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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春节,要在棺材里度过?

2018-2-11 00:40| 发布者: 燧鸣| 查看: 3865| 评论: 1|原作者: 皮皮|来自: 激流网

摘要: 当我们赶着春运的大潮回到故乡与家人团聚,苗长青却再也醒不来了,他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家人,再也不能照顾一家老小。苗长青 —— 这位57岁的劳动者,他的生命在2018年春节前戛然而止。当他再也不能为资本贡献剩余价值时,他只是一具无用的尸体被丢弃在酷寒的冬季里了。

劳动者的春节,要在棺材里度过?


每年春节前,都会掀起一波工人讨薪的“行情”,尤以建筑工人为甚。

讨薪难,年年如此年年难。14年前,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听了农妇熊德明的实话后,当即指出:“欠农民的钱一定要还!”此话一度“感动”中国,并掀起一阵讨薪风暴。遗憾的是,十余年过去了,每到年关就频频上演的讨薪戏码仍在继续上演。

今年的戏却不一般。欠薪不说,工伤死亡,因得不到处理,棺材一直摆在现场,如果再不及时处理,这位劳动者的春节,恐怕要在这冰冷的棺材里度过了,百姓入土为安的愿望都难以实现! 

苗长青至今仍躺在他生前睡过的床边的棺材里

2018年1月28日清晨,苗长青一动不动地躺在公司的宿舍里,僵硬的身体失去了正常体温,和冬天的气温一样冰冷。呼啸而来的120没有挽回这个已将近60岁的汉子的生命,随后,经公安部门的勘验,苗长青被认定为非暴力性死亡。


昨晚跟工友交班时尚且有说有笑的苗长青为何会突然遭遇不测,公安部门做出的非暴力性死亡又是为何?环顾苗长青所在的公司宿舍,陈设极为简单,房间的四个角落留出一个作为出口,装了一扇木门,其余三个角落分别被三张木床占据,靠墙放着,一台上了年纪的老式电视机稳坐在里面两张床之间的桌子上,在腊月零下十来度的天气里,房间难免单调冰冷了些。房间里最惹眼的莫过一个炭盆了,盆里留下的灰烬提醒着它曾经带来的温暖,也暗示了苗长青的死因——煤气中毒。


苗长青死亡的宿舍属于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苗长青在这里上班已经4个月了。2017年9月16日,经公司人员介绍,57岁的原平顶山某国企下岗工人苗长青来到该公司上班,工作内容是查看公司的电子监控和给其他保安做饭,这听起来颇为简单,然而要求十分苛刻。苗长青的值守时间被安排在每日的后半夜,自工作以来就成了夜猫子,每天半夜都要从床上爬起到楼上的监控室查看,然后早上五点下来做饭。同时公司要求保安24个小时都要坚守这里,不允许擅自离开,每个月只有两天假。超过两天就要扣工钱的要求将苗长青完全困在了公司炸药库所在的山上,多休息一天或者急事请假,都会将那薄薄的一沓工钱扣得没了影踪,所以苗长青每月只有两天下山回家,其余时间都必须呆在山上。如此苛刻的工作条件换来的待遇不过是每月1600元的工资,还不给缴纳五险一金!而直到苗长青倒在工作岗位上,还被公司拖欠着两个月的工资!


入冬以来,这份工作日益苦寒。伫立在山上的两层低矮小楼挡不住零下十几度的寒流,然而对于他们冬季取暖的问题,公司并没有任何表示。不得已他们在宿舍生起炭火取暖,却不料躲过了零下十几度的寒流却招来致命的一氧化碳:1月27日,苗长青按照公司要求,完成他当天的工作,却没想到这是他的最后一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苗长青身为公司保安,事发当天,按照该公司要求的24小时工作制,一直呆在山上,不曾离开工作场所,并在当晚因煤气中毒死亡。其情形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亡”。而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事故发生之后,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但事故发生后,公司对苗长青的事情不理不问、对其家人不理不睬。不但没有任何要为其申报工伤的意思,而且连对后事的处理都摆出一副流氓态度,直言苗长青不是公司员工,而是保安队长个人找来的帮手!并要求保安队长出面证明:苗长青的工资是保安队长私人发的,与公司毫无瓜葛!面对该单位强硬又无赖的说辞,其家人愤怒又无奈,随即去找该公司的总公司——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理论,一番交涉过后,总公司提出以五万元私了,这与依据法律计算的工伤死亡理赔数额82万差了整整16倍!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2016年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乘以20,为672320元;丧葬补助金,按2016年统筹地区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为25014元;配偶抚恤金为死者月工资的40%乘以领取月数,即1600×0.4×132,合计84480元;母亲抚恤金为死者月工资的30%乘以领取月数,即1600×0.3×60,合计28800元;女儿抚恤金为死者月工资的30%乘以领取月数,即1600×0.3×24,合计11520元。后三项因单位未为死者缴纳工伤保险,所以应由单位一次性付清。总计应一次性付清672320+25014+84480+28800+11520=822134元。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老母的爱子、儿女的慈父,苗长青的性命在总公司看来不过是五万元就可以换来的息事宁人.苗家人自然不能接受,只好去平顶山市信访局,希望政府能够为其主持公道。一开始,信访局的同志倒也表现积极,说不管民企国企,职工出了事单位就该负起责任!只要在平顶山的地盘上,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就会管!这似乎让苗的家人看到了希望,但是当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私了的方案后,信访局立刻180度大转弯,说市委市政府也无能为力,让苗家人自己打官司去。分公司的无赖、总公司的阴狠以及信访局的推脱让苗长青一家人感受到了彻骨的严寒和绝望!

