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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薄熙来自由

2012-5-1 22:42| 发布者: 远航一号| 查看: 18668| 评论: 69|原作者: 人民声援运动

摘要: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尊敬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们:我们非常震惊地发现,自2012年3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薄熙来先生,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至今下落不明。

还薄熙来自由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公开信

 

 

 

尊敬的吴邦国委员长

尊敬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们:

        我们非常震惊地发现,自20123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薄熙来先生,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至今下落不明。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315日下达过一个文件,说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410日又下达了一个文件说,“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从对这些文件的分析中,我们看到,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薄熙来先生,是被中国共产党剥夺了人身自由从而在公众视野中消失。

        中国共产党这样做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二章第三十七条写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薄熙来先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享受这一权利。
       
宪法第章第七十四条又写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薄熙来先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大代表,应该享受这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里明确写道“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 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 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无疑,中国共产党应该遵守宪法,特别是作为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执政党更应该带头遵守宪法。而且,正是中国共产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曾明确地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同其它社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可是,现在,在对待薄熙来先生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违反了宪法,凭借一党的执政的权力,随意剥夺了人大代表薄熙来先生的人身自由。党的文件说薄熙来违纪,现在中国共产党违法。

        为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为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薄熙来先生的各项权利和人身自由,我们强烈抗议中国共产党的违法行为,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纠正中国共产党的违法作法,还薄熙来先生人身自由。

        如果你们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我们将为捍卫宪法,捍卫人民的权力,进一步发动全国人民以集会、游行、示威等宪法赋于的权利,对中国共产党违法拘禁薄熙来先生展开坚决地斗争。

        我们热切期待人大常委会立即采取措施,还薄熙来先生人身自由。

 

                                                                  顺致

 

 崇高的敬礼

 

附注
1
、凡同意此信内容的公民均可自愿签名
2
、自愿签名可来信寄下列邮箱中的任何一个:

      xiangguanqi@yahoo.com.cn;

      xiaoliwencai1966@yahoo.com.cnxiaoluobotou1966@gmail.com 
3 签名先后按来信顺序,不签身份,不签其它。
4、各地、各界、各网站的朋友,可先在自己的圈子里征集签名,然后,一并将签名寄上述邮箱。 

                                                                       人民声援运动    2012422  北京

 

 

上述公开信由以下同志起草:项观奇  李文采  刘英华  夏成德  艾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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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不知道 2012-5-31 21:10
你妈的怎不问问薄熙来同意这个宪法吗?
引用 深的海 2012-5-20 19:23
薄熙来的人权需要”解放”, 共和国的人民需要”解放”
引用 awzh1911 2012-5-12 21:28
薄熙来的人权需要”解放”, 共和国的人民需要”解放”
http://redchinacn.net/home.php?mod=space&uid=13028&do=blog&id=64752
引用 999999999 2012-5-12 04:55
狐 杀 了 无 数 的 西 藏 同 胞 而 欠 下 了 一 大 笔 血 债 ,没 有  给 双 轨 。

瘟 协 老 婆 儿 女 贪 污 受 贿 ,  没 有 给 双 轨 。

薄 书 记 是 为 人 民 谋 富 利 的 好 领 袖 , 每 到 一 个 地 方 他 都 留 下

美 丽 的 篇 章 ,这 个 事 实 经 得 起 历 史 的 验 证 , 这 个 事 实 人 民

永 远 不 会 忘 记 。 ‘’文 革 余 毒 ‘’ 用 在 瘟 自 己 的 身 上 最 贴 切 。
引用 孟仲轲 2012-5-9 22:36
捍卫宪法,捍卫人民的权力
引用 十里春山馨 2012-5-3 19:13
《沁园春。危亡思念毛主席》
如画神州,
似锦华夏,
渐步琼楼;
自猫论泛起,
物欲横流;
尔虞我诈,
贪淫黄毒;
专家误导,
教授忽悠,
政乱人民安计愁;
奴颜婢,
失东南领海,
主权不守。

危亡思念主席,
问谁能赤县掌舵舟?
坚基本原则,
工农作头;
锄奸保党,
废除资有;
独立外交,
收复疆地,
平等互利结真友;
共富裕,
步理想社会,
欢笑悠悠!!
引用 红四军政委 2012-5-2 17:50
毛主席说,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我们武装劫狱去!!
引用 闲花落地 2012-4-30 17:46
支持薄熙来书记,鄙视汉奸卖国贼温家宝
引用 laodonzhe 2012-4-29 16:12
还薄书记自由,让事实说话
引用 爱我中华99999 2012-4-29 03:16
从赵紫阳到温家宝共四个总理一个不如一个,我在中华论坛上看到有网友呼唤朱镕基,我无语了,朱把中央政府当作公司董事会,只管收钱---朱的原话:国家只管向中央政府纳税的大型国有企业,它们占中央政府收入的百分之85,其它该垮则垮,该并则并....,他一点不感念那是政府,应当关心人民.....,尔后提高薪养廉也失败,反正不是个好东西,现在这些流鬼神蛇比以前的军阀政客兵痞都差远了,因他们中有好些人还怕天下的人言,还有自知之明,廉耻之心尚未完全溟灭,请试看今日之域中,一伙无知.无良,无耻,无德.无才之徒祸国殃民却甘之如饴!!!
引用 QQ331928 2012-4-28 22:04
不管你们怎么变颜色,那些瓜分国家的,人民的财产一定要归还给国家和人民。
引用 QQ331928 2012-4-28 22:02
支持薄熙来,铲除汉奸卖国贼
引用 QQ331928 2012-4-28 22:01
支持薄熙来,铲除汉奸卖国贼
引用 dadaobxl 2012-4-28 20:53
我坚决支持严查薄熙来之徒
引用 dadaobxl 2012-4-28 20:52
薄熙来之徒大势已去,你们的好日子终结了。还兴风作浪有意思吗
引用 闲花落地 2012-4-28 17:37
薄熙来被如此低劣的阴谋击跨,确实太可悲了。
引用 kaokao3 2012-4-27 09:59
想自制挺薄降温的那件T恤,但是没有那个原始图片
能否帮忙找到前后胸那两幅图?
引用 kaokao3 2012-4-27 09:57
想自制挺薄降温的那件T恤,但是没有那个原始图片
能否帮忙找到前后胸那两幅图?
引用 鱼人大道 2012-4-27 09:14
一群自以为是搞一份公开信的家伙其实很可悲,随着薄的虚伪面目进一步揭露,更显露你们可悲可耻扭转中国左转的徒劳!
引用 大度胖子 2012-4-27 01:06
坚定的支持薄熙来同志!!!完全赞同!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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