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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2016-2-6 01:0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1243| 评论: 0|原作者: 金大陆|来自: 《非常与正常》

摘要: 文革时期,人民群众享有“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其中群众自办报刊则是一个重要的舆论阵地。本文介绍了上海文革中四类群众报刊。当时,除了有公开出版的官方报刊、各级群众组织自办报刊以及特定人群自编自印的“地下报刊”,还出现了像“马路新闻”和交易市场等现象。当时文革中群众运动的群众报刊,倒有点像今天的“自媒体”。 ... ... ...

 

【破土编者按】文革时期,人民群众享有“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其中群众自办报刊则是一个重要的舆论阵地。本文介绍了上海文革中四类群众报刊。当时,除了有公开出版的官方报刊、各级群众组织自办报刊以及特定人群自编自印的“地下报刊”,还出现了像“马路新闻”和交易市场等现象。当时文革中群众运动的群众报刊,倒有点像今天的“自媒体”。

那时候的自媒体: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一、四类报刊

本命题的研究对象主要指认上海“文革”时期的“群众报刊”,而不是官方(或称“党报”系列)的《文汇报》、《解放日报》等,是力图显明它在缘起上属群众组织或群众创办的报纸。至于为什么不依凭它的性质称为“造反报刊”?那是因为1967年1月以来,《文汇报》、《解放日报》也已属“造反报刊”系列了。

1966年9月,上海市红卫兵总部(简称“上红总部”)、上海市红卫兵大专院校总部(简称“上红大专总部”)成立后,随即出版了4开铅印报纸《红卫兵》。这是上海“文革”运动中第一张由群众组织主办发行的报纸。接着,由红革会、红上司主办的《红卫战报》、上海新闻界革命造反委员会主办的《新闻战士》、上三司(红三司)主办的《革命造反报》、捍卫毛泽东思想工人赤卫队上海总部主办的《革命战斗快报》、工总司主办的《工人造反报》,以及由南下的北京红卫兵创办的《首都红卫兵》(上海版)《新北大》、《红旗》(北航红旗驻沪联络站主办)等纷纷出笼。从表面上看,这些报纸均属某一组织的出版物,宣传上也多留有“声明”、“通告”之类的组织印记。


那时候的自媒体: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其实,这些报纸多是所属组织通过造反行动,获得有关部门的批示后,由解放、文汇、晚报及出版局下属工厂代印的,所以有套红、有照片,字迹清晰,版式正规,有的甚至纳入了邮发的渠道。据上海出版系统革命造反司令部、上海市出版局报告:因大量印制革命传单和报纸,出版局于1966年12月供应纸张162吨,1967年1月增加到272吨,所用经费已达38.6万元。


那时候的自媒体: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那时候的自媒体: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与此同时,各大专院校的红卫兵组织或者利用已建立的权威;或者利用已抢占的校内资源,迅速编辑出版了所属的报纸和刊物。1966年12月至1967年1月间,创刊的主要报刊有同济东方红兵团的《东方红》;交大反到底兵团的《反到底》;复旦红革会的《新复旦》以及《新师大》、《新科大》、《二医战报》等。因大学的资源比较丰厚和齐备,这些报刊多是铅印的,且排版等也都很有模样。只是它们一般不通过邮局订阅,多在校内散发和进行大范围的校际交流,但有时也上街外卖。

如果说《红卫战报》、《工人造反报》等市级群众组织的报刊;《东方红》、《反到底》、《新复旦》等高校红卫兵组织的报刊,确因其组织地位的显要,产生着很大的社会影响,而成为高悬着的舆论风向标。那么,作为“文革”中群众报刊之基础而存在着的,是上百份由区、局系统的造反组织和一般市级组织编发的报刊。例如由工总司海运局联络站主办的《海运战报》;工总司南市总指挥部主办的《火炬报》;由上海市学徒造反革命委员会主办的《上海学徒》;上海聋人文化革命联络委员会主办的《红色聋人》等。这些报刊因主办方能掌管或调度一定资源,也都是铅印发行的。同时,这些报纸因主办方规模、能力等诸因素的局限,以及政治形势的错综变化,除少量的报刊品质尚佳外,一般均质量平平,发行不正常,有的甚至只发行了几期就夭折了。至于各基层单位的群众组织所编发的油印小报,在全市估计有数百份。它们在底层共同构筑起了上海“文革”群众报刊的基础。

