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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贫穷的真正原因

2018-1-2 23:04|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385| 评论: 0|原作者: 鲁国平|来自: 旗帜日刊

摘要: 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一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
农民贫穷的真正原因
2018-01-02 鲁国平 旗帜日刊


贫困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贫困就是因为农民素质低、没文化、愚昧、自然环境条件差,等等。我们把贫困的原因归结到穷人本身,好像贫困与政府、制度、主流人群没有多大关系。不是的!在很大程度上,贫困源于没有权利,贫困源于主流社会设计的不合理制度。


我先从一个故事开始。我到了某地区的一个乡,那个乡有14000人,有锡矿、铅矿、煤矿,每天从这个乡拉出去的矿产值约40万元。开矿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们每年给乡政府提供的税收不足50万,但来来往往的运矿车辆,每年损坏路面用以维修的资金不少于150万。矿开了、环境破坏了、资源没有了,并且矿是有毒的,矿工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每个矿工在矿里只能工作三个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时间长了有生命危险。这样的劳动,每个矿工的工资不到300元/月。如果你到矿上看到那些矿工,你的第一感觉是这些矿工的待遇和牲口没多大差别。不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是很难理解“宁可累死,不可饿死”的现实选择的。


第二个故事:我去的一个贫困县,那里的原始森林是1990年代以来砍伐的,砍树的时候,对当地农民没有任何补偿,因为主流社会的人说森林是国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关当地人的事了。没有砍伐森林的时候,当地人主要以狩猎为生,辅以简单的农作,生活还是比较舒坦的。树砍了之后,当地人不得不从狩猎生活转向农耕生活,千辛万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几年,说要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强制当地人退耕还林。森林砍了,没有补偿;辛辛苦苦开的梯田,一个文件下来,说补给你每年三百斤粮食,5年到8年就了事。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感到无比羞愧。很多人讲保护环境的时候表现得无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对弱势的同胞却是如此不讲道义!


当我走进贫困的深处时,实在没有理由指责在贫困中挣扎的人们。


1.产权制度


上面的两个故事都与产权制度有关。矿产资源属于国有,国有是谁有呢?谁有权审批矿产资源开发,谁就代表国家了。有人会说,国民分享税收啊!那么,谁代表国家征税呢?当然是几个人的事。一吨煤35元至50元的税收,可是一车装10吨却只算5吨,白天运10车计税,晚上100车不计税。退一步讲,即使征了税,当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实现分享税收收益的权利呢?


如果说森林、矿产资源是国家的,穷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罢了,但本来是穷人的财产,少数人“代表国家”也要占有。比如说,农民集资办的公路、桥梁、水利设施等等,产权都不属于农民。既然是农民集资办起来的,为什么农民没有产权收益呢?如果把农民投资的电力、交通、能源、通讯等等基础设施,都让农民分享产权和收益,农民也不至于这么苦、这么穷。


不仅如此,到1980年代后期,国家鼓励农村办粮食加工厂,一个加工厂要投资几十万、几百万。到了1990年代,国家一个文件下来,不允许农村经营粮食了,农民损失惨重!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1980年代政府鼓励农民贩猪、宰猪,1990年代,要“定点屠宰”,农民办起来的生猪“一条龙”全垮了,谁赔偿啊?1980年代后期,允许农村经营种子、农药、化肥,1990年代,供销社重新专营,把农民害得可苦了。农民由此所负的债是一代人、两代人都还不清的。城里的企业破产了就破产了,农村的企业被逼破产了,钱还是要还的。


2.财政制度


农村电、电话是向农民集资建起来的,城里电、电话是国家投资的,城里人用的电和电话比乡村便宜;农村的学校是向农民集资建的,农村老师的工资是向农民集资开支的。城市里的学校是国家建的,城市里老师的工资是国家财政开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国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农村里的公路主要是向农民集资修的。农村几乎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向农民集资的,当然国家也有财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车薪。都是中国的公民,在占有财政资源方面,标准是不一样的。


3.社会保障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覆盖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来说,还太奢侈。这个极大的不平等,说也是白说,不说也就罢了。但不能破坏农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剥夺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那些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怎么生活?社会为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样的保障?


