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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毛主席关于“实践标准”的科学论述,兼与网友们探讨

2016-12-16 21:53| 发布者: 05txlr| 查看: 2089| 评论: 13|原作者: “05txlr”

摘要: 对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论你是要学习、掌握这个命题,还是想批判、否定这个命题,首先都必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它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对毛主席关于这个命题的全部论述、至少基本论述,有一个起码的了解。否则,就一定会走到歧路上去。

学习毛主席关于“实践标准”的科学论述,兼与网友们探讨
——纪念毛主席诞辰120周年
(原载于红色中国网2013年6月3日)

    毛主席手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引用自《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的修改件)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1937年)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963年)
                  ——毛泽东

【前言】

  最近,又见到一些网友在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条基本原理,必须正确理解和坚持;另一种则认为这个命题是某些人倒行逆施的舆论工具,本身就是完全错误的。

  后一种看法之所以会产生,主要是因为三十余年前,出现了一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标题的文章,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恶劣后果,是修正主义路线恶性发展的理论根源。于是,一些网友由此而迁怒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哲学命题本身,非否定了它不可。

  这种看法在感情上是可以理解的,但从理论上说则是十分错误的,甚至会损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基,损害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

  大家知道,中外修正主义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主要的手法,是“打着红旗反红旗”,就是口头上也挂着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却歪曲、修正和篡改它们的灵魂,以此来攻击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东西。这是修正主义者的惯用伎俩,否则,也就不成其为修正主义了。

  那么,我们在批判修正主义的时候,能不能把“红旗”本身也否定了,甚至认为这“红旗”就是一面“黑旗”呢?当然不能。但遗憾的是,一些网友恰恰是这样做的,他们批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以及资改派通过所谓“真理标准大讨论”推行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却把这篇文章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命题混为一谈,也一起怀疑了、批判了、否定了!

  有些网友在质疑实践标准的同时,还完全脱离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基本观点,提出种种理由,对“实践”、“检验”、“真理”、“标准”等概念作出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或者孤立地围绕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十二个字,一个一个地扣字眼、板“道理”,以此来证明自己的看法,论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这样或那样的“不足”、“错误”,甚至认为这个命题是“荒唐的”、“反动的”。

  因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的具体含义究竟是什么?它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是两个不能不搞清楚的问题,而要如此,首先就必须知道革命导师是怎样论述这个重要命题的,然后再同一些网友的看法相对照,看看是不是对其有误解或者曲解。

  为此,本人辑录了毛主席有关实践标准问题的科学论述,并把它们分为八个部分,也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归纳、概括了这样八个方面的含义和内容: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实践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由此可见,“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是毛主席从整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理论体系中归纳、概括、总结出来的,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这个原则是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包括: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精神反作用于物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以认识、理论为指导,认识、理论在实践中得到验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真理是一个过程,是客观的、全面的、具体的;人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的无限过程;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等等。

  希望大家认真重温一下毛主席这些重要论述,尤其是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命题本身是错误的,或者有这样那样缺陷的网友,能够根据这些论述,对照一下自己的观点,看看是不是真有道理,而不要再坚持己见,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习与宣传带来混乱了,更不要因为批资改派的谬论而批到毛主席头上去,使亲者痛、仇者快了!

  对于坚持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又坚决批判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卑鄙伎俩的网友,也可以根据毛主席的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认清那篇文章把实践标准偷换为资产阶级实用主义,为资改派推行修正主义反动路线鸣锣开道的本质。

  简要地说,那篇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题的文章,在认识论上的主要荒谬之处在于:1,将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实践概念,偷换成实用主义的“实践”即所谓主观的“经验”、“个人体验”;2,否认实践的社会性和连续性,片面地、孤立地看待千百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3,将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篡改为“有用即真理”,用一时一地的是否“有利于”来衡量一切;4,抹煞革命理论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为“摸着石头过河”张目;5,否定实践和真理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也是一个过程,主张实践检验真理可以一次完成,鼓吹形而上学的“检验真理”论等等。至于其在政治上的反动之处,我们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开实践,更是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现在,我们要批判这篇打着红旗反红旗的文章,批判资改派所谓“真理标准”的谬论,最锐利的思想武器,无疑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毛主席关于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科学论述。以下,就是本人辑录的《毛主席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每部分后面[  ]号内是本人的简要说明):


【一】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唯一的,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对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稿的批语和修改》,《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14页。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读米丁等著<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上册)>一书的批注》,《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42页。

  实践是真理的标准。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63页。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2页。