综上所述,上海“文革”运动中存在着三大类报刊:第一类为《解放日报》、《文汇报》、《支部生活》等公开发行的官方报刊,以及后来由市革委会批准出版的《红小兵报》、《学习与批判》、《朝霞》等;第二类为工总司、红代会等市级群众组织和主要高校的群众组织主办的报刊;第三类为各区、局系统和广大基层单位的群众组织编发的报刊。然而,这种格局在 1967年“一月革命”以后,尤其是全国大武斗和全国大批判牵动整个舆论关注起“首长讲话”、“各地消息”、“幕前幕后”的时候,便悄悄地异变出了第四类报刊——由某些人群自发组合编印的“地下报刊”。

那时候的自媒体:上海文革运动中的群众报刊

二、第一类报刊与第二类报刊的沟通

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曾针对“各省市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情况错综复杂”,对报纸宣传问题作出有关规定。例如地方报纸应接受临时权力机构(或军管会)的领导;不能成为一个革命组织攻击另一个革命组织的工具;严格遵守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指示,参照《人民日报》等中央报刊的社论和评论进行宣传;不许刊载戴高帽子、罚跪的图片和使用“砸烂狗头”、“油炸”的词语等。其实,上海是“一月革命”的策源地,且《文汇报》、《解放日报》均是上海“夺权”的急先锋,所以上海两报非但不是告诫的对象,还是各地的样板。当时,上海两报的许多社论被中央转载,例如为配合前述中提及的戚本禹的文章,4月2日《文汇报》即发表社论“彻底挖掉修正主义的总根子”。《人民日报》随即转载,并将题目改为“彻底批判中国的赫鲁晓夫”。

确实,从全国范围看,上海的“文革”运动不仅是趋前的,而且是独特的。具体表现在新闻管理方面,在全国按照中央意见开展整肃群众报刊的时候,上海却同时指示《文汇报》、《解放日报》要重视向红卫兵小报学习。1967年8月14日,姚文元还专程从北京写信,再次强调上海两报“要重视广大群众中的新事物,要看红卫兵的报纸”。于是,报社制订计划,开展了“搜集、阅读、运用革命群众组织和红卫兵小报的工作”。《解放日报》指定专人与上海的群众报刊联系,并指派2人赴京,与北京的群众报刊挂钩;《文汇报》除了对全体采编人员进行动员外,还邀请部分红卫兵报负责人座谈,了解各报的宣传打算,并于9月7日起增辟了“无产阶级革命派报刊文摘”的专栏。

看来,上海方面在某个时段中,是有目的地维护红卫兵类群众报刊的独立位置和发展空间的。因为正是此类报刊代表着某些群众组织的利益和观点,才能时时表现出“革命性”和“造反性”,才能不断地与《解放日报》、《文汇报》等形成互动和互补。这即是说,一方面群众报刊可以显露造反派的锋芒,并给予官方报刊以造反派的鞭策和补苴;二方面官方报刊不便声张的消息(例如查封沪办“12·7、12·8”行动等),则可通过群众报刊进行宣传和报道。这种一石二鸟的办法,不仅证实当时的第一类报刊和第二类报刊是相互沟通的,确实也是上海“文革”期间新闻管理的重要特色。

三、对第三类报刊的整肃

1967年5月1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革命群众组织的报刊宣传的意见》。《意见》肯定了群众报刊在“文革”运动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指出了现在这类报刊“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改进意见”:1.一律不许刊登毛主席、林副主席未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批示及中央内部文件;2.不得公开发表反对人民解放军的文章和报道;3.必须迅速制止群众报刊的泄密现象;着重从政治上批判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动学术权威,不搞“黄色新闻”、“马路新闻”等。

在此,将中央的《意见》与同期上海的《报告》、《意见》等比照辨析,可发现中央的《意见》主要强调了群众报刊宣传中的失误,所以要进行“改正”;上海方面的文件则着重申明资源紧张,所以要进行“压缩”。那么,是否上海的群众报刊不存在中央《意见》中所指出的“失误”呢?上海从来不是一块净土,只是当时政宣组的着眼点在于压缩第二类群众报刊,而暂缓了对丛生于基层的第三类报刊的整肃。考察上海的群众报刊,中央《意见》指出的“失误”确实广泛、庞杂地存在于第三类报刊中。不久,市革委会政宣组便根据中央《意见》的精神,对各群众报刊“在宣传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查。