4.金融制度


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证从银行贷款买房,乡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贷款,农民的房子也是房子,为什么不能用他们的房子去抵押贷款呢?农民的财富也是国民财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币的基础,为什么中国的银行不承认呢?当然,如果我们农民的山、农民的地、农民的房,也能在银行里抵押,必须是贷给农民,而不是让农民把土地押给资本家。现在,农民生产农产品供城市人享用,个人贷款却那么难,利息还高于城里几倍,农村信用社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难道农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务?


5.税收制度


农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两千多块钱,而且不是可支配收入,这些收入中还含着种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粮食。国家按农户农产品产量的8.4%来收取农业税,但如果把农民自己消费和投入生产的这一块除开,那肯定是20%或更高的税率了。再如果把粮食加工流通环节的税率考虑进去,农业的税率可能就在30%以上。一个农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几百块钱,要交税;城里人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社会保障。城里人做生意亏本,可以不做;农民种地亏本,可不可以不种?不种的话可不可以不纳税?不可以,不种地照样纳税。农业是最弱质的产业、农民是最弱势的群体,却面对最不优惠的税收政策。农民怎么不贫困呢?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但实际上随着化肥、机械等农资成本上涨、粮食价格太低,农民种粮已无利润可言,甚至是种地赔钱,导致一些农村土地荒芜,没有人愿意耕种。


6.资源的配置制度


就说说扶贫的资源配置制度吧。国家的扶贫资源是属于穷人的钱,这个资源是由谁来配置的?是干部来配置的。谁跑步“钱”进、谁跑得勤就给谁。跑到扶贫资源是要成本的,资源通过一级一级的下拨是要雁过拔毛的。这些资源到了项目点、到了社区该怎么使用,还是没有穷人的发言权,还是国家干部说了算。不少贫困地区搞工程招标,谁主持?是干部;谁有权参加投标?极少数有钱的人。穷人在哪里呢?占99%的穷人被排斥在外了。


如果用一种固定的制度来配置扶贫资源,肯定会比干部使用权力临时、随意地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资源到了社区,由老百姓主导资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钱办很大的事,因为中国农村有的是过剩的劳动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贫资源和公共资源配置成了权力和权力、权力和资本的交易游戏。


7.教育制度、医疗制度


这两个制度差不多,只说教育。人们似乎公认:“教育改变孩子的命运”。中西部地区的教育能改变中西部下一代的命运吗?我看不能,反而使他们越来越苦。我在我的《扶贫日记》里写过一个高中生,他的父母亲为了培养他,借了一身的债,他高中毕业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资400元,要用十几年的时间打工来还债。他说只要还清债攒够2000元钱,他就准备回到他的那个小山村去结婚,再不出来打工了。那时候他大概也有40岁了,那时城里人也不会要他打工了。现在的农村教育是什么?贫穷的父母亲,负了一身的债,支付了巨额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养一个高中生。高中生给了父母什么回报?没有!他把20岁至40岁黄金的时间给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没有!到了40岁,快要老了,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要他了,把养老的包袱又甩给了中西部、甩给了穷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机?教育不断地把中西部的资源向发达地区抽、把穷人的资源往富人那里抽啊!高考录取分数线的问题,已经争议很多,此处不再赘述;至于新农合医保,对农民看病难稍有帮助,希望能加大力度、落到实处。


8.就业制度


长期以来,政府谈就业、失业问题,只谈城里人,农民不在这个话语范围里。直到今天,《劳动法》能保护的还是城里的职工,失业保障与打工者没有关系。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依然还存在严重的就业歧视。


更为严重的是,用政府的财政税收资源解决就业问题时,农民依然是极少受到考虑的,常说的“再就业工程”根本与农民无关。


国家的金融资源也偏向解决城市居民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就业,每年有数百亿的贷款给了国有企业,证券市场也有更多的资源被输入国有企业,重要的职能就是保障就业。谁给了农民这样的政策资源呢?