  所谓经验,就是实行政策的过程和归宿。政策必须在人民实践中,也就是经验中,才能证明其正确与否,才能确定其正确和错误的程度。
——《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6页。

  [说明:毛主席在这些论述中使用的“社会实践”和“实践”,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说法,内涵是一样的。马克思早就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就是说,人们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社会实践,没有不具有社会性的实践。有网友认为,说“实践”不对,只有说“社会实践”才是正确的,这种看法是没有道理的。否则,毛主席的《实践论》,就应该改成《社会实践论》了。
  另外,有的网友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是认为这个标准不是唯一的,还有逻辑证明、科学公理等也是标准。实际上,历史已经表明,逻辑规则和科学公理本身就来自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是被人类的千千万万次实践所证明了的,所以归根到底还是以实践作为唯一标准的。所以,毛主席反复强调,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只有”、“必须”是社会实践,“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懂汉语的人都知道,这就是讲的实践标准的唯一性。]
  

【二】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3页。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4页。

  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说明:毛主席明明肯定,所谓检验真理,就是检验认识、理论的真理性、正确性,也即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真理,并且把这一过程简要地概括为“检验真理”。可是,有的网友偏偏要用“检验认识、理论是不是真理”来否定“检验真理”这一提法。究竟是毛主席自相矛盾呢,还是这些网友的理解有误呢?用毛主席的论述,来否定毛主席自己对这些论述的归纳和概括,这也太荒唐了吧!]


【三】所谓以实践作标准,就是以实践的结果、效果作标准

  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页。

  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页。

  ……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就是把第一个阶段得到的认识放到社会实践中去,看这些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是否能得到预期的成功。一般的说来,成功了的就是正确的,失败了的就是错误的,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是如此。在社会斗争中,代表先进阶级的势力,有时候有些失败,并不是因为思想不正确,而是因为在斗争力量的对比上,先进势力这一方,暂时还不如反动势力那一方,所以暂时失败了,但是以后总有一天会要成功的。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检验一个作家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68页。

  [说明:还有的网友认为,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只有实践的结果、效果才是标准。其实,毛主席在具体论述实践标准时,就是把实践的结果、效果作为标准的,因为这种结果、效果,本身就是整个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是贯穿于实践过程始终的实在内容和表现形式。实践的结果、效果并不是等到实践活动完全结束才表现出来的,而是在整个实践过程中逐步显示的。怎么能够把两者割裂开来呢?在毛主席的论述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实践的结果、效果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完全是同一个意思。]


【四】错误的、反动的实践,可以从反面检验真理、证实真理

  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我们比较地聪明起来了,我们的事情就办得好一些。任何政党,任何个人,错误总是难免的,我们要求犯得少一点。犯了错误则要求改正,改正得越迅速,越彻底,越好。
——《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4卷。

  真理是跟谬误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美是跟丑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善恶也是这样,善事、善人是跟恶事、恶人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总之,香花是跟毒草相比较,并且同它作斗争发展起来的。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5卷。

  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当着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选集》第5卷

  右派是很好的反面教员。我们中国历来如此,有正面的教员,有反面的教员。人需要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日本帝国主义是我们第一个大好的反面教员。从前还有清政府,有袁世凯,有北洋军阀,后头有蒋介石,都是我们很好的反面教员。
——《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毛泽东选集》第5卷。

  革命的政党,革命的人民,总是要反复地经受正反两个方面的教育,经过比较和对照,才能够锻炼得成熟起来,才有赢得胜利的保证。我们的中国共产党人,有正面教员,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也有反面教员,这就是蒋介石、日本帝国主义者、美帝国主义者和我们党内犯“左”倾或右倾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人。如果只有正面教员而没有反面教员,中国革命是不会取得胜利的。轻视反面教员的作用,就不是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者。
——毛泽东(转摘自《赫鲁晓夫言论集》第三集的出版说明)一九六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说明:这里,还涉及到一个实践的阶级性问题。毛主席说过,“无产阶级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资产阶级也要按照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这两种“改造世界”,都是实践活动,但阶级性质是相反的,前者是革命的、正确的,后者是反动的、错误的。
  革命的、正确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那么,反动的、错误的实践能不能检验真理呢?同样可以,不过不是从正面,而是从反面来检验,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话来说,就是“双重验证”。如果只承认前者而不承认后者,那就是认识论上的二元论,就会导致认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不适用于反动阶级、反面人物的实践活动的错误结论。而毛主席早就明确指出,“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五】已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23页。

