济收入,全年工业经济产值13.3亿元,人均年收入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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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yiou 2015-3-23 11:09
先富绝不会帮困,这是改开近40年所证明。先富们拥有警察拥有选举权,所谓法律就是他们的话语权。比旧社会的地主还富还恶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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