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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三农”演变的十六条“定律”

2017-6-28 23:0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488| 评论: 0|原作者: 张文茂|来自: 山丹丹红网

摘要: 村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主体,突破这一底线必然导致土地私有化。到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其中一个最简单的、也是最基本的标志是:谁是主要的经营主体。

.人民公社发展的阶段性和阶段转换定律

虽然人民公社的希望在于工业化,但是,人民公社一成立就开始大搞社队企业却碰了钉子。1958年社队企业最初尝试的失败告诉我们,只有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和粮食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才能在全国范围启动公社工业化进程。在经历了盲目发展的教训之后,很多领导已经开始清醒起来。1960年进入困难时期,增加粮食生产的压力很大,北京市委副书记刘仁在6月份一次区县委书记会议上强调:“公社工业要搞,但首先要吃饭吃菜,这就要考虑什么能搞,什么不能搞,工业占用的劳动力是5%还是10%,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真正要发展社办工业,只能在机械化以后节省出劳动力才能搞,不能不管农业搞得好不好而去搞其他的。”可见人民公社初期到底以什么为纲,确实是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所以,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的发展进程必然分为以粮为纲阶段和公社工业化阶段。农业以粮为纲是国家工业化初期的必然选择,是一定历史阶段的发展特征。由以粮为纲向多种经营和农村工业化阶段性转变必须具备一定的先决条件。其中主要的前提条件有三个:一个是国家相对独立的现代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包括现代国防建设已经基本上具备了两弹一星为代表的自卫能力。第二个是农业的粮食生产水平已经基本过关。这主要表现在粮食人均拥有量要达到290到300公斤的安全线;第三个是农业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具备了劳动力转移的条件。而这三条标准基本上在70年代后期已逐渐成熟。

过早地启动公社工业化进程,会造成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破坏工农业之间均衡发展的比例关系。如58年人民公社成立之初就急于发展社队企业,虽然在一些条件好的地区可以有适当的发展,但从全国整体情况看,显然还不具备打发展的条件,所以后来基本上都退了下来。相反,人为地拖长“以粮为纲”发展阶段的时间,又会严重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挫伤农民的积极性。这在改革前已经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倾向,表现为各种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左”的错误,特别是一些地限制社队企业的发展,也是不懂经济规律的表现。

.产业革命是农村社会生产力质的飞跃和社会结构转型的根本动力定律

以公社工业化为标志的农村产业革命,一方面是农村社会生产力质的飞跃的根本动力,因为它彻底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靠手工劳动和牲畜动力的生产方式,开始走上机械化道路;另一方面又是传统农村社会结构转型的根本动力,因为产业革命的结果必然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集中、集约配置,农业富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和农业人口的城镇化集聚,包括传统农村社区的改造和适当集中。所以,农村产业革命在原来的农业学大寨基本建设运动的基础上,逐渐转变为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四个大的发展趋势:

(1)首先是农业内部产业结构演变的产业化趋势。这是一个由以粮为纲向多种经营拓展进而转变为多种产业的发展过程。在人民公社体制的初期阶段,农村基本上是单一的农业产业,并且以粮食生产为主,产业结构很单一,因为粮食还不能达到基本保障供给。农村生产队主要抓生产环节,而生产以外的供、销、信贷、加工等环节在社一级。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农村单一产业的局面发生改变,由农业向非农产业拓展,由多种经营向多种产业拓展,这就是毛主席讲的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是农村产业革命、分工分业的必然趋势。这种趋势使农业、包括农业内部的各产业逐渐成为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多种经营的副业变成独立的产业。所以,农业产业化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农业在产业分化的基础上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发展到一定的区域规模。如粮食主产区、大豆主产区、蔬菜主产区、各类果品主产区等等,这是区域化趋势,不再是小而全的什么都有的多种经营模式。另一个含义是在区域主导产业形成的基础上,建设产前、产中、产后和科技、加工、贸易、信用等服务环节在内的完整的产业链条,使粮、棉、油、菜、果、肉、蛋、奶、渔等产业在不同区域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这一过程,就是农业的产业化过程。所以,一般来说,多种经营是一个农业经济的概念,而农业的产业分化则已经是产业革命的概念。

(2)农村经济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工业化趋势。其实,农村工业化本来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特有的概念,是指在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下、依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靠市场机制展开的工业化进程,以区别于以国营工业为主的国家城市工业化进程。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没有这样的概念的,因为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就是城市剥削农村和最后消灭农村的工业化进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农村工业化的本质,是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的工业经济和集体农业的机械化,也可以简称为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在生产方式上表现为机械动力代替人畜动力和集体化组织形式,在产业构成上形成农、工、商综合发展的产业结构,在空间布局结构上形成社级以工商业为主、村级(原大队)以现代农业为主的中心外围结构格局,并在公社集体经济内部形成以工建农、补农的农工协调发展机制。农村工业化的主要标志是人民公社社队企业的发展,即毛主席反复强调的“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像华西、刘庄这样已经完成农业基本建设的村,已经带头开始发展社队企业。到七十年代后期,社队企业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郊区逐渐形成发展的趋势。七十年代末,各地已经有了人民公社社队企业局的政府职能部门。而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也已经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八十年代初期人民公社解散后,社队企业改为乡镇企业,但“异军突起”的势头更加强劲,以致成为改革成功的主要事实支撑。历史的发展充分验证了毛主席关于公社工业化的英明预见,验证了王震将军“毛主席比我们早看了我十年的”感叹。

