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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案宣判现场纪实

2016-1-6 12:16| 发布者: 水边| 查看: 1122| 评论: 4|原作者: 长山

摘要: 判决书不是宣布被告的司法胜利,而是宣告被告的政治胜利。法院已经以“胜利”的姿态表达了一个“失败”的隐喻。这是一个被法院有意安排下的恶毒咒语。

黄钟、洪振快诉郭松民案宣判现场纪实

长山

 

1221日,距离黄钟、洪振快诉被告郭松民涉《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案的审判已经过去了222天。我来到了位于海淀区人民法院。我知道这个消息其实并不奇怪,因为郭松民的新浪微博本身就是一个自媒体。那天早晨鼻窦炎仍然较为严重,我从家里出发稍微迟了一点。结果从公交北京市地震局那一站出发,走过了几条街之后才发现51庭并非在海淀法院的正门,而是在南面的后门。海淀法院门口保安答复我所说的“后门”字句,隐隐约约似乎讽喻着中国的法律

匆匆忙忙赶到海淀法院的“后门”。这个门还真不像一个法院的入口。在我的想象中,它应该有庄严的国徽和象征正义的石狮子。结果从门口看去,居然像一个挂着棉布帘子的公共厕所——原来此地是安检入口。进门我一看还有20分钟就到时间了。很着急地把身份证给了门口的安检员。他说你去安检然后到旁边领个旁听证。海淀法院的安检,还真是严格的像飞机场。当搜身结束以后,我去拿旁听证时,坐台安保人员说不用了,去51庭的人太多了,你就直接上去吧。

我如同领了圣旨,三拐四弯的到了里面。结果电梯坏了。于是我仗着自己还不算太高,一口气上了四层。然而,不管我如何转来转去,都上不了5层。我怒了。眼看着我要错过一场历史性的画面,心中着急。问了一个从法庭里出来的工作人员,就飞也似的下楼到了另外一个电梯旁边。电梯刚好是从5楼下来,我问警卫51庭是上面吗?警卫说,现在已经迟了,你进不去了。我大声失色,立即说不可能呀。还有15分钟呢。他喔了一声,迟疑说那我带你去吧。他带了又到了5层。他带我走到了一个顶头的房间里,走廊里已经挤着好几个观众了。有白发苍苍的老人,有稚嫩的青年人和粗壮的中年男子。在51庭的门口,有几个警卫把门。我出示证件后,气喘吁吁地坐到了旁听席上。

不怕大家笑话。第一次来法庭。本人向来遵纪守法,不惹任何官司。法庭真心不大,一眼望去感觉仅官方的标志物就占去了大部分视线。旁听席的最后一排是一群年轻人,很像稚气未脱的年轻人,有美丽的小姑娘,也有英俊帅气的小伙子,但是坐得是一个个东倒西歪,有的人在玩游戏,有的人塞着耳机听音乐,有的似乎庭审与我无关似的。倒是旁听席前排的三个中年男子面色凝重,脸色颇为紧张。问了旁边的小女孩,说是乌有之乡的负责人和市面上的左派人物。

时间超过了5分钟。审判人员还是没有到来。趁着这个功夫想拍一下庭审现场。毕竟我是第一次来这里。于是我拿起手机啪啪两声。声音未落,一个马尾辫、刚才还在前面摆弄电脑的漂亮女警官就冲到我的前面说:不许拍照。她快速拿一张纸,宣布旁听人员纪律,无非就是不能拍照和喧哗之类的。她边看着稿子边念边不停地用眼角扫我,扫的我心猿意马。我被“预先审判”完了,继续观察庭审现场。庭审现场的左边,是3位身材矮小但小眼镜深处透着精明的男人,他们窃窃私语,仿佛在密谋着一件大事。而庭审的现场右边,是三个魁梧的壮年男子,面色红润而又呈现国字形状。他们也是窃窃私语,但神情紧张,仿佛大难临头。和电视上看到的庭审现场不同,双方居然各忙各的,没有一个人哪怕稍微拿眼光扫一下对面。我似乎明白,正方和反方,也许并不是私人恩怨,否则恐怕早就站起来咬牙切齿,怒目而视,恨不得撕裂了对方。可以得出结论,这不是私人恩怨

我的眼睛被美丽的庭审女警摆弄电脑摆弄的焦躁起来。正在我觉得无聊,想拿出手机玩微信时。一拨级别似乎更高的审判官阔步迈进了51庭。旁听人员都立即直起来了腰板,正反方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新进来的领导身上。

只听得女警高声宣布:下面宣布判决书,全体起立。大家都站立了起来。我看到原告和被告的面色凝重,似乎有一种东西喷薄而出。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审判结果将是历史性的。这是苏联解体以来,仅存的“一大四小”社会主义国家中发生的有关历史问题的经典判例。关于这个问题的结果,将可能决定未来中国的政治走向。

