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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陕西群众集会抗议洛宁拆毛主席像、番禺抓进步学生

2018-1-20 23:33| 发布者: 燧鸣| 查看: 3985| 评论: 2|原作者: 陕西群众|来自: 作者投稿

摘要: 2018年1月20日下午,陕西数百群众集会抗议河南洛宁拆毛主席像事件和广东番禺警方非法关押摧残北大进步青年学生事件。与会群众提出如下口号:要依法治国 还人民当家作主;不以警专制 须言论信仰自由。
    陕西人民群众集会怒斥地方官僚倒行逆施
    抗议河南洛宁拆毛主席像与广东番禺抓捕进步学生

    今天(2018年1月20日)下午,我们陕西群众对河南洛宁反毛事件和广东番禺警方非法关押摧残北大青年学生事件进行了声讨。

    

    在这里,我们不明白的是,习近平先生讲了多年的“依法治国”,为什么就没有人听?为什么就没有人来执行?在现实的社会当中,违法的多是权高位重的官员,手操生杀大权的警察和冠以教授头衔的精英,他们知法犯法,恣意横行却得不到惩戒,而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遭到镇压的,却都是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手无寸铁的老百姓?!
    

    多的不说了,仅就小小的洛宁县,居然建了六十三座教堂,却容不下一座塑像毛泽东。
    
    我们疑惑了。一九八二年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能建教堂却不能建主席像。这公平吗?我们认为,这失去了法律的公正!
洛宁县委披露的信息说他们是按照地方和中央文件做的。我们当然不知道这些文件的内容。即便是有类似的文件,显然这些文件也是违反宪法的。在现代知识爆炸的社会,我们老百姓都知道的事,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吗?关键的问题是,谁给了他们反对习先生提出的“依法治国”的胆量!我们难道不再去追究他们背后的反毛势力吗?
    
    广东番禺最近发生的警察非法关押摧残北大和广东青年学生的事件,更让我们不得不去关心。我们这些工人、农民的孩子,没有后台,没有钱财,参加个读书会就成罪犯了吗?有言论自由的法律条文呀。

    宪法第三十五条明明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也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做了明确的规定。

    为什么警察就可以不按法律程序随便拘留关押人?

    为什么警察任意侮辱人格,甚至残忍到不让女孩子大小便?!我想问问这些没人性的畜生:不让你老婆孩子大小便行不行?!


    在没有法律手续的情况下,你们这些警察凭什么可以随便监视本人的住宅?!
就这两件目前人人关心的事件,我们确实看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人人起来关心,要依什么法?治什么国?

     我们要提出这样的口号:

     要依法治国  还人民当家作主
     不以警专制  须言论信仰自由


               陕西老百姓
                               201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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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kallangur 2018-1-21 07:02
向这些站着的人致敬!黑暗总要过去,曙光就在前头。
引用 燧鸣 2018-1-20 23:34
责编: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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