解决农民的就业是不是没有办法呢?不是的。国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为农民提供就业。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国家拿出数百亿元治理大江大河,长江大堤每方土12元,这样的好事给了大企业家做了,大企业家转包给农村的拖拉机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净赚8元多。如果从农民就业的角度去考虑,几百亿可以解决多少农民就业,增加多少农民收入?再如,农村还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复原有功能。假如国家一时拿不出钱来,可以让农民先干上,发给农民劳动工积累券,农民可以凭券购买教育、医疗等服务或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主流社会,面对农民就业难的时候,总是指责农民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不适应城市社会,不适应市场经济等等,全是歧视性的语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把农民的就业问题当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没有把创造农民就业岗位当成政府的基本职责。


中国的农村什么最多?劳动力最多。每天有几亿农民没有活儿干,能挣钱的活儿专给有钱的人干,你说农民能不穷吗?


9.工资制度


工资制度是一个最大的抽水机。城里人的工资里面包含有结婚、生儿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还有再教育和养老部分。打工者的工资呢?它包含这些吗?不包含。打工者一个月少的两三千元钱,最多的也就是四五千元,他们不可能完成劳动力再生产、承担不了赡养老人的义务,自己养老的问题也无法解决。


根据陆学艺、郭书田等先生的计算,每个打工者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000元,但每个打工者得到的平均工资只有6000至8000元(这其实是高估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每年从打工者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价值。如果进城的打工者是1亿人,那么农民每年被剥夺的就有1.6万个亿。现在的工资标准提升了,比文中列举的要高,但不要忘了物价的上涨等背景。农民的口头语就是“钱不值钱了”。


工资制度对打工者严重的不人道,会导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据统计,全国现在有千万以上娶不起媳妇的农民和打工者。乡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们不愿意在乡下找一个养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宁做“二奶”也不愿嫁给同乡为妻。社会学家樊平呼吁,农村“美女”的流失将导致农村社会荒漠化!我们追求的城市化难道要以农村社会荒漠化为代价吗?农村多光棍,城里多剩女,这是一个性别比例能解释和掩盖的吗?



10.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机了。宪法规定,农村土地国家所有、集体使用。所谓集体使用,就是村民共同使用。农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进入市场交易,只能先给国家征用,再由国家出卖,国家征用1亩地几千、几万元不等,转手就卖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不等;国家给予农民的土地补偿,往往被地市、乡镇、村等各级干部私自克扣,农民群众无法过问,只能忍气吞声。据统计,国家每年从农民的土地上拿走数百亿甚至更多的钱。很多农村耕地都因建设等各种理由回收了,只给农民少得可怜的一点补偿。在城里务工的农民,正面临“城里无法立足,乡下后路已断”的窘境。


11.干部制度


干部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当干部就只能找上面。想当干部就要跑步“钱”进,不跑步“钱”进,想提拔?难!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钱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当然是公款消费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赶紧用权力从老百姓身上寻回来。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换得越勤,老百姓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个抽水机。如果干部选拔权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当官就要给老百姓送礼了。


现在也搞所谓“民主”,干部也要选,谁提名呢?上面提名。谁想当干部,还是要给上面送礼才行。现在的民主还是上面的民主,把上面要的人举上去,和原来的效果是一样的;其实,老百姓要的是自下而上的民主,是要把那些不为民服务的人选下来的民主。这些人不选下来,好人怎么选得上去呢?好人选不上去,农民怎么不穷呢?


12.法律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立了很多法,可是,来北京上访的人越来越多了,一年比一年多。这说明什么?说明法不管用。那“法”为什么不管用呢?一个农民一年可支配的收入就是几百块钱,怎么打得起官司、请得起律师?穷人是用不起法律这个奢侈品的。当穷人用不起法律的时候,法就是富人或有权人用来欺负穷人的工具了。不打官司又没有其他方式求助,一般的情况就只有忍气吞声;实在忍无可忍了,穷人才进京城。很多人有理无钱,打得倾家荡产,最后走极端,结果有理打成无理,由维权者变成一个违法者!