(3)农村社会结构的城镇化趋势。如果说国家城市的工业化是靠国有经济带动城市的扩张和部分农业人口的城市化,那么,人民公社工业化的社会后果就是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这主要表现为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随着公社工业化的发展,产业的集中趋势使公社逐渐成为具有政治、经济和科技文化服务中心的小城镇功能,形成对周围农村的吸纳能力。此时逐渐停止在一般农村批复宅基地,改由公社集中统一建设农民保障性住房,强化小城镇的集聚功能,同时在外围以新农村建设的形式对传统农村进行改造提升,并进行适当的合并,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新型农村社区。

(4)城乡经济社会差别缩小和城乡一体化趋势。公社工业化本身就与城市工业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城市产业升级过程中(如北京市的退二进三),又会不断将部分原来的城市企业下方到农村社队企业,城乡之间首先在工业化发展中加深一体化进程。在条件成熟以后,国家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向农村地区小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扩展,城乡一体化格局逐步形成。

.两种形式的工业化带动两种形式的城镇化定律

工业化的发展,必然带动传统农村社会结构的现代化转型,是农业人口和农村地区的城镇化。这种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集聚,必然导致很多传统自然村落的萎缩和减少。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背景下,这一过程就是资本剥夺小农和农村衰落的过程,是农民由小私有者沦为雇佣劳动者的过程。中国的问题在于,因为农业人口的基数太大,靠资本主义的工业化解决不了农民的城市化转移问题,在农村土地大量被资本兼并的情况下,必然出现即失去土地,又难以在城镇立足的失业大军,从而破坏社会结构的稳定性,使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断,这已被民国时期的历史所证明。而毛主席开拓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不但是从根本上避免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的陷阱,而且,也是避免走资本主义城市化道路的正确选择,并最终解决农民和农村问题。简单说,毛主席开拓的两条腿走路的工业化,带动的是两种形式的城镇化,即国家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发展,公社工业化带动农村城镇化转型。

国家的工业化带动城市的发展和扩张。发展大、中城市,靠国有经济带动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进入城市并转为城市居民。这是一种本来意义上的农民城市化,这一进程实际上在改革前已经开始。70年代国家就已经开始从农村招工,很多最初是合同工,几年以后大量转为正式职工。这种城市化的基础是国家工业化和国有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农民从农村集体经济退出进入城市国有经济的过程。

人民公社工业化带动的农村城镇化,具体表现为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这一进程的基础是公社一级企业和事业的发展,社一级经济总量的增长,使公社的中心地区形成工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并通过对传统村庄的改造建设城镇化社区,成为农村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科技文化中心。所以公社工业化的结果,使社办的企事业成为农民本土非农产业转移和城镇化集聚的载体。随着公社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大量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移以后,原有的传统村庄必然面临整合集并的问题,那时,根据农业生产的区域规模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传统村落进行整合,建设规模适宜的新型农村社区,与中心区小城镇形成一体化格局,这就是传统农村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城镇化过程。

1959年12月,毛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针对书中强调发展重工业,“是消灭这些国家失业和农业人口过剩的必要前提”的说法,毛主席对此评论说:“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过程中,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人口会减少。如果让减少下来的农业人口,都拥到城市里来,使城市人口过分膨胀,那就不好。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防止这一点,就要使农村的生活水平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大致一样,或者还好一些。有了公社,这个问题就可能得到解决。每个公社将来都要有经济中心,要按照统一计划,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公社要有高等学校,培养自己所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做到了这一些,农村的人口就不会再向城市盲目流动。”(《毛泽东年谱:1949-1976》260页)可见,在毛主席的工业化战略里,一开始就没有把农业人口的转移仅仅依托在大中城市重化工业发展的基础上,而是更多地考虑依赖公社工业化的带动,实现农村内生的、本土性的城镇化集聚转型。华西、南街、刘庄、兴十四等一大批坚持集体经济的村,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农村城镇化的道路,黑龙江的兴十四村不是改成兴十四镇了吗!

.解散公社必然肢解农业集体化产业体系定律

人民公社时期,除生产环节以外的农业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在公社一级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如供销社、信用社、收购站、粮站、农机站、技术推广站、兽医站以及水利、电力、植保、种子等一系列服务部门都已齐备。在进入产业革命和市场经济环境以后,只要加以适当的改革,按产业化要求整合这些环节,很快就能成为农业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人民公社现代农业的产业化组织体系。但是,解散了人民公社,不但在农业在生产环节上退到小农经济,更重要的是农业产业化的这些环节也都被私有化了,基本上都经被资本所主导。甚至连供销社、信用社这样专门为农民服务的合作联社组织,也已经异化为与农民争利的半官半资的利益团体。分散的小农面对资本掌控的各个产业环节,农业产业化就必然走上公司加农户而实际上是资本改造小农的产业化道路。在与世界接轨后,包括种子在内的产业高端又逐渐被外资所垄断,中国的粮食安全和基础产业就成问题了。所以,在反思集体经济失败的教训中,不但要看到解散人民公社是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瓦解,同时也是对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瓦解。重建农村集体经济,既有重新组织社区经济组织的问题,也有按产业化发展的要求重建农业的产业化组织体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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