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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自由主义就是主张自由,我说你该洗洗睡了!

2015-7-24 22:46|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852| 评论: 0|原作者: 傅正|来自: 破土网

摘要: 本文简要勾勒了自由主义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再到新自由主义的大致转变过程,并进一步呈现了现代自由主义如何遭遇新的危机,让新自由主义成为了资本主义的主导意识形态和制序安排。本文言辞犀利,思路开阔,希望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破土编者按】我们常常把自由主义视为一种主张自由的主义,但这种简单化的概括对于我们理解自由主义不会有任何帮助。自由主义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古典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其中,新自由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当代资本主义的主导意识形态,影响着我们的工作、教育、医疗、住房、文化和三观等方方面面。为了澄清新自由主义的观念和历史,也为了更好地理解当代世界,破土策划了这个关于新自由主义的专题。作为这个专题的一篇,本文简要勾勒了自由主义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再到新自由主义的大致转变过程,并进一步呈现了现代自由主义如何遭遇新的危机,让新自由主义成为了资本主义的主导意识形态和制序安排。本文言辞犀利,思路开阔,希望能引发读者的思考。


你说自由主义就是主张自由,我说你该洗洗睡了!

陈寅恪先生好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学术思想”,这话未尝不可以表述为“一时代有一时代的学术思想之反动”。出于对毛主席时代集体主义精神的反动,自由主义成为了后毛时代全国人民的精神图腾。知识分子全力鼓吹它,大抵仍是要给深受专制思想毒害的中国人民“补课”。科耶夫说,古希腊罗马政治哲人只关心城邦的自由(即正义),而非个人自由。严复则称,“自由”在传统汉语中只是虚词,而“Liberty”在西方人那里却是实词。无论是城邦,还是家国天下,古代哲人关注的是自己在政治秩序中的位置,不可能有我们今天十分强调的“自由”。以个人自由为伦理学的起点,既不是中国人的传统,也不是古希腊人、古罗马人的传统,而起源于犹太—基督教的神学传统。

举例而言,在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伦理学关注的是怎样让有德性的人获得与他德性相匹配的幸福。而罗马神学家、教父哲学家奥古斯丁,却斥其为“幸福生活指南”,对他而言,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解释亚当、夏娃偷吃禁果?在奥古斯丁看来,这是源于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自由意志本是上帝对人的特别恩惠,人却用它来犯罪。所以人有原罪,不加引导的自由意志也会倾向于堕落。而1784年,康德在《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中,开篇就把启蒙定义为“不加外部引导而敢于运用自己的理性”。实践层面的理性,就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人本有的,换言之,是先天的。启蒙就是要排除一切宗教、政治的引导,回到先天的自由意志那里去。康德从来没说,依照自由意志做事就是善行。他只是强调,即便自由意志让我们作恶,也会达到善的历史结局,这是“历史与道德的二律背反”。

我们中国人没有这样的宗教背景,当然也很难体会西方人对于自由的理解,无论是不受约束意义上的“Free”,还是具有政治解放意味的“Liberty”,对自由主义的理解更不免出现偏差了。我记得自己曾问过一位说起“自由主义”就激动得血脉喷张的女生,“何为自由主义?”她答曰:“自由主义嘛,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大抵只要主张个人自由的思想,都是自由主义。”这使我感到,往往对一种学术思想越是迷信,就越不需要搞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竟至于每每望文生义。无论如何,自由主义肯定不只是“主张自由的主义”。自启蒙运动以来,自由已经成为了西方文化的“政治正确”,纳粹也标榜“自由”,我们总不能把纳粹主义等同于自由主义的一支。

八十年代不仅是苏东阵营走向崩溃,新自由主义在西方甚嚣尘上的时代,更是我们盲目崇拜西方的时代。可问题是,时至今日,“新自由主义”这个译名的使用,在中国都非常混乱。有些地方把它等同于“自由意志主义”或“自由至上主义”(Libertarianism);又有些地方,如政治学者俞可平,用它来表述罗尔斯、德沃金的“政治自由主义”;还有很多地方又用它来形容功利主义、社会改良主义和“罗斯福新政”。这些思想不仅不是一个东西,甚至相互对立。我们统统用“新自由主义”一言以蔽之,真是把它搞成一个无所不包,却永远正确的东西。而“谁之自由,何种正义?”这类真问题,反倒隐而不彰了。

