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没有火起来的新闻吸引了小编的注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7月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第二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确实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没有遇到。人社部将对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地梳理,适当时候提出对这部法律的意见建议。 修改劳动合同法,终归还是要来了
提这个问题的是《工人日报》的记者,不知道这位记者提问的想法是什么,人社部是这么回答的: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前段时间围绕劳动力市场上的一些问题,社会关注比较多,也有各种各样声音。这部法律实施八年来,在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社会法,在对劳动者利益进行倾向性保护的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护做了一些制度性安排和设计。比如说劳动合同法里规定了,对于受过一些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企业可以和他们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这样能够保证企业稳定这些骨干。再比如,虽然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在适当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确实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些问题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没有遇到,这是新情况。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比如前段社会议论比较多的,法律对企业和劳动者保护程度不均衡、劳动者和企业之间更应该保护谁,大家有不同认识。 下一步我们会对这部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地梳理,进行充分论证调研之后,适当时候提出对这部法律的意见建议。谢谢大家! 看起来人社部的回答似乎四平八稳,没有说要怎么改,也没说什么时候要改,但是我们看人社部以前说的话: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
今年2月29日,国新办就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劳动合同法是我们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实施八年来,在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不够。第二,企业用工成本比较高。 最后,尹蔚民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业态、新的就业形式,这是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还没有出现的。所以,对这些问题,作为主管部门,我们正在进行积极研究。我们会广泛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适时提出我们的意见。” 看来尹部长深深知道老板的心声啊,他们就是要降工人工资,就是想能任性解雇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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