  我们的头脑、思想反映客观实际,无论什么时候谁都不可能一下子就反映得完全正确,无遗无误。客观实际是错综复杂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的头脑、思想对客观实际的反映,是一个由不完全到更完全、不很明确到更明确、不深入到更深入的发展变化过程,同时还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同长征、艾地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6-17页。

  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斤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成为完全的认识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
——《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306页。

  [说明:一些网友老是在质疑:“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要再接受实践的检验吗?不要了,所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论断是错误的!”而毛主席认为,这不仅需要,而且必须,因为真理是一个过程,客观实际是一个过程,也在不断发展,人的认识要随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因此已经被实践证明是真理的认识,还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在历史上,当欧几里德几何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非欧几何;当相对论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量子力学;当马克思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列宁主义;当马列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毛泽东思想;当马列毛主义被认为是真理的时候,用于指导实践,同时接受检验,于是产生了比马列毛主义更高明的理论(当然不是邓三科)……这个辩证法的道理,毛主席讲过无数次,有的网友就是不能理解。]


【六】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

  人类的思维,就它的本性说,能给我们以绝对真理,绝对真理乃由许多相对真理积集而成,科学发展的每一阶段,增加新的种子到这个绝对真理的总和中去。但是每一科学原理的真理界限却总是相对的。绝对真理仅能表现在无数相对真理之上,如果不经过相对真理的表现,绝对真理就无从认识。
——《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第25页。

  绝对真理包括在相对真理里面,相对真理的积累,就使人们逐步地接近于绝对真理。不能认为相对真理只是相对真理,不包含任何绝对真理的成分,而到了一天人们忽然找到了绝对真理。
——《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谈话(节选)》,《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06页。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5页。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说明:这个问题,是同上一个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真理之所以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就是因为有一个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关系问题。任何具体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与绝对真理的统一,相对真理之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存在于相对真理之中。这个道理看起来简单,却是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中最难理解的,所以毛主席说,“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要真正认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命题的正确性,最终还是有待于真正弄懂这个“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


【七】实践检验真理,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和首要观点

  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

  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90页。

  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2-293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96页。

  [说明:这里最后的一整段话,是毛主席对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也包含了“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命题的基本内容。它对实践作为证实真理的唯一途径,对真理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的重要作用,对在实践基础上真理不断发展的整个过程,都作了精辟的论述。只有深刻地领会和理解毛主席的这些论述,才能真正认识毛主席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全部意义,因为这一科学命题就是从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中提炼和升华出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发展。]


【八】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对实践标准问题的经典论述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理论的东西之是否符合于客观真理性这个问题,在前面说的由感性到理性之认识运动中是没有完全解决的,也不能完全解决的。要完全地解决这个问题,只有把理性的认识再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应用理论于实践,看它是否能够达到预想的目的。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马克思列宁主义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也不但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科学地构成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所证实的时候。辩证唯物论之所以为普遍真理,在于经过无论什么人的实践都不能逃出它的范围。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社会的人们投身于变革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实践中(不论是关于变革某一自然过程的实践,或变革某一社会过程的实践),由于客观过程的反映和主观能动性的作用,使得人们的认识由感性的推移到了理性的,造成了大体上相应于该客观过程的法则性的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然后再应用这种思想、理论、计划或方案于该同一客观过程的实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即将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在该同一过程的实践中变为事实,或者大体上变为事实,那末,对于这一具体过程的认识运动算是完成了。例如,在变革自然的过程中,某一工程计划的实现,某一科学假想的证实,某一器物的制成,某一农产的收获,在变革社会过程中某一罢工的胜利,某一战争的胜利,某一教育计划的实现,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然而一般地说来,不论在变革自然或变革社会的实践中,人们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出来的事,是很少的。这是因为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们,常常受着许多的限制,不但常常受着科学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这种情形之下,由于实践中发现前所未料的情况,因而部分地改变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的事是常有的,全部地改变的事也是有的。即是说,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客观过程的发展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人的认识运动的发展也是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的发展。一切客观世界的辩证法的运动,都或先或后地能够反映到人的认识中来。社会实践中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是无穷的,人的认识的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也是无穷的。根据于一定的思想、理论、计划、方案以从事于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摘自《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说明:这是一篇大家都知道的毛主席的经典著作,但是知道并不等于理解、掌握,更不等于能够在实际中正确地运用。毛主席在此文中深刻地、全面地论述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包括实践与真理的关系。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重要命题,就是从这些论述中提炼、归纳、概括出来的。因此,要真正理解这个命题的全部内涵和完整意义,就必须从这些论述出发,而不是从我们自己的想当然出发。同样,要质疑这个命题,也必须首先读懂、了解这些论述,以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一系列有关论述。如果只是简单地从字面上来进行质疑,甚至“批判”,那就只会离题万里、南辕北辙。

