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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先死者——天津港爆炸的回响(二)

2015-8-15 23:09| 发布者: 燧鸣| 查看: 1394| 评论: 3|原作者: 赤旗|来自: 作者供稿

摘要: 当主流舆论大肆宣传消防官兵的英勇,我们不该忘记那些作为合同工而奋战乃至牺牲在一线的专职消防员,他们恰恰是政企分开与市场逐利化的产物与承担者,莫让他们白白牺牲。
被遗忘的先死者——天津港爆炸的回响(二)

赤旗

今天已经是天津港爆炸(7月12日)发生的第三天,根据官方消息,此次爆炸事件已造成56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21人;住院治疗721人,其中危重症25人,重症33人。

悲哀却并未消退,悲凉又从心头而来,各种报道纷至沓来,众多的事实真相正一一展开。希望不以恶意猜度官僚的敷衍推诿与市场逐利,但往往猜度会成为现实。

财新网发布文章宣称从多方面确认,天津8·12爆炸事故发生时,编制并不属于中国消防系统的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三支队伍,先于公安消防官兵抵达现场救火。但爆炸发生后,他们的伤亡情况暂未被当地官方提及。一位接近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的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当晚最先进入火场救援的,是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四大队和五大队。几支消防力量虽然不属于天津市消防总队,但伤亡也很严重。(财新网8月14日:“编外消防队”先入火场伤亡不明)

这些港区的消防队员是否未计入死亡人数尚不能确定,因为官方报道使用的“消防人员21人”也颇有讲究,既然讲“人员”,那就未必是“官兵”。但根据媒体报道的各项内容与官方部门的声明,其中的事实出入与合同制消防人员(真正基层劳动者)的遭遇则颇值得我们关注,不要让那些先死者成为无名也无赔偿的“烈士”。

我们首先看一段澎湃新闻采访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副处长雷进德的报道。(澎湃新闻8月13日:消防部队没那么蠢 知道有电石还拿水灭)

澎湃新闻:现在网上传言很多,说第一批消防员在爆炸中伤亡很重。

雷进德:第一批救援的是港务局码头的三个消防专职队,这个是属于企业的专职队,这是在他们的管区,他们第一个去救援,具体他们的伤亡情况,我们不是很清楚,他们距离最近,第一时间能到现场。

澎湃新闻:消防出动的时候知道这里是危化品堆场吗?

雷进德:那肯定知道,报警也会这样报。

澎湃新闻:当时消防车上除了水还有砂石一类的东西吗?

雷进德:不可能的,港务消防队对他的危险化学品了解更清楚,要准备砂石的话,他们之前就会准备的,这需要和他们联系,我们不需要做这种准备。需要的时候,我们再找卡车运着去。


财新网的报道显示(财新网8月14日:爆炸现场明火“基本”扑灭)关于是否因为消防不当引发爆炸,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周天依然强调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到了现场开展火情侦查,第二中队刚刚到达就发生爆炸,“我们到达之前,港口公安局消防支队已经开始灭火的处置”。

雷进德处长与周天局长两位打的“好太极”。两位消防系统的官方代表反复强调的一点,在我看来似乎是“我们是科学地合乎程序地进行了消防作业,而且港区企业专职消防队比我们武警消防队先期到达失火的仓库,假如存在“灭火处置不当与不科学”的问题,那也是企业专职消防队的问题。虽然同属消防人员,但是他们的具体伤亡,非公安部消防局与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所能掌握的。而且好像两个系统的消防队各自为阵,即使指挥与在现场也没有具体联系,互不影响,各自灭自己的火。

遗憾的是迄今我们没有听到天津港务集团下属消防队的说法,而且据媒体报道,天津港公安局副局长以下数十人失联,包括多数来自农村的合同制企业专职消防队员。  

如果我们阅读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非港区的滨海新区开发区武警特勤消防队员的报道(中国新闻周刊:重伤消防员口述:开始灭火到爆炸不到半小时)却似乎发现一些不同的内容。以下为被采访的武警消防队员的口述:

当晚出警时,我就回拨了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个女士,好像是旁边万科小区的人,说火挺大,让我们赶紧过去。当时我也听到八大街总队的两个消防队到了,我就去问其他队在现场是什么情况。

爆炸地点附近的公司里面应该也有人报警。但是第一个打过来报警的是小区里的居民。

我是火场文书。每辆车都有火场文书。我们出警时都是各司其职,司机开车,指挥员指挥,战斗员抱枪灭火,文书的第一工作是领行车路线,
但是8月12日那天晚上第一个到场的是八大街中队,也是开发区的,我们第二批,然后天津港的消防队才到,可能是因为我们的路程比较近。