据1967年7月10日政宣组披露的检查情况称:1.有的报刊存在着“极其严重的政治错误”。例如工总司纺织系统翻印的宣传资料中出现了“红太阳刘少奇万岁”的口号,引用的毛主席语录中漏字、漏句。2.有的报刊擅自刊登毛主席、林副主席未经核实,未经公开发表的指示、讲话。例如《新上医战报》刊登了“毛主席对批判刘少奇的几点意见”。3.有的报刊擅自刊登未公开的中央文件。例如同济《东方红》通讯、新上医《红卫兵》通讯等刊登“中共中央关于重庆问题的意见”等。4.有的报刊传布各地“揪叛徒”的情况。例如交大《反到底通讯》刊印了“安子文叛徒集团简介”,公布了有关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有的报刊渲染各地武斗的残酷景象。例如《交大通讯》称“西南师范学院策划惨绝人寰的大血案”,“刺刀将两名因伤女战士活活挑死,二百多人高呼‘毛主席万岁’全部跳楼,大多壮烈牺牲”。6.有的报刊传布政治谣言“为美蒋张目”。例如《文革通讯》称“美国派遣2~3千间谍抵香港,专门窃取我文化大革命情报”;新上医《红卫兵通讯》称“台湾消息:蒋匪一雷达系统设施移至我沿海”。有的报刊编写马路新闻“迎合低级趣味”。例如有“刘亚楼之死”、“陈丕显与雪茄烟”等。看来,上海的第三类报刊编织各路“小道消息”的渠道和功能,不仅是通畅的,而且是齐备的。政宣组在分析原因时,承认“缺乏对群众报刊工作的领导”;各群众组织负责人没有“认真重视,放任自流”;编辑人员“受资产阶级新闻观影响”,并坦言出现了“同人办报”的情况。

其实,更为严重的情况是这第三类报刊在不断编造出笼的同时,还因其披露了传言和内幕,充斥着新奇和刺激,以致既符合人们关心运动发展的探求需要,又迎合人们搜罗“齐东野语”的猎奇心态,而不断地流传于社会,最终形成了交换和买卖的市场。有意味的是,5月14日中央《意见》下达后,最先对此作出反应的不是政宣组,也不是党报系列的《文汇报》、《解放日报》,而是正处于被“压缩”中的第二类群众报刊:

1967年6月1日《赤卫军》文章《狠狠打击交换材料黑市场》:“继取缔纪念章交易的黑市场以后,最近又出现了一股材料交换的歪风。在市区内比较集中的交换场所有好几处。”“在马路上,三五成群,东一堆,西一堆,挤得满满的,连交通都堵塞了。少数坏人还利用人多拥挤,进行偷扒、盗窃、诈骗、流氓阿飞活动。”

1967年7月4日《体育战报》革命群众来信《坚决抵制交换材料这股歪风》:近来在静安寺、上海美术馆隔壁弄堂等地,我们经常看到聚集着人群,他们带着各种材料、文件、报刊在交换。他们有的拿在手中叫换,有的放在自行车后垫上等换,有的干脆铺在地上摆书摊。他们不仅互相调换,有的甚至做起买卖,最盛行的是一种搭货法。”“交换材料的大多数是青少年。在交换场所中,投机倒把、招摇撞骗、从中牟利等种种资产阶级手段都有——有的职工也迷恋于换材料。”该报《编者按》指出这次调换材料歪风,比调换纪念章的问题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是阶级斗争的反映。我们希望各个革命群众组织配合公安部门立即采取革命行动,取缔交换材料场所,严办投机倒把分子。”

1967年9月20日《工人造反报》赵毛头等造反队员来信《坚决取缔买卖非法印刷品的自由市场》:近来,在南京路市中心一带,叫卖自编自印的所谓‘动态’、‘消息’、‘资料’等小报小刊的越来越多”,“看到他们席地而坐、沿街叫卖,一些老工人尖锐地说:这‘同旧社会的黄色小报有什么两样呢?这种沿街叫卖的样子就像卖《大美晚报》一样。’该报《短评》指出:新闻工作是一场非常严肃的政治斗争——有些同志天真地以为,这样抄抄写写,搞这么一份小报刊,就是在给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作‘贡献’,殊不知正好上了阶级敌人的当”,“还有些组织搞一份小报小刊,据说是为了赚一些钱,解决一些组织经费。但当你这样做的时候,资产阶级思想已经在你的头脑里找到了‘根据地’。”

