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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科学性

2017-7-29 22:27|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813| 评论: 1|原作者: 郝贵生|来自: 红旗网

摘要: 笔者认为其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并没有真正讲清楚高校为什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和怎样坚持正确方向等等问题。一切非马克思主义或反马克思主义的学科内容也具有意识形态属性,那么今天是否也应该加强其建设呢?也应该强调它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呢?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科学性
——评方世南同志《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一文
2017.7.29 郝贵生


  7月26日从昆仑策网读到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方世南同志发表在《人民日报》25日第7版《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见附录,以下简称方文)一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讲明我国高校要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着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正确方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其立论无疑是正确的。但通读全文后,笔者认为其存在的根本问题是并没有真正讲清楚高校为什么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为什么必须坚持正确方向和怎样坚持正确方向等等问题。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本质究竟是什么?


  方文全篇立论的理论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意识形态属性”,正如文中所说:“马克思主义学科既具有学术属性,又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彰显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意识形态属性,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由此推论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正确方向,要“大力抵制与批判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新形势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应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进行,密切联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特别是勇于直面与解答大学生关注的敏感问题和疑难问题,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整篇文章的要害就是推论、论证的大前提“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意识形态属性”与结论之间有否内在的逻辑联系上。


  大家知道,唯物史观把社会生活全部现象区分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大方面。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中的物质因素。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因素。社会意识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从意识的主体性角度可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从意识的层次角度可以划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而社会意识形式又可区分为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非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包括自然科学、形式逻辑和语言学。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包括哲学、道德、政治法律思想、宗教、文学艺术等等。唯物史观把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也称之为社会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学科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这话是完全正确的。因为马克思主义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那么不仅马克思主义学科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古今中外所有的研究社会现象的理论学说也都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孔子学说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宗教神学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反宗教的西方人道主义学说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亚当·斯密学说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德国古典哲学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即使当今社会存在的极其严重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也同样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按照方文的逻辑推理方式,因为马克思主义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所有要加强学科建设,要坚持正确方向,要大力批判反马克思主义,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一切非马克思主义或反马克思主义的学科内容也具有意识形态属性,那么今天是否也应该加强其建设呢?也应该强调它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呢?也应该按照它们的学说内容树立他们的世界观、方法论、价值观呢?显然是十分荒谬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与方文需要论证的结论毫无内在逻辑联系。


  那么问题出在何处呢?笔者认为,问题就出在仅仅指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根本就没有揭示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本质属性。用马克思主义与其它所有研究社会问题的学说体系的共同点,根本就不可能推论和证明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任何具体的科学态度和方法。


  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意识。按照唯物史观关于社会意识的分类,其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也就必然具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方文的这种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方文只是指出马克思主义与其它社会学说的共性、普遍性,而没有揭示马克思主义学科与其它社会学说的特殊性、个性即特殊本质。因此就不可能进一步科学推论和证明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必要性和怎样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的本质特性究竟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


  第一是它的阶级性。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即社会意识形态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现实的经济基础必然把社会分为两部分,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或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那么作为反映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也必然具有阶级性。马克思恩格斯1846年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此讲到清清楚楚:“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这种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著作中比比皆是。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就是阶级性。但马克思主义的这种阶级性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也有本质区别。以往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意识形态本质都是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是维护和服务于少数剥削者、压迫者的根本利益的。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属性是无产阶级和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理论上的反映,同时也是为维护和服务于无产阶级根本利益的,是为无产阶级消灭私有制、实行两个决裂、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阶级斗争实践服务的。这一原理和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中同样也讲得清清楚楚。就是目前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中讲到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时,也都是这样讲的。


  第二是它的科学性。马克思主义以往的人文学说包括与马克思主义同时代的以及之后的西方其它学说尽管有合理或精华内容,但总体上说,它们都不是科学体系。原因就在于它们不懂得社会意识是由社会存在所决定的,它们的历史观都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它们不同程度地歪曲历史和社会的本来面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是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归根结底是对社会经济关系的科学反映,是对现实的经济关系和阶级斗争实践科学研究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全部内容和体系有科学的哲学依据,有反映社会现实的大量真实材料,有科学的逻辑推理和理论论证,也经过阶级斗争的实践所检验和证明。


  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所具有的这两个本质属性是紧密相联的。无产阶级作为人类社会最后一个被剥削阶级的解放必须要有科学的社会历史理论做指导,所以马克思1844年就说,无产阶级需要科学的哲学理论作为精神武器。同理,马克思、恩格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所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也需要无产阶级作为物质武器,也就是说,这种科学理论只有为无产阶级所掌握,为无产阶级服务,才能真正回到实践中,变为巨大的物质力量。正如恩格斯1886年所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哲学的终结》一文中结尾说:“科学愈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愈加符合于工人的利益和愿望。在劳动发展史上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一开始就主要是面向工人阶级的,并且得到了工人阶级的同情,这种同情,它在官方科学那里是既寻找不到也期望不到的。”


  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属性所具有的这两个本质特征及其关系在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材中包括目前大学使用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材《绪论》中都是这样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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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水边 2017-7-3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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