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追求“世代友好”的中日关系终因“钓鱼岛问题”陷入准断交危机,颠覆了观念先行的伟人崇拜外交学叙事。以“问题史”知识生产取代政治意识形态想象和战略空论,发现“钓鱼岛问题”作为战后处理的国际法体系缺陷规定着结构性的可持续冷战,认识和解进程与国际秩序转型之间的历史逻辑,才能明确在国际传播主体性和外交能力重建前提下化解危机的方向感。战后初期,日本以中国名称体系向盟军呈交钓鱼岛,默认中国权益,直到日美交涉琉球返还才试图重占,受到中国抗议才虚构“固有领土论”;其后经中日邦交正常化达成“搁置争议”共识,但日本无意信守而利用和平友好条约谈判修复“固有领土论”立场并尝试实际占据——虽然在中国交涉下恢复了“无人岛”原状,却是无解化的开始。中日关系危险地纠结于战后处理的民族主义原点,领土问题的条约交涉不能再拖延。

【关键词】中日关系 战后处理 钓鱼岛问题 搁置争议 外交能力

Abstract: The Sino-Japanese relationship, which has been an avowed perpetual friendship, is bordering on a break-off due to Diaoyu Islands. As a post-war international legal deficit, the issue of Diaoyu Islands is the cause of a structurally sustainable cold war. Only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historical logic between reconciliation proces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order can the direction of solving the crisis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international media transmission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diplomatic capacity be found . In the wake of the war, Japan submitted Diaoyu Islands to the Ally in the name of China, which amounted to a tacit recognition of China’s rights. It was not until Ryukyu Islands were returned to Japan by the United States did Japan try to reoccupy Diaoyu Islands. When China protested, Japan went no further than declaring Diaoyu islands as its “inherent territory”. Later on, when the Sino-Japanese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was normalized, consensus was reached that the dispute be set aside. However, having no intention of sticking to the peace treaty, Japan resumed its position of “inherent territory” and attempted factual occupation. Upon solemn representations from China, Diaoyu Islands have now been restored to a no-man zone, but this is no solution. The author argues that territorial issue can no longer be delayed.

Keywords:Sino-Japanese relationship, post-war settlement, the issue of Diaoyu Islands, setting aside dispute, diplomatic capacity

  以2012年日本发动“购岛事变”为界,修宪扩军、参拜靖国神社、解禁集体自卫权等重大敏感议题也以前所未有的破竹之势接踵而至。重压之下的中国对日外交舆论从称颂“搁置争议”的伟人战略、苦口婆心于“友好合作”,急转为痛斥“军国主义复活”、“违背人类良知”的大批判;半官方媒体《环球时报》的社评甚至根据“对话大门关闭”之说设想“降低外交等级”,官方学术机构的诊断是从“冰点”降至“零下”。①可以预料,受到日本“领土民族主义”加“历史修正主义”的共振冲击,过去那种“破冰”、“融冰”戏剧性外交修复已经没有政治动力和舆论空间了。

  中日关系冰冻三尺,似乎缘于“钓鱼岛事变”一日之寒。但事实上,“钓鱼岛问题”在邦交正常化以来40年间曾反复发作,而作为“问题”的形成更要追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后处理。这意味着,没有战后历史过程意义的逻辑解析而沿袭被动批评的刺激反应路线,绝不可能取得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话语主导地位和战略主动权。与外交史上的“中苏十年论战”仿佛,徒然无解、不了了之的意识形态批判和道德谴责运动确证着依然的知识思想贫困和共识行为障碍。作为现代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文明进化,民主价值和战争违法化原则确立之后的共同体政治和共同体间外交是有组织的共识过程;共识行为障碍是由于知识生产缺位导致基本认知障碍并向逻辑表达不能、传播功能缺失的主流话语障碍发展,造成运用知识方法达致共识形式的主体间关系合理化与公共理性能力的挫折。改变这种状况的启蒙,首先需要“问题史”研究的知识生产。中国必须有效地回应日本否认“搁置钓鱼岛争议”政治共识的现实挑战,而复述20世纪70年代初由日本学者建构起基本框架的“自古以来中国主权论”已经毫无针对性;也就是说,要开拓“钓鱼岛问题”的“战后外交论”,使对日外交思想得到国际关系实证经验理论的知识前提,并因此厘定方向。

