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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的罪恶与重生 —— 你所不知道房地产税

2018-3-12 23:45| 发布者: 龙翔五洲| 查看: 2190| 评论: 0|原作者: 摸象的盲人 |来自: 独家网

摘要: 全人类的税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复杂程度。在西方,报税成了一门专业的学问;在中国,偷税则是每个企业的基本生存手段。复杂的税制极大压抑经济活力,导致严重经济不公,创造大量腐败机会,同时其运行本身也消耗了庞大的资源。

篇前呓语

如果人类不在核战中灭亡,那么未来的税制只可能有一种。没有增值税、没有所得税、没有营业税,没有一切流转税;取而代之的是房地产税、环境资源税、金融铸币税;所有的税都是纳税人主动缴纳的,税务机关将彻底消亡。不可能有其他税制存在,因为这种税制导致强盛,其他税制导致衰亡,你要么选择这种最高效的制度,要么选择灭亡。

全人类的税制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复杂程度。在西方,报税成了一门专业的学问;在中国,偷税则是每个企业的基本生存手段。复杂的税制极大压抑经济活力,导致严重经济不公,创造大量腐败机会,同时其运行本身也消耗了庞大的资源。在世界各国综合税率不断高企的同时,税收坑实业利金融的特点也愈发凸显。做实业的企业苦苦挣扎,被增值税、所得税盘剥殆尽;做金融的机构则利用会计准则的缺陷,合法偷逃大量税款。


税制之罪恶,体现在多个方面:第一,税收的行政成本高昂,在某些落后地区甚至可达税收的百分之十几;第二,税收的不公正,打工者、实业企业、中产阶级是承担税收的主力军,而投机者、金融企业、有钱人却有大量手段避税;第三,税收严重推高企业运行成本,进而降低经济活力,为了避税,每个企业都得花费大量无效劳动来处理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导致腐败。千万不要以为我在讲税吏的腐败,复杂的税制天然催生腐败的税吏,不给钱就被查,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我要告诉你的是,税收让整个社会腐败。因为税率太可怕了,每个企业都在避税,试图通过各种手段做大成本、转移利润,关联交易、回扣红包、虚开发票充斥着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对于非独资企业而言,情况更加糟糕,既然税制决定了不可能不造假,不造假就要交很多税,于是股东就竞相抢占造假的主动权,尽最大的努力使自己的小弟成为企业的高管、使自己的关系户成为企业的乙方,谁在经营中占有更大的发言权,就能获得明显高于股份比例的利益,中小股东被肆意盘剥。很多大中型企业中的腐败,比之政府有过之而无不及,本来该齐心协力创事业的股东们,最后闹得乌烟瘴气,很多有优势和潜力的企业最后毁于股东内讧,也算是一道奇景。绝大部分的人,对经济活动中的谎言、作假、利益输送变得恬不知耻、习以为常,整个社会风气被极大地毒害,市场经济被税制整成了做账经济、作假经济,谁要拒绝作假,谁就会被市场淘汰。

也有一大帮经济学家在喋喋不休地谈论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我感到非常可笑,专家们煞有介事地开出一道道药方,其实质却不过是在拾欧美之牙慧。但今天的现实情况是,不但中国经济有问题,全球经济都有问题,瘸子学跛子,能学出什么好效果?

中国还活着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是懂财税的,死了的人当中倒是有三个半人懂,分别是管仲、王安石、孙中山,半个是张居正,本人介于死人活人之间,因此不在此列。有些搞经济学尤其是搞财政金融的煞笔会跳出来说,他们四个死人都没有现代经济学知识,都不懂数学模型,怎么可能懂财税呢?说实话,现在经济学里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在真正的理科人眼中,简直就是在亵渎数学、强奸理性、虐杀逻辑,无非是一种现代版的巫术罢了,不仅无用,甚至有副作用。

