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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手政改,必须对“文革”有深刻反思

2017-12-15 22:58|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4420| 评论: 3|原作者: 王沪宁|来自: 王沪宁

摘要: 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应能阻止“文革”发生,因为文革的发动、组织、活动均超越了宪法和法律范围,但当时的体制没这种能力。1954年宪法建立的政治体制一下就被文革破坏,这值得仔细研究。

1、布尔什维克先后消灭了它的“兄弟党”:孟什维克、立宪民主党、社会革命党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从1921年开始,俄罗斯由多党制变为党外无党的一党制国家,显然是历史的倒退

21917年以后的俄罗斯政权同分权制衡的宪政原则背道而驰,经历了由“一切权力归苏维埃”、“一切权力归布尔什维克”到“一切权力归党的总书记”的发展,形成了高度集权专制,红色恐怖笼罩全境。仅1935—1941年这六年多就有2000万人遭受政治迫害,其中700万人被枪决,平均每年杀100多万人。

3、前苏联宪法虽然载有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制,但实际上候选人均由执政党指定,然后交给选民去按等额投票,未列入候选人名单的人根本无法当选。选举成了年复一年、几十年如一日的愚民闹剧。

4前苏联无新闻自由是举世皆知的,以致于前苏联最高领导人赫鲁晓夫下台之后,只能靠收听美国之音来了解新闻,这就是对否定宪政原则的绝妙讽刺。

苏俄反宪政潮流七十余年,终于陷入了天怒人怨的汪洋大海。最后时刻,苏共中央通过前苏联副总统亚纳耶夫等高官在1991819日 发动政变,试图挽救危局。然而,广大人民群众害怕重新回到那种一党一派垄断政权、草菅人命、控制选举、扼杀新闻自由的恐怖生活中去,因而都不支持“8·19”政变,政变三天就失败了。广大公民和他们的代表唾弃了反宪政潮流的政治体制,以致于共产党员占最大比例的苏联最高苏维埃1991829日紧急会议以283票赞成、29票反对和52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决议:停止苏联共产党在苏联全境的活动。历史终于宣告,1991年三色旗在俄罗斯重新升起,是顺应世界宪政潮流的进步之举。循此思想方法,我们也就不难评估那个时代的东欧剧变,新世纪以来的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事变,以及未来还可能发生的此类事变。所以说,以宪政潮流为镜,可以帮助我们识别历史变迁。

无论在中国还是前苏联、东欧各国,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的认识,都提到了相当的高度——“不改革,就会亡党亡国”。但是究竟如何改,以什么为参照系,对未来新的政治体制应当怎样设计和建设,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大问题。具体而言,中国要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呢?据某人说,关键在于它要“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沃土是什么?谁都知道,就是封建帝制嘛!中国是全球历史上帝制最发达的国家,谁要以“皇帝”为题材做博士论文,非到中国考察不可。然而,封建专制主义沃土,并非中华民族的荣耀,恰恰是中国长期落后的政治根源。谁对称孤道寡感兴趣,就让他去沾沾自喜吧。这也许是某些人强调“特殊国情”的潜台词。但是绝大多数中国人并不喜欢帝制的阴影。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永远只能植根于过去几千年的落后惯性,那怎么能实现后来居上?那还谈什么国民革命、社会变革和“与时俱进”?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岂不是也有点道理么?

显然,后进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只能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智慧结晶,90%以上的国家那样,走分权制衡而不是集权专制之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认识世界宪政潮流,对我们启示多多。再譬如说,当今世界七成以上的大国实行联邦制,而非联邦制国家则七成以上实行地方自治,这对于中国国家结构的设计也颇有借鉴作用。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中国千百年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许多人除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治以外,并不知还有一般的地方自治概念。借鉴绝大多数国家在这方面的丰富经验,认真探索和解决好地方自治,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处理好民族问题。因此,只有以世界宪政潮流为航标,我们才能拨开迷雾,看清前途,明白当代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需求,区分轻重缓急,去逐步争取胜利。

中国宪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公民的知情权是公民权利中一项十分重要的“直接民主权”,它所对应的是国家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化的义务。现行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不知情,谈何管理?不知情,如何评价委托管理者即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水平?现行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不知情,如何选举公民放心满意的人民代表;不知情,如何罢免公民不放心不满意的人民代表;不知情,如何监督人民代表的工作?

公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是现代宪政民主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如果公民对国家政务——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以及社会等各类“间接民主权”的信息不知情,如何做得了主人呢?

