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运动对软件私权体制的实践批判
2018-04-10 贾星客、李极光 马列之声VOM
(https://www.gnu.org/proprietary/proprietary.zh-tw.html 有一个不保证完整的列表列举了私有软件中负特性的常见形式)如果世上只有私有软件,用户将只有选择被哪种私有软件伤害的“自由”,而没有不受私有软件伤害的自由。但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早在软件私有化刚刚开始的时候,以理查德·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RMS)为首的一批老派黑客发起了以 GNU 操作系统为主干的自由软件运动。他们定义了对软件(主要指源代码,因为只有源代码才是适合研读和修改的形式)的使用、研读、修改、再发布的四项基本自由,并通过公开的源代码动员到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持续地改进他们的成果。迄今为止,在自由软件的旗帜下已经开发出了以 GNU/Linux 操作系统为首的无数丰硕成果。今天我们所享有的网络自由,以及作为其基础的信息安全,正是无数黑客斗争的结果。自由软件运动的最终目的是将自由软件的精神贯彻到所有软件,亦即消灭“私有软件”这一社会现象。为此,以 RMS 为首的自由软件基金会提出了“左版”(Copyleft)这一方法论,并照此精心编写了以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为代表的一批左版著作权许可证,在版权法的框架内有效地阻挡了资本家将自由软件运动的成果转化为私有软件的企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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