在这里,首先要区分一对术语——“New liberalism”和“Neo-liberalism”。许多人常常不加区分地统统用“新自由主义”翻译之,殊不知单词“New”和前缀“Neo-”非常不同。前者指称“新的”、“不同于以往的”东西,而后者则往往有“复兴(古典)”的意味。我赞成有些学者把前者译为“现代自由主义”,把后者译为“新自由主义”。同理,“New conservatism”和“Neo- conservatism”、“New republicanism”和“Neo- republicanism”等等在中国更混乱的术语也是可以套用这种翻译。

霍布斯鲍姆把从法国大革命到1848年革命之间的这段历史,称为“革命的年代”。塔里克·阿里则这样描述被革命吓得惊慌失措的欧洲统治者,“当时只有英国和西班牙尚未被革命所波及——即使维多利亚女王,想到宪章运动都会不寒而栗。在给外甥比利时国王的信中,她在表达了同情时,惊恐是否‘我们所有人都会在睡梦中被杀死’。她那颗不是顶着王冠,就是顶着镶满珠宝帽子的脑袋充满紧张,外国银行的几十亿存款也搅得她心神不宁。”功利主义正是这个时代的反映,该学说主张“最大功利原则”,即一个好政府是要努力实现全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很明显,如果再放任古典自由主义的教条,即“市场会自动实现国民财富的最大化,政府只需要扮演守夜人的角色”,那么社会主义革命将会颠覆整个政权。所以政府就需要干涉社会,通过救济法案,扩大再分配。许多学者指出,约翰·密尔已经开启了古典自由主义向社会改良主义转变的大门。这样的“自由主义”远不同于古典自由主义,是一种“新的”、变种的自由主义(New liberalism),如前所述,我们把它称为“现代自由主义”。

说到这里,需要顺带处理一个问题。受美国意识形态的影响,我们会习惯性地把自由和民主等同,把宪政与民主连用。然而,如卡尔·施米特提醒的那样,自由主义和民主原本是一对死敌,前者鼓吹精英统治,后者则强调平等和同一性。至于“宪政民主”,在对美国宪政至关重要的《联邦党人文集》(三位作者中,只有汉密尔顿是联邦党员,这书翻译为《联邦主义者文集》更妥当)那里,宪政恰恰是被用以限制民主的。问题是,原本对立的东西,何以合流了?在我看来,有三本著作不可以不提及。第一本是约翰·密尔的《代议制政府》。面对风起云涌的民主运动,密尔强调,英国的代议制就是民主制。一个凭借议会和责任内阁进行统治的君主国,居然称自己是“民主制”!这在传统的政体类型学那里是无法想象的。第二本则是约瑟夫·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书中,熊彼特排斥了传统的“古典民主”,而把民主定义为一套固定的选举程序(王绍光先生把它称为“选主”)。从亚里士多德到斯宾诺莎等人那里,选举制都是贵族制的统治方式,熊彼特居然把它称为“程序民主”。第三本则是萨利托的《民主新论》,这本书把民主放进了宪政的框架,把宪政等同于民主。正是在这一系列的转化中,民主的内涵从“人民的统治”或“大多数人的统治”,变成了打着人民名义的贵族统治。这个过程与现代自由主义的兴起是同步的。

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极端的市场竞争和贫富分化是纳粹上台的土壤,美国却通过“罗斯福新政”渡过了这场危机。另一方面,西方诸国要消弭战后风起云涌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这些这些政治因素的权衡下,凯恩斯主义大行其道,现代自由主义走向了它的繁荣期。然而,这条主线之下,却始终隐伏着一条暗线。这就是那个后来被许多人称为“新自由主义”的东西。