“依法治国”叫了很多年,但“违法”的越来越多了。一个农民从四川跑到北京打工,兜里只有500块钱,到了北京把车费一除,只剩下200块钱了。办暂住证、健康证等需要很多钱,也不知道在哪里办,为了生存只有不办了;要是不办,就是违法;不是违法,是不得不违法啊!穷人是逼得为了降低生存成本而不得不违法,真是冤枉啊!


有些人嘲笑相信包青天的农民和同意“私了”的“法盲”。其实,假如你是穷人,你就明白个中苦衷。

我曾经总结说,中国乡村有两个发展的趋势,要引起警惕:底层的民众不得不以违法来降低自己的生存成本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基层的政府和基层的组织,以违法来养执法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作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府,不违法是不能生存的,因为财政只给了60%的预算,还有40%要靠创收。以派出所所长为例,他的职责是惩治犯人、保卫人民,就得给他钱履行义务,但实际是政府财政只给人头经费的60%,没有办案经费。此外,公安局不仅没有钱给派出所,派出所还得每年给公安局交8万元钱。派出所从哪里搞钱?当然是用自己的权力找老百姓搞钱,这不就成就了一个违法者吗?这就是靠违法养所谓的“执法”。派出所是这样,基层的法庭不少也是吃了原告吃被告。


有的人说中国的法制越来越完备了,中国社会越来越接近法治社会了,我不相信,或者顶多相信一半,因为这个社会的多数人(特别是穷人),要想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越来越难以支付成本了。


13.科技推广制度


科技推广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农村急需要科技服务,这是毫无疑问的。农业大学的学生,读了四年大学,几年的硕士、博士,到农村当技术员,会去吗?当然不去!因为技术要追求高回报,中国农村小农经济没有可能支付高价读大学后所需要的回报。市场配置技术,结果就是有农业技术的大学生远离农民、远离小农经济,农村的技术人员越来越少。技术是不是绝对不下乡呢?不是的,比如杂交种子下乡了,技术为了追求高额回报以一种物化的特殊垄断方式下了乡,农民不得不付出使用“技术”的高额代价。所以,靠市场配置技术的结果是两个,一是技术人才远离农村,二是农民使用技术必须付出高成本。


历次乡镇机构改革,工商要加强、税务要加强、财政要加强、土地要加强,凡是找农民收钱的部门都要加强。凡是农民需要的技术服务部门,比方说,农业技术推广站、渔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技术推广站……统统转制,统统推向市场自谋生路,这样改革的结果就是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网破、人走、技黄”,农民获得廉价的技术服务的权利被剥夺,为技术获得垄断收益创造了可能,这样改革的结果只会导致贫困的农民更加贫困。


14.市场主体制度


很多人都认为,农村最早改革开放、分田单干了,农民肯定是市场的主体,肯定有市场主体的资格。其实不是这样的,今天的农民还没有获得完全的市场主体的地位。


农民休耕,不仅要照常交税,还要受到罚款。这就等于用一种强制力逼农民用低偿或无偿的劳动力与土地结合,生产大量的廉价的农产品,来保证城市人的要求。农民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吗?


农民显然没有完全的市场主体资格,而我们那些主流经济学家和政府的官员动不动就要求将农民统统“推向市场”。一方面不给农民市场主体资格,另一方面要把农民推向市场,这是个什么道理?很清楚,强制2.3亿个农户生产;之后,再把他们推向市场,形成无序的过度的竞争,农民不可能得到社会平均利润。农业本身回报就很低,农民怎么不穷啊!为了保障城里居民物价不上涨,就“调控”农产品价格、压低价收购。如今谷贱伤农、土地荒芜就是结果。


15.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也是一个抽水机。1985年,我当乡书记了,很多农民找我解决城镇户口,户口要粮食、公安、民政等好几个部门联合办公,最后分管的县长签字才能解决,解决一个户口除了要花很多钱外,还要花好多的时间和精力。到了1990年代初期,县城的户口每年出售100个、200个、500个不等,每个30000元,一些农民借债也给自己的孩子买户口,买高价户口还要开“后门”,那时也有好多人求我走后门,有的人真是哭着求我。再到后来,全国都卖户口了,有的城市一个户口卖十几万甚至更高,现在要得到北京等城市的户口,依然还要出钱买,我在北京工作好几年了,就是做不成北京人,因为买不起户口。户口这个东西,吸走了多少农村的财富!