与公开化相对立的是保密,是神秘。马克思把缺乏公开化的国家机器斥之为官僚主义机构,他说:“官僚机构的普遍精神是秘密,是神秘。保守这种秘密在官僚界内部靠的是等级组织,对于外界则靠它那种闭关自守的社会性质。因此,公开的国家精神及国家的意图,对官僚机构来说就等于出卖它的秘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三○二页,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六年十二月第一版)列宁讲得也十分明白:“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列宁全集》第六卷一三一页,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第二版)现在时至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了,中国没有任何理由不尽快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将国家机关所掌握的全部信息(除极少数法定例外),一律向公民公开。

因此,国家应当从“直接民主权”的立场,充分保障公民对国家政务及其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同时还必须从“间接民主权”的角度,明确规定国家对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化的义务——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将公开化原则写进了宪法,可见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化的重要性已经被普遍承认。我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曾建议在宪法中规定公开化的原则和措施,并在此基础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可惜至今尚未实现。一九八八年就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可是只有保密法而没有公开法,形成的就只能是个偏瘫的制度

正是由于我国在宪政与法制层面上对于确立公开化原则缺乏足够的认识,因而在二○○三年上半年发生的SARS疫情中,受到重创。如果认真从那次SARS之灾中吸取教训,我们就会清楚地发现,SARS疫情问题上,个别人的工作责任是次要的,关键还是在于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化制度本身不健全,从而导致疫情发生初期信息传递梗阻,防疫措施滞后,病毒传播迅猛,结果夺去了过多的生命。亡羊补牢,如果没有制度性的补救,今后老百姓和国家难免还将付出更高的代价。

公开化原则意味着: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有依法公开政务及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除非是法律有明确规定在特定时间内需要保密的,才能保密。应当保密的不保密是违法,应当公开的不及时公开同样是犯罪公开化不能仅限于国家机关对过时的保密档案解密,那只是信息披露和政务公开化中的一种情况。公开化更在于法定保密以外的全部信息必须及时地充分地向公民公布,尤其是那些关乎广大公民权利、自由、利益的重要事情和重大问题,毫无疑问在事先、事中、事后都要公布,不得有任何隐瞒,以便公民充分了解,并能进行广泛的讨论。

因此,无论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和新闻发布制度,通过专门的公告以及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体,定期地或随时地向公民通报信息、发布新闻,帮助公民了解政务情况及其相关的信息,并向老百姓提供查询这些信息的便利条件。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例。根据公开化原则,应当在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中作出相关的具体规定,如: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必须公开举行,如果需要召开秘密会议,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第二,人民代表在公开举行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记录,由秘书部门在三日内印发,并允许公民到指定地点查阅或索取;秘书部门负责定期将人民代表的发言记录汇集成册,公开发行。第三,公开受理公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旁听人民代表大会的申请。第四,正常情况时,定期举行人大新闻发布会,向公民通报人大工作;非常情况时,随时通报。第五,大会及各种公开会议均允许记者采访,允许电视台、广播电台录音、录像,现场直播或录播。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要顺应世界宪政潮流,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现代民主的政党制度则是宪政民主制度的内容之一。任何政党都必须进行民主化改革,将自身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民主型的政党。而作为当今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首当其冲需要完成自身的改革任务,成为现代民主的楷模,才能切实提高执政能力,搞好中国的宪政民主建设。

总之,国家宪政建设与执政党内的民主改革密切相关,不可分离。所以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应当是国家宪政与党内民主改革双管齐下

 

2012327日第5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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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No.24601 2017-12-19 02:43
这水平都能当常委?红中网的网友们能一个打他十个
引用 南小李 2017-12-16 05:09
替作者将全文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过去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独裁统治, 中国未来之路是西方式的多党制下的宪政民主“。 持这样观点的人身居高位, 中国将走向何方?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先进的社会制度, 消灭了人于人之间的剥削关系, 这是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不可否认上世纪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时间相对不长, 在社会有关法律,行政权力, 社会治理模式等方面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绝不能因此否认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也不能以此作为破坏,消弱已有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成果的借口。

真正的有共产主义信仰的共产党人进行的社会改革应该是: 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总结前期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扬弃式 的吸收古今中外一切国家治理的经验,当然包括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有用的经验。  古为今用, 洋为中用,逐步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本身是一场革命, 不可能有现成的社会治理模式供大家使用。
是否坚持公有制为主导,是否坚持反对官僚资本主义和限制私有资本的发展 是判断中国社会是否任然坚持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两个基本前提。 ...
引用 redchina 2017-12-16 03:24
该文前面的按语是转载时某右派分子加上的,请读者注意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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