之所以说这三个半人懂财税,是因为管仲、王安石、孙中山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管国家有多么急需用钱,也尽量不要对农工商征税,尤其是不要强制收钱,而是要让人自愿而愉快的掏钱。搞钱的办法多得很嘛,比如管仲的盐铁官营、文化产业和公立妓院,比如王安石开的供销社和国家银行,比如孙中山提倡的业主自愿随意报价交土地税。

管仲比商鞅强,商鞅是苦练内功打基础的办法,几代人才能强秦,管仲是借势天下而速成的办法,一代而强齐,而且与暴秦不同,齐国当时赚取各国的利润、吸引各国的商贾、招揽各国的人才,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全方位的强。而且齐桓公过得那叫一个奢靡快意,根本不需要把自己搞得苦兮兮的,可惜不听忠言,最后被三个小人弄死了。

王安石也是个天才人物,“不加赋而国用足”,不但没有增加赋税,反而在降低法定税率的情况下,让国库结余达到了年财政的二十倍,并且熙河开边,收复五州,拓地两千里,也是文弱的北宋唯一的对外大捷。可惜用人不察,导致自愿贷款在很多地方成了强行摊派贷款,激起了一些怨恨,以至于在《奸臣录》上呆了那么多年,直到知音梁启超为他平反。

孙中山真的很了不起,比管仲和王安石更了不起,因为他有两大重要发明——独特的土地税税制和五权宪法,但是也比管仲和王安石更可惜,因为那两位虽然只当了宰相,但是把事情办了,孙中山虽然当了一把,但是天不假年,并没有时间和时机来推行。后来的人都太草包,不能理解他思想的精髓,五权就形式主义搞个五院,土地税税制则被彻底遗忘,而这本来是全人类百余年来最伟大的经济思想。

张居正虽然比以上三位差一些,没有什么本质上新颖的创见,但是至少人家明白一个基本道理——简单即是美,所以他搞了一条鞭法,把各种苛捐杂税和徭役归并为一种税,其良好效果是举世公认的。从这里也能看出财政的问题关键不仅在于税率的高低,更重要的是征税的方式,张居正并没有降低税率,相反还提高了税率,但是由于征收更加简易,事实上反而大大减轻了民众负担。

历史简介完了,下面正式讲讲未来的三个主要税种,他们都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特点:就是完全自动缴纳不需要任何工作人员去征收,因此税收行政成本为0,也完全不存在偷税漏税和贪污腐败的可能性。我就讲简单点,反正聪明人瞄一眼就有感悟,对蠢材说再多也没用,新税制会打破大量固有观念,比如私有财产等等什么的,教条主义者必然会不爽,但我确实没工夫去清理他们脑子里面的翔。

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调控房价唯一正确的手段,可惜我们把错误的手段都用遍了,就是这个唯一正确的手段迟迟不能采用。究其原因,无非两点:主观原因,你想想究竟是哪些人房子最多最大最好,就明白了;客观原因,房和地是目前最大宗的抵押资产,如果因为开征房地产税而下跌,的确有可能产生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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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作为最重要的抵押品,在金融周期中发挥了巨大的助涨助跌的作用:当信用扩张的时候,有房有地就能获得资金,然后获取更多的房和地,无论是地产商、炒房者还是地方政府都是这么做的,这个过程同时不断推高房价;当房价高到极致的时候,如果发生波动,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大量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贷款会被“强制平仓”,大量资产在短时间抛出,引起市场雪崩式的下跌,进而导致金融危机。今天这个局面是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政策制定者也很无奈,继续吹大泡沫肯定不行,但是轻易也不敢挤泡沫,因为一挤可能就破了。

解决的方式也很简单,那就是房产税。这是确凿无疑的唯一正确的途径,其他一切限购限贷统统都只是扬汤止沸,长期来看其实是助涨的,因为这会让购房者疯狂地抓住每一个“机遇窗口”买房,就好像放风筝时不停地往下拉一拉,夯实基础,只会让风筝飞得更高。房产税在西方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税种,在中国迟迟不能开征,道理看似复杂,其实也很简单,本人多年前的硕士毕业论文就是关于房产税的,答辩的时候一位教授说了句很有意思的话:“你关于房产税税制的设想非常好,不过如果真的实行的话,恐怕你上街都会被人打”。为什么会被打,只有一个原因,利益,巨大的利益,看看不同的人群的资产配置结构,就明白为什么房产税说了这么多年却屡屡难产了。

