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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经商生涯的历史考订

2018-2-21 22:52|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3518| 评论: 0|原作者: 《马克思主义研究》|来自: 《马克思主义研究》

摘要: 恩格斯在曼彻斯特的20年间,一刻也没有脱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没有脱离共产主义精 神文明发展的大道。他除了处理自己职责范围内必须处理的商业事务外,可以说是把所有剩余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再次发动做准备,深入研究军事,研究马 克思的新观点和新进展,始终保持着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本色。 ...

至于“资产阶级的污秽毕竟多少沾了一些在我身上”,并不能说明恩格斯是资本家的身份,恰恰相反,说明恩格斯不是资本家。受雇于人,他不能不按资本的本性要求替资本家办事,不能不沾染一些资产阶级的污泥脏水。这里所说的“资产阶级的污秽”,是指资产阶级的生意经挤占了他直接为无产阶级事业工作的时间。这可以从恩格斯写给马克思、库格曼、列斯纳和母亲的几封信中得到印证。1856年5月,在致马克思的信中谈到他不能分担马克思的更多工作时说:“因为现在营业发展很快,商业完全吞食了我的精力和时间,我无法考虑经常的和系统的工作。”(同上书,第58页)1869年4月,他在写给弗里德里希•列斯纳的信里说:“你对我的赞扬我实在担当不起,尤其使我羞愧的是,最近十八年以来,很遗憾,我几乎没有能直接为我们的事业做过什么,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全部时间都用在‘资产阶级的’活动上。不过我希望这种情况很快会改变。过几个月我想我又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时间了,那时我当然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一切,以便不辜负你的赞扬。和你这样的老同志在同一个战场上为反对同一个敌人而共同战斗,我将永远感到高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1975年版,第586—587页)这年7月,他写信告诉阿•库格曼说:“从本月1日起我就退出了营业,我的时间终于又属于我自己了。……我摆脱了这个该死的商业而能重新随意工作,是多么高兴,尤其因为这恰好发生在现在,即欧洲的事态愈来愈尖锐化,有朝一日暴风雨会完全出乎意外地来到的时候。”(同上书,第608—609页)如果不是这样,又怎么理解“危机”会像海水浴一样把沾在恩格斯身上的“资产阶级的污秽”冲洗掉,“变成另一个人”呢?把资本主义的危机看成是自身解放的外部条件,这绝不可能是一个“资本家”的内心世界。7月1日是值得庆贺和纪念的日子。这一天,恩格斯发出两封信,说了同样的一句话:我自由了。在给马克思的信中说:“好啊!从今天起再不搞可爱的商业了,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了。”(同上书,第309页)在给母亲的信中说:“我刚刚获得的自由使我高兴极了。从昨天起,我已经完全变成另一个人了,年轻了十岁。”(同上书,第606页)

第三阶段:有限的名义“股东”经商期(1860—1869)。这一时期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860年到1864年的四年间,恩格斯仍然一无所有,只是“欧门—恩格斯公司”的一名职员。第二阶段从1864年到1869年的五年,“代管”母亲一万英镑的股份,当上了“欧门—恩格斯公司”的名义股东。

1860年3月,恩格斯的父亲去世。在如何分割父亲遗产的问题上,发生了家庭纠纷。恩格斯的弟弟和妹妹们联合起来,以普鲁士《遗产继承法》为依据,说恩格斯从1849年起居住国外已经失去了遗产继承的权利,擅自瓜分了父亲的全部遗产。由于母亲的干预,最终兄弟们达成如下协议:恩格斯被迫放弃了父亲的主要遗产——在巴门和恩格耳斯基尔亨企业的实际继承权:接受弟弟们的“限定全权委托书”——获得在曼彻斯特“欧门—恩格斯公司”中父亲遗产的名义继承权。也就是说,恩格斯继承“欧门—恩格斯”公司“合伙人”的商标权。为了加强恩格斯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地位,协议规定,从父亲的遗产中拨出一万英镑的资本给母亲,由母亲借贷给恩格斯并划归恩格斯的名下,以便在公司中获得“股东”和“合伙人”的身份,参加公司的管理。

