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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孟晗会见律师并介绍利得工人罢工情况

2016-5-19 11:08|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908| 评论: 1|原作者: 广州12.3劳工NGO案

摘要: 资方在央视新华社上虚假上演悲情剧,说什么被工人罢工胁迫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完全胡说八道,本身就是资方违法在先工人维权在后。我看到警方花了很多钱做了个资方经营损失的鉴定报告,完全是虚假。

广东劳工NGO案 燕薪律师成功会见孟晗记
权利运动编辑员 於 2016-02-20 1:06 下午 发布

在两次会见受阻后,2016年2月19日下午,我终于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到了在12.3劳工案中被抓捕的劳工NGO工作人员孟晗。广州一日阴雨,但对那些翘首等待劳工案消息的朋友们来说,两个半月来的第一次会见,多少可算一点安慰。

递上会见手续,接待的女警说,这是你第一次会见吧,我答对;她说,下次会见的时候要先去办案单位备案,我说,刑诉法没有这样的要求啊;她说,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我说,侦查阶段也没有这样的要求;她说,广州这边都是这样,我说,全国都不这样,刑诉法规定会见只需要提交三证;我问她,广州是所有的案件在侦查阶段都需要先备案才能会见吗,她说,是的,侦查阶段第二次会见的时候都要先备案。

掰扯无益,会见要紧;一次成功会见不易,还是先见了再说。接过会见单,径直去提人处。孟晗的监室是1204,今天的会见室是104。

见过孟晗,先简单自我介绍,接着询问他自抓捕以来的情况。他的叙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 概况
1、2015年12月3日上午,20多个便衣先以小区保安的名义进入他家,后将他从家中带走,并搜走了家中的电脑、手机和一些资料。孟要求出示搜查证,警察现场在空白搜查证上书写并要求他签名,孟拒签。
2、中午12点被带至中山南路派出所,做笔录,下午四点被送至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突发事件处置中心(孟根据记忆,名称大意如此,但未必准确)的基地。
3、被送至基地后,立即被连续讯问三天(指12月3、4、5三天,非三整天),期间只睡了三个多小时。警察三班轮换,一班三人。
4、抓捕当日是以拘传的名义,4日被监视居住,5日下午四点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
5、5日下午被送至广州市第一看守所,6日开始长达十三天的密集审讯,每天只能睡两个多小时。讯问警察轮班,开始时是三班,后来是两班,每班两或三人。
6、十三天之后的周六周日未提审,此后的一个星期,提审频率放缓,每天只提一次,且不是每天都提,有一两天未提。
7、再之后,有时一周提一次,有时一周都不提;逮捕时提了一次,逮捕后提了两次;春节前提过一次,但交流的不太好,分歧很大,因此时间也不长;春节后还没有提过;检察院在批捕前来过一次,问了几句话,做了笔录。

二、讯问内容主要围绕机构和利得鞋厂罢工两个方面。

三、孟晗和警方存在两点重大分歧:
1、警方让其认罪,孟表示自己是无罪的,且警方作为侦查机关,无权认定有罪;
2、对利得鞋厂罢工的事实部分,孟表示愿如实陈述,但不同意警方对自己主观意愿的认定。警方认为孟主观上想要引导或推动工人闹事把事情搞大,孟说自己没有这样的主观故意,自己只是想为维护工人权益做些协助工作,是帮助工人,而不是搞事,且自己不是什么领导者,罢工的主体是工人。

四、在被抓捕的初期,孟想要让爱人送内衣和眼镜,警察让其写条子,说他们可以帮助转交,孟写了条子给他们之后,他们要求加上一句:暂时不请律师,孟加上了。但后来警察向领导请示后,又把条子扣下了,没有转交给他爱人。

五、孟在监室里被特别监管,座位和床是固定的,不能调动;不能和窗外的流动人员(管教、送饭的、收垃圾的等)有任何接触;一张纸片都不能寄出去。

六、央视播放劳工案消息的那两天,全所都没有让看新闻。

七、除在家中抓捕之时全程录像外,共被录像三次,讯问时录过两次,1月8日批捕当天录了一次。

八、警方要求孟指控曾飞洋,并说这样对他的问题可以从轻考虑。孟表示自己非常尊重曾飞洋,拒绝指控。

九、孟晗说自己这段时间身体恢复得还不错,思想上也比较稳定,他担心爱人的身体及生活,并关心劳工NGO和劳工朋友们的状况。

我告诉孟晗,根据他的陈述,我认为他的行为,并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协助工人维护合法权益,无论通过罢工还是集体谈判的形式,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正义之举,与违法犯罪无涉。在结束会见之前,我给他拜年,并嘱他保重。