1967年9月21日《上海红卫兵》读者来信《立刻制止买卖“小道消息”》:最近一个时期,在南京路等地,每天有一堆一堆卖小报的人,从早到晚,风雨无阻,热闹非常,真可谓成了买卖小报的市场”,“小报出售的价钱很贵,这些小报的大小只有晚报的一半,照理只应收一分,可一般都要收二分一份。”该报《编者按》指出:这些“小道消息违背大方向,混淆革命群众的阶级视线,有的则不知不觉当了阶级敌人、美蒋特务的情报员,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1967年9月11日,张春桥指示整肃上海小报、印刷品交易的混乱状况。第二天,上海出版系统革命造反司令部即对所属基层厂下发“紧急通知”,宣布“未经市政宣组印刷接待站或本部同意,不得擅自承印各群众组织、各单位的印件”,并一律严禁印制“动态、简讯、通讯等一类小报”和“描述武斗,有死伤、打砸等照片的内战传单”。政宣组也通过《简报》反映情况,积极筹划整肃行动。9月22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禁止非法印刷、设摊买卖宣传品的通告》。《通告》严厉指出:最近本市街头出现的各种简讯、动态、资料等“种类繁多,问题很大”,“干扰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转移斗争大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造成很大的危害”。故特此规定:简讯、动态、资料、传单等宣传品,“一律停止出版,进行整顿和清理”;经批准同意出版的刊物,“严禁私自在街头设摊贩卖和进行非法交换活动”;利用简讯等宣传品造谣惑众、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由无产阶级专政机关严加惩处”等。与此同时,政宣组和工总司等群众组织也发出《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印刷宣传品的暂行规定》和《紧急声明》,连同市革委会的《通告》一起张贴在大街上,各主要街道上的有线广播和游动的宣传车则开足马力,大造声势,构成了强力的整肃态势。

9月23日晚,在政宣组的部署下,黄浦区出动了由区革委会干部、市场管理所干部、中小学教师、中学红卫兵等三百多人组成的突击检查队(注意:这支队伍的身份构成已不同于“文革”初期的造反派了),对南京路闹市地段(从浙江路到西藏路)的小报“交易市场”进行了冲击,当场取缔交易摊头30个,没收全部交易品24个种类,其中有上海文艺界音舞批联站编印的《音舞简讯》第8期(刊登中央文件);红反会和各省驻沪办事处联络站合编的《文革通讯》第92期(刊登首长讲话),以及外地刊物《常州红卫兵》第13期、《浙江通讯》第8 期(刊登武斗和部队调动等消息)等。交易人则经教育后当场释放。在这次试点性的行动中,检查队与红三司所设的摊头发生争执。当时,红三司正设摊叫卖《反逆流战报》,并强调该报是经市革委会同意出版的。后经检查队“讲清道理”,才“勉强同意”将报刊留下(后发还)。

9月24日下午,全市十个区采取统一行动(卢湾区上午已开始),共出动由干部、教师、红卫兵等组成的1 500多人规模的检杳队,在南京路、淮海路、两藏路、外滩、静安寺、北站、曹家渡、徐家汇、中山公园等处,取缔小报“交易市场”。据统计,当天共清除交易摊点55个。因联合行动“声势强大”,这次“取缔贩卖宣传品的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只发生了三四起争执事件。其中有同济东方红兵团在曹家渡等地出售《东方红》报,屯场管理干部和红卫兵上前检查时,他们竟出示了王少庸(时任市革委会副主任)、朱锡琪(时任市革委会政宣组负责人)签名同意印制的信件。检查人判断“他们是有意携带这份信件的”。后经反复宣传《通告》内容“严禁私自在街头设摊贩卖”,他们才同意留下报刊(后发还)。同时,23 日晚遭查处的红三司又派出几个小组在闹市地区叫卖《反逆流战报》,并与检查队发生冲突。据了解,红三司尚有10万份报纸未脱手,他们着急地在沿街吆喝:“要买《反逆流战报》,请到吴江路54号!”

为了巩固9月23-24日行动的成果,市政宣组联合市财务监督清理小组、市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领导小组,分别于11月14日、12月1日发出了《关于处理停止出版的宣传品和非法宣传品若干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禁止非法印刷、设摊买卖宣传品的若干实施细则》。这两个文件主要强调各群众报刊停刊后,“应立即清点账目、财产,主动报所在区(县)宣传品处理工作小组进行清理”;“对存放在仓库或加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原料、纸型、铜版、锌版、模子等,进行收缴封存,或就地封存”。应该承认,这两个追加的属善后性质的文件是及时而有力的,比如对由交大反到底兵团主办的《反到底》报(属第二类报刊)派生出的《反到底通讯》(属第三类报刊)进行清理,发现该小报共发行55期,均在校内外出售,收入49987.19元,加印收入1696.42元,总计51683.61元。但总支出为54257. 03元,银行存款及现金结余共811. 19元,显然与账目不符。支付款项中存在问题的有赠送纪念章400元;未发“兵团成立一周年”纪念章万枚共800元;为同学购买戏票暂借款(估计不能收回);兵团驻北京、汉口、宁波联络站报销的经费(全部白条)等。同时,交大反到底兵团还有印售《马恩列斯语录》、《成语典故》等其他收入。情况明了,收缴措施到位,《反到底通讯》只能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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