恩格斯说:“弟弟们得到的是在恩格耳斯基尔亨的企业,而我得到的却是艾米尔的‘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8页)艾米尔是恩格斯的二弟。他曾向恩格斯保证,这个家庭协议可以使恩格斯顺利获得“欧门—恩格斯公司”合法的“合伙人”地位。尽管这个协议实际上“剥夺”了恩格斯的长子继承权,恩格斯还是“大笔一挥”签署了。恩格斯说,他“被迫自行放弃父亲的企业”,放弃本来“属于我的那种权利”,完全是为了母亲。在他写给母亲的信中说:“如果不是因为你,我很难决定走这一步。”首先,“这种事对我来说,只是有些不愉快而已,而你在谈判期间所经受的不愉快,必定比我多得多,深得多”。其次,“世上的任何东西都丝毫不能使我让你在晚年因家庭遗产纠纷而黯伤”。最后,“我还会有成百个别的企业,但是我永远不会有另一个母亲”。所以,“我愿意作出牺牲顺着你的愿望来解决一切”(同上书,第578—581页)。

恩格斯说,他得到的只是艾米尔的“信念”,一点不错。按照英国的法律规定,公司合伙人的权利在本人死亡后不能马上转让给他的继承人。恩格斯在同哥特弗利德•欧门的谈判结果是:第一,“哥•欧门对我以合伙人身分出面进行活动的权利不愿承认”(同上书,第412页);第二,“我大概暂时还要留在哥特弗利德那里当职员,分得一定的红利,我并且得到保证几年后可以成为合伙人”(同上书,第55页);第三,“我显然必须很卖力地工作。哥特弗利德先生成为企业的独一无二的主人。”(同上书,第56页)可见,1860年恩格斯同哥•欧门签订的合同,实际上是一个“雇佣合同”。哥•欧门是雇主,恩格斯是雇员。

虽然,现在我们看不到恩格斯家庭协议和“欧门—恩格斯公司”合同的文本,但我们可以从当时恩格斯和马克思的通信中找到佐证。1860年5月7日,恩格斯把他“同欧门进行谈判”的上述情况告诉马克思。8日,马克思回信说:“同哥•欧门订的合同我并 不很喜欢。问题在于你家有没有资本留在企业里?”(同上书,第57页)对此,恩格斯回 答说:“我家在企业中留有一万英镑的资本,如果我成了合伙人,这些资本就必须转移 给我。”(同上书,第58页)问题是当时恩格斯并没有成为“合伙人”,“我家”的那一 万资本也就没有转到恩格斯的名下,仍然属于“母亲的股份”。(同上书,第524页)事 实上,从1860年到1864年,恩格斯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在哥•欧门“那里当四年职员” (同上书,第524页)。

1883年恩格斯所说的他“曾经当过工厂股东这件事”,是从1864年开始的。1864年6月30日,恩格斯同哥•欧门签订的第一个合同期满,用以替代的第二个合同的是“合股文书”(同上书,第412页)。“合股文书”规定:从1864年7月1日起,恩格斯正式享有“欧门—恩格斯公司”合伙人的权利。但必须要有一个条件,这就是:“我应交付的一万英镑中只要哪怕差一个便士,哥•欧门就会拒绝履行他的合同。”(同上书,第659—660页)为此,恩格斯写信给“妈妈的主管”、他的大弟海尔曼•恩格斯,要他履行1860年的家庭协议,把母亲在公司的一万英镑转到恩格斯的名下。信中指出:“6月30日把一万英镑记入我欠你们的债务项内。按照合同,这笔款子应留在这里的平衡表内。这笔款子中应扣除我在你们那里的余额及其利息;余款我将按五厘的利率向你们付息。”(同上书,第660页)这就是说,恩格斯是借母亲的一万英镑,买一个“股东”的名义。而实际上是母亲的代理人,母亲的职员!

当然,这并不是说,恩格斯借钱当股东一点好处也没有。它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增加点收入。从理论上说,当时银行贷款是六厘利息,付给妈妈的只有五厘,而企业的平均利润率是10%左右,恩格斯从中可以获得五厘的资本收益。所以合同一签订,恩格斯就高兴地告诉马克思:“合股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合同签订了,因此我希望在这方面能有整整五年的安静。”(同上书,第416页)但事实上并不安静,恩格斯付出了更多的辛苦和苦恼。作为一万英镑的小股东的恩格斯,在公司里仍然是个小伙计,无论是经营管理还是财政支出等方面,处处都要受大老板哥•欧门的牵制和监视。这个中的辛酸和苦辣,集中体现在1867年4月27日恩格斯写给马克思的一封信中:

“再过两年我和猪猡哥特弗利德的合同就要满期,根据目前这里的情况来看,我们两个都不见得希望延长它,甚至分裂更早发生也不是不可能的。果然这样,我就要彻底抛弃商业;因为如果现在还独自创业,那就是说,要极其辛勤地操劳五六年而得不到什么显著的结果,然后要再干五六年才能收获前五年的果实。这会把我彻底毁掉的。我最渴望不过的事情,就是摆脱这个鬼商业,它占去了一切时间,使我的精神完全沮丧了。只要我还在经商,我就什么也不能干;尤其是我当上老板之后,负的责任更大,情况也就更糟了。如果不是为了增加收入,我真想再当办事员。无论如何,再过几年我的商人生活就要结束,那时收入就会减少很多很多。我脑子里老是在转,那时候我们怎么办呢。但是如果事情照目前这样发展下去,即使到那时不发生革命,一切财政计划也没有终止,那末事情也总是会安排妥当的。假如不发生革命,等我脱身出来的时候,我打算开他一个大大的玩笑,写一本有趣的书:《英国资产阶级的苦恼和欢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7页)

我之所以要全文摘录这段文字,是因为这是一段常常被人提起并用以证明恩格斯是资本家,说什么恩格斯自己都说“当上老板”,“增加收入”,有着“资产阶级的苦恼和欢乐”。我的结论恰恰相反,从这一段话中,我们能得到什么启示呢?第一,一万英镑的资本金在当时是一个很少的数目,拿这个数目的钱去“独自创业”,当个私营企业主,像恩格斯这样有20多年经商经验的人,还得“极其辛勤地操劳”十年,才会有“收获”。第二,恩格斯“当上老板”,“增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用加大劳动力的支出来换取的。第三,一万英镑资本的收益,在恩格斯的整个收入中只占很少的份额,一旦结束商人生活,“那时收入就会减少很多很多”。第四,不能把恩格斯开玩笑的话当真,说恩格斯有“资产阶级的苦恼和欢乐”。

现在再来看一下马克思是怎样解读这段话的。1867年5月7日,马克思回信说:“我希望,并且坚信,再过一年我会成为一个不愁吃穿的人,能够根本改善我的经济状况,并且终于又能站稳脚跟。没有你,我永远不能完成这部著作(指《资本论》——引者注)。坦白地向你说,我的良心经常象被梦魔压着一样感到沉重,因为你的卓越才能主要是为了我才浪费在经商上面,才让它们荒废,而且还要分担我的一切琐碎的忧患。”(同上书,第301页)是的,恩格斯无论是决定经商还是决定不经商,都是为了马克思。他和马克思一样意识到他们“两人从事着一个合伙的事业”,马克思“把自己的时间用于这个事业的理论方面和党的方面”,而恩格斯把自己的时间则主要用于经商来维护马克思一家人的生存方面。(同上书,第135页)

当恩格斯终于决定要退出商业的半年前,就仔细考虑过如何继续维护马克思一家人的生活问题。1868年11月29日,恩格斯告诉马克思说,哥特弗利德•欧门“想在我的契约期满(6月30日)时赎买我,……他将给我一笔钱。……哥特弗利德•欧门给我的这笔钱(在他向我提出以前,我早就决定把它作为专门用来援助你的补充款项)将保证我有可能在五六年内每年寄给你三百五十英镑,而在紧急情况下甚至还能多一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201页)。在得到马克思“这个数目是完全够用”的肯定答复后,(同上书,第203页)恩格斯于1869年同哥•欧门签订了散伙退休“合同”,于7月1日正式离开工作整整20年的“欧门—恩格斯公司”,结束了他的经商生涯。

由此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呢?