  中日关系史上有过两次大规模钓鱼岛争端:一是20世纪70年代初的问题表面化,经邦交正常化谈判达成“搁置争议”共识而姑且平息;二是在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日本以“国有化”名目的政府行为正式推翻“搁置争议”共识,从绝对主权主张、“网络民族主义”咒骂发展到对抗性军事演习、前线“异常接近”情报战等种种暗示,已经被理解为“战争危险”性质的国际政治危机。2014年7月底,为传递首脑信息、摸索政治会谈可能性而秘密访华的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就是以“两国随时可能开战”之说力陈应该回到“战略互惠关系”原点、接受无领土问题议程“首脑会谈”的。②虽然从新闻报道不能确知秘密外交的现场气氛,但“开战说”以及日本政府所持“无谈判余地”之“固有领土论”,明显违背和平友好条约“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之信誓,即使作“战略互惠”的修辞,也不掩实力恫吓的流露。

  以威慑姿态刺激中国的尊严对抗反应,再引为“中国威胁论”口实作出循环对抗,逐步诱导本应通过外交谈判解决的“钓鱼岛问题”摆脱既定的“搁置争议”共识、脱离外交议程轨道而陷入国防和安全保障的“军事对抗论”泥沼,符合日本借助日美同盟压迫中国、复活国家战争职能、谋求“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冷战制胜战略优势。因此,处于“不结盟”和“发展中”之政治经济弱势地位的中国,特别需要反省“钓鱼岛问题”斗争的话语建构和国际传播战略。

  第一次钓鱼岛斗争时期,中国话语立论于“自古以来”的主权主张,谴责日本复活军国主义。这种与日本“固有领土论”对抗暗示的反侵略立场,在邦交尚未恢复——日本因有求于中国以取得“战后处理”形式而处于国际政治道义劣势——之际有其威严,日本即便布置了巡逻于钓鱼岛海域的警力,也不能不在邦交正常化谈判中降低姿态来主动确认领土问题的存在并相约“以后再说”,达成搁置争议、留待处理的政治共识。但及至第二次斗争,日本在40年间利用“发达国家”的地位优势,从小规模“钓鱼岛危机”折冲和“历史认识问题”摩擦中积累了应付中国抗议、诱导“融冰回暖”的外交经验,其否认“搁置争议”共识存在就是强加“固有领土论”;倘若中国只是重复“自古以来论”而不能在外交机制内使日本就范于共识再确认,就徒然陷于“固有领土论”立场对抗僵局。这符合日本回避外交谈判而作实力威慑的国民动员、法制整备需要,中日关系的潜在战争状态复活、东亚冷战政治显在化也成为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注脚。

  二次斗争的中国话语也有新义,即警告日本“挑战二战结果和战后国际秩序”。岂料日本外相作出看来更有学术性的反驳说:战后日本的出发点是旧金山和约,该条约是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视为“非法、无效”,是谁否定战后国际秩序呢?③很显然,由于美国主导的战后东亚秩序以排斥、压迫新中国为目标,立意制裁日本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在冷战政治博弈中被空文化;而“旧金山体制”虽不为中国所承认,但事实上是东亚秩序的主体。因此,以“国际秩序”概念讨论“钓鱼岛问题”,倘若只是空言战时宣告的原则而不能实证“战后”历史的展开,虽有高屋建瓴之势,却也难免杳无下文、不知所终。

  有利于澄清“钓鱼岛问题”真相的中国话语建构和国际传播命题是“战后处理论”。它符合国际关系史事实,出自侵略战争受害国、反法西斯战胜国的道义立场和政治地位。明确作为“战后处理”遗留问题的性质,建构“钓鱼岛问题史”的实证逻辑,在中日关系史和比较战后处理研究的知识体系内确立“搁置争议”共识的国际协议地位,有根据地辩驳日本政府的“固有领土论”、“实效支配论”主张,以知识方式的对话创造新外交的可能,包括日本国民在内的国际社会才容易作出尊重中国的理解,从而促进纠纷的合理解决。