到现场,停好车后,领导就说水枪架上。那天晚上有点风,往东边吹,从我们停车的位置放水枪射不到火上,指挥部也担心我们的安全,我们消防车上有消防水炮,后来就用了消防水炮。当
时大概是用了2到5分钟,我听领导说,感觉情况越来越不对,就让我们往后撤。

这时候已经知道可能是化学品。我当时在车外,一般到现场我们都会下车。车里很多东西,像这次只用到了消防水炮和高架水枪,平时还会用到水袋。

最初没有想到要用沙子,我们车上也没有沙子。


我们到现场,从开始灭火,到发生爆炸,一共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

按照这位消防特勤的描述,似乎首先报警的是堆场附近万科清水港湾小区的非发生火灾爆炸的瑞海物流。假如是港区内企业报警一般会转通知港区消防队,而非区外消防队。而且他的描述显示,先期到达火灾现场的两支消防队都是港区外武警消防队(开发区八大街支队与开发区特勤支队),港区的消防队是随后到达,原因可能是他们的路程比较近。(这一路程比较近也是很关键的内容,我们之后会再次提到)。

描述到这里,我们发现要么这名消防队员记忆错误,要么就是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副处长雷进德与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周天两位在两天新闻发布会上与接受媒体采访的描述发生错误。如果是两位特意描述如此,那么恐怕问题为严重。

其实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并不困难,只要查阅消防队的出车记录与沿途的交通监控,基本能确知到底是谁先赶到现场。

而根据这位消防队员的描述,“他们在最初接警时,只知道是集装箱着火,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起火”。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清楚这是危险品仓库,所以是作为一般火灾处理,领导通知用消防水炮灭火。在使用水灭火2到5分钟,领导意识到越来越不对,通知队员们往后撤。

但是根据《消防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第三条,专职消防队由厂长、经理等单位负责人领导,日常工作由本单位公安、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也就是说,专职消防队其实在业务上仍然归属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而且必要时,公安消防机构有权调动专职消防队。根据《天津消防条例》规定,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报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撤销及其负责人的调整,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也就是说在整体上,天津港专职消防队仍由天津公安机关指导及调动。

天津港是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的制度改为天津市和交通部双重领导,以天津市领导为主,港口管理逐步政企分开,基层单位独立经营;在财政方面,实行“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政策,扩大天津港经营自主权。1986年8月21日和23日,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邓小平和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先后视察天津港。邓小平就天津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表示:“天津港下放两年来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人还是这些人,地还是这块地,一改革,效益就上来了。无非是给了他们权,其中最重要的是用人权”。2004年6月3日,“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虽然港口公安局属于公务员编制,但工资和管理却由各地港口企业负责。目前公安部编制内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仍然单独在编,并同时由公安部与交通部双重领导,而在实际的人钱权方面都由交通部具体负责。

天津港公安局现有在编民警590名(计划编制1000名),文职153名,合同制消防战斗员240名,保安队员1500余名。相关知情人士还透露,虽然港口公安局消防支队属于专职消防队,各地方消防总队也会派人过来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训练和培训,但其总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比正规消防力量要差一些。从中可以反映出天津港为了节省开支,虽然计划警察编制1000名,但文职与合同制消防战斗队员都未列入编制内,即使加上他们其实也未满编。多位业内人士称,多地港口公安局人员如果退休,其退休待遇也是参照企业,并不是公务员退休的待遇。

当主流舆论大肆宣传消防官兵的英勇,我们不该忘记那些作为合同工而奋战乃至牺牲在一线的专职消防员,他们恰恰是政企分开与市场逐利化的后果与承担者,莫让他们白白牺牲。

另记,另外,由于这一历史原因,我们可知天津港与当地滨海新区在管理和地界划分上未必行政统一,早期港务局土地规划与地方土地规划未必进行整体综合规划。随着经济发展与土地征用膨胀,也就不难理解出现这两天一直被诟病的为何居民区与危险品仓库相距不到1000米的问题。无论经济主体哪一侧为现实经济利益,而忽视公共安全与民众利益。又一场城市与公共利益的市场化的盛宴。这也不难理解,为什么可能区外的消防队反而比区内的消防队先到达火场,因为土地开发使居民区已经紧邻港区,而港区为了经济发展恰恰又在当地设立危险品仓库。

财新记者曾致电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和交通局相关人士,询问有关当初事发企业危化品仓库和居民住宅是如何规划的情况,得到的回复是“等市委宣传部统一口径”。但是财新记者在现场发问需要等什么样的口径时,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建生表示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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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zxt 2015-8-16 09:33
我们不该忘记那些作为合同工而奋战乃至牺牲在一线的专职消防员
引用 林林 2015-8-16 00:36
看出来,要嘛官官相护,要嘛官官推卸责任。自负盈亏,这种企业为了利润,赚钱,那顾得了安全和劳苦大众的性命?在失业的大环境中,劳苦大众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去到高危企业工作。
引用 燧鸣 2015-8-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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