第一,我们顺序考察了恩格斯的全部经商生涯,能不能得出恩格斯是资本家的结论?不能!首先必须界定什么是资本家的含义。所谓资本家,就是靠资本为生的人,也就是说只有完全依靠资本获得生活资料的人,才能称得是资本家。这就是说,是以资本为生还是以劳动为生,这是衡量是不是资本家的主要尺度。我们给资本家下这样的一个定义,大概不会有什么异议吧。根据这个定义,恩格斯就不是资本家。恩格斯在“欧门—恩格斯公司”工作20年中,有15年是当“办事员”和“职员”,只有最后五年做了个名义“股东”,绝不是如同有人所说的是什么“名副其实的老板”(徐久刚:《恩格斯的经商生涯》,《北京日报》2002年5月27日)。虽然在这五年期间,恩格斯也分得一定的红利,但这不是他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他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始终是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的。其次,恩格斯退休时的财务状况,也可以说明他不是资本家。恩格斯工作了20多年没有一个英镑的积蓄,只是到了退休时才获得两笔钱。第一笔是偿还母亲一万英镑后的余额“七千英镑”。按1860年的家庭协议规定,母亲的这笔钱是属于使用借贷,只还本钱不付利息。所以,在清账时,恩格斯先前付给母亲的利息应该扣回抵偿。1869年7月,恩格斯同“妈妈的主管”、他的大弟海尔曼•恩格斯对账时双方确认:从1860年到1869年6月30日止,恩格斯以货物、支票等形式付给妈妈的利息等累计起来有“七千英镑”,扣除这七千英镑后还欠三千英镑。恩格斯答应在年底以前从“欧门—恩格斯公司”抽回的一万资本金中分三次还清。(同上书,第613—615页)第二笔是哥•欧门赎买恩格斯继承的“欧门—恩格斯公司”那份的商标所有权,付给恩格斯“一千七百五十英镑”(同上书,第604页)。两笔合计起来是8750英镑,这就是恩格斯退休时的全部财产。为了每年补贴马克思的生活费350英镑的保证不致于落空,恩格斯把这些钱的大部分拿去购买风险比较小的公共事业的股票,“主要是煤气公司的,其次是自来水公司的和铁路的,这些都是英国公司的股票。”(同上书,第616页)应该怎样看待恩格斯退休时获得的这些财产呢?我认为,这些财产既可以看成是父亲留给他的遗产,不是他的剥削所得;也可以看成是恩格斯为“欧门—恩格斯公司”工作20多年的退休金、养老金,是他自己劳动的一部分。不管怎么看,这笔钱的股票收益顶多也只不过是恩格斯和马克思晚年依靠稿费生活的一种补充。因此,绝不能把恩格斯1883年所说的“我也有证卷,有时买进卖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425页),看成是资本家的证据。如果这样的话,那么现在许多离退休的股民们不就都成了资本家了吗?!

第二,我们顺序考察了恩格斯的全部经商生涯后,能不能得出恩格斯在“曼彻斯特的20年大体上过着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的结论?不能!首先要问,人的生活方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我们把人的生活方式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部分,大概不会有人反对吧。而物质生活方式主要是通过衣食住行等表现出来,精神生活方式则主要是通过精神追求和精神行为来体现。恩格斯的衣食住行怎么样?不愁吃不愁穿,并不等于就是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自己的房产。恩格斯在曼彻 斯特工作20多年却买不起一套房子,一个租房居住的人,连资产阶级的“脸面”都没有 ,还谈得上什么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一个特征是吃喝玩乐,花钱 无度。恩格斯在曼彻斯特期间,既无余钱可花,也无余暇可玩。当恩格斯第一次到曼彻 斯特时就养成了无产阶级的生活方式,“抛弃了社交活动和宴会,抛弃了资产阶级的葡 萄牙红葡萄酒和香槟酒”(《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73页)。恩格斯的经商收入 并不高,他经常是“囊空如洗”。为了维持自己一家和补贴马克思一家的正常生活,他 不得不用“‘成色足的’知识”去换取“‘成色足的’加利福尼亚黄金”(《马克思恩 格斯全集》第29卷,第124页)挤出时间加班加点为美国《纽约论坛报》和《美国百科全 书》撰稿。精打细算是恩格斯生活的基本准则,几十年如一日。直到他退休后还写信给 马克思说:“你知道,我们计算得很紧,根本没有多余的钱可以乱花。所以我从7月1日 起把所有的开支都记下来,好看一看,有多少钱花在各种无用的事情上,紧急的情况下 应当从何处紧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27页)恩格斯的精神生活的方 式,更是没有一点资产阶级的味道。无论是他的精神追求还是他的精神行为,都是为了 无产阶级的革命事业。他经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发财致富,而是为了帮助马克思摆 脱困境,顺利完成他们两人的共同事业。他的精神追求不是商业繁荣而是商业危机,这 能说是资产阶级的精神追求吗?自从资本来到世间,有哪个资本家希望自己的企业破产! 恩格斯在曼彻斯特的20年间,一刻也没有脱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没有脱离共产主义精 神文明发展的大道。他除了处理自己职责范围内必须处理的商业事务外,可以说是把所 有剩余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为无产阶级革命的再次发动做准备,深入研究军事,研究马 克思的新观点和新进展,始终保持着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本色。在此期间,恩格斯撰写了 大量的文章、著作和书信。据不完全的统计,文章238篇,书信480多封,共有200多万 字,平均每个月写一篇文章两封书信将近一万字。且不说这些文字所阐述的内容和观点 是全然反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单说这种勤于笔耕的精神行为本身,也是同资产阶级生 活方式毫无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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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经商生涯的历史考订-激流网(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年第3期。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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