2月7日,苗长青亡故第11天,其子苗楠楠在绝望中进京上访。总公司又来了电话,提出给苗家十万元,先把苗长青埋了,之后再打官司,由法律说了算。至此,公司态度已经明确,想要将此事尽快平息,维护其声誉不至受损,保持其公司正常运行。而苗长青究竟是不是工亡,应不应该由他们负责,全部留由法律来裁决。这一套听起来遵纪守法的说辞实则不过是最完美的狡辩——利用马拉松的法律程序撇清自己责任。

假如苗家人轻信总公司,将苗长青下葬,之后再与总公司对簿公堂,苗长青能得到所谓的“法律的正义”吗?

首先在劳动关系的认定上,苗长青已工作四月有余,然则公司不给签署劳动合同——其工作所在的保安队五人都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包括已在公司工作七年的保安队长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五险一金了。而社保缴纳记录向来都是劳动官司中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该公司完全能以从来不缴纳五险一金而完美避过;更有苗长青的保安队长被公司胁迫要求说苗长青是队长私人找来的劳务人员,不是公司职工。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基金是黑心资本家常用的利用法律漏洞、规避劳动法风险的手段,而胁迫保安队长颠倒黑白,否认劳动关系更是暴露了公司的无耻嘴脸。这三重障碍只是横亘在法律维权道路上的第一关。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电子临控记录登记簿上清晰地记录了苗长青的交接班时间

其次在工伤的认定上,认定标准中关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的多重解释让专业法律工作者都眼花缭乱,不同的解释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其结果很大可能成为有权解释者手中利益交换的砝码,选择对劳动者有利的解释还是对公司有利的解释在绝大多数司法解释者那里都是一场良知与金钱的较量,权力与法律的博弈。

再者,官司的输赢有时往往在法律之外。坐拥1148万元注册资金,由河南省国防科工局为其背书的大型垄断性公司,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就算没有专业的法务部,也能砸钱请得起最为专业的律师为其站台。而苗长青的家人,最好的结果就是司法局能给分配一个法律援助律师吧。从信访局首鼠两端,前后不一的态度不禁让人怀疑当地政府与该公司是否关系暧昧,这对于法律博弈结果的影响怕是大家都心知肚明。

苗长青至今还停尸在山上那间他被夺去性命的宿舍里,不知何时可以入土为安。而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一味回避其家人的同时,想尽办法撇清关系逃脱责任,根本不愿为这场工亡事故负责。分公司不愿意、总公司不愿意、当地政府似乎也不愿意。劳动者坚守岗位命丧黄泉,资本家推脱责任无情无义,今天已是小年夜,这样一场戏码让这个年关格外寒冷。那就这样算了吗?不!苗长青的家人不答应、全国的劳动者不答应、有正义感的人们不答应、法治中国也不应该答应!

在这即将阖家团圆的幸福日子里,苗家人不仅与亲人阴阳两隔,而且还要守着一具冰冷的尸体忍受煎熬。苗长青唯一的儿子苗楠楠还在北京,想要在国家信访局上访求助,为他的父亲讨回公道。以下是苗楠楠致国家信访局的上访信,授权我们公开,希望能为苗长青讨回公道,让逝者入土为安!

苗长青儿子苗荣新在国家信访局前

当我们赶着春运的大潮回到故乡与家人团聚,苗长青却再也醒不来了,他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家人,再也不能照顾一家老小。苗长青——这位57岁的劳动者,他的生命在2018年春节前戛然而止。当他再也不能为资本贡献剩余价值时,他却只是一具无用的尸体被丢弃在酷寒的冬季里了。但是,我们却不能忘记苗长青,不能忘记无数像苗长青那样尊严被践踏的劳动者们——他们所遭受的那些屈辱与不公!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正义必将会到来!相信我们每一次的转发都将是一次力量的集聚!

为苗长青讨回公道,正义之路有你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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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燧鸣 2018-2-1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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