  这里还要着重说明一点:任何哲学命题,都是对某种哲学思想的归纳和概括。作为一个命题,它要求语言精炼、简洁,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一个特定的思想观点。比如中国哲学史上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荀子),“行也可以兼知,而知不可以兼行”(王夫之);西方哲学史上的“我思故我在”(笛卡儿),“人是机器”(拉美特里),“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凡是现实的都是合乎理性的,凡是合乎理性的都是现实的。”(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马克思),“运动本身就是矛盾”(恩格斯),“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列宁),“一切以条件、地点和时间为转移”(斯大林),“物质可以变精神,精神可以变物质”(毛泽东),等等。

  很明显,对这些语言精炼、简洁的哲学命题,如果光从字面上去解释、理解的话,是不可能真正领会它们所包含的深邃思想和深刻内涵的,只有把它们放到中外哲学家的各自的思想体系中去,联系这些哲学理论的全部观点、原理,并按照这一系列观点、原理所具有的内在逻辑来进行理解,才能正确地把握这些这些命题的真正含义。

  对“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也应该如此。这就是说,无论你是要学习、掌握这个命题,还是想批判、否定这个命题,首先都必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它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对毛主席关于这个命题的全部论述、至少基本论述,有一个起码的了解。有的网友只抓住“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十几个字,翻来覆去地拆解、臆测、透视、推论,得出了各式各样的断言,却全然不问这个命题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它到底说的是什么,归纳、概括的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哪些原则、原理?这样,就一定会走到歧路上去。

  实际上,只要认真地读一读《实践论》这篇著作就可以知道,其全文始终贯穿着“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思想。一些网友至今还在“批判”这个命题,说这里不对,那里错误,甚至是“荒谬的”、“反动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毛主席的《实践论》就得彻底重写,或者干脆把它从《毛泽东选集》中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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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龙翔五洲 2016-12-17 23:42
•        2016年较受瞩目的科学事件当属引力波。美国加州理工学院、麻省理工学院以及“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的研究人员2月宣布,他们利用LIGO探测器在2015年9月14日探测到来自于两个黑洞合并的引力波信号,证明了爱因斯坦广义相对论预言中的引力波。
《自然》杂志指出,爱因斯坦发表广义相对论几乎100年后,科学家终于以让人惊叹的方式证实了它。这也给黑洞的存在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而黑洞也曾被爱因斯坦的理论预言过。
这则消息说明了根据一定经验积累的逻辑思维而得到的科学预言经过一定的科学实验而被大家遵为某一科学定律的认识过程。从而再一次证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论断是正确的。而这种实践事实上不能将根据一定经验积累的逻辑思维排除在认识真理的实践之外。
引用 龙翔五洲 2016-12-17 03:33
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
——毛泽东《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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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与客观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在此统一体现在“人类特殊的能动性”之中。我们的同志若将这“人类特殊的能动性”全然割裂,认为逻辑思维与劳动实践全无相干,那就错也。人们教幼儿算术时用过拿一个苹果再又拿一个苹果,然后一起数,得到了1+1=2 的真理。根据这个人们推理得出2+2=4,直至很复杂的数学问题,整个发展过程离不开逻辑思维和拿苹果、用笔墨纸张和手脑的具体实践。因此逻辑思维也是实践的一个部分,是在反复交替,反复推进认识,反复能动的追求真理的过程。这有点像人们承认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都是劳动类似。如此说来,我们应该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的实践应该包含人们“特殊的能动性”的(与客观相联系的)主观逻辑思维。 ...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6 11:59
补充一下,之所以说逻辑实证主义是唯心主义,一是它只承认依赖于主观的“经验”,而不承认经验背后是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实在;再就是所谓知识是在经验基础上的逻辑构造,其中的逻辑,连与经验的联系都没有了,完全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人脑中莫名其妙就产生的东西。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6 00:44
longdongfang: 其实很有必要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真实内涵做出确切的说明,这是一切讨论的基础。  在我来说,这话的真实意思是说:判断理论是不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就 ...
个别表述可探讨。先就你的表述形式继续讨论,如果是要将理论(所预期)的结果与实践的结果相比较,进而来判断理论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那么,在这里,逻辑推理是理论(及理论预期)的一部分,还是实践的一部分?