16.招标制度


现在,农村做一点公共设施都要招标了,似乎这就是公平的制度。也许招标制度在国际上或发达地方确实好,但在不发达的农村我认为不怎么好,是一个歧视性的制度,加重农民负担的制度,必须改进。在一个不发达的地方,招标就是几个干部和几个他们招来的“哥儿们”之间的公开的、合法的“灰色交易”。在招标的游戏中,既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又没有民主监督,99%的人被排斥在外,这样的招标只能是权钱的合谋。本来可以10万元干好的事情,预算打到50万,权力和资本分肥;本来可以让农民组织起来自己干,实行以工代赈,最后也来一个招标,实际上是权力和资本排斥穷人。现在,国家投入农村的“六小建设”资金的使用,和1980年代比较,一元钱只能做一毛钱的事;国家最近几年的扶贫资源越来越多,但脱贫的人数越来越少,有一个贫困省搞政策研究的领导跟我说,不及原来的十分之一的效果了。对于扶贫资源使用的效力越来越低的问题,应该引起反思了。


17.监督制度


现在,越来越多的食品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药品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彩票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股票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保险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银行让人不放心……越来越多的监督部门让人不放心。面对越来越多的不放心,如何解决呢?越来越多的人开的处方依然是——加强监管。


“西安宝马假彩票案”出现了,大家说主要是缺乏监督,公证部门不是监督部门吗?彩票管理中心不是监督部门吗?消费者协会不是监督部门吗?很多人又说了——现在的问题是谁来监督监督部门,需要在监督部门之上再安排监督部门。人民银行是监督银行的,现在又搞一个银监会,那我要问,假如银监会腐败了,那是不是再搞一个“强监银会”呢?


我要申明,我不是反对监督。当然要监督,但有两点要搞清楚:一是什么样的监督,谁来监督;二是谁支付监督的成本,支付的监督成本谁在受益。我们现在的监督体系越来越复杂,但总是见不到老百姓的角色,总是有权的人监督有权的人,最后的结果是合伙搞我们这些没有权的普普通通人的鬼。监督是一种权力,权力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上,总是打着为多数人的旗号,让多数人支付成本,而谋他们自己的利益。监督者越多,老百姓支付的成本越高;支付的成本越高,养的“监督”越多;养的“监督”越多,监督的有效性越难以保证;越是难以保证,越要更多的“监督”。这个“监督怪圈”让我们老百姓一次又一次出钱,一次又一次的希望,一次又一次受骗上当……


18.代表制度


县里面开人民代表大会,十几个农民的代表权只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代表权,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更不用说了。即使一个乡镇开人民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干部,没有几个是纯农民的;有几个是纯农民的都是干部提名的。这样的代表制度,决定了人数最多的农民“失语”。


类似上述导致贫困的制度还有。如果这些制度对穷人和富人、城里人和乡下人、对老百姓和当官的、对主流和非主流是一视同仁的、是公平的,我想农民不会这么苦!农村不会这么穷!主流社会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是建立在自以为是基础上的。


就像当年回城知青对农村的认识一样,有些知青回到城后,说在农村浪费了十年的青春。当时,没有人认为这句话有问题,其实说这句话的人也并不一定有歧视农民的思想。但是这句话的潜台词,却是说世世代代农民的青春,都应该浪费掉。也就是说,农民同城里人相比低人一等。正是主流人群自觉或不自觉地歧视农民,所以才有这些不平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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