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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为我索要加班费,就要以莫须有之罪将我开除 —— 清华大学图书馆工作纪实 ...

2017-9-4 00:4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3364| 评论: 0|原作者: 晓桥

摘要: 这位读者的来稿引起了我的那段回忆。她在信科联物业也遇到了公司侵害员工权利的违法行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即使是在清华,违法公司又岂止文安?军训新生走了一批又来了一批,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然而清华里的违法现象何时才能彻底离开?

仅因为我索要加班费,就要以莫须有之罪将我开除——清华图书馆工作纪实

社会 4分钟前 激流网 0

原编者按:距离我从文安离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这位读者的来稿引起了我的那段回忆。她在信科联物业也遇到了公司侵害员工权利的违法行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即使是在清华,违法公司又岂止文安?军训新生走了一批又来了一批,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然而清华里的违法现象何时才能彻底离开?

我是清华图书馆内一位前台接待职员,清华一直都是令我向往的一个地方,然而真正开始在清华工作之后,我所在的信科联物业却屡次违法,如强制加班、拒绝给加班费、请病假不依法给工资等,我也因此日渐消瘦,心力交瘁。身边很多同事的遭遇也和我相似。我非常气愤,为什么这个号称有“国家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竟会公然违反法律,将我步步相逼呢?

我于201611月入职作为一前台接待。2017210日,在主管程××的要求下,我临时接替清华图书馆内文员一职,面谈时主管说:“月薪起码3000元,去公司来回的路费也会报销,日常加班有加班费,待遇方面都很优厚。好好干……”

我不熟悉文员的工作,上任第一周,正巧又是忙碌着考勤和签发工资的一周,再加上主管请假了,所有的事情都落在了我的肩上。更加不幸的是,主管做的上月考勤有很多问题,图书馆的员工薪资迟迟发不出去,引起员工极大的不满,我折腾了整整一周才把问题解决。

217日那天,我向主管程××说明了情况,表明自己不太适合做文员,只想踏踏实实做前台。程××听了说“这段时间是不是让你太辛苦?下周一我就回来了,你就能够正常公休了,公司会按你上班时间给相应的加班费”。不料到了下周主管程××又以生病为由请事假,强制我一直要上到月底,说:“员工应该随时遵从公司工作临时安排,合同上写的很清楚,你可是签了字的。你作为项目的一员为了项目加些班是正常的。”我作前台接待的同时身兼文员甚至主管的各项职务,每天从早上7点一直忙到晚上11点,连续加班,疲惫不堪。一个月下来几乎没休息日,项目大大小小的事很大一部分都是我亲自一个个去办,工作时间在忙,休息时间也在忙,就连吃饭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有时候手刚洗完湿漉漉的听见有人喊就急匆匆跑外面忙,以致那段时间手背都被寒风吹得流血了。在219日到28日由于公司缺人手,根据公司需要我们不得不强制加班,本来就有脚疼病,每天穿着一双高跟鞋下来,严重受负荷的双脚放在床上火辣辣的难受。一直持续到2月底。几次向上级说明情况,并未得到答复。

2月底我和经理说不想再做文员了,但并未得到答复

3月初,程××休完假回来上班。此时程××才对我说“这月加班没有加班费,以后每月给你2900元的工资吧!工资是由我发给你”。我回答说:“你还是给我算加班费吧!劳动者加班,公司支付加班费,本身就合情合理……”话说了一半,她说有事情要出去一下,又敷衍过去了。过了几天后,程××又找到我说:“我和公司争取了一下,以后每月最多能给你2800元,你要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这就是公司对员工加班奋力工作的态度,拿着甜美的话来搪塞我们,克扣员工工资也可以说的理所应当,我依然坚持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说:“我还是想要加班费。”得到的回复却是:“先等着。”什么时候公司的权力变得这么大了?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例成了白纸空话,加班支付加班费的多少、如何支付不由法律说了算,而是由企业说了算,难道企业要脱离法律监管范围吗?

3月中旬,程××来找我说:“我们只能给你每月2700元,公司没有加班费,有加班费的是要提前申请的,需要走流程,现在时间都过了,这个程序走不了了……”。什么时候员工加班费需要提前申请了?还要走流程,延迟了还要作废?你们这些企业这样克扣员工加班工资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吗?此时我才发现自己被人耍了,心里的憋屈无处诉说。我又去找了主管、经理说了加班的事,他们也以“过几天去公司问问”为由,一拖再拖。

3月底,程××对我说:“你先签字,按文员一个月是3000元的工资,公司给你发工资后,剩下不够的部分,我们自己掏钱给你补”。考勤上没有写加班的情况,程××说不能写加班,给的理由是没有提前申请加班流程。大家都没发工资,就等我签字了,况且自己也没钱吃饭,无奈之下签了字。他们说了给,应该很快就能拿到工资。可考勤签完后的第二天事情就突变了,我去询问加班费什么时候给,说好的加班费又不给了。李s某经理调走,同时调来李j某做新经理。我就向新经理反映了我的情况,刚开始时他们之间相互推脱处理此事。后来,新经理跟我说只能调休。就这样,强制把我整个二月份加班调成了三月底剩下4天和四月初3天的调休。我加班的时候忙得要死要活,索要加班费却没有,调休也只能在特定的时间休,我一点选择权都没有。而且我还是在争取了加班费之后才得到了调休,不然连调休都没有,加班费全被这个黑心公司吞了。