当我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天空依然阴沉,雨仍未停。今天是正月十二,照理,还在过年的热闹时日,而我身后的高墙里,却关着许多无辜的人。他们为了践行各自的道而得罪当朝,被隔离,被幽闭,与家人分离,陷入不自由的境地。

里面的人,在为外面的人受难;外面的人,当心存感恩,并为他们祝福。

是为记。

燕薪律师记于2016年2月19日夜


广东劳工NGO案 孟晗指资方损失鉴定报告属虚假 望NGO团结维护合法权益
权利运动编辑员 於 2016-03-02 9:43 下午 发布

2016年3月02日权利运动编辑员获悉覃臣寿律师于3月1日成功会见孟晗, 孟晗指当局专案组用了一年的时间收集材料。资方的损失鉴定报告属虚假,及在提审过程曾被要求指控曾飞扬达到不法目的。



以下为覃臣寿律师的孟晗3月1日会见情况简报。

    对于本次打工族曾飞扬、孟晗等被抓捕及央视新华社媒体抹黑事件,孟晗希望劳工维权及工人们能够透过迷雾、认清真相,不要被蒙蔽,一定要挽回劳工维权声誉。关于利得事件,他了解的情况是,当局在2014年12月5日就成立125专案组,到他2015年12月3日被抓,专案组差不多用了正好一年时间收集材料。其微信、微博QQ群等其与工人们的交流材料均被专案组、监控、提取。利得三次罢工,属于近三千工人自发组织,我们并没有参与。我们工作目的是辅助工人维权,建立有效的工人组织,培训劳动维权法律法规、集体谈判、劳资谈判等。其中第三次罢工,工人有六天五夜守厂护厂,目的是合法的,是为了防止资方转移设备财产逃避义务。工人要求资方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合法权益,这些本身都是资方的强制义务,但工人都没得享受这些权利。第二次罢工时达成的集体谈判协议资方拖延时间并未履行,才导致第三次工人罢工,第三次罢工后又重新达成协议,后面资方才履行。

    资方在央视新华社上虚假上演悲情剧,说什么被工人罢工胁迫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完全胡说八道,本身就是资方违法在先工人维权在后。我看到警方花了很多钱做了个资方经营损失的鉴定报告,完全是虚假。印象中,孟记得当时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曾对工人罢工有批示,说一切应以工人利益为重,及时处理。但番禺区政府怠于履行职责,导致第二次谈判协议没有得到履行,导致第三次罢工发生,其应该承担责任。他们抓到曾飞扬的一些隐私,大肆炒作,希望孟指控曾飞扬达到一个不法的目的,用心险恶。他们指控我们企图改变全国总工会制度,企图改变工会性质,显然扯淡,我们所谓的工会,履行其应有职责没有?显然没有,每次他们到场都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到场只是形式上的到场,没有履行应有职责,显然这不是工人们的错,是工会的错。我们学习工会法培训工人维权,是为了补政府短板,工会应以工人为主体,保护工人利益,而不是纯粹保护资方利益。

    我之前就被抓三次,抓了放,放了抓,第三次被抓的时间是2015年4月19日下午,当时我们打算参加工人召集的会议,在一个开放的酒楼,人员包括工人、工人代表、我们几个打工族。却被当地警方强行驱散,会议没有如期举行。当时我被抓走,工人们为了救我,就到派出所论理,国保当时把我转走,关了四小时后,由于工人要求强烈并且合法,我被放了出来。我特别感谢曾经帮助过我、声援过我的工人们。警察曾经问过我,我被抓,为何有那么多工人要来营救我。我说工人们都很淳朴,谁抓好人,他们当然就去帮助好人。孟说,其要积极发声,把真实的感受、其所了解的打工族向大家诉说,但在看守所,能做的事情确实很有限,感觉很抱歉。最后,孟晗希望外面的工友们,能有自己独立的判断。希望NGO能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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