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8日在商丘召开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2011年底,全省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982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0.6%。 据省农业厅介绍,目前河南省流转的农村土地中,用于粮食生产的占流转总面积的62.7%,用于经济类作物生产的占流转面积的37.3%。规模经营面积在百亩以下的有近5万户,100~500亩的1.5万户,500~1000亩的2900户,千亩以上的达到了2600多户。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实现了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会议明确,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注意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受让农户流转土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生产基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推行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文本,规范流转行为。对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个别地方农村基层干部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手续不完善、反租倒包、流转期限超过承包剩余年限、流转土地改变农业用途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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