关于房产税有民间有很多误解、学界也有很多误区,先说民间的误解:首先,还有大量民众认为房产税会推高房价,这是一个巨大的荒唐的错误认识,加税就要涨价似乎是一个常识,但是那是指流转税,财产税从来都是让资产降价的,无论从理论上来看还是从西方的实践来看都是这样,只是因为中国没有征收过财产税,大家缺乏直观的认识。其次,一听说又要征税,很多人就天然地开始不满,认为又在与民争利,但是国家的财政是总体均衡的,我认为开征房产税的同时就应该大幅降低直至取消增值税等流转税和所得税,而且应该给公民按人头发钱,钱从哪里来,房产税就是一个最好的来源。最后,还有很多人说交了土地出让金就不该再交房产税,土地出让金是买地的钱,你顶多说国家卖的时候卖贵了,和交不交税没有任何逻辑关联,在西方国家也是买地要交一笔钱然后还要交房产税,买政府的地也是一样,你实在要觉得交过的土地出让金太高了,也是该在一定时间内实行差别税率或进行抵扣,绝不成为不开征房产税的理由。

再说学界的误区:首先,说到房产税,几乎所有的学者都会提出各式各样的免税方案,第一套免征啊,按面积免征啊,等等,殊不知这种免征会极大地破坏税制的效率和公平性,一个人在北京市中心有套别墅,一个人在西部小县城有两个小户型,都一样首套免征明显是在照顾富人,而且几户并一户的超大户型将来会越来越多,就算房产税不搞成累进税,至少也不能搞成累退税。其次,几乎所有的学者在考虑房产税的时候都认为房产价值要让政府来评估,试问政府什么时候有了超能力能够准确评估资产价格了,而且这种评估必然带来大量的腐败和社会矛盾,会大大增加税收征管的难度;最后,几乎所有学者在考虑房产税的时候只是将其当做一种稳定房价或是调节分配的工具,对于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源,却鲜有人从优化资源配置的方面去进行思考。

毫不讳言地讲,当今学界对房产税问题认识是非常不足的,完全囿于西方现有的制度,没有任何创建,甚至连老祖宗已经提出过的好办法也视而不见。孙中山先生主张对工商业完全免税,并且在《建国大纲》第十条中写到,“每县开创自治之时,必须先规定全县私有土地之价。其法由地主自报之,地方政府则照价征税,并可随时照价收买。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全县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制度设想,而我对其进行了细化,简而言之:1、房价自报,高低随意;2、税收自行缴纳,缴纳额除以税率视为报价,逾期不缴纳视为零报价;3、任何房产皆不免税,一视同仁,但税收总额按人头返还所有公民,让全民而非富人共享土地增值红利;4、政府(最理想的状况是任何人)可按业主报价(可以规定乘以一个大于1的系数)启动强制征购程序;5、强制征购程序启动后,任何人(包括原业主)都可参与竞价,价高者得,得房者需按新老房价差额的10%支付启动程序者信息发现和护税的奖金。

这套制度的好处在于,首先,房产是业主自行报价,避免了定价争议;其次,税收是业主自行缴纳,避免了行政成本;再次,税基即房产价格是由市场发现市场监督,不可能偷税漏税;复次,房产必然处于对其估价最高的人手中,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拆迁也有了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有利于集中集约规划使用土地资源;最后,政府会更加关注土地整体存量价值而非局部高价变现,比如要上一个重化工项目,就会考虑增加的税收是否能够覆盖周边房产贬值减少的税收。

可以说,这是人类迄今为止税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税制设计,不但不扭曲资源配置,反而优化资源配置。开征房产税当然会导致房价下跌,会有很多房产抛售出来,为了避免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国家应该成为托底的做市商,收购一批炒房者抛售的和银行处置的房产,作为公租房向公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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