一、“钓鱼岛问题”的生成:美日战后处理与东亚冷战政治

  人类历史上多发“领土战争”,近代以来的国际体系通过程序性的战后处理调整着具有国际法依据的主权国家“领土”,“钓鱼岛问题”也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后处理”过程意义上才能获得准确理解。根据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盟国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侵略,剥夺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一切土地”。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确认实施开罗宣言,且把日本的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和盟国“所决定的其他小岛之内”。④据此,盟军最高司令部在1946年1月29日关于从日本分离若干外廓地区的备忘录中指明:日本的范围在于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和北纬30度以北,而“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西南)列岛”与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竹岛、千岛列岛、齿舞群岛、色丹岛等均除外于日本。⑤可以想见,倘若在盟国一致的国际政治条件下进行战后处理、签订对日和约,日本不可能有机会再控制中国所主张作为台湾一部分的钓鱼岛,甚至可能失去其所主张管辖钓鱼岛的冲绳——日本武力吞并从14世纪就藩属于中国的“琉球”王国而编为“冲绳县”,把明知属于中国的无人岛乘甲午战争获胜而要求割让台湾之机暗中“编入”冲绳,都或难免被追究。

  但战后历史并未如此展开。随着美苏的势力范围争夺表面化而形成“两个阵营”,与国民党全面内战的中国共产党坚定地表明了对苏联阵营的国际政治认同;美国则调整对日政策,决定拖延对日和约、保留美军基地、扶持日本复兴。此后再等到新中国成立、中苏结盟、朝鲜战争爆发,美国操纵了排除中国、排斥苏联的片面对日议和,以武装日本作为遏制中苏阵营的冷战政治盟国之战略路线图建构东亚秩序。旧金山对日和约宽大处理日本的赔偿责任,领土处置也从盟军最高司令部备忘录的规定后退,而变成日本“放弃”台湾及澎湖列岛、千岛群岛等;“同意”把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且在托管前行使一切权力。⑥旧金山议和在日苏之间设置暧昧的领土处置表述,形式上更无视中国参与战后处理的权利,使日本与中苏的敌对关系因领土问题而结构化,在日本安全保障依赖美国的地区战略逻辑上“合理”地延续了美国对琉球的军事统治。领土处置的暧昧化诱导日本与周边国家发生领土争执,这是东亚冷战政治可持续发展的原理;美国则得以在安全保障的名义下利用日本的领土欲望,在冷战秩序结构中维持主导地位。

  “钓鱼岛问题”就是对日战后处理过程中生成的“领土问题”之一。日本投降之后,包括冲绳的“西南诸岛”被分离占领,外务省向盟军最高司令部提出“西南诸岛”构成说明,以“尖头诸岛”(并非“尖阁列岛”)总称列出“赤尾屿、黄尾屿、北岛、南岛、鱼钓”。⑦美军建立琉球统治以及旧金山议和之后,其公布经纬度表示的“管辖区域”就覆盖了上述无人岛屿。⑧如此,冲绳、钓鱼岛就是盟国对日战后处理的领土处置对象,而且日本也主动以恢复中国命名的方式否定其帝国主义时代的“编入”。中日发生钓鱼岛争端以后,日本高调宣扬这一经纬度表示是“尖阁列岛领有权”的战后国际法依据,却忽略岛屿具名细节:外务省使用的是中国命名“赤尾屿”、“黄尾屿”,而非明治政府“编入”冲绳管辖或昭和初期土地登记时就已经明确的“久米赤岛”(或“大正岛”)、“久场岛”。这既反映帝国主义日本曾经扩张“管辖”的事实,又暗示“战后日本”否定殖民主义“编入”的合法性而加以改正,不失为诚实的微妙立场。以一般的国际法知识水准和国际政治觉悟来判断,这些岛屿既被盟军分离于日本范围之外,战后处理过程中弄清来由就可能交还于中国;主动回避“尖阁列岛”体系称呼而还本来之中国命名,在将来或可免受更多声讨。岂料,盟国分裂和冷战政治发展使日本的谨慎显得多虑了。美国推进片面对日议和,建立持续占领琉球的“施政权”统治,这种姑且的“战后处理”使日本恢复主权,给中国和苏联留下了继续战后处理性质的单独对日议和难题,日本便在美国庇护下从待处置的战败国翻身为与邻国谈判、争执“领土问题”的一方。