美国思想家诺姆·乔姆斯基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指出:“新自由主义是在亚当·斯密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新的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强调以市场为导向,是一个包含一系列有关全球秩序和主张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私有化观点的理论和思想体系,其完成形态则是所谓‘华盛顿共识’”。这个定义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新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和时代背景。1920年米塞斯出版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算》。在此基础上,1944年哈耶克又出版了《通往奴役之路》。1947年,米塞斯、哈耶克等右翼思想家又发起了朝圣山学会,新自由主义正式抱团出现。平心而论,这些著作的逻辑都非常简单,不过是用一种更精巧的计算方式,恢复了古典自由主义的教条,这种教条抱着个人与公共的机械对立不放。其核心思路是,包括一切社会福利和救济法案在内任何社会工程,都有赖于对于社会总体目标的预期,但这种预期本质上是不可知的。真正有效的经济增长只能依赖于市场竞争自发运作。“自发秩序”是一个颇能迷惑人的术语,有些打着“保守主义”旗号的人,据说就是从这里走上了孔孟之道。问题是,哈耶克在《法律、立法与自由》中,一方面批判“设计蓝图”,讲“法律先于立法”;一方面自己又大搞政治设计。他的自发性实际上远非什么对传统的尊重,而是达尔文主义的市场竞争。

不用说,这基本上仍然不出斯宾塞、白芝皓的套路。值得注意,尽管哈耶克满嘴自由,但他真正的逻辑底线却是效率。他们批判的“社会主义”主要还不是指苏联,而是包括功利主义在内的一切与社会改良主义有关的思想学说。那么这种“经济”学说究竟有多大价值呢?即便撇去凯恩斯,就连跟哈耶克站在同一战壕的米尔顿·弗里德曼,也曾明白指出:“我不赞赏他的经济学。我觉得(哈耶克的)《价格与生产》是一本漏洞百出的书。我觉得他的资本理论著作简直无法卒读。”

可见哈耶克的经济学说之所以能有影响力,其实并不在于经济上的见解多高妙,而在于十分笨拙的政治站队,这使得他成为大小“民科”竞相吹捧的对象(应当看到,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哈耶克都是靠政治意识形态,而不是经济理论获得殊荣的)。《通往奴役之路》一书从头到尾,哈耶克也没能令人信服地论证所谓的“社会主义”及社会再分配方案,怎么就低效了。相反,他倒是更感兴趣于,怎么用“奴役”、“极权”等等一系列政治帽子压垮对手。这样蛮不讲理的论述,当然不可能引起人们的重视。然而,直到70年代,情况发生了改变。

现代自由主义主张政府对市场的干预,通过干预创造就业,把市场镶嵌在政治约束的网络中。许多欧洲国家甚至把能源部门和其它主导工业部门收归国有。在50至60年代,这种“镶嵌型自由主义”(Embedded liberalism)在美国的慷慨援助下获得了高增长。我们知道,确立美元霸权地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了美元与黄金的固定兑换率,并通过稳定的美元与黄金比价,确定了它对欧洲各国货币的固定汇率。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元的价值早就不能保证了,1971年,这个固定汇率被正式放弃。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欧佩克成员国“石油禁运”,直接引发石油危机。这意味着“镶嵌型自由主义”受到了普遍质疑,而新自由主义正是要把市场从管制之中“脱嵌”出来。之前不为人关注的朝圣山学社成员突然一下子成为了先知。1944年,哈耶克出版《通往奴役之路》,本意是要给英国资产阶级献媚。哪想这本政治投机著作起初不仅不受人关注,而且声名狼藉。这使得哈耶克之后就再没有写过一本经济学著作,偏巧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闻的“民科”,突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令所有人都大感意外。不能不说,诺贝尔奖不仅已经习惯于为了功利而抛弃操守,更变得越来越善于建构“真理”了。

尽管后来的撒切尔政府和里根政府热衷于打造这号宣传家,但这样的人也不可能对华盛顿或伦敦的经济政策提供什么现实性的建议。真正起作用的是芝加哥学派。按照凯恩斯的看法,古典自由主义假设仅凭市场竞争就可以达到充分就业均衡。这一结论建立在一个错误的结论上,即供给本身就能创造需求,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已经证明了这是错误的。所以国家需要干预市场扩大消费。而芝加哥货币学派则针锋相对地提出“供给学说”,以完善古典自由主义信条。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西方国家纷纷大幅缩减政府开支,将国有资产私有化。随着贫富差距拉大,新自由主义反而越来越依靠专制统治以维系自己的地位,并对外输出了。