如果说逻辑推理是理论的一部分,那么它属于要被验证、要被比较的部分,因而本身不能作为验证的标准。

如果说逻辑推理是实践的一部分(类似于科学实验),那么你所提出的问题,本身就不存在了。

将逻辑与“经验”证据共同作为知识的来源即真理的标准,在哲学中是有的,不过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资产阶级哲学中的逻辑实证主义学派。

你在国内,可能上百度百科比较方便:
http://baike.baidu.com/view/66513.htm

其中说,逻辑实证主义中的现象主义认为:根据现象主义的观点,整个世界就是感觉经验的逻辑构造,一切科学知识都是借助逻辑在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科学知识应采用以感觉经验为基础的现象主义的语言。

维基百科上说的更清楚一些: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0%BB%E8%BE%91%E5%AE%9E%E8%AF%81%E4%B8%BB%E4%B9%89

用维基百科,然后搜索“逻辑实证主义”:
世界的逻辑构造[编辑]

抛弃掉了形而上学,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人类知识是由逻辑、数学思维和谨慎的经验观察组成的。卡尔纳普在他所著的《世界的逻辑构造》(Der logische Aufbau der Welt)中描绘了逻辑实证主义者眼里的人类知识图景。卡尔纳普在书中阐释了许多方法和步骤,我们通过它们,运用感官观测来实证(或者至少是证实)关于宇宙如何运行的科学假设的真实性。如此,最终的目标是通过运用数理逻辑的形式化方法,来建立一个严格的科学语言以准确地表现世界作为一个整体的逻辑构造。


如上,逻辑实证主义认为,人类知识(即真理)来自于逻辑、数学思维和经验观察(注意:西方资产阶级哲学所说的“经验观察”不承认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实际,也区别于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实践;西方资产阶级哲学所说的“形而上学”也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形而上学,前者指的是经验以外的、不能为经验证明的)。所以,认为逻辑和数学思维是知识来源之一即真理标准之一,实际上是西方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的观点

(严格来说,逻辑实证主义有不同倾向,就其本质来说,是唯心主义;但是一般自然科学家在逻辑实证主义影响下从事研究时,往往是不自觉的机械唯物主义者;他们在科学研究中,实际上将科学研究结果作为客观实际在头脑中的反映,承认这些结果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在哲学上又不能承认客观实际,坚持所观察到的仅是“经验”证据,即依赖于人的主观的感官经验。这种思想,来自于主观唯心主义的“存在就是被感知”)
引用 longdongfang 2016-12-15 21:03
其实很有必要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真实内涵做出确切的说明,这是一切讨论的基础。

在我来说,这话的真实意思是说:判断理论是不是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把实践的结果跟理论的结果两相对照,凡是符合的,说明理论是真理,不符合的理论就不是真理,这就是唯一标准的意思。(当然实践的结果不是一次实践的结果,这不在讨论之列)。如果有人有不同意见请提出。

所以,要完成这一命题,1得有一个实践的结果,2得有一个理论的结果,3两者相互对照,4完成判断。显然2、3、4步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地方,现在就是1什么是实践的结果,还需要争论,比方说,逻辑推理的结果算不算实践的结果?另外只要有任何不依此方法就判断出了理论是不是真理的情况发生,可直接宣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错的。

不知何人有何异意?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5 16:51
05txlr: 正好有点事,引两段语录作为回复吧:    我们用来作为认识论的标准的实践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
好的,再探讨
引用 05txlr 2016-12-15 16:19
远航一号: 借地与05txlr同志探讨一下,z2z2 longdongfang  等网友提出逻辑推理、数学证明是独立于实践之外的真理标准,这当然是错误的。艾思奇指出,逻辑推理要以经过实践 ...
正好有点事,引两段语录作为回复吧:

  我们用来作为认识论的标准的实践应当也包括天文学上的观察、发现等等的实践。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40页。