  当然,战后初期的中国政府不曾提出关于钓鱼岛的领土问题交涉,但也没有承认美国指划琉球范围的国际法价值。之所以对美国控制不持异议,偏安于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在1971年抗议美日琉球交涉时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列屿系由美国实行军事占领,当时我政府认为系基于共同维护区域安全需要之措施。嗣中美双方并曾就巡逻范围之划定取得协议,历年来我渔民在该地区继续作业。惟最近美政府拟于未来将琉球‘归还’日本时,将钓鱼台列屿包括在内,我政府对此举强烈反对。”⑨也就是说,美国代表对日战胜盟国在地区安全意义上控制钓鱼岛,且无碍于台湾的传统民生利用,未发生需要主张领土主权的问题;但交给日本则绝不能接受。在大陆一方面,学术传统断裂后的革命主义新中国虽然没有充分的知识、情报能力对美日议和及其领土处置作出准确理解,但整个斥为“非法”、“无效”,就保留着交涉包括领土问题的战后处理立场,而日美片面议和也不可能构成剥夺他国对日战后处理的国际法根据。现在,日本把1953年1月8日《人民日报》所辑“资料”《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中提及“尖阁诸岛”作为中国承认属于冲绳的根据来宣传,缺乏应有的严肃性;因为那时日本与苏联、中国尚未议和,领土处置有待于细致研究和正式交涉,而《人民日报》国际资料组日本语专业资料员从日文编译政治宣传文章,无非是传播日本左翼反美舆论,与中国的战后处理外交议程无关。⑩更重要的事实是,当时日本政府准确了解台湾和大陆对美日处置冲绳的立场。外务省亚洲局二课1953年11月30日的秘密调查报告称:对于冲绳归属,台湾当局“不反对联合国的委托统治,但反对向日本移交”。其立法院外交委员会和全体会议通过了反对向日本返还奄美大岛和冲绳的决议,主张:第一,这些岛屿的归属应根据波茨坦公告由美英中三国共同决定,而非美国单方面决定;第二,奄美大岛是冲绳的一部分,冲绳是中国的领土,虽被日本武力占有,但中国从未给予承认;第三,即使从作为远东反共基地的观点而论,也应该在维持美国军事统治的同时择期举行现住民自由投票来决定冲绳归属。在大陆方面,虽然没有发现中共正式主张冲绳、奄美诸岛的归属,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地图上附有这些岛屿应该返还给中国的解说”。11可见,日本密切关注中国对琉球地位的主张;之所以关注,当然是因为日本无从否认中国作为对日战胜盟国有着参与领土处置的权利,为此而暗中进行着包括情报信息搜集分析在内的战略性工作。