不给二月加班费,强制调休,主管让我准时“休假”

410日,我到文图值班,在将“钥匙领用签字本”拿给程××看时,我习惯性地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把签字本递给程××。程××就说我态度不端正,随后起了争执。程××扬言要以此为由开除我,随后便让文员去办公室取来一份离职单资料,让我签字主动离职,在走之前对我说:“靳总下午过来,你考虑一下离职的事情。”我真是气愤极了,仅仅因为我加班向公司索要了加班费,就不得不面临由于一个莫须有的罪名而被辞退的结局。在离职方面,我们员工向来没有主动权,往往公司违约也会转嫁给员工,想尽办法逼我们离职,员工很难维权,只能被动地由公司“辞退”,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是一名清华图书馆工作者,为什么这样的公司行为能在一流学府内存在呢?我下午没有理会离职单,这件事也不了了之。

  4月底,我的耳朵与扁桃体发炎,听力下降,每天头都沉木木的感觉,想去医院看看。去请病假,程××回道:“请假得看领导是否同意,你以为你想请病假就可以请吗?一切应该以公司运行为主······”什么时候员工生病请病假的权利也没了,连生病时间也要公司说了算呢?

我想起201611月份我入职面试时,说从下月起前台职员会有饭补,并且由单休调为双休。"但到1月份的时候并没有兑现,一直拖到2月份,饭补的事情却没了音信,是领导编的一个谎话,原来那些应有的待遇也只是领导随口一说,不给你你又能怎样?

 

65日左右又到了签5月份考勤的时候,我的考勤里赫然写着下班无打卡视为旷工扣0.5分(0.5分就是扣一天的工资。上一天班打4次卡,三次已经打了······),我拒绝签字。考勤制度使得现在公司可以光明正大的克扣员工一天的工资,我们的工资仅仅因为下班没打卡而被公司吞入腹中,辛苦一天的劳动,一分钱也没有。为何要以旷工处理,外加罚款呢?然而,经理说:“公司是一视同仁的对待,再不签字,这月工资就没了,后果自负。”好一句“一视同仁”,是一视同仁地欺负一些实在的员工吧。姑且不论,这罚款处理的是否合情合理,就论,这公司规定的各种违反法律条文的制度是否在海淀区劳动局有备案呢?

 

620日我去查了一下我的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发了一千多,也就是说,两个月的工资只发了五分之一左右。又仔细的翻阅了一下手机短信记录,确定是4月份的工资一分未发,五月份的工资只发了一部分。

以上数据分别为:12月份薪资1509.57元;1月份薪资2179.57元;2月份薪资2123.05元;3月份薪资2279.57元;5月份薪资1875.57元;6月份薪资2279.57元。

综上可知:七月份(不包括7)之前,没有四月份的薪资。

713日经理把我叫到办公室故作礼貌地让我坐下,说:“上次你不签字的事情,我已经给公司说了。那这次你不签字又是为什么?你给我个理由?”

“因为我索要加班费不能无偿加班、生病请假却要否定我在工作上的付出,我的工资不仅是在同一时间来的员工中最低,而且在20174月后新来的员工中也是最低。我不服!”

经理说:“你怎么知道别人的工资的?公司工资是属于密薪制,你违反了······”

经理接着说:“你不认可公司的制度可以离职······”依旧没能给出合理的答复,甚至想尽一切办法让我主动提离职。

前几天我去查了这几个月工资发放情况:20174月份的工资还是分文未进账户。这几个月让我心灰意冷了,我最后选择了离职。

830日是我在图书馆工作的最后一天。31日下午,我怀着一丝希望向靳总发短信要工资,靳总回电话让我去总公司拿,然后说正在开车就挂断了电话。我又发了短信询问工资计算方法,至今未得到回复。31日下午签离职手续,办完交接后,我就被要求搬离员工宿舍,否则住一晚得向公司支付80元。

我觉得很受委屈,三个月的工资(四月、七月、八月)还一分都没有给我,当天被迫把东西搬出来放别处,身上没钱也没地方住,保安在门口拦着不让进员工宿舍。我给靳总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接。无奈之下我报了警,向警察说明了情况。警察回复我:“没给工资就住员工宿舍。这件事情属于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仲裁。”最后我没办法只能在逸夫馆门外蹲了一夜。

我想过,要不直接走吧。但我一直想着这几个月受到的委屈,想着公司违法侵害员工权利,我觉得不能就这样离开。前段时间文安公司的丑闻传了出去,然而清华这块土地上黑心公司不仅仅只有文安,还有我所在的信科联物业。公司违法,员工都是敢怒不敢言,但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要将这不公正揭发出来!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犹豫过,因为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危险。但是我意识到了有相似经历的不止我一人,还有很多打工者。我发出了声音,算是点了一束星星之火,如果能在哪怕是某几个人心中引燃火焰,那我的辛苦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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