    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
——毛泽东《论持久战》。

【简单说:是不是实践,关键要看是不是“主观见之于客观”,如果只是头脑中的推演,那还是主观的东西,如果去“做或行动”,譬如你写成论文,公布于众,那就参与到客观活动中去了。】
引用 05txlr 2016-12-15 15:43
longdongfang: 我故意这样说的,只要你回答就排除了一个辩论方向,或者,就指明了一个辩论方向。我算你变相承认这是人脑的意识活动,这不是实践好了。...
原来,你这样说是故意下了套的?那个所谓有关黑格尔的话“我看到的版本是这样的”,也是故意下的套吧?网友之间讨论问题,用得着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吗!
什么“我算你变相承认”?变什么相,承什么认?我说过逻辑证明“是”或者“不是”实践活动吗?“把显然愚蠢的思想加到论敌身上,然后加以驳斥,这是不大聪明的人使用的手法。”(列宁)
你之所以“不大聪明”,是因为你下的套,恰恰把你自己套进去了!你那一大篇颠三倒四的话,说来说去,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意识检验了真理,所以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你伪造的“黑格尔……说过理论是真理的标准”那句话的拷贝!
好了,恕不奉陪了! ...
引用 longdongfang 2016-12-15 13:23
有一种字体叫做毛体字,只要你电脑上装上,你可以伪造任何“毛主席语录”!

如果毛主席当年真有这句话,那么请问后来邓一伙何必为这句话大动干戈?
引用 longdongfang 2016-12-15 13:21
他说了“逻辑证明是一种实践活动”吗?你看得懂原文吗?
====================================

我故意这样说的,只要你回答就排除了一个辩论方向,或者,就指明了一个辩论方向。我算你变相承认这是人脑的意识活动,这不是实践好了。

那么问题来了,虽然逻辑证明所要用到的对象是实践中得来的,逻辑推理要运用的手段也是在实践中产生,但是对于理论是否是真理的判断上,它们显然都是死的,它们是不会自然得出是或者否的结果的,如果不是发挥人脑的主观能动性,把它们组织起来进行科学的加工,得到一个正确的结果,作为理论是否是真理的判断标准,怎么会有检验真理这件事呢?可见,这里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什么实践中得来的对象实践中产生手段都是一堆死物的,所以它们不是最后判断的标准,更谈不上唯一标准——而人的主观能动性,正象你所承认的那样,是一种意识活动,它不是实践,所以终究是:“不是实践”的意识检验了真理,所以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且,因为主观能动性是主观的,所以这个过程是可以出错的,比方说开了小差,结果就算错了,得到了完全错误的结论,这也说明是意识在检验真理,不是实践在检验真理。

而且,1.按常理,在生活中当我们说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时候,无一例外的都是指脚踏实地身体力行的去实干,没人会认为只用逻辑推理就是在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2.逻辑证明的过程跟感性认识上升为理论的过程可以是同一过程的不同论证方式,在那里理论还是等待实践检验的,在这里逻辑证明的结果已经作为一种检验标准了,显然这不是在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3.不应该脱离产生这话的历史语境,脱离当时的历史背景,脱离它的历史作用,来简单的对待这句话。对这句实质上为反革命活动推波助澜的话,你们看着办吧,就看你们准备在思想上离特色有多远了。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5 12:40
借地与05txlr同志探讨一下,z2z2 longdongfang  等网友提出逻辑推理、数学证明是独立于实践之外的真理标准,这当然是错误的。艾思奇指出,逻辑推理要以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的前提为出发点。但是,逻辑推理、数学证明本身,到底是人类的纯意识活动还是实践活动?

毛主席说,科学实验是三大社会实践之一。简单的数学证明或计算,如 1+1=2,当然可以通过大脑活动来完成(当然严格来说,也涉及物质活动,因为人的思考要消耗热量、影响新陈代谢等);复杂一些,肯定要用到纸笔,要动手写写画画;再复杂的,现代数学证明,就要用到计算机,要编程等。类似这样的数学研究,是否应视为科学实验的一部分?

就我自己来说,做经济学研究,要有模型,要搜集整理统计数据,然后进行统计分析。这样的活动,是不是也属于毛主席所说的科学实验?

如果以上设想成立,z2z2 longdongfang 等人所说的逻辑推理、数学证明等,实际上是不是作为三大社会实践的科学实验的一部分?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5 12:08
感谢05txlr同志将这篇2013年曾经在本网发表的文章重新贴出。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既说清了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出发,要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本道理,又对修正主义集团盗用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观点、歪曲马克思主义、欺骗群众的伎俩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同时也清楚地说明了部分同志被修正主义集团误导并对实践标准产生怀疑的糊涂思想到底错在哪里。今日重读这篇文章,受益匪浅。正如05txlr同志所说,我们学习马列毛理论,特别是学习哲学,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如果不是这样,就很难避免在革命工作中反复犯错误,并且犯了错误还不能纠正,于公于私,害莫大焉。
引用 远航一号 2016-12-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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