  此时的日本固然想望“冲绳归还”,但尚无复辟“尖阁列岛领有权”的国家意识,“尖阁列岛论”一直到60年代末期之前在国家话语中近无踪迹。1954年3月26日有议员在参议院大藏委员会上询问“鱼钓岛领海”的状况时,外务省国际合作局长伊关佑二郎仅表示“在冲绳之南”、“详情不知”。12而具体案件更确证日本无意与中国争执主权。1955年3月2日在钓鱼岛领海内作业的琉球籍渔船遭到台湾“小型军舰”枪击,数名船员死亡、失踪。琉球、日本政府希望通过美国方面调查,但台湾当局称“因为侵入钓鱼台海域而遭枪击是为当然”,事件不了了之。在7月26日国会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有议员提出:对于“琉球领海内”发生的“侵害”事件“不可放任”。但外务省亚洲局长中川融的答辩却不作“领海”权益主张,仅以“琉球最南方面靠近台湾的小岛”、“好像是非常小的岛”、“在那个岛的领海内”之类含混应付,具体责任则推脱由美国“调查善处”。13到12月13日,又有议员在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上根据“日本领土主权”原则批评政府无所作为,质问有没有交涉;外务大臣重光葵回避“领土主权论”,仅反复答称:掌握冲绳施政权的美国与中华民国政府有所交涉,但“没有得到我们所希望的报告”。14与新中国的关系同样自肃,日本的日中渔业协议会在1955年4月同中国渔业协会签订渔业协定时,明文承认中国把“北纬29度以南”海域设定为禁止日本渔船入内的“军事作战区”。15“北纬29度以南”(1965年改为“北纬27度以南”)是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区域指称,这种承认与日本外务省回避“领海”、“领土”主张所反映的无国家领有意识是一致的。总之,日本政府隐讳其曾经占据钓鱼岛的历史,恢复中国命名暗示着承认中国主权的可能性,当然不会采取争执的立场。一直到1967年,当有议员提出台湾人登岛“建设基地”、渔船往来乃至形成“定居”、“占领”的“既已存在权利”问题时,首相佐藤荣作和相关国务大臣仍然强调应由掌握施政权的美国方面交涉,或简单答以“没有得到报告”。16

  “钓鱼岛问题”作为中日领土争端是随着日本向美国交涉“冲绳返还”、设置继续战后处理议程而出现的。在1951年旧金山和会上,美国代表杜勒斯发言表示:把琉球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允许日本保留“残存主权”。对此,吉田茂首相在国会告诫国民:要克制不满而理解领土处分之权在于战胜国,信赖美国的善意而“静待”日美交涉。17数年之后,曾因甲级战犯嫌疑被拘押、获释后重返政坛而至于担任首相的岸信介不满足于无正式外交文书保证琉球“潜在主权”的口惠,要求日美首脑明确讨论。1957年6月岸信介访美,与艾森豪威尔总统发表共同文件,其中明记确认日本拥有“潜在主权”,同时指出要维持现状以应对远东存在的紧张和威胁。18这就对将来美国向日本返还冲绳的可能性作出了政治确认。此后,日本帝国主义时代的“尖阁列岛借地权”在民间复活。1959年2月在琉球人民反对美军征用土地斗争压力之下,美国驻琉球高级行政长官颁布《关于租赁权取得令》,以图军用地取得、地租评估、支付方法的制度化,溯及1958年7月1日适用;乘此机会,1896年从日本政府取得“尖阁列岛借地权”的古贺辰四郎之子古贺善次虽居于东京,但也在1960年1月18日与琉球政府缔结了“久场岛”(即黄尾屿)租约。19

  既然投降时向盟军交出的暗示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黄尾屿”终至于以日本殖民主义语境的“久场岛”之名出现于琉球土地租约,进而就是日本明治时期暗中进行钓鱼岛编入的调查模式复活:1961年4月琉球地方石垣市为评估固定资产税派员登岛查定土地等级。更兼关于钓鱼岛周边海域大量蕴藏石油可能性的学术论文发表,美国海军、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ECAFE)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相继展开调查,1969年5月有报告称:台湾东北20万平方公里包括钓鱼岛附近存在大油田。日本政府随即于6月派出“尖阁列岛周边海域海底地质学术调查队”,而之前还在1968年进行过秘密调查;与此同时,外务当局则开始把台湾渔民的钓鱼岛海域活动称为“领海侵犯问题”,并表示要研究对策。20相应地,琉球政府开始尝试“行政管辖”措施,驱逐在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作业的台湾渔民——1969年5月9日在岛上设置管辖标桩,1970年7月设置禁止未经批准进入“领海及领土”的警告牌,9月15日除去了岛上的“中华民国国旗”。21