站立起来的宣判人员中,最左边的一个戴眼镜的法官开始宣读结果。她的声音显得有点稚嫩,语速不快而且稍显不流畅。审判书一开始就对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战争历史进行回顾。这个起跑点让我微微一颤:或者是先扬后抑,或者是宣布这是一场政治审判?这些话似乎经常出现于教科书中。我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摘录如下:法院一审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被告郭松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抗日战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推翻帝国主义统治并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于此过程中产生的诸多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已经构成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历史记忆,他们的大无畏牺牲精神和坚贞不屈的民族气节,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感情和精神世界的重要内容。“狼牙山五壮士”即为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英雄事迹,体现了中华儿女奋勇抗敌的决心。在此问题上,我国社会公众的共识是一致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虽然在形式上是对我国抗日战争史中的具体英雄事迹细节的探究,但它实质上是对这起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的再评价。该文通过强调不同史料之间的差别甚至是细微差别,试图质疑甚至颠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形象。应该说,该文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在此意义上,两名原告作为作者和编辑,应当预见到该文所可能产生的评价,并因此负有较高的容忍义务。

听完这一段的时候,我深深地感受到海淀法院的高明政治技巧。事实上,它回避了法律问题,而巧妙地告诉原告:这是一场政治审判,不用判你们就知道你们输了。在一个政治帽子下的审判,是不会有纯粹司法意义上的结果的(我并不同意有纯粹的司法,但是我承认有形式上纯粹的司法程序。如果要想永久解决分歧,用完美的司法程序可以有效地掩护正确的政治内容)。在我看来,即便抛开政治立场这个大帽子,可能郭松民也是无罪的。因为司法上来说,在微博上指代不明的单纯一句话并不能形成支撑结果的“数据链”。海淀法院成功地通过建构“背景”将审判结果的“责任”推给了政治形势,而预留了未来可能政治变局中的“再次审判”和“结果颠覆”。

“老奸巨猾的政治狐狸”。我暗暗骂了一句。果不其然,当法院宣读完“郭松民未超批评的必要限度,一审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时。原告席位上的一个人(不知道是原告律师,还是黄钟、洪振快),立即恼羞成怒地质问:“你们是司法审判还是政治审判。这个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法院”。法官回答说:“法庭里的国徽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质问者继续暴跳如雷:“你是哪个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我心中一惊,法律界没有免俗,还是没有脱离“圈子惩罚”的恶俗文化,他是在追问法官的师承,或者是在质疑对方的法学信仰。但是质问者其实恰恰没有看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既然他能够读出判决书中浓浓的政治意味,也就知道法院其实本质并不想这样判决。如果法院真的是支撑现行体制,它会巧妙地避开“政治背景”,而精巧地按照法律“不偏不倚”的中立姿态,宣判郭松民无罪。如此一来,案件将不会有翻案的可能性,从而也留下了政治解读的空间。

但是今天这样判决,与其是被告的一种胜利,毋宁说是审判者对政治的一种妥协、让步。它让明眼人一眼就看出,这不是司法审判。它更给了“法律党”以后兴风作浪的靶子。当政治正确来临时,法院连“不偏不倚”的遮羞布都不要时,它事实上表达的是一种严重的不满情绪。如果它真心向着被告,那么肯定会精心地将判决书打扮成中立和不偏不倚的模样,可是它居然一上来就讲意识形态,似在有意授人以柄。

质问者还在吵吵嚷嚷地闹着。但是底下的旁听者都作鸟兽散了。当被告走过走廊时,一群人英雄一样地把簇拥着离开了法庭。美丽的审判员们照常地整理着电脑和庭审现场。我缓步走出法庭门口。却发现这个街上到处分布着“律师事务所”。哲学上讲“多则近乎无用”。看来律师事务所的存在,恰恰是法院审判效果堪忧的标志。我在法院门口停留了一会,门口有两个中年男子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我靠近他们跟前,听到了“法官不为民做主,不如毛时代”这样的诗句。

回答家中,午休了一会之后,发现一些门户网站上已经“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的报道。其中无非交代“背景”、“民族情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当我看到报道中提到判决书上说到的被告“应当坚持并善于使用文明语言,通过说理方式表达看法和意见”时,我哑然失笑:如果是一个政治问题,应该由执政的党来说明,而由法院来承担政治角色,不论结果是否正确,将在未来贻害无穷。判决书不是宣布被告的司法胜利,而是宣告被告的政治胜利。法院已经以“胜利”的姿态表达了一个“失败”的隐喻。这是一个被法院有意安排下的恶毒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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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远望东方 2016-1-8 02:37
说了被告想说而不敢说的话!
引用 毛丝丢顿 2016-1-8 00:45
作者的理解正确
引用 燧鸣 2016-1-7 23:53
责编:燧鸣 - 调整头条与置顶
引用 水边 2016-1-7 01:17
编辑 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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