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殖民缅甸之后,逐步把一整套民族-国家的治理技术带入缅甸,其中与罗兴亚息息相关的是宗教人口统计和民族识别。起初,为了处理印度和缅甸在统一殖民管理下的关系,英国主要采用的是宗教人口统计,即分别计算伊斯兰和佛教人口,借此赋予若开地区的罗兴亚人以合法地位,整合缅甸境内的伊斯兰,但这种基于信仰的统计分类,为日后罗兴亚人和缅甸佛教徒之间的分裂埋下了祸根:英国殖民者借助宗教信仰冲突,在若开地区扶持实力相对较弱的罗兴亚人,在政治上制衡佛教徒;同时还鼓励孟加拉和印度地区的穆斯林向若开地区移民。 此外,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在殖民地开始推行民族识别,1933年缅甸民族识别的结果公布,135个民族被官方认可,其中无罗兴亚人。原因在于,在民族识别上,英国采用的是以语系为核心,由于罗兴亚所使用的罗兴亚语属于印欧语系,而缅甸主要使用的缅甸语(以及各少数民族主要使用的语言)则属于汉藏语系。而且印度和缅甸当时同在英属印度治下,因此罗兴亚人被归入孟加拉族的一支,不在缅甸的民族谱系之中。 总之,生存资源的争夺、信仰的冲突、殖民者的鼓噪和“民族识别”,导致若开地区的佛教徒和罗兴亚穆斯林之间的冲突持续升级。 从民族主义到全球化话语下的罗兴亚难题 20世纪20年代,缅甸民族主义运动已经开始抬头,但在英国治下始终未能成为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给缅甸民族主义提供了发展空间,日本的入侵,导致英国对缅甸的殖民统治出现了权力真空,日本为了自身在缅甸的新殖民统治,大力支持昂山将军等民族运动领袖,缅甸民族独立运动在大国之间的缠斗中才得以发展起来。缅甸民族运动的参与者(包括昂山将军)多系佛教徒,武装他们是日本的政治权宜之计;由于若开邦是东南亚与南亚交汇的军事重镇,为了抵抗来自南亚英国的军事压力,日本在军事上援助了若开地区的佛教徒,后者在此基础上成立了“若开爱国武装”组织;英国为此于1942年武装了孟加拉吉大港的穆斯林,成立“第五纵队”;因前期的历史积怨,日本支持的佛教武装和英国支持的穆斯林武装相互攻杀,反而导致若开境内佛教徒遭到穆斯林残酷屠杀,前后约10万佛教徒平民被杀害,这一历史阴影一直笼罩在缅甸佛教徒的头上。 1944年面对日军在战场的败退,昂山将军等人迅速转向英国,加入世界反法西斯阵营,出于团结缅甸最具实力的民族主义武装力量的需要,英国实用性地选择了与昂山将军等人合作。1945年随着二次世界大战在全球范围内节节胜利,英国亦全面重返缅甸,并试图恢复对缅甸的政治影响力。但在民族独立运动的大势之下,英国最终选择承认缅甸的主权地位,并要求若开地区的穆斯林武装将其占领的地区移交给即将独立的缅甸,但是该地区的穆斯林此时已经倾向于脱离缅甸,他们开始和印度穆斯林联络,试图建国,这一企图很快为英国所知,并为其所阻。 英国占领缅甸后,将其纳入英属印度之一省,并有意鼓励印度穆斯林劳动力迁徙到若开地区。这是1893年的英属印度帝国的政治版图。 在1948年缅甸独立前后,其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民族问题,昂山将军在1947年推动了《彬龙协议》的签署,明确了少数民族在居住地的自治权和平等的公民权,虽然这一协议的签署没有罗兴亚代表参加。但1948年通过的《缅甸联邦入籍法》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1933年英国民族识别的结果,最大限度地容纳了所有缅甸居民,还明确了罗兴亚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法律地位,但由于诸多原因,大多数罗兴亚人并未借机入籍。 如前所述,罗兴亚穆斯林武装在二战中借机大规模屠杀佛教徒;加之英国为了加强对缅甸殖民地的控制,曾大量引入印度的穆斯林职业官僚代替缅甸本地精英来治理缅甸,以至于缅甸佛教徒普遍将穆斯林视为殖民者的“帮凶“。受此影响,20世纪50年代以来,缅甸军政府治下的若开地区就一直努力遏制罗兴亚穆斯林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力,其限制举措涉及清真寺的修建、罗兴亚人置业甚至于婚丧嫁娶等方面。 1982年,缅甸颁布新的公民法,这部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又继承了1933年英国民族调查的典型特点——从民族和居住历史两个方面来认定公民资格,只承认1933年确认的135个民族,并规定使用汉藏语系的缅甸各少数民族,1823年前就已在缅甸定居的人,自动获得国籍;而在1948年以前在缅甸居住的人,需要能流利使用缅甸语或缅甸少数民族语(汉藏语系),才能申请国籍。这一规定,在法律上把罗兴亚人归为移民,而不是缅甸所属的少数民族之一。由此,罗兴亚人的公民权遭到了“合法”剥夺,这背后是信仰佛教的缅甸军政府(奈温政府)对境内罗兴亚穆斯林的致命一击。 然而,奈温政府使用英国殖民的遗产来打击罗兴亚穆斯林的同时,世界话语体系却又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普世主义替代了民族国家的话语体系,社会多元、信仰自由、人权正义成为新的国际通用语言。从民族到普世话语的转换,又给罗兴亚问题增加了新的变数。 在国际社会看来,罗兴亚问题一方面是一国之内少数族群的宗教信仰自由问题,亦即伊斯兰在缅甸被军方和佛教民族主义合力之下被边缘化;另一方面也是一次严重的国际人权危机,国家政策的失败使得罗兴亚人成为无国籍的公民,军方的暴力又让罗兴亚人流离失所。 在已经为现代民族-国家意识所洗涤的缅甸,罗兴亚问题则涉及在国家制度层面如何进行民族识别,受英国殖民政策遗留的影响,罗兴亚一直处在现代缅甸民族-国家的话语体系之外,罗兴亚人在缅甸的法律和政治体系中亦始终处于移民者的地位。2017年8月罗兴亚穆斯林难民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在谴责缅甸军方“令人震惊的残忍手段”之后,还将矛头指向了昂山素季,认为其既未善加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来缓解这场危机,也不在讲话中始终提及“罗兴亚”和承认其少数民族地位。他们或许已经忘记了,这正是英国殖民留给缅甸的“宝贵”历史遗产。 历史地看,罗兴亚危机的形成是缅甸处理罗兴亚问题的思路大大受制于英国殖民时期留下的民族识别、宗教治理手段,这些治理技术在客观上促成了缅甸民族主义思潮的兴起,并塑造了独立后缅甸政府治理社会的方法。但是在20世纪60-70年代开始,与民族-国家相关的话语被一套合于全球化、强调人权、公民平等、宗教多元的普世话语所替代。当用这套新的话语来审视罗兴亚问题时,它和缅甸的历史是脱节的,普世话语下罗兴亚是缅甸不尊重宗教多元的结果,但是若开地区数百年的宗教冲突、治乱兴替下宗教的政治选择,才是罗兴亚问题的由来。在这个意义上,国际社会和缅甸政府其实面对的是两个不同的罗兴亚问题,前者要求缅甸在处理这个问题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后者则在深重的民族和宗教危机中艰难前行,它面对这沉重的历史包袱,又需直面国内极端佛教民族主义、军方强硬派和各地少数民族的冲击,如何可能在处理罗兴亚问题上一劳永逸地解决其民族属性、国籍归属、人身权利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等一揽子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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