  日本、琉球政府突然开始主张确指领土、领海的“尖阁列岛论”并采取行政“管辖”形式,所谓争夺石油资源无非是容易获得民族主义理解的借口,主要原因在于对美交涉“冲绳归还”不断取得进展,日本在美国遏制、封锁中国的战略设计和排除中国的战后处理体制下欲按图索骥争取其殖民主义遗产,在美日交接琉球之前希望明确包括钓鱼岛的“冲绳范围”;而这也符合美国利用东亚民族主义矛盾的地缘政治策略。分裂的中国未能介入作为战后处理重要部分的“冲绳问题”,甚至连“看客”的地位也不保,边缘的钓鱼岛被美日交涉裹挟其中。尽管台湾渔民一直在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从事生产作业并建有设施,发现日本、琉球方面调查石油资源、登岛设置管辖标志的公司负责人也接连向当局报告,但国民党政府未采取实际措施守土尽责。日本也就敢于复活其帝国主义领土论,外相爱知揆一于1970年8月10日在参议院开始明确主张“尖阁列岛是日本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否定“中华民国”的权利。这刺激了中国人主权尊严的反弹,呼吁保卫钓鱼岛的舆论骤起。随着主权争执的表面化,琉球政府主席屋良朝苗提出要把“尖阁诸岛属于冲绳县石垣市之日本领土”之说“尽快整理成琉球政府正式见解以昭告内外”;到8月底9月初,琉球政府作出相关声明,屋良朝苗发表了主张“日本固有领土”、大陆架开发权可达“中间线”的“正式见解”。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明确立场:日本拥有琉球群岛的潜在主权,尖阁列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美国将把根据对日和约取得的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于日本,发生主权争端应在当事者之间解决。之后,琉球警察于9月15日登岛除去“中华民国国旗”和“蒋总统万岁”字迹,日本军舰、琉球政府巡逻艇更敢于在钓鱼岛附近驱逐台湾渔民。22如此取得了美国的同盟政治支持,并以武力控制钓鱼岛警备,众议院外务委员会12月4日讨论“尖阁列岛问题”时,西铭顺治委员称:有1919年福建渔民遭遇恶劣天气而在岛上被日本人救助后中华民国驻长崎领事所赠“感谢状”之实物资料,可证为日本“固有领土”。爱知揆一外相表示感谢和“同庆”,继而在12月7日众议院内阁委员会上开始主张“固有领土”,表明拒绝与任何国家政府交涉“尖阁列岛领有权”的立场。23对此,台湾方面依靠美国而回避与日本严正交涉,陷于政治内乱、学术荒废的大陆方面仅发表了些对侵犯主权表示“愤慨”、诅咒美日反动派“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评论。

  日本政府在1970年提出“固有领土论”,其历史地理学意义的虚构性当时就被历史学家井上清的古文献考证所揭穿,他指出:日本军国主义政府在灭亡琉球为其殖民地后把手伸向钓鱼岛,并且明知属于中国却暗中自许“领有”。24而考察战后处理过程则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向盟军投降交出“西南诸岛”,在战后20多年间虽有相关案件发生,但绝无“尖阁列岛领有权”持论,暗示默认中国主权;只是随着冲绳返还交涉形势明朗和60年代末“发现石油”之说盛行,才开始主张“领土领海”并驱赶台湾(中国)渔民。这种突然出现的“尖阁列岛话语”及其“固有领土论”概念,看似作为采取行政措施和物质暴力行动的“法理”根据,其实是虚构的国际政治斗争工具。这种虚构仗恃于日美同盟遏制孤立、分裂的中国之冷战实力地位,公然把日本侵略大陆、殖民台湾时期的“中华民国感谢状”用作论证——事实上,在殖民主义战争体制压迫之下,既已丧失琉球朝贡再被割去台湾的中国不可能详细甄别位于二者之间的钓鱼岛归属。如此不掩饰帝国主义史观的欺诈性话语,表明日本仍然以殖民地时代的国际地位衡量战后中国而不视为有平等主张权的外交对象,暗喻着对中国战胜国地位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