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的薄熙来并不太平。近日,港媒报导称其又提出申诉,质疑当局对其的贪腐定性。
据香港《动向》7月号报导,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后,在“七一”前夕又提出申诉,致信最高法院、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诉书提及六条,其中称:“把500万工作补助作贪污论处,那么在位、退休政治局委员哪个财产少于1000万?”
时政评论员石久天认为,薄熙来之所以会有心理不平衡,是因为当局对其的审判仅以贪腐名义定罪,而中共无官不贪,若追究的话,大部分官员都可获刑。
稍早前,港媒的消息指,薄熙来在秦城服刑,近期在反思中坚称自己落马在管教配偶、子女上、用人上是犯了“严重渎职、涉及犯罪”,在政治上和胡锦涛、温家宝争论,又遭周永康等落井下石。薄称,他的罪行是“五五开,刑事和政治”。
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被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10月8日,薄熙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有报导称,9月26日,薄熙来尚未作出上诉前,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最高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代表中共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和薄熙来谈了近三个小时,最后提出让薄就所犯错误,考虑上诉的动机、目的等四点进行反思。
报导称,薄熙来说,9月22日宣判时,让他“极度失望,死也不能瞑目”。他知道上诉的结局不会改变一审的判决,但他会一直申辩、抗诉。
来源:《动向》
|
E_mail: redchinacn@gmail.com
2010-2011http://redchinac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