资本没有祖国,任何国有化的政策都是与资本全球流动相对立的。专制统治者叶利钦给俄罗斯造成的灾难,自然无需赘言。就拿“后院”拉美来说,除扶持皮诺切特这样的军事独裁者外,1985年,美国政府以债务和援助为手段,逼迫拉美国家接受了以新自由主义为基础的“贝克计划”。1990年,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出面,在华盛顿召开了拉美经济调整和改革的研讨会。会议形成了一个共识,即前引乔姆斯基所说的“华盛顿共识”。要求拉美国家进一步推进私有化、开放国内市场、放松外资限制。

其后果如何?以阿根廷为例,整个九十年代其本国货币“比索”与美元的汇率都始终维持在一比一。高汇率使得阿根廷人民一下子“富裕”了起来,其经济似乎十分“繁荣”。然而问题是,阿根廷的国内生产却未能跟上货币的汇率。一方面,阿根廷人拿着突然值钱起来的比索,大量兑换美元,赴国外消费;另一方面,国内民族工业生产成本却大幅增加,在外资企业的冲击下纷纷破产,失业人数逐年增加。2001年,阿根廷终于爆发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危机,时至今日,那里几乎重新倒退回了原料供应产地的位置。又如开放程度与阿根廷类似的墨西哥,在改革前只有两位亿万富翁,仅十年时间,就增加到20多位。另一方面,贫困人口持续增加,大量人口因生计问题偷渡到美国,成为美国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并为其生产大量的廉价产品以进一步挤垮墨西哥本国工业。

按理说,新自由主义以个人价值为上,而新保守主义(Neo- conservatism)则竭力鼓吹古典秩序,两者并不兼容。可在小布什时代的美国,二者却合流了。从原则上看,美式三权分立,本为政府与国会的“双头政治”。然而,自从美国放弃孤立主义传统,而积极干预世界后,总统权力急剧膨胀,不仅在与国会的博弈中大大占据优势。更重要的是,总统通过了扩大白宫职能部门(总统私人机构),而把正常的政府机构挤到边缘,形成了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的“内外朝”格局。然而,谁都知道,美国总统在上任前往往缺乏执政经验,事实上,西方论证便一再指出,美国已经走入了智囊政治的时代了。而小布什时代的智囊班子几乎全部为新保守主义者,新保守主义更成为了彼时华盛顿的官方意识形态。1997年春季,新保守主义组织“新美国世纪”计划(the New American Century Project)宣告成立(意为要把21世纪变成一个美国的世纪)。该组织由年轻的共和党理论家威廉姆·克里斯托(William Kristol)担任主席,其成员包括布什政府的副总统切尼、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副部长沃尔福维茨等共和党重量级人物。在小布什竞选总统获胜后,该组织的18名成员中就有7人进入政府担任要职。

新保守主义这样一种极具新教扩张精神的美国国教,据说是受了列奥·施特劳斯的启发。据说伊拉克战争的设计师理查德·珀尔(Richard Perle),就曾亲炙于施特劳斯。这里需要强调,华盛顿的施派分子与中国学者鼓吹的“施特劳斯学派”并不是一回事。前者抱有一种据说是“新罗马+新耶路撒冷”的伟大理想。“新罗马”当然是形容美国,不仅象征着美国有罗马那样的强大国力,更象征着一种类似于罗马的帝国野心。而新耶路撒冷则是代表了美国价值观,这使得它跟纳粹非常不同。就思想而言,纳粹仍不能远离门罗主义的框架,即德国是德国人的德国,欧洲是欧洲人的欧洲。小布什政府则特别关心其它文明的价值观,大概美国的国家权力是要建立在外国人大脑的神经纤维上的。这就意味着,相对于一个标准的新保守主义分子而言,纳粹主义者绝对是温和派。无疑,“新罗马+新耶路撒冷”正说明了,新自由主义价值观绝对不像它自诩的那样是什么和平主义者,必要时他们也会依靠新保守主义这样最赤裸裸的帝国主义主张,以实现自己全球资本无障碍流动的宏大理想。

其结果呢?正如我们看到的,不仅仅制造满目疮痍的伊拉克和风头正盛的ISIS,更有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以及之后的“阿拉伯之春”和“占领华尔街”。恶棍越疯狂,就越接近于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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